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風榴火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二十六章 折斷,護短,春風榴火,大文學小說網),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別家我都不考慮了。”她放下腿,開始練舞:“先定個小目標,進風娛。”
景遙嘴角抽抽:“你這小目標,定得可真夠低的,不過...為什麼啊?”
“因為我喜歡的那個人,他過去也是風娛的啊,如果我進去了,說不定年會的時候,還能見著呢。”
景遙知道她說的是長生。
“拜託,你偶像這都十多年沒音訊了,聽說早就出國養病了,怎麼可能還留在風娛。這些年風娛的領導高層經過幾次大換水,早已經物是人非,你想進去追你愛豆,太不現實了吧......”
奈奈聳聳肩:“反正我就只想進風娛。”
能離哥哥近一點,再近一點,哪怕機會微乎其微,她也想要試一試。
兩天後,奈奈回家取東西,卻沒想到母親直接將一份合約扔在了她面前――
“我倒是小瞧你了,沒想到那樣一部破電影,居然也能火。”
奈奈看著她遞過來的那份合約,有些莫名:“我不會籤你們工作室的。”
舒寧笑了笑:“不需要籤,你已經是我們星雪工作室的藝人了。”
“什麼?”
舒寧將合約翻開,落到了簽名頁,上面赫然寫的是林奈奈的名字。
奈奈心頭一驚,連忙翻開合約。
這種簽約合同一式雙份,兩份都簽了奈奈的名字。
“是什麼時候!”
“忘了嗎,當初高一的時候你說想要學藝體......”
舒寧一提醒,奈奈恍然想起來,高一的時候她就提出說想要學藝體,將來進娛樂圈,那時候因為姐姐林雪柔強烈反對,因此,父母也不同意。
過去所有的事情,奈奈能忍則忍,能讓則讓,但這件事,她是鐵了心要去做。
後來林雪柔鬆口,同意她去學藝體,不過...她向父母提議,讓奈奈簽下了一份合約。
當時奈奈還小,根本不懂這份合約是用來做什麼的,滿心歡喜去集訓前,看也沒看就簽了這份合約。
那時候的林雪柔已經是小有名氣,見識過娛樂圈的風浪,因此,讓奈奈簽下這份十五年的合約,想把她最好的青春都困綁在父母的工作室裡。
這樣一來,她沒火最好,就算將來火了,星雪工作室也可以用這份合約約束她。
現在看來,林雪柔是早就防著這一天了。
此時的奈奈,氣得渾身發抖:“這份合約...根本就是無效的!我那個時候都沒有成年。”
舒寧從容一笑:“有效沒效,你自己去問問律師不就知道了?”
當天晚上,奈奈便給葉思茗打了一個電話,想向她諮詢簽約合同的事情。
葉思茗聽說了前因後果之後,氣得說不出話來,立刻幫奈奈聯絡了自己的私人律師陳哲陽。
陳律師看過了奈奈的合約電子檔,對奈奈說:“這份合約,的確具有法律效應,但當時你屬於未成年,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籤署這份合約,法院應該會酌情考慮它的有效性,不過...複雜的地方就在於,對方是你的監護人,這種情況...以前沒有遇到過。”
是啊,世界之大,無奇不有。
哪家的父母會聯合起來坑自己的孩子?
偏心到這種程度的...的確是前所未見。
“走法律程式,是非常漫長的途徑,我建議你最好跟甲方和解,商談解約金。”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