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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你一直在看著他們。”一聲柔和的輕笑。接著,又哼唱出一小段搖籃曲,羅蘭可能記憶猶新,那是他兒時的歌謠:“‘分分,花花,傑克的小鼻鼻!你會不會說呀?是呀是呀,我會呀!他是我的小鬼頭、小機靈、親親愛愛的小寶貝兒!你喜歡睡著前看到的景象嗎?你有沒有看到他們和支離破碎的世界一起繼續向前?”

從家用機器人奈傑兒值完最後一班崗到現在,大約過了十個小時了。莫俊德實實在在地睡著了,現在他聽到了這陌生的聲音才轉過頭去,絲毫不驚訝,也絲毫不困頓。他看到一個男人,身穿藍色牛仔褲和一件連帽大氅,站在控制中心灰色的瓷磚地上。他的裝備——不過是一隻破舊的圓形帆布大袋子——放在腳邊。這男人兩頰泛紅,長得很英俊,雙眼閃著熱烈的神采。他手裡握著一把自動手槍,當他的視線落入黑洞洞的槍口時,莫俊德·德鄯第二次領悟到:一旦他們的神性被人類鮮血所稀釋,即便是眾神也會死。但是他不害怕。不害怕這一個。他確實回頭看了一眼顯示著奈傑兒公寓的監視屏,因此能確定這個新出現的男人說得沒錯:房間已經空了。

面露微笑的陌生人彷彿是從這一層地板裡冒出的,抬起那隻沒有握著槍的手夠著了大氅的帽簷,並略微撥開了一點。莫俊德看到金屬光色一閃。在大氅的兜帽內連有一層編織起來的狀如金屬線的東西。

“我把它稱作我的‘思想帽’,”陌生人說,“我聽不到你的思想,這是個缺陷,但你無法進入我的腦海,這就——”

(無疑是個優點,你說呢?)

“——無疑是個優點,你說呢?”

外衣上有兩個補綴。一個上面繡著“美軍”的字樣和一隻鳥——鷹,可不是唧唧叫的小夜鳥。另一片上面繡著個名字:蘭德爾·弗萊格。莫俊德這才發現(同樣不出意料):他輕而易舉地能識字了。

“因為,如果你有一點兒像你的父親——紅色的那個,那就是說,你的心智慧力可能大大超出思想交流的範圍。”穿大氅的男人吃吃笑起來。他不想讓莫俊德知道他是害怕的。也許他已經說服了自己:我才不怕哩,因而才依著自由的意志來到這裡。也許他就是這麼做的。對莫俊德來說,怎樣都無所謂。同樣,陌生人的計劃也像熱湯一樣跳入他的腦海,但也無關緊要。難道這個男人真的相信“思想帽”能阻斷他的想法嗎?莫俊德湊近了些,看得更深刻一點,便瞧見了答案:是的。非常方便。

“不論情況如何,我都相信必須有所防範才能非常謹慎。謹慎,總是最聰明的選擇;否則我怎麼能從法僧的崩潰、薊犁的死亡中存活下來呢?我本來不想讓你進入我的頭腦、再送我去一幢高高的建築物,現在為什麼又想呢?你又為什麼想呢?你需要我、或是別的人,就因為你那些老子弟兵靜悄悄地走了、可你卻還是個小寶寶,連給自己的臭屎屁股扎條破布都不行!”

陌生人——現在已經不算是陌生人了——大笑起來。莫俊德坐在椅子裡,望著他。一側的小臉蛋上有一道粉色的印痕,因為剛才睡覺時他用小手撐著那半邊臉。

不速之客又說:“我想我們可以好好溝通,如果我說的話你同意就點頭、不同意就搖頭。如果你聽不明白就敲敲椅子。夠簡單吧!你同意嗎?”

莫俊德點點頭。不速之客注意到他堅定的藍色眼眸底的不安——極其不安——但同時又假裝不表露出這一發現。他再次產生疑惑:到這裡來是不是正確的做法呢?但自從米阿懷孕,他就一直跟蹤著她,可是為什麼,萬一不是為了來這裡呢?這是一場玩命兒的危險遊戲,十分同意,可是,在塔倒塌之前,現在只有兩個倖存的生物可以開啟塔腳下的門……然而塔當然會倒,甚至很快就要倒了,因為那個作家在他的世界裡活不了幾天了,而關於塔的最後幾卷書——三本——還沒提筆寫呢。已經完成的最後一卷書中,寫到了羅蘭和他的卡-泰特已經在那個緊要的世界裡驅逐了蘭德爾·弗萊格先生,就在州際高速公路上,把他從夢幻宮殿裡趕了出去,在埃蒂、蘇珊娜和傑克眼裡,那個宮殿簡直像是偉大的奧茲、可怕的奧茲(偉大的奧茲王,如果這麼說能讓您高興的話)的大城堡。實際上,他們幾乎殺死了老壞蛋沃特·奧·迪姆,因此製造出某些人所認為的當之無愧的大團圓結尾。但是,在《巫師與玻璃球》一書第六百七十六頁之後,斯蒂芬·金就再沒寫過關於羅蘭和黑暗塔的隻字片語,於是,沃特思忖著:這才是真正的大團圓結尾。卡拉·布林·斯特吉斯的人們也好,下落不明的小孩們也好,還有米阿和米阿的嬰兒——所有這些事情都潛藏在作家尚未成熟的潛意識裡沉睡著呢,所有這些生物都沒有呼吸,都鎖在找不到的門背後。而現在沃特判定:要放他們自由已經太晚了。儘管斯蒂芬·金在整個寫作生涯中都是該死的、厲害的快筆頭——那本是個稟賦甚優的天才作家,卻把自己變成個劣質的(但有錢)速寫藝術家,如果要愉悅您,當然還可以說他是個不講韻律的阿爾傑農·斯溫伯恩①『注:阿爾傑農·斯溫伯恩(1837—1909),英國著名詩人和批評家,其作品以音樂性的韻律感著稱。』——在他的有生之年裡,無論如何都不可能寫完剩下的故事,哪怕一百頁都寫不完,哪怕他沒日沒夜地寫啊寫。

太晚了。

沃特很清楚,他曾有所選擇:當時他在拉什宮,並在玻璃球裡看到了這一天,那時候玻璃球還在紅色老傢伙手裡(時至今日,那玻璃球無疑還躺在某個城堡被人遺忘的角落裡)。到一九九七年夏天為止,斯蒂芬·金非常清楚狼群、雙生兒,乃至名叫歐麗莎的飛來飛去的盤子……都是怎麼回事兒。但對作者來說,實在是有太多東西要寫了。相反,他決定寫一本與黑暗塔的故事不那麼緊密相關的新書,書名是《亞特蘭大之心》,而且,甚至就在此時,他還在龜背大道(在那裡,他從未見過哪怕一個時空闖客)的寓所裡浪費生命的最後時光,盡寫些關於和平、愛和越南的東西。也許他手頭的這本書就是他人生裡的最後一本著作,誠然,其中的一個人物可能在黑暗塔的故事裡也扮演了一個重要角色,但這個人物——擁有超異頭腦的老首領——永遠都得不到機會說一些真正有用的臺詞。太美妙了。

在真正要緊的這個獨一無二的世界上,時間從不迴轉,也從沒有第二次機會(說實在的,時不再來),只有在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二日那一天。作家的餘生縮減到了不足兩百個小時。

沃特·奧·迪姆知道他不用那麼長時間就能抵達塔,因為時間(就像某些蜘蛛的新陳代謝一樣)在世界的這一邊走得越來越快、越來越熱。比方說,五天。在外面就等於五天半。他得先把莫俊德·德鄯帶著胎記的足切下來,放進自己的裝備包袋裡,再花些時間抵達塔……開啟塔底的大門、攀上喃喃低語的長長階梯……繞過身陷囹圄的血王……

如果他能找到一種通行工具……或是一扇正確的門……

變成萬物之神是不是太晚了呢?

也許不算太晚。不管發生什麼事,試試看又有何妨?

沃特·奧·迪姆遊蕩太久了,改用過一百個姓名,但是塔始終都是他的目標。就像羅蘭,他想爬上塔去,看看塔頂上住著什麼。如果確實有的話。

自從塔開始搖搖欲墜之後,他從未加入過任何興起於亂世的密黨、幫派或異教徒團體,儘管有時候他也佩帶他們的神器——只要是適合他的,來者不拒。他侍奉血王是不久以前的事情,之前他是約翰·法僧的部下,這個好人在慘無人寰的大屠殺中攻陷了薊犁,血流成河,文明世界的最後堡壘滅絕了。沃特在那些年裡執行著分內的殺人任務,半人半鬼地活了很久。他也在界礫口山見證了他所認定是羅蘭的最後一名卡-泰特。見證?看在所有的神和魚的分上,這麼說就有點謙虛了!他以魯丁·費拉羅的身份、把臉塗抹成藍色,和其餘渾身臭烘烘的野蠻人一起吼叫、廝殺,打垮了庫斯伯特·奧古特的軍隊,並一箭穿眼,殺死了庫斯伯特。然而,即便經歷了這麼多,他的注意力卻從未離開過塔。或許也因為如此,那遭千刀的槍俠——當那天的使命結束,太陽西沉,薊犁的羅蘭就會是最後的槍俠——屢次僥倖逃匿,並將他埋在一輛載滿屍體的大車裡,日落時,他從屍體廢墟里爬出來,緊接著,大火就燃燒起來了。

多年前他曾見過羅蘭,在眉脊泗,但那次他失手了,又沒能抓住他(他將此歸罪於艾爾德來得·喬納斯,嗓音打顫、灰色長髮的傢伙,最終,喬納斯也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價)。國王曾告訴他,他們和羅蘭之間還沒完,槍俠將開始眾事眾物之終結、並最終親手導致他一心期望拯救之物的倒塌。沃特一開始不肯相信,直到在墨海吶沙漠的一天,他環顧四周,發現某個槍俠在追蹤之路上跋涉,他歷經多年坎坷已然蒼老,然而他還不能完全相信;後來米阿再現了,應驗了一個萬分古老、意義深重的預言——血王之子的誕生;他終於信了。當然,紅色老國王對他來說已經沒太大用處了,但是,即使他已被囚禁、甚而神志錯亂,他——它——依然是相當危險的。

他依然利用羅蘭來完善自己——讓自己更強壯更偉大,而羅蘭的作用甚至比他自己的命運都要大,也許——沃特·奧·迪姆不止是一個從久遠年代遺留至今的遊蕩者;也不僅是個僱傭兵,內心的野心雖說不清道不明,卻想在塔轟然塌下之前走進去。這是不是令他臣服於血王的初衷呢?是的。而且,倉惶的蜘蛛國王變得瘋癲也不是他的過錯。

不要緊。現在這裡坐著他的兒子,和他一樣腳踝上留著鮮明印記——就在這個瞬間,沃特正凝視著那胎記——一切都平衡了。當然,他還得小心點。坐在椅子裡的這東西看起來如此無助,也許它也認為自己是無助的,但決不能僅僅看到嬰兒的外表就低估了它。

沃特的槍滑入了口袋(暫時的;只是一小會兒而已),並攤開雙手,兩手空空。接著,他將一隻手握成拳頭,慢慢舉至前額。緩慢地,並且,雙眼緊緊盯著莫俊德,惟恐嬰兒再次變形(沃特早就見識過那番變形了,也目睹了發生在小野獸生母身上的一切),如此謹慎地,這位不速之客跪下了單膝。

“向莫俊德·德鄯致敬,向薊犁的羅蘭之子、也是血王之子致敬——他的威名傳遍末世界和外世界;您的兩位父親都是亞瑟·艾爾德之嫡系子孫,一位是純貞世界迴歸後崛起的第一位王,另一位是黑暗塔的監守人。”

隨後,在很長一段時間裡,什麼也沒有發生。控制中心裡只有靜默,以及奈傑兒體內電路燒焦的餘味。

最後,嬰兒舉起胖乎乎的小拳頭,張開手掌,並抬了抬手:平身,奴隸,過來。

2

“不管在什麼情況下,你最好不要‘使勁想’。”不速之客說著,又走近了一步。“他們知道你在這裡,況且,羅蘭聰明絕頂,鬼點子很多。有一次他跟上了我,你知道,我當時想自己一定玩完了。我真那麼想。”這個有時會稱呼自己為弗萊格(在塔的另一層,他以這個身份摧毀了整個世界)的男人從裝備包裡取出花生黃油和餅乾。剛才他向自己的新首領徵詢過了,而嬰孩(儘管餓得前胸貼後背)如帝王般首肯了。現在,沃特盤腿坐在地板上,大口咀嚼,自以為受到“思想帽”的庇護,根本沒有意識到已經有人入侵到他的頭腦裡,他只知道自己的確在接受全盤考查。只有當這種考驗徹底結束時,他才會真正安全,但是其後——

莫俊德將胖乎乎的小手抬起來,在空中劃出一道優雅的曲線,那是一個問號。

“我怎麼逃脫的?”沃特問,“哦,任何騙子在那種情形下都會像我那麼做——告訴他事實!把塔指給他看,至少是其中的幾個層面。那可把他嚇壞了,真是恰如其分,而就在他全心投入這番新景象時,我從他的書裡撕下了一頁,催眠了他。當時我們是在一條時間的細道里,有時候時間會從塔裡扭旋而出,好像一條細管子那樣,而就當我們在那個荒瘠之地交談時,圍繞我們的世界繼續向前挪動,沒錯!我帶了很多骨頭——人骨——所以當他睡著時,我把自己剩下的衣服給骨頭穿上。那時我可以殺了他,但如果我那麼做塔會怎麼樣呢,嗯?還有對你,又會怎樣呢?你就永遠不會有機會出世了。莫俊德,這麼說很公平,因為我讓羅蘭活下去、再讓他抽出三張牌,所以我救了你的命,甚至在你還沒在孃胎裡成形之前,我就是這麼逃了一命。我溜走了,去了海灘——感覺像放假了,嘿!羅蘭到了那兒以後,朝著三道門走上了他的路。我走了另一條路,莫俊德我親愛的,所以現在我到了這裡!”

他大笑起來,滿嘴都是餅乾屑,噴得下巴上、襯衫上都是。莫俊德微笑了,但他其實厭惡極了。他就得和這麼個傢伙共事嗎?這個?一個咬著餅乾狼吞虎嚥、唾沫橫飛的白痴,被自己過去的功績燒昏了頭腦,以至於對眼下的危險毫無感知,莫非他已經知道自己的防線已被攻破?眾神啊,他活該去死!但在那之前,他還需要他做兩件事。其一,得知道羅蘭和他的朋友們去了哪裡。其二,便是餵養他。這個白痴能幹好這兩樁差事。而且,讓他辦事不是挺容易嗎?唉,沃特也老了——都老糊塗了,所以自信滿滿——但他過於自負,根本意識不到這一點。

“你可能在想,為什麼我來這裡,而不是為你父親效勞,”沃特又問,“是不是?”

莫俊德才沒想這個呢,但他還是點了點頭。他的胃都餓得疼了。

“實際上,我確實是在為他效勞。”沃特說著,露出他最迷人的笑容(但被牙齒上粘著的花生黃油攪和了)。他也許曾經獲知,任何以“實際上”開頭的論述其實總是謊言。沒別的了。太老了,所以不知道了。太自負太狂妄了,所以不知道了。太愚蠢了,所以記不住了。但他仍然是機警的,這和以前一樣。他可以感受到這嬰孩的能量。是在他頭腦中嗎?在他腦袋裡翻箱倒櫃一般搜查?顯然不是。束縛在這嬰孩小小身體裡的東西是強大的,但顯然還沒那麼強大。

沃特殷勤地往前靠靠,環抱住膝蓋。

“你的紅色父親……生了點小病。這也難免,他和塔貼得這麼近、又生活了這麼久,還費盡了心思,我對此毫不懷疑。現在責任落到了你身上,你要完成他所開創的一切。我來就是為了幫助你完成大業。”

莫俊德又點了點頭,似乎被取悅了。他的確很高興。但是,唉,他也很飢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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