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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一籌莫展地望著眼前昏迷不醒的男人。

他現在有四條路可走:第一,馬上跑去找看林人,通報他的發現,然後,跟看林人一起將此人送到鎮醫院;第二,把此人丟在這裡,任其自生自滅,也許第二天早上,看林人就會發現他,到時候,他們一定會送他上醫院,當然還會報警,這是最省事的做法;第三,將此人背出樹林,直接丟在鎮醫院門口;第四,反正他也是醫生,可以為其作簡單的傷口處理,然後想辦法弄醒他,讓他自己離開這裡。

他選擇四。

讓他揹著這麼一個身高超過一米八的壯漢穿過荊棘叢,他實在沒那體力;而通報看林人,則是他最不願意做的。因為這麼一來,他夜闖許家樹林的事就會敗露。誰知道許家人會不會因此將他告上法庭?而更麻煩的事是,許家因此可能會加強對樹林的看管,也許因為這事,他今後再也不能來他的墓地了。這片墓地是他生活的一部分,他可不想因為一個素不相識的陌生人而失去它。

男人還躺在木箱裡。他先用手電筒將此人全身上下照了一遍。顯然,這傢伙是被人謀害的,但血跡只集中在襯衫的領口處。由於此人穿的是黑色皮衣,所以暫時看不清衣服上到底有多少血跡,不過,至少乍看之下,血跡並不多;而衣服的下襬、褲子好像都很乾淨,這說明,傷口很可能在此人的頭部,而且傷口不會很大很深。另外,除了血跡之外,此人的衣服還算乾淨,沒有沾染汙泥或者別的什麼東西,說明此人很可能在受傷後,直接被弄進了木箱。他又用手電筒檢查了一遍木箱的四周,發現在箱子的角落,就在靠近男人鼻子的地方,有個小孔。他想,如果沒這個小孔,恐怕這男人早就死了。

我是不是該報警?他問自己。但回答是否定的。

鎮派出所一共有五個人,他認為他們中沒有一個願意在晚上10點摸黑到這片樹林裡來。再說,這人也沒死,傷得也不算重。對於派出所的人來說,人沒死,就等於什麼事都沒有。再說,這人一看就知道不是本地人,從衣著打扮看,多半是城裡人,老黃就算來了,也不會願意多管閒事。老黃快六十了,他最希望太太平平地混過這三個月,然後順利退休。如果這幾個月沒案子發生,對他來說就是好事。

這人被打破頭扔進木箱裡活埋,明顯屬於謀殺案,只不過是謀殺未遂。小鎮已經N年沒發生過惡性案子,老黃碰見這種事,躲都來不及呢。他估計老黃接案後,頂多隨便問兩句,然後就會勸此人到市裡去報案,這樣,他就可以把這個燙手山芋扔出去了。所以報警實在沒多大的意義。

他繞著箱子走了一圈,隨後在箱子的一邊停住。他放下手電,蹲下身子,用力扛起木箱的一端,箱子搖搖晃晃地豎了起來,他又走到箱子的正面,把幾乎直立面對他的男人,從箱子裡拽了出來。

他本來以為這麼一折騰,男人會醒來,可男人卻毫無反應。

他猜想這男人在箱子裡可能已經待了很長時間。不管是被擊傷還是吃了安眠藥,都很難讓一個人昏睡超過八小時。因而,他判斷這男人很可能是服用了過量的安眠藥,或者別的什麼藥物。換句話說,這男人是被投毒了。

投毒、鈍器打頭、活埋,這屬於三料謀殺吧?是什麼樣的菜鳥殺手,這樣還沒能殺死這男人?首先,“他”肯定是初犯,不然,“他”應該至少會準備一個更密封的箱子;其次,“他”可能是個女人,或者一個小個子男人,因為沒辦法在體力上抗衡對方,所以才會選擇投毒;最後,只有缺乏耕種經驗或體力差的人才會挖這麼淺的坑!只要有條野狗就能讓這隻箱子暴露無疑。所以,這個人絕不會是農民,“他”應該來自於城市。

金元把男人平放在泥地上,這一次,他翻遍了男人身上的所有口袋,沒有錢包,沒有手機,什麼都沒有。看來兇手早就搜過這傢伙的身了。

他決定先給男人作一個簡單的全身檢查。結果如他所料,男人身上唯一的傷口在後腦下方,傷口不深,口子也不長,不過四五公分而已,但有感染的跡象。他慶幸自己的急救包裡還有一把刮刀。他將手電綁在身邊一根顫巍巍的細樹枝上,然後,藉著微弱的手電光,他先用刮刀迅速剃掉了男人後腦的大部分頭髮,接著,他用酒精消毒,最後用專業外科手術線縫合了傷口。

這對他來說,只是個小手術。在診所,他算是個全科醫生,小到在手指上塗紅藥水,大到切除腫瘤,什麼都幹過,前些日子,他還替兩個孕婦接生過孩子。可是,樹林跟診所畢竟不同,由於光線太暗,手術時間比他預期的長,但還算順利。他沒帶麻藥,因而他一直希望手術的疼痛能將男人驚醒,但直到他包紮完畢,男人仍然昏睡不醒。

“你可真能睡!”他忍不住說道。

他撥開男人的眼皮,用手電照了一下,又替男人測了血壓和心跳。結果是,血壓偏低,心跳過緩。

“看來不給你洗胃的話,你是活不了了!得了,先給你驗個血。”

他的急救包裡時時刻刻都放著注射器和六個密封小罐,這是為應付街上的臨時病人準備的。近一兩年,他走在街上常被人拉住,讓他臨時出急診。他本來可以拒絕的,但他生性不願與人爭辯,再說對方往往不由分說拉著他就走。由於他空手到病人家無法救治,有好多次,他不得不返回診所去拿注射器。於是,久而久之,為了免除來回奔波的麻煩,也為了節省救治時間,他現在乾脆把該帶的都帶在身邊。他包裡還有個冰袋,他通常用它來為食物保鮮,現在,他將蒐集到的血液樣本放在存放冰袋的泡沫小盒子裡。

他決定回診所一次。因為男人需要的葡萄糖水和催吐劑,他身邊都沒有。

看這男人現在的情形,一時半會兒是醒不了的,而他又沒法把他弄出林子。所以,他覺得應該在林子裡給這男人找個暫時的棲身之地,一個看林人夫婦不會注意到的小角落。

他知道就在離河邊不遠,一棵老樹後面有個隱蔽的樹洞,小時候,他曾經在那裡避過雨。樹洞大約有十幾平方米大,住人沒問題,完全可以作為臨時病房使用。

他花了幾分鐘找到了樹洞。

他拉著男人的雙手,往樹洞的方向一路拖行。他故意重手重腳,隨意拽拉,只希望男人會被驚醒,但是,中毒和睡覺畢竟是不一樣的,無論他怎麼做,男人始終雙目緊閉,像死人般一動不動。

“好吧,你一個人在這裡待一會兒。我馬上回來。到時候就給你洗胃。”他對男人說,他也不知道對方是否能聽見。

矇矓中,莫蘭好像聽見客廳裡有響動,她立即從床上跳起來,開門衝了出去。可是到了客廳,她才發現,她剛剛聽到的只不過是斜靠在玄關的雨傘掉在地上的聲音。

她不甘心,又透過貓兒眼朝走廊張望。她已經記不得今天是第幾次從這個小玻璃孔朝外看了。可是走廊裡仍是黑漆漆的一片,她什麼都看不見。

她從來不喜歡運動,可今天,從晚上7點之後,她至少下樓四次,過了晚上10點,她甚至還穿上鞋到小區裡去逛了兩圈。然而,無論是門外的走廊、附近的街角,還是小區的綠地,她都沒找到她要找的人。高競既沒給她打電話,也沒給她發簡訊。在他們吵架之後,他對她置之不理超過十二個小時,這還是第一次。

可是,這是置之不理嗎?他真的是在慪氣嗎?莫蘭越來越覺得不可能。她知道,不管高競有多傻,有多固執,有多不可理喻,歸根結底,他還是愛她的。要不然,他不會一大早給她打電話。他那麼做,無非是為了和好。他是想和好的。所以,假如他看見她的來電,無論多忙,他都會想辦法儘快回覆的。如果沒有的話,那一定是發生了什麼事。

會發生什麼事?

是手機被偷了?可即使手機被偷,他仍可以打電話給她,只要他願意。他身邊不會連打電話的錢都沒有吧。其實如果遇到這類事,她相信,他會第一時間打電話過來向她訴苦。

那為什麼他到現在還沒訊息?

莫蘭越想越不安。她終於再次撥通了他的電話。事實上,晚上7點之後,她就打過了。她沒聽見電話鈴,只聽見一句她已經聽膩的話——“對方已關機。”

他是不是發生了什麼意外?難道是——車禍?!這兩個字飛過她的腦際時,她驚出一身冷汗。

不可能。她連忙對自己說,高競是受過專業訓練的刑警,雖然他的腿傷還沒完全康復,還不能快跑,但這並不意味著,他是個殘廢。其實現在,他走起路來已經比兩個月之前利索多了,遇到類似的險情,他應該有辦法躲開的。再說,高競應該沒那麼倒黴,自己也沒那麼倒黴,他們從沒幹過什麼壞事,這種事不可能發生在他們身上!不可能,不可能,就是不可能……

她一個勁地推翻那些可怕的猜想,拼命安慰自己,可她的思緒仍像從山坡上掉下來的石頭,無法阻止地朝一個方向滾去。

會不會是穿過馬路的時候,正好遇到了一輛加速行駛的汽車?

不可能!

可是,還能有別的解釋嗎?

如果他是健康的自由的,為什麼不回她的電話?現在已經是夜裡12點了。

他在哪兒?難道他已經……

有那麼幾分鐘,她像冷凍人一般僵坐在沙發上,不知道該怎麼辦。等她從沙發上站起來時,發現內衣已經全溼透了。她沒顧上換衣服,抓起手機,撥通了120急救電話。

替男人洗完胃,金元已經精疲力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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