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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的洛杉磯陽光燦爛。

我正站在法院臺階上,而我的繼母諾瑪·克魯格和她的情夫魯斯·泰森,攜手從樓裡走出來。

在擠滿旁聽者和記者的法庭上,陪審團居然會驚人地判決道:“無罪!”

我異常憤怒地從法庭裡跑出來,我清楚地知道,父親是被他們謀殺的。洛杉磯的空氣雖已被汙染得不再清新,但是相比不公正的判決,卻已令人好受得多。

諾瑪身穿一件樸素的藍色上衣,白色的衣領將她襯得十分端莊。她故意在臺階上停下來,於是一群吵吵嚷嚷的記者,還有跑來跑去的攝影師便圍了上去。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氣,用勝利的眼光睥睨著這座城市。

諾瑪今年三十六歲,而我父親魯道夫·克魯格被謀殺時,已經六十五歲了。這個身材苗條的女人,全身都充滿著性感的氣息,可是在審判期間,她始終輕聲細語,做出端莊的淑女樣兒,贏得了陪審團裡那些男人的好感。

她那一頭閃亮的深色褐發,襯托著精緻細膩的五官,尤其是她富於表情的嘴唇,可以做出各種各樣的微笑——那是她臉上笑著的唯一部位,因為她的藍眼睛總是冷冰冰的,而她突出來的下巴,就像是一把無情的手槍。

在諾瑪轉過臉時,我看到她那甜蜜的笑容十分詭異,高深莫測。

諾瑪快步走下臺階,身後跟著一個被馴服的寵物——泰森,他也被同一個陪審團宣佈無罪。

走到我身邊時,諾瑪猶豫了一下,停了下來。雖然自從她和泰森被捕之後我們就再沒有說過一句話,但她知道我恨她。我用無數次沉默和我的眼神告訴了她:我恨她。

“祝賀你,諾瑪。”我冷冷地說道。

她飛快地掃了一下記者們懷疑的臉,然後謹慎地回答道,字斟句酌:“謝謝,卡爾。”然後又用她那甜言蜜語的高腔說,“這真是太好了。我非常相信我們的司法系統,從來沒有懷疑過審判結果。”

我說:“諾瑪,我不是為審判結果而祝賀你。你很聰明,而且到目前為止,也很幸運。”

“到目前為止?”她稍稍偏過頭,只留給記者們一張側臉。她悄悄地衝我一笑,低聲對我說,“比賽結束時,輸的人哭,贏的人笑。”

那一刻,我真想一拳打在她那伸出來的傲慢的下巴上。

“克魯格先生,”一位攝影師喊道,“你願意和你繼母拍個合影嗎?”

“當然願意,”我回答,“不過我需要一個道具——你有一把鋒利的長刀嗎?”

諾瑪緊張地沉默著,然後表演似的說:“親愛的卡爾,你受刺激太大了,以至於變得偏執。在目前情況下,我認為這很自然,我一點兒也不怪你。”她停頓了一下,“親愛的,我們還會再見面,對嗎?”

“你避不開我的,除非你搬出去,否則我們就住在同一棟房子裡。”

諾瑪猛然閉上嘴,扭過臉。我凝視她的腦後,幾乎可以看到,她腦子裡的機器突然停止了運轉。

“克魯格太太,”一個身材和男人一樣粗壯的女記者問道,“你準備在不久的將來,和魯斯·泰森先生結婚嗎?”

諾瑪轉向了泰森,打量著他,就好像他是一個沒怎麼玩就扔下的玩具。諷刺的是,魯斯·泰森和我差不多大,只比諾瑪小三歲。他也是一頭褐發,胖胖的臉上,一雙棕色的眼,嘴很大,此刻正像一隻馴順的小狗一樣,咧開嘴傻笑。

諾瑪轉向那個和男人一樣的女記者,謹慎地回答說:“在目前的情況下,談婚論嫁不太合適——對不起,無可奉告。”

說完,她得意揚揚地走開了,泰森跟在她的後面,而記者們則圍在她兩邊。

當他們分別乘計程車離開後,我跑到最近的一家酒吧,排解自己的一腔憤怒。我喝了四杯馬提尼酒,仔細檢查著尚未停止冒煙的廢墟,想從中找到線索——是的,我要報復。

六個多星期的審判中,泰森罪名成立與否,關係到諾瑪自己的自由,所以她請麥克斯韋爾·戴維斯為他辯護。這位出色的律師把許多殺人犯又原封不動地送回了社會,這方面他是人才,沒有人能和他相比。他曾經誇口道:就算一個人在刑偵科辦公室槍殺了自己的母親,他也能讓他無罪釋放。而諾瑪自己的律師就沒那麼有名。當然,全部費用都由她支付。

這件案子無疑是很清楚的,清楚到任何一個法學院的學生都能把諾瑪和泰森——顯然是她的情夫——釘到正義的十字架上。

魯道夫·克魯格是電影界名人,是的,也許我父親是老一輩中最了不起的製片人兼導演。而他在自己家客廳被槍殺一事,從表面上看是在偷竊過程中發生的,但警方認為偷竊不過是我繼母和泰森故意設計出來的,目的無非是為了掩蓋謀殺。

原告堅持認為,諾瑪那天去箭湖別墅,只是為了證明她的無辜。當她在那裡熱情招待後來她的幾位不在場證人時,泰森殘忍地槍殺了我父親,並搶走他的錢包、鑽石戒指和其他值錢的東西,然後故意推倒桌子,打破電燈,搞亂抽屜,逃之夭夭。

警方開始很困惑,然後便懷疑這些假象。顯然,魯道夫·克魯格正坐在椅子上閱讀,第一顆子彈從近距離處射進他的後腦,當他向前倒下時,第二顆子彈打穿了他的脊背。

很明顯的,這是一次出其不意的謀殺,可為什麼要推翻桌子,打破電燈,偽裝成一次打鬥呢?一個小偷,除非被逼得走投無路,否則是不會出手殺人的——那不可能。而且,小偷一般不會攜帶槍支,更不用說是一支笨重的德國長管手槍。從現場的子彈來看,所謂的“小偷”用的就是這種手槍。剛好我父親就有這樣一支手槍,這難道是巧合嗎?那支手槍不見了,難道又是巧合嗎?

警方並不這麼認為。在細緻的調查後,他們挖出了泰森,又透過泰森順藤摸瓜地找到諾瑪。他們在泰森的公寓裡發現了一張諾瑪寫給泰森的便條,便條沒有提到具體的事,但它卻提到“在我們討論過的重要的時刻”,諾瑪希望自己在箭湖。最後,在一張推倒的桌子上,警方得到了泰森的指紋。另外在謀殺前一個小時,有人在靠近現場的地方看到過泰森。

但麥克斯韋爾·戴維斯卻輕蔑地指出了警方證據的漏洞:泰森的指紋當然會在客廳桌子上。作為我們家庭的證券經紀人,他經常到那裡,即使他主要是來看諾瑪的,也並不意味他一定就是兇手。“陪審團應該記住,被告受審不是因為通姦。”

至於那支德國手槍,也許是小偷在書房的抽屜裡發現了它,然後在殺完人後帶走了。如果不是這樣,那麼它又能在哪兒呢?警方能把它找出來嗎?並且,警方能證明我父親是被他自己的槍射殺的嗎?而那張便條,戴維斯說,它的內容太含混了,根本不能當做策劃犯罪的證據。不管怎麼說,它都沒有暗示任何邪惡內容的言語。因為魯道夫·克魯格越來越猜疑的性格,他在去歐洲時僱了一名偵探監視諾瑪。諾瑪知道這件事,所以想在丈夫回家時到箭湖,因為她擔心偵探會報告她和泰森的婚外情。這也就是她在便條中所說的“重要的時刻”。

於是,陪審團宣佈說:“無罪!”便把他們釋放了。

可想而知,這件事牽涉到鉅額財產。如果陪審團判定諾瑪有罪,她將失去繼承我父親財產的權利,屆時那筆錢就歸我了。

我父親把他的一部分證券和比弗利山大廈的一半產權,以及其他一些財產留給了我,但是他大部分的錢只由我代為保管,而錢的利息則歸諾瑪所有。只有她被定罪或死亡,那些錢才能歸我所有。

我父親賺了一筆錢,總共有七百萬,他是那種精明的投資者,從來不亂花錢。貪婪的諾瑪,“只”得到一百萬元的現金。

但是,不論如何,每年六百萬元的利息,還是相當驚人的。

我父親沒有把他的錢全部留給我,對此我不該有何怨言,因為在他資助的幾次商業活動中,我都大敗而歸。但我畢竟是他的親生兒子,那些錢應該屬於我——他居然更相信那個詭詐殘忍的諾瑪,卻不相信自己的兒子,這怎能讓我接受?

父親跟諾瑪結婚時,離我親生母親的去世已經很多年了。諾瑪在我父親投資的一部廉價電影中擔任了一個配角。她不是一個好演員,卻不料,她在法庭證人席上卻有著出色的表演——當然,那也是她唯一的一次。

我承認,諾瑪很有魅力,知道怎麼討好人,更會捕捉機遇。當她看到新一代的電影界開始排斥我父親時,那正是父親受到巨大打擊的最艱難時期。

他很固執,不願追隨時代潮流而改變自己。因此那些曾經熱捧他的電影界巨頭,現在卻拋棄了他,沒有絲毫情面。

公開場合,諾瑪對我父親好像很感興趣,私下裡也似乎非常崇拜他那被遺忘的才華。她可以連續幾小時陪著他,就坐在他古老的大廈中觀看他以前那些為他帶來榮耀的影片。

諾瑪是為了錢才跟魯道夫·克魯格結婚的,而後者則是因為她使自己恢復自信。

我父親那種古板而生硬的性格,並不討人喜歡。除了身材高大,他相貌並不英俊,禿頭和一對大招風耳襯托著一張毫無表情的臉,很難說會吸引女孩子的目光。

他的確輕鬆快樂過,但那些快樂越來越成為記憶中的印痕,就和他的聲譽一樣,漸漸從生活中消失了。

他有著強烈的報復心,對他的敵人刻骨銘心。而他的剛愎自用,又會促使他不惜一切代價——為了恢復他曾經的地位。可惜,他後來拍的一部為挽回聲譽的電影,票房收入並不理想,於是他就這樣又被人遺忘了。

婚後諾瑪仍然一直討好他,然而他們的生活卻並不平靜。

我父親自己也很清楚,他並不討女人喜歡,更糟糕的是,諾瑪只相當於他自己年齡的一半,所以他疑心日重。他總是懷疑她背叛自己,然後花大量時間和金錢去驗證。有時他會假裝出遠門,然後突然回來,或者自己真在外面時,就僱一個偵探監視她。他曾在電話裡裝上竊聽器,甚至還出錢僱了個落魄的英俊男演員去勾引她。但是,他這些驗證都失敗了,始終警覺的諾瑪,讓他的所有辦法都失效了。直到最後,一位私人偵探終於發現了她和泰森的秘密,只是還沒等到他向我父親報告,我父親就被殺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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