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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Inside Man

“其實他很走運了,幫他的人不少。但是那種感覺很奇怪……並不是幸福,沒有任何幫助給他帶來幸福,只是維持他在孤獨邊緣的脆弱平衡,好像他是這個世界的孩子,誰也不敢叫他真正絕望。每當他即將墜入悲傷的深淵時,總有人施捨似的給他一點點安慰讓他能堅持住。我有種奇怪的感覺……當他真正絕望的那一天,他會變成……”酒德麻衣輕聲說,“魔鬼那樣的東西!”

清晨,北京國際機場。今天從北美飛往中國的第一班航班抵達,整整一個旅行團,海關緊急開放了新的入關閘口,但是依然排起了長隊。這些衣冠楚楚的美國人也沒有辦法,只能在那裡排隊等候,看起來他們都很有教養,除了某幾個傢伙在裡面咋咋呼呼。

“嗨,明非!太高興見到你了!”旅行團裡有人熱情地衝上來和頂著;兩個黑眼圈的路明非握手。

“唐森?”路明非瞪大了眼睛。這傢伙睡了一整個晚上,完全沒有意識到自己混在一群什麼人裡面。

“哇噻!師弟你交遊很廣泛啊!”芬格爾說。

“你們也是來屠龍?”唐森也跟芬格爾握手。

“什麼叫……‘也’?”芬格爾忽然意識到這情況遠非幾百個混血種組團飛往中國那麼簡單。

“對啊,”唐森微笑,壓低了聲音,“這是一架特別的包機,我們預先稽核過所有乘客的身份,無一例外是混血種。我們所有人都是要去中國屠龍。”

“陣仗太大了吧?”路明非和芬格爾同聲驚歎。

“大家都是好朋友,別掩飾了,你們不也是麼?最近訊息傳播得很厲害,我想全世界的混血種都知道了龍王可能在北京甦醒的訊息了,如果他們不是碰巧去了中非或者南美雨林這種資訊不通的地方。”

“可是拜託大哥!你以為你是誰?你何德何能就要去中國屠龍?你以為屠龍是參加世博會呢?買票排隊就可以了?”芬格爾目瞪口呆,“就憑你這身萌系裝束?”

唐森沒有像拍賣會上那樣正裝革履,而是穿著長袖衫,外面罩著有一堆口袋的軍綠色馬甲,下身寬鬆牛仔褲,蹬著一雙旅遊鞋,戴著一頂紐約洋基隊的棒球帽,最棒的是長袖衫的胸口還有“不到長城非好漢”幾個潑墨中文字。

“哦,”唐森大度地笑笑,“我還不至於那麼沒有自知之明,以我的言靈,別說龍王,就是二代種三代種對我都是壓倒性的。我是考慮這麼有影響力的事件,不能親眼目睹未免有點遺憾……而且你說得也有道理,世博會還沒有結束,我和朋友們考慮順便來中國度個假和參觀世博會。不是個一舉兩得的事麼?你看還有人拖家帶口。”

“喂喂……你這試著碰碰運氣如果不行就當作休假旅行的態度,得有怎樣一顆淡定的極品大叔心啊!”

“一個生於1977年的混血種,今年也有三十三歲了,有顆大叔心有什麼稀奇?”

與此同時,一架龐巴迪Global Express XRS輕盈地降落在首都機場。這是一架自香港起飛的私人飛機,與絕大多數私人飛機不同,它被漆成了純黑色。飛機剛剛停穩艙門就開啟了,迎著大風和初升的朝陽,貴賓直接跳下飛機,根本沒有等待迎上去的舷梯車。即使是中型商務機,艙門離地也有兩米多的高度,更讓工作人員震驚的是,貴賓還穿著三英寸高跟鞋,挎著大號的LV旅行袋……

酒德麻衣在晨曦中仰頭,摘掉頭頂的髮卡,黑髮洩落如一泓瀑布。她盡情舒展身體,卸去長途旅行的疲倦,所有圍觀這一幕的男性都下意識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想知道自己有沒有流鼻血。即便只是晨曦中的側影,但她周身上下每一根舒展的曲線都讓人聯想到一朵鮮花的盛放。

楚子航低頭操作筆記本,路明非和芬格爾耷拉著腦袋打瞌睡,只有唐森看到了那個令人難忘的背影。穿黑色皮衣的女孩從後面跑來,就像一道黑色的流光從空空如也的外交通道閃了出去。他不由得吹了聲口哨。路明非茫然地抬起頭來,剛才的一瞬間,他聞到一股熟悉的氣息,帶著兵戈殺氣的馨香。

加長的悍馬越野車等候在貴賓通道外,一身黑衣的司機兼保鏢畢恭畢敬地拉開車門,酒德麻衣如一隻起飛的黑色雨燕躍入車廂。車門隨即關閉,悍馬飛馳著離開。

車後廂是私人空間,和駕駛座完全隔離,用櫻桃木和酒紅色的羊羔皮裝飾。恆溫酒櫃裡,水晶酒具隨著車身晃動叮叮作響,寬大的袋鼠皮沙發面對著42寸液晶屏,螢幕上顯示紐約股票交易市場的行情變化。一個女孩蜷縮在大沙發裡,戴著黑色膠框眼鏡,染成栗色的長髮垂下遮擋了半張臉。她一手在紙上快速地寫畫,另一隻手握著車載電話,語氣嚴厲:“提價1.5%,全力買入我們選定的風能企業股票!我給你的額度授權是五億美元。”她抓起一片薯片塞進嘴裡,“不要質疑我的決定!五分鐘前一艘二十萬噸油輪在墨西哥灣觸礁沉沒,這次漏油事件會導致環保主義者對石油經濟的嚴厲抨擊,新能源企業在未來的三個月內會有巨大的上揚機會!”

“嗨!薯片妞!看起來你在北京的日子不錯啊!”酒德麻衣扔下旅行袋,抬手就去捏對方的臉。

“喂,非禮勿摸!”薯片妞趕緊捂臉。

但是晚了,作為一個忍者,酒德麻衣伸手摸誰的臉,就像拔刀將敵人斷喉那樣,動手總是比動口快。在薯片妞抬手之前,她已經心滿意足地捏完,又舒舒服服地靠在沙發裡,摘下墨鏡,蹺起了二郎腿。

“給姑娘我摸一下又不會死,果然養得蠻好,臉嫩嫩滑滑的。”酒德麻衣打量薯片妞的全身,“就是這身衣服還是那麼老氣。”

“那是我在等你的時候順便做了面膜……”薯片妞低頭看自己全身,寬鬆的白色襯衫、水洗藍的牛仔褲、一雙夾腳趾的薄底涼鞋,“雖然論時尚跟你不能比,可也不老氣好麼?只是有點居家。”

“靠!老孃扛著兩把刀踩著三英寸高跟鞋走南闖北,累得腿都要斷了,你和三無妞兒就好意思這麼享福?還面膜?還居家?什麼居家美少女透過打電話買五億美元的風能企業?”酒德麻衣白了她一眼,“接到你電話我連妝都沒化,跳上車就往啟德機場趕,一路上不知道闖了多少紅燈吃了多少罰單,你倒悠閒。”

“好啦好啦,我也知道你‘帶孩子’不容易。這次的工作結束你就能休個長假了,”薯片妞急忙順毛,“傳給你的資料你都看了麼?”

“那個獵人市場中的懸賞頁面?看了,發那個帖子的人很會玩啊。把全世界混血種都玩進去了。”

“這架飛機和你幾乎同時抵達,一週之內,有三架這樣的包機從美國飛往中國。”薯片妞遞過一份包機合同。

“三架波音747-400?北美的混血種果然很豪氣啊。”酒德麻衣把檔案扔還給薯片妞,“那麼已經有超過一千名混血種進入中國境內,他們覺得屠龍是一個靠人多去堆的高難度副本麼?以他們中某些人的血統,在進入‘龍威’領域的瞬間就會因心臟衰竭而死!”

“不,不是一千,而是超過三千人,從歐洲趕赴北京的更多。”

酒德麻衣想起了什麼:“剛才出機場的時候裡面有幾百號人排隊,大概就是這個團?如果海關的人知道他們放了怎樣一個旅遊團進中國,大概會欲哭無淚吧?”

“他們中有三個人,名字分別是芬格爾·馮·弗林斯、楚子航和路明非。”薯片妞說。

酒德麻衣的臉色凝重起來:“有路明非?那麼是老闆給我們下了新的命令吧?”

“我在三個小時前收到了老闆的郵件,立刻給你打電話,”薯片妞低聲說,“命令是,在這三千人裡,必須是路明非親手殺死龍王!”

酒德麻衣撫額:“又來了!老闆到底是脫線還是睿智……有時候真的搞不清楚啊!那麼個廢柴,用得著在他身上花費那麼多時間麼?他到底是走了什麼狗屎運?那麼多人要當他的保姆,簡直好似世界盃直接拿外卡進決賽!這種bug人物真讓人不由得想上去踹兩腳啊!”

“我們沒法管老闆的邏輯,但命令就是這樣。”薯片妞的語氣極其堅決,“龍王必須死在路明非手中!除他之外所有見過龍王的人,都是那條龍的陪葬!”

“那幾架包機真是死亡包機啊。”酒德麻衣聳聳肩,“好吧,讓他們陪葬好了,那些倒黴的傢伙,只怪他們遇上了老闆這種變態。但問題是路明非是個真正的廢柴,否則在三峽時他完全可以拔出‘暴怒’殺死諾頓,而不必我補那一槍。怎麼確保路明非‘親手’殺死龍王?”

“這倒還有辦法,卡塞爾學院的六人分為兩組,路明非那一組人帶著那套鍊金刀劍。那是屠殺一切龍王的悖論武器,他所需的只是拔出它們的意志而已。命令中還有一部分就更難了,”薯片妞嘆了口氣,“必須讓路明非殺死龍王這件事公之於眾。”

“公之於眾?”酒德麻衣愣住了,“什麼叫公之於眾?屠龍這種事能公之於眾?老闆的腦子又抽了吧?”

“我要全世界……看他作為英雄的盛大表演!”薯片妞一字一頓,“這是老闆信中的最後一句。”

“我靠……難道聯絡中央電視臺直播麼?”酒德麻衣忽然坐直了,雙手按在膝蓋上,擺出端莊凝重的表情,“各位觀眾晚上好,這裡是中央人民電視臺新聞聯播節目,今天的特別報道,《新中國的龍王鎮魂歌》,下面將直播的是卡塞爾學院‘S’級廢柴路明非和龍王戰鬥的現場畫面,現在我們把畫面切給前方記者……”

“你還真說來就來啊,別那麼活寶可以麼?人民藝術家。”薯片妞無奈地說。

“這樣全世界都會瘋掉啊!”酒德麻衣抓狂。

“總之你清楚老闆的風格,他的命令是不能違背的,就算再怎麼違背邏輯,我們也必須讓全世界知道,是路明非殺死了龍王。這個訊息要在各大媒體上刊登,甚至上新聞聯播。”薯片妞拍拍酒德麻衣的肩膀安慰她,“所以你知道我為什麼急召你來北京了吧,如果時間允許,我會和你一起抱頭痛哭,但我們首先必須想出應對的辦法。你在我們中是媒體資源最豐富的人,我能指望三無妞兒想出什麼辦法麼?她只會忠實地執行老闆的命令,拿個手持式攝像機把路明非屠龍的畫面拍下來然後上載到youtube、土豆網一類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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