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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0(第12页)

初时,李翩以为自己捡了条狗。

明明是个人,却生得狗鼻子狗眼,狗里狗气。还特别缠人,你走哪儿他缠哪儿,还喜欢把头往人身上拱,拱得李翩一身鸡皮疙瘩。

有时候他那种黏人的动作和神情,让李翩忍不住觉得有点恶心。

后来才发现,原来自己真的捡了条狗——李翩为自己曾觉得云行之有点恶心而深感抱歉。

难不成自己是什么特殊体质,所以特别容易捡到这些猫猫狗狗?李翩暗忖。

但身边有只大狗狗陪着,真的挺好。

李翩不仅细心照看这只笨狗,好吃好喝让他养伤,闲了就教他识字,甚至还给他取了个两只脚的名字——云行之。

虽然这名字让人咋看咋觉得有很严重的夹带私货嫌疑。

但夹私货就夹私货吧,谁让他是李翩呢。

李翩天下第一好。

李翩说的都对。

云行之想一辈子给李翩看家护院。

顺便说,要是李翩能再养上一群咩咩羊让自己追一追就更好了。

云行之每次吃饱喝足,乐呵呵地满地撒泼打滚时,都是这样想的。

第35章柔和忍辱(3)这事本就不可能瞒一辈……

云行之气哼哼回到鹿脊居的时候,李翩在二进院东厢的书斋,房内除他之外还有索瑄。

大狗子涨红着脸气喘吁吁从外边跑进来,一眼瞧见索瑄跪坐于李翩下手之位,正低声跟李翩说着什么,见他进来,便敛容不说话了。

索瑄不喜欢云行之,云行之也不喜欢索瑄。

云行之是这样的,他对两只脚的东西其实并没什么特别的喜恶判断——因为判不清,所以干脆就不判了——他的喜恶只来自于你对他的态度。

——你喜欢他,他就蹭蹭你;你厌恶他,他就冲你呲牙咧嘴。

但这里面有两个人除外,一个是李翩,一个是索瑄。

云行之无条件喜欢李翩,也无条件讨厌索瑄。

因为他知道,索瑄曾不止一次劝过李翩,让李翩为声名着想,把自己赶走。

“轻盈,你身边带着个来路不明的男人,他就算不为取你性命,也定要坏你名声。你没听外边那些传言是怎么辱你的吗?说你和他是……”

索瑄是谦谦君子,从不说粗话,所以那句辱骂,他实在说不出口。

“一对儿狗男男。”李翩倒是大大方方地,笑着替他把话续上了。

在索瑄眼里,云行之就是个来路不明的细作,阿谀谄媚的奸佞,巧言令色的嬖人。

在云行之眼里,索瑄就是个虚情假意、意气风发,不对重来!虚情假意、意犹未尽……我呸,反正就是个讨厌鬼!

可是现在,那个讨厌的人就坐在喜欢的人旁边,看见自己还故意闭口不言,仿佛在说什么天大的机密怕自己听了去——云行之原本就火大,这下肚子里那把火更是烧得腾腾旺。

他一脸愠怒地走过去,宣誓主权似的,在李翩身旁的锦裀上一屁股坐了下来,谁承想用力过猛,自己把自己给墩了一下。

云行之刚要倒抽一口冷气,转瞬想起索瑄在旁边看着,硬是把那口冷气又给吞回肚皮里了。

李翩却被他逗乐:“不是去打猎了吗,怎得满腹怒火?难道是什么也没猎到?”

一扭头见他满脸泥土,唇边还有一丝血痕,又追问道:“跟谁打架了?”

“那些人都在到处嚼舌根,你为何不制止?!”云行之没回答李翩的问话,而是大声嚷嚷道。

话毕,见李翩手里握着个于阗产的白玉茶碗,正优哉游哉地将茶碗往唇边递,这下更觉愤懑不平,劈手就将那白玉碗夺了过来。

茶碗猛然被夺,碗内茶水泼了李翩一襟都是,李翩却只是笑着随意拂了拂。

“你还有心思悠闲喝茶,你不看看外边都传成什么样了?!”

“传成什么样了?说来听听。”

李翩的语气带着戏谑,仿佛在聊旁人的八卦。

“他们全都知道了!全都在议论!议论你的腿!”

云行之越说越气,越气嗓门就越大,又亮又脆,叭儿狗在汪汪叫似的。

李翩抿了抿唇,温声说:“这事本就不可能瞒一辈子,他们总归会知道。此前我之所以藏着,只是不想横生枝节。既然如今已瞒不住,那就随它去吧。”

这腿是陈年旧伤,走快了就会瘸,但若是慢慢悠悠地走,也不那么容易被人瞧出毛病。

在酒泉的时候,李翩随侍凉王李忻身边,李忻在某些方面对自己这个从弟也算是照顾的,那时多亏李忻帮他瞒着,所以并无人发现其中隐秘。

可是现在,他回到敦煌。

他在敦煌受的伤,又在敦煌揭了疤,因果宿缘,怎不令人唏嘘。

原本知道他是跛子的人,世间只剩下李谨、索瑄、云安、宋澄合、云行之等寥寥数人,可经过昨日那么一闹,该知道的不该知道的,全都知道了。

罢了,罢了。

反正这条命都不知还能留到几时,腿瘸又算什么。

云行之仍旧气哼哼:“你为什么不把真相告诉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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