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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發生在星期四,也就是在詹姆斯·諾克斯表明決心,願與美英兩個國家周旋到底的兩天之後。這位大亨誇下的海口,到底是真有本事,還是虛張聲勢,永遠也得不到證實了。因為到了星期四上午,埃勒裡在警察總部他父親的辦公室中百無聊賴地仰望窗外的天空,心情十分不快,這時出現了信使之神,就是那萎頓憔悴的電報投遞員。他送來的這份函件,竟毫不含糊地把那位抗命的人物與法律秩序的維護者聯合到了一起。

電報由諾克斯署名,文意晦澀費解:

我等候在第三十三大街西方聯合公司電訊局,請派一便衣人員來取小包。諸多幹礙,不便直呈。

父子倆面面相覷。“這倒真是十分尷尬,”探長自言自語,“莫不是他用這個辦法把達·芬奇作品送交我們吧,你認為是這樣嗎,埃爾?”

埃勒裡又眉頭緊鎖著。“不會,不會,”他不耐煩地說,“決不會這樣。那幅達·芬奇的畫,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是四英尺高,六英尺寬。即使油畫布經過裁切,並且捲了起來,也不會是個‘小包’。不會的,必定是別的什麼東西。我勸你立刻派人去取吧,爸爸。諾克斯的電報使我感到大為——唔,奇怪。”

一名警探被派往電訊局,父子倆等得心焦,淌下汗來。派去的人不出一個小時就回來了,帶回了一個小小的包裹,上面沒有開具投送地址,只在一個角上署有諾克斯之名。老探長拆了開來。內有一個信封,信封內有信,另外還有一封諾克斯寫給探長的信——全都裝在硬紙板盒中,似乎為了不讓人看出小包中是何物。先看諾克斯的來函——短而生硬,但有條有理。全文如下:

奎因探長:隨函附奉匿名信一封,是我今晨從日常郵件中收到的。我自然擔心,寫匿名信的人現已監視著我,所以我採取迂迴曲折的途徑把信交給你。我應如何行動?如果我們考慮周詳,或許能捕獲此人。他顯然仍不知道我已於數週前將此畫的前後經過全都報告了你。

詹姆斯·諾克斯

信是諾克斯的親筆。

諾克斯所附來的裝在信封內的信件是一小紙條。信封是常見的廉價品種,可以用一分錢在任何鄰近的文具店中買到;信封上諾克斯地址是用打字機打出來的。信投寄在商業區與住宅區之間那一地區的某個郵局,郵戳表明可能是前夜投寄的。

信封內那張用打字機打出的給諾克斯的信,紙張頗為古怪。紙的一邊顯得毛毛糙糙——看來,原紙大小必是兩倍於此,不知為了什麼理由被漫不經心地從當中撕開。

然而探長不再對紙張多加研究,老眼在那打出的文字上轉來轉去:

詹姆斯·諾克斯閣下:本函作者向你索物,你不應有半個不字。先讓你知道你在跟誰打交道,你且看看紙的反面——就會發現我是在半張期票的反面寫此信的,該期票是卡基斯在幾星期前的晚上,當著你的面,開給格里姆肖的……

埃勒裡大聲驚呼起來,探長停止了誦讀,哆哆嗦嗦地把紙翻了過去。簡直無法置信……然而千真萬確——正是喬治·卡基斯親筆寫下的潦草大字。

“就是那半張期票,一點兒沒錯!”探長喊道,“就像你臉上的鼻子那樣實實在在!不知為了什麼原因竟從當中撕下——這兒只有一半,但卡基斯的簽名就在這半張上,哎呀——”

“怪事,”埃勒裡自言自語,“念下去吧,爸爸。信中還講些什麼?”

探長乘著再把紙翻過來的當兒,舔了舔發乾的嘴唇,重新念下去:

你該不至於蠢得拿此信去報告警察當局,因為失竊的達·芬奇作品在你手中,你如去警局,就必須供出前因後果,受人尊敬的詹姆斯·諾克斯先生卻收受了竊自英國博物館的價值整整百萬美金的藝術品。別自取其辱吧!我將向你領取恰如其分的酬金,諾克斯先生,比如說,你很快就會收到特別的指示,用某種辦法交割第一筆酬金。你要是打算對抗,那就太糟了,因為我定能使警察當局獲悉你窩藏賊贓。

信沒有具名。

“這人是個愛嚼舌頭的賤骨頭,是吧?”埃勒裡自言自語。

“唔,我的眼中不揉沙子,”探長搖搖頭說道,“不管寫信人是誰,這是個冷酷的人。抓住諾克斯擁有贓畫這樣一個把柄,就來敲他竹槓!”他小心翼翼地把信放在桌上,高興地搓起手來,“好吧,孩子,這個流氓已經落到了我們手中啦!反正他難逃法網了。他以為諾克斯不會來報告我們的,因為我們還不知道這件糾葛。於是——”

埃勒裡心不在焉地點點頭。“看來是這樣吧。”他用猜謎似的神情,打量這張紙,“不過,最好證實一下卡基斯的筆跡。這封信——我無法告訴你多麼重要,爸爸。”

“重要!”老頭子咯咯笑道,“你有點兒誇大其辭了吧,是嗎?托馬斯!托馬斯在哪兒!”他奔到門口,朝前面房間的一個人勾勾手指。韋利警官一陣風似的進來了。“托馬斯,你到檔案裡去找出那封匿名信來——就是向我們報告說斯隆和格里姆肖是兄弟的那封匿名信。回來的時候,把蘭伯特小姐也找來。叫她隨帶幾份卡基斯的親筆字樣——她手裡總留著一些吧,我想。”

韋利走了,不久就回來了,跟他同來的是那位身材瘦削、黑髮中夾有少量白髮的少婦。韋利把一個小包呈交探長。

“來吧,蘭伯特小姐,來吧,”探長說,“要你辦點兒小事,你看一看這封信,再跟不久前交給你鑑定過的那封信對比一下。”

尤娜·蘭伯特一聲不響埋頭工作。她將信紙反面的卡基斯的筆跡,與隨身帶來的字樣作了比較。然後,她用一個高倍放大鏡仔細觀察恐嚇信,不時拿韋利剛找來的那封匿名信兩下對照。大家耐著性子等她作出結論。

她終於把兩封信都放了下來。“新收到的這封信上的字跡確是卡基斯親筆。至於打字機打出的兩封信,毫無問題,都是用的同一架打字機,探長,而且可能還是同一個人打出來的。”

探長和埃勒裡點點頭。“不管怎樣,這是確證,”埃勒裡說,“報告兄弟關係的匿名信作者,無疑就是咱們的物件。”

“蘭伯特小姐,還有什麼具體細節嗎?”探長追問。

“有的。上次那第一封信,用的是一架正常型號的恩德伍德牌打字機——這次用的同樣還是那架打字機。然而,本身的內證卻少得驚人。打出這兩封信的那個人,非常注意避免留下能追索其人的任何痕跡。”

“咱們要對付的是個狡猾的罪犯啊,蘭伯特小姐。”埃勒裡乾巴巴地說。

“無疑是的。你瞧,我們依靠的是這樣幾個根據——行款間距、邊緣空白、標點使用法、某幾個字母打得特別重,以及諸如此類的情況。這兩封信,都故意努力消除可以追索其人的這些標記,並且做得很成功。但有一點是寫信人無法迴避的,那就是打字機本身有其具體特徵。不妨這樣說,打字機的上每一個字型,都各有風格,實際上就像指紋一樣可以鑑別。一點兒沒有疑問,這兩封信都是同一架打字機上打出來的,而且我敢說——雖然我並沒有責任來擔保——兩封信都是同一雙手打出來的。”

“我們接受你的看法,”探長笑嘻嘻地說道,“虛心誠意接受。多謝你了,蘭伯特小姐……托馬斯,你拿這封恐嚇信到化驗室去,讓吉米看看有沒有什麼指紋。不過我猜想,咱們這個對手如此刁猾,大概不至於會留下指紋的。”

韋利不多時就回來了,帶回了信和否定的報告。這張紙的新打字的一面,根本沒有指紋。但在信紙的另一面,也就是喬治·卡基斯給格里姆肖開寫期票的那一面,指紋專家報告說有一個清晰的喬治·卡基斯指印。

“從筆跡和指紋兩個方面,都肯定了期票是千真萬確的,”探長滿意地說,“不錯,孩子,在期票背面打出這封信的人,就是咱們所要找的人——此人殺了格里姆肖,從屍體上拿走了期票。”

“至少,”埃勒裡喃喃說道,“這證實了我的推論,吉爾伯特·斯隆是被殺的。”

“正是如此。咱們帶著這信到桑普森的辦公室去吧。”

奎因父子到達時,桑普森和佩珀正在地方檢察官專用辦公室內議事。探長得意洋洋地拿出新收到的匿名信,並且傳達了專家的鑑定。兩位檢察官登時精神煥發起來,辦公室中情緒熱烈,可以指望早日——並且正確無誤地——破案了。

“有一點是絕對肯定的,”桑普森說,“你手下的警員必須避免露面,老兄。我看,寫這封信的傢伙,還會再寄信函之類來。我們需要派人守在現場,等它上門。如果你的徒子徒孫在諾克斯的府上轉來轉去的話,說不定會打草驚蛇的。”

“這話有點兒道理,亨利。”探長承認。

“我行嗎,地方檢察官?”佩珀殷切地問道。

“好。再好不過了。你到他家去,等待事態發展吧。”地方檢察官笑得很不痛快,“這樣一來,我們可以一舉兩得,奎因。既可以逮住匿名信的作者——又可以把咱們自己的人安插在諾克斯房子裡,尋訪那幅該死的贓畫!”

埃勒裡咯咯笑了起來:“桑普森,好手段。關於自衛之道,我服膺巴普蒂絲塔的明智見解。‘對詭計多端的人,’他認為,‘我必須分外體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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