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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吃一驚嗎?地方檢察官桑普森聲稱並不。他說,在那整個激動人心的夜晚,他一開始就覺得諾克斯形跡可疑。另一方面,很有意思的是,他又迫切渴望得到說明。為什麼呢?怎麼會呢?他甚至顯得焦慮不安。證據——證據在哪兒?他腦子裡已在忙於思考提起公訴的事宜,並且認定了這是個棘手的大難題,所以憂心忡忡。

探長沒說什麼。他心情頓感輕鬆,但一直從側面偷眼打量自己兒子的侷促拘謹的模樣。當時一經宣佈,諾克斯立刻嚇得癱軟了半截,可是簡直像奇蹟似的又恢復了常態,瓊·布萊特對這一切無法置信,驚得氣都喘不出來……埃勒裡主宰著舞臺,卻並不過分得意。在奎因探長叫總部派人來,把詹姆斯·諾克斯悄悄帶走的時候,埃勒裡一味搖頭,不肯詳加解釋。不,他當晚什麼也不談;明天上午談吧……對,也許是明天上午。

於是,到了十一月六日,星期六的早上,這出曲折離奇的戲劇中的演員們濟濟一堂。埃勒裡堅持認為,不單單要對辦案人員講解清楚,而且要讓受到卡基斯一案株連而焦頭爛額的人也都來聽——當然,還少不了那些譁眾取寵的報界人士。星期六早上,各報全都以頭條大字,報導了這位大亨的被捕;有傳聞說,某個接近總統的顯要人物,曾以個人名義致函紐約市市長,探聽此事——這個傳聞可能屬實,因為市長整個上午電話忙個不停,又致電局長打聽情況,可惜局長知道得比他更少;又打電話給奎因探長,探長疲憊不堪地直搖頭,對官方的一切詢問只是回答說:“等著吧。”從諾克斯家散熱器管子中搜出的那幅畫,交給佩珀負責扣押在檢察官辦公室以候審訊時用;已經通知蘇格蘭場,在即將來臨的一場法庭上的唇槍舌戰中,需要這幅畫作為證據,一俟相應級別的陪審團對諾克斯審判結束之後,原畫自當妥予奉還。

要容納埃勒裡所執意邀請的這一大批專愛吹毛求疵的聽眾,奎因探長的辦公室實在太小了。因此,集會地點就安排在警察總部的一個專門用來開會的議事廳,出席者包括:一群出類拔萃的記者、奎因父子、桑普森、佩珀、克羅寧、斯隆太太、瓊·布萊特、艾倫·切尼、弗裡蘭夫婦、納奇歐·蘇伊查、伍德拉夫——還有以最不引人注目的方式入座的警察局局長、副探長,連同一位老是用手指摸摸衣領的坐立不安的紳士,此人被認出來是市長最密切的政界朋友。看來是由埃勒裡主持會議——這是最不合傳統的做法,使桑普森大為惱火,市長代表很不以為然,警察局局長也顯得大不樂意。

可是埃勒裡滿不在乎。這議事廳有個講臺,他往這講臺上一站——就如同老師打算給整個教室內幹瞪著眼睛的娃娃們上課似的;他身後竟還放塊黑板呢!

他站得筆直,氣宇軒昂,夾鼻眼鏡也擦得乾淨光潔。坐在後排的克羅寧副檢察官對桑普森咬耳朵:“亨利,老兄呀,走著瞧唄。諾克斯可不是好惹的啊,他們在這案子上不知要胡鬧到什麼地步,我簡直是想都不敢想!”桑普森沒說什麼,也沒什麼可說的。

埃勒裡平靜地開始講解,流利暢達地把過去分析案情時的一切事實和推理都羅列出來,以便使那些到目前為止對本案內情奧秘還一無所知的人有所瞭解。直到他把收到兩封恐嚇信前後所發生的種種情況敘述完畢,才稍稍停頓一下,舔了舔發乾的嘴唇;他又深深吸了口氣,然後就抓住這新推論的要點大加發揮。

“唯一能夠投寄這兩封恐嚇信的人,”他說,“就是知道詹姆斯·諾克斯窩藏贓畫的人,這一點我剛才已經指出過。詹姆斯·諾克斯藏有贓畫這一事實,幸而從不為人所知。那麼,除了勘查的人——也就是我們這幾個——之外,誰還知道這一事實呢?兩個人知道,只有兩個人:一個,是格里姆肖的同黨,上面已經分析過了,此人就是殺害格里姆肖和斯隆的兇手。此人之所以知道諾克斯藏有此畫,是因為他跟格里姆肖合夥,而且格里姆肖親口承認過,這個同黨,也唯有這個同黨,知道全部始末根由;另一個人呢,當然就是諾克斯本人了,這個事實我們這些人中當時誰也沒有想到過。

“很好。再說,兩封恐嚇信是各用半張期票打字而成,這個事實充分證明了寫信人就是謀殺格里姆肖和斯隆的兇手——也就是格里姆肖的同黨——因為唯有兇手才可能從格里姆肖的屍體上取得那張期票。請諸位牢記這一點,這是邏輯結構的重要環節。

“進一步講吧。在檢驗了打字機打出來的恐嚇信之後,我們發現了什麼呢?唔,第一封恐嚇信是用一架恩德伍德牌打字機打出來的,巧得很,兇手報告我們斯隆與格里姆肖是兄弟的那封匿名信,用的正是這同一架打字機。第二封恐嚇信是用雷鳴頓牌打字機打出來的。這第二封的打字,明顯地露出了馬腳。打字者在打$30,000這一組字眼時,曾經有過失誤;從失誤中顯然可以看出,‘3’這一字鍵的上排的符號並非普通的標準鍵盤上的符號。我來描繪給你們看看信上那組$30,000是什麼樣子,這將有助於講清楚我現在形成的觀點。”

他轉過身子,用粉筆迅速地在黑板上寫出下列影象:

“諸位現在請看吧,”埃勒裡轉回頭來說,“打字者的失誤在於:在打出了美金($)這一符號之後沒有完全放掉字型變換按鈕,結果,當他接下去撳按第二個字鍵時——也就是打出‘3’這個字時——就在紙上出現了半截的破字。打字者自然就撳按逆位按鈕,重打‘3’字,但這無關緊要;要緊的是那‘3’字鍵的半截破字還存在紙上。那麼,犯了這個常見的打字失誤之後——所謂的失誤就是:在企圖打出字鍵的下排那個字時,卻沒有完全放掉字型變換按鈕,或稱大寫字型按鈕——又怎樣了呢?無非就是這樣:準備打出字鍵的下排字樣的地方仍然空著;在空格的上端印出了下排字樣的上部。諸位不妨看看,我隨手在黑板上畫出的草圖。這樣講,大家聽得懂嗎?”

眾人大點其頭。

“妙得很。咱們不妨想一想,在所有打字機的標準鍵盤上,‘3’這個字的鍵棒是怎樣的,”埃勒裡繼續說,“不言而喻,我指的是美國打字機。是怎樣的呢?‘3’是在字鍵的下排,該字鍵的上排是代表‘號碼’的符號。我來畫給你們看吧。”他再次轉身朝向黑板,用粉筆寫出了下面這個符號:#。簡單嗎,唔?”他轉過身來說,“但我要請你們注意,第二封恐嚇信上的失誤,表明它並不是從標準鍵盤上打出的,至少‘3’這個字的鍵棒並不標準。因為,在後退一格打出‘3’字的部位上方的斷頭符號,原該是這個‘#’符號的下半截,然而——正如你們在黑板上所看到的——遠不是那回事!相反,卻是個很特別的符號——左面一個弧圈,向右拖出一根曲線。”

他已經牢牢吸引住在座的全體聽眾。他向前傾著身子。“所以,我剛才已經講過,這第二封恐嚇信所用的雷鳴頓牌打字機,在‘3’這一字鍵的上排通常為‘#’這一符號的位置,顯然另有別的特殊符號。”他朝黑板上“#”這個符號晃了一下腦袋,“同樣顯而易見的是,這個‘弧圈曲線’只不過是某個完整符號的下半截。它的上半截會是什麼樣子呢?這個符號的全貌是什麼呢?”他站得筆挺,平心靜氣,“諸位思考一會兒吧。請看看我用粉筆在黑板的‘3’字上面塗鴉的這個記號。”

他等著。大家都鼓起了眼睛。但沒有人答腔。“其實再也明白不過了,”埃勒裡終於說道,“我真奇怪在座各位——特別是新聞記者——竟沒有人能推敲出來。我對自己的答案十分確信,沒人反駁得了——我認為,這個‘弧圈曲線’只可能是某一個符號的下半截,那是唯一能想到會出現於打字機上的符號——該符號很像手寫的大寫字型‘L’,豎筆當中有一小橫……換句話說,就是代表英鎊(£)的符號!”

他的話引起了一陣驚歎和讚賞的嘁嘁喳喳之聲。“很好,唔。我們只需查出一架雷鳴頓牌打字機——當然咯,肯定是一架美國打字機——其‘3’字鍵的上排乃是代指英鎊的符號。從機率來講,一架美國的雷鳴頓牌打字機恰巧在這一個鍵棒上有著這個異國符號——我相信其機率是百萬分之一。換句話說,如果你能查到一架打字機恰巧在這個字鍵上有這一符號,我可以根據數理和邏輯,百分之百地肯定,那就是第二封恐嚇信所用的打字機了。”

埃勒裡有力地做著手勢。“上面這段開場白對於理解下文是很重要。請留神聽我講吧。還在斯隆被認為是自殺的那段日子裡,在收到第一封恐嚇信之前,當我跟詹姆斯·諾克斯談話時,我得知他有一架新的打字機,那上面的一個字鍵是改裝過的。這是我偶然獲悉的,當時我去拜訪諾克斯,他正在指示布萊特小姐開一張支票,用以繳付新打字機的款項。他還提醒她別忘記為了調換一個字鍵而另附一小筆費用。此外,也就是在那個場合,我聽布萊特小姐告訴我,這架打字機是雷鳴頓牌——她明確講出這個牌子;我還得知,這是那所房子裡唯一一架打字機,舊打字機呢,諾克斯已經當著我的面吩咐布萊特小姐送給慈善機關。布萊特小姐著手替我打一份數字符號;她半道停了下來,揭下紙,嚷著:‘我得用筆來“寫出”“號碼(#)”這個字眼。’著重語氣當然是我現在加上的。儘管這件事在那時並未使我感到有什麼大不了的,但我卻據此瞭解到諾克斯家裡只有一架打字機,是雷鳴頓牌的,上面沒有‘號碼(#)’這個符號——否則的話,布萊特小姐為什麼必須用手寫出‘#’這個符號呢——並且,我還知道這架打字機上的一個字鍵是調換過的,現在,既然這架新打字機上有一個字鍵是調換過的,既然它缺掉‘號碼(#)’這個符號,那麼,根據嚴格的邏輯推理,所調換的字鍵必定就是號碼符號的鍵,這個字鍵的下排就是‘3’這個字!這是基本邏輯。這樣,我只需弄清另一個事實,我的推理就完整了;我如果能查明在這被調換的字鍵上,‘3’上面原來那個號碼(#)符號的位置,已換成英鎊符號,那我就能萬無一失地斷言:這架雷鳴頓牌打字機就是用來打出第二封恐嚇信的。理所當然,在收到了第二封恐嚇信之後,我為了要作此判斷,只需朝打字機的鍵盤望一望就行了。一點兒不錯,正是那個符號。其實,地方檢察官桑普森、地方副檢察官佩珀以及奎因探長,全都應該記得此事,當時他們如果能注意及此,他們根本不需要直接檢視打字機;因為,那時奎因探長曾在諾克斯的書齋中起草了一份電報發往蘇格蘭場,電文內有一句話就包含著‘十五萬英鎊’這幾個字眼,而當布萊特小姐用打字機謄錄探長的鉛筆草稿時,噯喲瞧呀!她並沒有使用英鎊這個字眼,而是用‘£’這個符號!所以,即使我從來沒見過這架打字機,只要有布萊特小姐能在電文中打出英鎊(£)符號這樣一個事實,再加上我手頭所已掌握的其他情況,那也不可避免地會得出上述結論……活生生的事實明擺在那兒,鐵證如山:第二封恐嚇信所使用的打字機,乃是詹姆斯·諾克斯先生的。”

前排坐的是新聞記者;他們筆下出現了《愛麗絲夢遊仙境》。除了喘息之聲,以及鉛筆的刷刷之聲外,悄沒聲息。埃勒裡把菸蒂丟在地板上用腳踩熄,對總部的規矩以及普通禮節毫不放在心上。“Eh bien,”他輕鬆愉快地說,“nous faisons des progrès。[1] 因為我們知道,自從諾克斯收到第一封恐嚇信之後,他謝絕一切賓客,連他的法律事務臨時代理人伍德拉夫先生也不接見。這就意味著:能夠使用諾克斯的打字機來打第二封信的,唯有以下這些人:諾克斯本人、布萊特小姐、諾克斯家的僕傭。還有,由於兩封信都是寫在半張期票上的——而期票又只可能為兇手所有——所以這又意味著:上述這些人中的某一個人,就是兇手。”

埃勒裡滔滔不絕地往下講,以至於議事廳後排的細微聲響——實際上,必須說明,這個聲響是從理查德·奎因探長座位上傳出來的——沒有被人注意,埃勒裡嘴角露出一絲笑意,嘴裡說個不停,使可能的反對意見無從冒出來。“讓我們逐一排除疑點吧,”他一口氣往下說道,“我們先考慮最後一批人。寫信人會不會是僕傭中的一個呢?不會;因為在調查本案的最初階段,這些僕傭中沒有一個曾經到過卡基斯家——檢察官派有專人掌管著具體名單——因此僕傭中沒有一個能夠針對卡基斯,以及後來又針對斯隆,佈置假線索;而這套偽造假線索的手法,是兇犯的重要特徵。”

後排又起了一陣簌簌不安,埃勒裡再次毫不停頓地把話接著講吓去。“會不會是布萊特小姐呢?——請原諒,布萊特小姐,”埃勒裡微笑著表示歉意,“原諒我把你也牽扯進來,然而邏輯是不懂得對女性另眼相看的……不會,不可能是布萊特小姐,因為,在那製造假線索的日子裡她雖住在卡基斯家,但另一方面她卻不可能是格里姆肖的同黨,而這卻是兇手的另一個必不可少的條件。我們何以知道她不可能是格里姆肖同黨呢?這樣的想法豈非太怪了嗎?非常簡單。”他停了一停,注視了一下瓊,從瓊的目光中覺察出某種諒解,於是立刻接著說道:“布萊特小姐向我承認過,她以前曾是,現在仍然是,維多利亞博物館的私人偵探。”一陣驚歎興奮的騷動,使他下面要講的話淹沒無聞。一時之間,這個會議看來是開不下去了;但埃勒裡敲敲黑板,儼然一副老師上課的派頭,使亂哄哄的喧鬧平靜了下來。他繼續往下講,眼睛不看桑普森、佩珀,也不看自己父親,這些人全都壓著一肚子不樂意和滿腔怒火,望著他。“我剛才講,布萊特小姐向我承認,她是維多利亞博物館所聘請的不公開露面的偵緝人員,當初打入卡基斯家,唯一目的就是追蹤失竊的達·芬奇作品。布萊特小姐是在斯隆被看作自殺之後,在第一封恐嚇信出現之前,把這情況告訴我的。當時,她給我看了輪船票——她已經買好票要回英國去了。為什麼呢?因為她認為關於那幅畫的線索斷了,既然已經驚動官府,就不需要她插手了。她買票打算離開這兒,意味著什麼呢?顯而易見,意味著她當時還不知道贓畫何在——知道的話,她就不會離開紐約了;她打算回倫敦,就證明了她對此一無所知。而我們這個兇手的主要特徵又是什麼呢?就是他確實知道贓畫何在!——確切知道是在諾克斯手中。換句話說,布萊特小姐不可能是兇手,所以也就不可能寫這第二封恐嚇信——也不可能寫第一封信,因為兩封信都是出於一人之手。

“那很好。既然布萊特小姐和幾個僕傭都被排除在疑點之外,那麼,剩下的只有諾克斯本人是第二封信的作者,所以也就是格里姆肖的同黨和殺人兇手。

“怎樣核實呢?諾克斯充分體現出兇手特徵:首先,在針對卡基斯而製造假線索的那段日子裡,他曾在卡基斯家出入。其次,我不妨暫時離題一下吧——就在諾克斯費盡九牛二虎之力造成了並無第三者在場的假象之後,他為什麼又主動跑來自稱就是第三個人,以破壞他自己一手造成的假象呢?他這樣做很有道理:布萊特小姐已經當著他的面講清了茶杯的情況,從而把第三人這個論點戳破了……因此,他裝出協助偵查的姿態,對他大有裨益而一無所失——這一魄力之舉,更顯得他清清白白。他在斯隆問題上也有跡可循:他可能就是跟隨格里姆肖一起到本尼迪克特旅館去的那個人,從而得悉斯隆與格里姆肖是兄弟,於是他就寫匿名信給我們,作為構陷斯隆的一種暗示;再說,他既是兇手,從卡基斯棺材內拿到了遺囑,就把它放到了隔壁他自己那座空房子的地下室中,而且複製一把鑰匙放在斯隆的雪茄煙盒內;最後,他作為兇手,握有格里姆肖的表,當他在卡基斯收藏品總庫幹掉斯隆之後,他就把表放在第二名被害人的保險箱內。

“那麼,他為什麼又寫兩封信給自己,又捏造出自己藏畫失竊的假象呢?那更有道理了:斯隆自殺之說已經被公開推翻,他知道警察當局仍在緝捕真兇。況且他正受到壓力,要他歸還達·芬奇的作品——他給自己寫了兩封信,就造成一個印象:兇手仍然逍遙法外,但不論兇手是誰,至少不會是他諾克斯,寫信的是外面某個人——因為,他如果想得到查信會追查到自己的打字機,他就根本不會寫那兩封信。

“這樣,他自己把畫偷走,打算進一步製造假象,彷彿這個虛構出來的外人為了偷畫而故意把警察從他家引開;他事先把自己家裡的防盜報警器搞壞,無疑是算計好我們從時報大廈空手而歸的時候,被毀的防盜報警器可以向我們作證:那幅畫是在我們徒勞往返之時被偷掉的。這是條絕妙好計;因為畫既被偷,就免除了他還給博物館的義務,而他從此以後就能秘密保住此畫,萬無一失了。”

埃勒裡朝議事廳的後排笑笑。“我看見尊敬的地方檢察官正在舔嘴咂唇,惱火犯愁。我親愛的桑普森啊,你顯然是在擔心諾克斯先生的律師們的辯解。毫無疑問,他那些法律智囊必然會攤出諾克斯親自打字的某些樣品,用以表明你所指控是他自己投寄給自己的兩封恐嚇信,與他本人的打字風格全不相同。你不必為此擔心:任何法官都明白,諾克斯在打這兩封恐嚇信時當然會故意改變自己平素的打字風格——行款間距、標點使用法、某幾個字型打得特別重,諸如此類——以便加強假象:信是出於別人之手……

“至於談到兩幅畫。不外乎兩種可能:第一種可能是兩幅畫一開始就都在諾克斯手中,像他自稱的那樣,還有一種可能是他僅有一幅——也就是他從卡基斯那兒買來的那幅。如果他僅有一幅,那麼,他所說被偷就是撒謊,因為在他自稱被偷之後,我在他家查到了一幅。他看見我查獲了,就心急忙慌搬出兩幅畫的典故,企圖使我們認為他一直擁有兩幅畫,查出來的那幅乃是複製品,原畫已被這個憑空捏造出來的竊賊所偷去。這樣一來,他誠然犧牲了一幅畫,可是卻保住了一身皮——至少他自以為能夠這樣。

“另一方面,如果他真的是開始就有兩幅畫,那麼,我查獲的那幅,或者是達·芬奇作品,或者是複製品,在我們把不知諾克斯藏匿在何處的另一幅油畫找出來之前,是無法斷言的。然而,不論現在扣押在檢察官辦公室內的畫是屬於哪一幅,反正另有一幅仍在諾克斯手中——如果他確是擁有兩幅的話——而這另一幅,諾克斯是決不肯交出來的,因為他早已一口咬定它已被外人偷走了。我親愛的桑普森啊,要是你能夠在諾克斯的產業的某個地方把那幅畫挖出來,或者在別的什麼地方找到它,並證明是諾克斯放在那兒的,那麼,對他的指控就比現在更加過硬了。”

從桑普森瘦瘦的臉上的表情來看,他對這個論調還是不以為然;他顯然認為這個案子漏洞百出。但埃勒裡不讓他把心裡話說出來;他不停頓地往下講。“總而言之,”他說,“兇手必須具備三個主要條件。第一:他應能針對卡基斯和斯隆佈置假線索。第二:他應是兩封恐嚇信的作者。第三:他應在諾克斯的房子裡,才有可能打出第二封信。符合這第三個條件者,只有幾名僕傭、布萊特小姐和諾克斯。但是僕傭們被第一個條件所排除,我剛才已作了說明。布萊特小姐被第二個條件所排除,我剛才也已講過。剩下來只有諾克斯,既然諾克斯完全符合上述這三個條件,所以兇手非他莫屬。”

理查德·奎因探長並不因為他兒子大出風頭而感到有面子。當那一陣少不了的盤問、祝賀、爭論以及記者糾纏都鬧騰完了之後——值得注意的是報界人士中有幾位在搖頭——奎因父子回到了神聖不可侵犯的探長辦公室,只有二人相對的時候,老頭子才讓剛剛拼命壓制的內在感情流露了出來,埃勒裡覺察出他父親心情已經不痛快到了極點。

有必要指出的是,埃勒裡本人此刻也並不像一頭自以為了不起的初生之犢。恰恰相反,他那消瘦的臉頰繃得緊緊的,眼色中顯出疲乏和狂熱。他一支接一支地抽菸而不知其味,並且迴避父親的目光。

老頭子毫不含糊地數落起來。“嗨,”他說,“要不是你是我兒子的話,我一定把你一腳踢出去。在我曾經聽到過的一切枯燥乏味、不能自圓其說、牽強附會的高談闊論中,你剛才在樓下的那番表演,倒也真是——”他聳了聳肩,“埃勒裡,你記住我的話吧。麻煩還在後頭呢。這一次,我對你的信心是,是——哼,你丟了我的臉,可惡!至於桑普森——唔,亨利可不是笨蛋;他在走出議事廳的時候,我能清清楚楚看出來,他感到自己正面臨著一生事業中最棘手的對簿公堂。這案子到了法庭上是站不住腳的呀,埃勒裡,肯定站不住。一無證據,二無動機。動機,真要命啊!你剛才隻字不提動機。諾克斯為什麼要殺死格里姆肖呢?當然,你大可運用你那套狗屁邏輯,頭頭是道、引經據典地說明諾克斯就是咱們的對手——可是動機呢?法官要的是動機,可不要邏輯。”他說得口沫四濺,“這一回可得要吃不了兜著走啦。把諾克斯抓了起來,他有美國東部最大的律師團替他出庭辯護——他們會在你辦得像樣的案子裡挑岔子、找漏洞,孩子啊,把你駁得體無完膚,就像塊硬幹酪[2] 一樣,全是窟窿——”

直到這時,埃勒裡才激動起來。本來他一直耐心坐著,甚至還點點頭,似乎探長的長篇大論全在他意料之中,儘管他並不歡迎這樣的話,可也並非不能容忍。但這下子他挺身站了起來,臉上掠過某種驚訝的表情。“就像什麼一樣全是窟窿?你這是什麼意思?”

“哈!”探長喊道,“這下子可踩到你的尾巴了,是嗎?你以為你家老頭子是個白痴嗎?也許亨利·桑普森沒有看出什麼,我可是看出來啦,這話一點兒不假。而你要是也沒看出什麼來,那你就是十足的傻瓜!”他敲敲埃勒裡的膝蓋,“告訴你吧,埃勒裡·歇洛克·福爾摩斯·奎因啊。你說你已經排除了這些僕傭中有人會是兇手的可能性,理由就是,他們之中沒有一個人在那偽造假象的日子裡,曾到卡基斯家去過。”

“不是嗎?”埃勒裡慢吞吞說。

“是的。那很好。偉大。一點兒不錯。我贊成你的意見。可惜,我蠢笨的寶貝兒子啊,”老頭子悻悻然說道,“你應該明白,你還沒有考慮透徹啊。你把每一個僕傭都排除在兇手之外,但為什麼他們之中就沒有人能夠成為外面兇手的同謀呢?我這是直言相告,你去仔細思忖思忖吧!”

埃勒裡不作回答;他嘆了口氣,讓他父親就此發揮下去。探長往轉椅中一坐,氣呼呼地哼了一聲。“這樣愚蠢的疏忽,真是少見啊……你這樣的人物,更是少見啊!我真是弄不懂你,孩子。這件案子已經把你的腦袋攪亂了。你竟然想不到,僕傭中可能有人會被兇手收買,用諾克斯的打字機來打第二封恐嚇信,外面那個兇手卻安安穩穩躲在一邊!我並不是說事實一定就是如此;但我敢打賭,諾克斯的那些律師必定會提出這個推論,這樣一來,你那整套說法,把一個個物件都排除在疑點之外只剩諾克斯一人,還怎麼站得住腳呢?呸!你的邏輯不頂用啊。”

埃勒裡點頭預設。“講得有道理,爸爸,你講得非常有道理。我希望——我相信,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任何人想到這一層。”

“唔,”探長心煩意亂地說道,“我猜想亨利確是沒有想到,要不然他當場就會跳起來哇哇叫了。這也總算是走運吧……可你瞧,埃爾,我剛才指出的漏洞,你顯然已經全都明白過來了。你為什麼不現在就堵住漏洞——何必要耽誤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斷送了我,也斷送了亨利的前程呢?”

“你問我為什麼不堵漏洞,”埃勒裡聳聳肩,兩臂高舉過頭,“——上帝啊,我累死了……我來告訴你為什麼吧,受苦受難的老長輩啊。就為了很簡單的理由——我不敢。”

探長搖搖頭。“你是越變越傻了,”他喃喃地說,“你是什麼意思呢——你不敢?這也算得上一條理由嗎?好吧——就算是諾克斯吧。但這是公事,孩子,是公事呀!總要有切實講得通的依據才行,你該知道,只要你堅信自己是正確的話,我會全力支援你的。”

“這我知道得夠清楚了。”埃勒裡笑道,“父愛是奇妙的。比它更奇妙的只有一樣,那就是母愛。……爸爸,我此刻說不出更認真的話來。不過我要告訴你這樣一句話,你不妨姑妄聽之,別管它是真是假……在這件卑鄙齷齪的案子中,最駭人聽聞的勾當還不曾爆發出來呢!”

<hr/>

[1] 法文:唉,好吧,我們取得了進展。

[2] 硬幹酪(swiss cheese),一種白或淡黃色的多孔的乾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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