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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在牢房裡,外面的日夜交替已經無所區別,因此,他也不記得是過了幾分鐘,還是過了幾小時,他又一次醒來,又一次面對弗洛斯特,依然滴米未進。教授過來是問他,對最近這次談話是否想清楚了。馬克認為,假裝欲推還就,擺擺架子,會讓他最終的投降更為可信,就回答說,只有一個問題還讓他困擾。就是他不太明白,若與巨靈合作,是隻有他自己,還是全人類都必然會獲益。他說他看得很清楚,大部分人雖然將其動機誇大為愛國主義,或者對全人類的責任,但是其動機實際上完全是生理機能所產生的,只是隨著不同社會的行為模式不同而有所區別。可他還沒有看出,有什麼能取代這種非理性的動機。今後應從事哪個行動,譴責哪個做法,又以什麼為標準呢?

“要是你堅持這樣來提問,”弗洛斯特說,“我想瓦丁頓[1]已經說出了最好的答案。存在就是合理。改變以求發展的慾望,我們稱之為進化,之所以是合理的,因為這是生物體共有的特點。最高階的動物和巨靈之間的聯絡之所以合理,是因為他們正在聯絡,這種關係應該加強,是因為其正在加強。”

“那麼,你認為,詢問宇宙發展的總方向是不是對我們有害,這也是毫無意義的了?”馬克問。

“根本不可能有任何意義。”弗洛斯特說,“透過觀察可知,你所要做的判斷,實際不過是情感的發洩。赫胥黎[2]本人也只能用一些衝動的詞來抒發此情,例如‘生死搏鬥’或‘殘酷無情’。我說的是那個著名的羅曼斯演講[3]。如果我們能將這所謂的生存競爭看作如會計精演算法則一般無二,那我們的觀點,正如瓦丁頓所說,‘就像定積分一樣冷靜了’,感情也就隨之消失。而由感情產生的,所謂心外更有價值標準的這個虛偽的觀點也會隨之消失。”

“如果正如當前的趨勢一樣,大勢所趨是要毀滅一切有機生命,那依你這話,這也是合情合理,並且是‘好的’嘍?”馬克說。

“當然了,”弗洛斯特答道,“要是你堅持以這樣來表達這個問題。實際上這個問題毫無價值。這種以方法和目標為前提的思維方法,繼承自亞里士多德,而他本人也不過依據鐵器農業社會的一些經驗,將某些方面信以為真而已。動機並不是行動的原因,而是行動無意造成的。你考慮這個,純粹是浪費時間。當你獲得真正的客觀之後,你會認識到,不僅有些動機是生理性的,而是所有動機都是動物性的、主觀的副現象。到那時候,你就沒有動機,也不需要動機了。取代動機的是什麼,以後你就清楚了。你的行動不但不會因此變得貧乏無力,而且會變得更有效率。”

“我明白了。”馬克說。弗洛斯特所解說的這套道理,他不可能不熟悉。他立刻認識到,之前他所一直信奉的思想,也會自然得出一樣的結論,而他現在則對這理論厭惡得無以復加。他認識到自己的看法會得出和弗洛斯特一樣的結論,再加上他在弗洛斯特臉上讀出的內容,還有他在這間監室裡的遭遇,這些交織起來,使他徹底改變了立場。世上所有的哲學家和福音傳教士的說教都不會有如此好的效果。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要對你進行培養客觀的系統訓練,”弗洛斯特還在說,“其目的是把你一貫以來作為行動依據的那些想法,從你的思想中挨個消滅。這就像殺死神經一樣。本能的所有喜好善惡,不管是假裝出自倫理、出自審美,或是邏輯,都要被徹底消滅。”

“我知道了。”馬克說,可內心卻在想,他此刻想把弗洛斯特教授的臉打成漿糊的本能慾望,想要消滅可不容易啊。

然後,弗洛斯特帶馬克走出監房,在隔壁屋讓他吃飯。屋裡同樣點著燈,沒有窗戶。馬克吃飯時,教授站著一動不動地看著。馬克不知道吃的是什麼食物,也不覺得可口,但他現在實在餓壞了,即便想拒絕也拒絕不了。吃完飯之後,弗洛斯特帶著他進了頭顱那間房的等待室,他又一次不得不脫下衣服,穿上外科大夫的大褂,還戴上一副面罩。然後教授帶他進去,走到那個大張著嘴,滴著口水的頭顱旁邊。讓馬克吃驚的是,弗洛斯特對那頭顱毫不在意。他帶馬克穿過屋子,走到比較遠的那面牆邊,一扇窄小的、有尖拱的門旁。他立住腳,說:“進去。你在裡面看到了什麼,都不能和任何人說。我一會兒就回來。”然後他開啟門,馬克就進去了。

乍看起來,這個房間令人大失所望。這似乎是間空蕩蕩的會議室,裡面有張長桌子,八九把椅子,掛著些圖畫,在一角還有架巨大的活動梯(這倒是很古怪)。這裡也沒有窗戶;開著電燈,比別處更像是日光——像是室外冰冷灰暗的日光,而且屋裡沒有火爐,所以儘管溫度並不太低,卻讓人感覺寒冷。

一個在感覺上訓練有素的人,會立即發現這間屋子很不勻稱,這風格並不荒唐無稽,卻足以使人厭惡。屋子太窄也太高。馬克雖然沒有看出其中奧秘,但同樣感受到其效果,而且這效果不斷加重。馬克坐著四下直瞅,注意到那扇門——他開始以為自己有了幻覺。過了好一會兒他才發現那不是錯覺。拱頂不在中心:整扇門拱偏向一邊。這個問題並不明顯,似乎一切正常,足可以騙你一時,即便發現了之後,也能繼續撩撥你的心智。人們會不由自主地偏過頭,試著從哪個角度來看就會顯得正常了。他轉過身,背對著門……他可不能走火入魔啊。

然後他注意到天花板上有些小點。既不是汙點,也不是剝落,而是特意畫上去的:圓圓的小黑點,雜亂地畫在淡芥黃色的天花板上。點並不很多:大約有三十個吧……還是有一百個?他決定自己不要上當去數這些小點。那是很難數清的,小點那麼雜亂。或者並非如此?現在他看這些點越來越習慣了(人們無法不注意到右邊有五個黑點堆在一起),其排列似乎在有序和無序之間。似乎有某種規律。雖然似乎自有規律,可是去找規律,又找不到,這些黑點特別醜陋,正在於此。他突然意識到這也是一道陷阱。他只好緊盯著桌子。

桌子上也有小點:白色的點。閃光的白點,並不很圓。其排列很明顯和天花板上的黑點是相呼應的。是不是呢?不,當然不是……啊,現在他明白了!桌上的圖案(也不知能不能算上圖案)正好倒轉了天花板上的。只有幾處不同。他發覺自己在飛快地掃視那一個個點,想找出其中奧秘。他第三次停下來,站起來,四處走走,看看那些畫。

其中有些畫的畫風,他已經熟悉了。有一幅畫是一個年輕女人,大張著嘴,讓人看到嘴裡面是瘋長的頭髮。這畫模仿照片,很有功底,讓人感覺甚至能摸到那頭髮;不管你多費勁,都別想擺脫那頭髮栩栩如生的感覺。還有一幅畫著一隻巨大的螳螂在拉小提琴,而另一隻螳螂則正在吞食它,還有一個沒有胳膊,肩膀上卻長著螺絲錐的人在公寓裡洗澡,還有夏天日暮時顏色詭異的大海。但大部分畫都不是這類風格。乍看上去,大部分畫似乎很普通,馬克只不過略感驚奇,因為絕大部分都是《聖經》主題的。只有看過兩遍或者三遍之後,才能看出其中有某些細節莫名其妙——有些人物的腳放的位置,手指的形態,或是其三兩成群的樣子很奇怪。還有,基督和拉扎勒斯[4]之間站的是什麼人?《最後的晚餐》的餐桌下,為什麼有那麼多的甲蟲?燈光裡有什麼鬼把戲,為什麼每幅畫都像是精神錯亂的錯覺?一旦生出這些問題,這些畫表面上的中規中矩就變得無比可怕——就像是有些噩夢,開始似乎平凡無奇,其實暗含不祥。一道衣紋,一塊磚石,都有其含義,說不清楚,卻能讓你心智畏縮。和這些比起來,另外那些超現實主義的繪畫不過是小把戲。很久以前馬克在某處讀過有“極其邪惡,但對於不知情的人,卻貌似純良無害”的東西,他還疑惑那會是什麼樣的東西,現在他覺得自己知道了。

他背對著畫,坐了下來。他現在全明白了。弗洛斯特並不是想把他逼得發瘋,至少不是馬克所以為的那種“發瘋”。弗洛斯特說的是真話。坐在這屋裡,是轉變為弗洛斯特所說的“客觀”的第一步——這過程是要把一個人身上所有人類特有的好惡感受統統消滅,他才有可能適應巨靈那個苛刻的社會。接下來肯定還有更高階別的、倒行逆施的苦修:吃令人噁心的食物,玩弄塵土和鮮血,刻意營造猥褻氛圍的典禮儀式。從某個意義上說,他們對他還很公平——給他和他們同樣的訓練,正是透過這種訓練,他們才從人類中分離出來,讓威瑟虛擴和散逸成無形的軀骸,卻把弗洛斯特凝聚和銳化成現在這個如閃亮鋼針般的人物。

可是過了約莫一個小時的光景,屋子裡高聳的框架卻開始在馬克心中產生了一種效果,他的指導者未曾預料到這一點。自從他昨天夜裡在監房裡遭受那次侵襲以來,便沒有了回頭路。不管是由於他頂住了那襲擊,或者是由於迫在眉睫的死亡徹底消滅了他畢生加入小圈子的渴望,又或者是因為他曾在千鈞一髮時呼救(多少算是呼救了),這房間和這些詭異的畫,卻讓他清醒地想起和這裡相反的那個世界,似乎他從前從來就不知道還有那世界似的。正如是沙漠首次教會了人們愛惜水,又是冷漠揭示了什麼是愛。在這枯燥邪詐的環境中,馬克卻在想象甜美和正直。顯然還有另一個世界,那個他曾籠統稱為“正常”的世界。之前從沒有想過這個。可現在看得一清二楚——堅固,莊嚴,自成一派,現實得你幾乎可以摸得到,吃得到,或愛上這種生活。他心裡千頭萬緒,想到珍、煎雞蛋、香皂、陽光,科爾哈代白嘴鴉的啼聲,還想到此刻外面陽光燦爛。他絲毫沒有想到道德倫理;或者說他正在經歷有生以來第一次深沉的道德體驗(這其實是一回事)。他選擇了立場:他所選擇的,是正常的那邊,按他所說,就是“那所有的一切”。如果所謂科學觀點背離了那“所有的一切”,那就去他的科學觀點吧!他的抉擇之熾熱,幾乎讓他不能呼吸;他之前從沒有過這種感受。此刻他甚至不在乎弗洛斯特和威瑟會不會殺了他。

我不知道這種情感本來會持續多久。當馬克依然滿腔豪情時,弗洛斯特回來了。他帶著馬克去了間臥室,那裡爐火閃耀,一個老人躺在床上。玻璃器和銀器上流光溢彩,房間舒適豪華,讓馬克精神大振,好半天才聽到弗洛斯特跟他說他必須要在此值班直到下班,一旦這病人說話或驚醒,就必須打電話給副總監。馬克本人則必須一言不發;而且即便他說了,也是沒用的,因為那病人不懂英語。

弗洛斯特退下了。馬克環視了一下屋子。他現在倒是無所顧慮了。他發現除非完全喪失人性,服侍巨靈,否則是絕無辦法逃出伯百利的。無論如何,死生自有天命,他要好好吃一頓。桌上有各種美食。也許應該先把腳擱在火爐架上抽一支菸。

他把手伸進口袋,發現裡面空空如也,不禁說:“真該死!”就在這時,他看到床上躺著的那人睜開了眼睛,在看他。“對不起,我沒打算——”馬克說,可他馬上住嘴了。

這人從床上坐起來,猛扭過脖子對著門看。

“啊?”他疑惑地說。

“您說什麼?”馬克說。

“啊?”這人說。然後又說,“你老外?呃?”

“這樣啊,您說英語嘍?”馬克說。

“啊。”那人說。頓了幾秒鐘,他又說:“老闆啊。”馬克看著他。那人興致勃勃地接著說:“老闆啊,你能不能給俺整點菸葉啥的?啊?”

◆〇◆

“我想這樣就差不多了,”丁波大媽說,“我們下午再收拾花圃。”她在和珍說話,兩個人此刻都在那個所謂雅居里——那不過是一個石頭小屋,旁邊是花園的大門,珍第一次就是從那裡進的山莊。丁波太太和珍是在為麥格斯一家打點準備。因為麥格斯先生今天期滿釋放,艾薇昨天下午就坐火車離開山莊,她的一位叔叔住在麥格斯服刑的鎮上,她在那裡過夜,準備在監獄大門前迎接丈夫。

丁波太太告訴丈夫她今天上午要忙些什麼時,他還說,“哦,給壁爐裡生火、鋪床,要不了很久的。”我和丁波博士都是男人,所以和他一樣所知有限。我根本就不知道這兩個女人幾個小時待在雅居里都找了些什麼事做。甚至珍也很少插手。在丁波太太的手中,給這件小房間開窗通風,給艾薇·麥格斯和她的蹲監獄的丈夫鋪床,倒有幾分像遊戲,幾分像儀式。這讓珍隱約記起自己還是小孩的時候,在教堂裡幫忙裝飾聖誕節或復活節節慶的情景。而在文學上,這也讓珍回憶起十六世紀新婚頌詩[5]的一切:古老的迷信,玩笑,對著婚床和洞房多愁善感,門檻上有預言,壁爐上有精靈。這種氣氛和她所成長的環境格格不入。要在幾周前,她甚至會很討厭這個。那個僵化的、閃光的古老社會——將謹慎持重和淫慾放蕩融為一體,新郎的熱情中規中矩,新娘的羞澀也是約定俗成,宗教儀式的許可,下里巴人可以歌唱出淫詞穢語,除了主人其他人都要不醉不歸的規矩,這難道就不荒唐嗎?人們怎麼會在這樣一個嚴正規矩的儀式上,容下這些世上最放肆的舉動?珍很清楚,丁波大媽是屬於那個老傳統的人,她和珍是涇渭分明的。丁波大媽有著一整套十九世紀的老規矩,或許正是如此,這個下午她本人就像個古人,讓珍深受震撼。她時刻感覺自己在和某些莊嚴而又頑皮、急急忙忙的老婦人們攜手幹活,自從開天闢地時起,這樣的老人們就忽喜忽嗔,又祈禱又落淚,把年輕的戀人們推上婚床。這真是些猜不透的老女人,她們若是穿著皺領或披著頭巾[6],就會大說些莎士比亞時代的笑話,例如硬邦邦的男人褲襠[7]和戴綠帽子當烏龜之類,可是馬上又虔誠地跪在聖壇前。這很奇妙,因為若只論她倆的談吐,則正好相反。珍就事論事時可以心如止水地談論“硬褲襠”,而丁波大媽是個愛德華時代[8]的女士,若有哪個當代的傻瓜蛋極其不知趣地在她面前說此這類話題,她只會置若罔聞。珍此時的奇妙感受,可能是受天氣的影響。大霧已經散去了,在初冬季節,有幾天會甜美澄澈,今天正是如此。

艾薇在前一天才告訴珍她自己的故事。麥格斯先生從他工作的洗衣店裡偷了一些錢。他做這事時,還沒有認識艾薇,身邊盡是狐朋狗友。自從他和艾薇約會之後,他就是“清清白白”的。可是這個小罪暴露了,牽連到現在的他。他們婚後六週,他就被捕了。艾薇說此事時,珍很少插話。儘管社會上對小偷小摸、鋃鐺入獄總是很鄙視,可是麥格斯似乎對此毫無知覺,珍就是想表現一下對貧苦人的“關懷”,哪怕不過是客套下,也沒有機會。此外,珍也沒有辦法表現自己的革命和激進——比如說聲稱偷竊已經不再是罪行,因為所有財富都是有罪的。艾薇似乎是滿心信奉傳統道德觀的,因為丈夫盜竊,她還曾經“心煩得不得了”。從某個方面看,她丈夫因偷竊入獄這事似乎關係重大,從另一面看,又無關緊要。艾薇就從來沒想過因為這事和丈夫離婚——好像偷竊和生病一樣,結婚就難免總有這種風險。

“我總是說,除非結婚,你就沒法真正看清一個小夥子,至少沒法真正看清。”她說。

“我想確實是看不清。”珍說。

“那肯定的,他們看我們也一樣。”艾薇又說,“我老爸過去常說,要是他知道我老媽打呼嚕,他當初肯定不會娶她。我老媽就說,‘可不是嘛,孩他爸,你就從來不打呼嚕!’”

“我想,這是兩回事吧。”珍說。

“哦,我要說的是,不是有這件事,就會有那件事。我就是這麼看的。其實男人們也要容忍我們的很多毛病。只要兩個人看對了眼,就一定會結婚,真是可憐的人啊。不過,不管我們怎麼說,珍,和女人在一起過日子真的不容易啊。我指的不是你說的那種壞女人。我記得有一天——你來這裡以前——丁波大媽在和丁波博士說事情;丁波博士坐著在讀書,你知道他那樣子,手指頭壓在書頁下面,手上還捏著支鉛筆——和你我讀書的樣子不一樣——他就說‘好啊親愛的’,我們倆都知道他根本就沒在聽。我就說了,‘你看,丁波大媽,’我說,‘男人一結婚,就是這樣對我們的。甚至都不聽我們說話。’我就這麼說的。你知道她怎麼說?‘艾薇·麥格斯,’她說,‘你從來就沒有想過去問問,世上有沒有人,能把我們的話全都聽進去嗎?’這就是她的原話。我當然不會服軟了,至少在丁波博士面前不能。我就說,‘是的,他們能的。’不過她的話可真是讓我一震啊。你知道我經常對我丈夫說了很久,然後他抬起頭來問我剛說了什麼,你知道嗎?我自己都不記得我說了什麼!”

“哦,那可不一樣,”珍說,“那是人家走神了——可是如果觀點相差很大——並且站在不同的立場上,那就……”

“你肯定為斯塔多克先生著急壞了,”艾薇說,“要是我是你,我會急得根本都睡不著。不過導師最後會把事情都安排好的。不信你就看吧。”

過了一會兒,丁波太太走回房子裡,去拿些小擺設,來給雅居的這件臥室畫龍點睛。珍覺得有些疲勞,她跪坐在窗前的座位上,肘支著窗臺,以手托腮。太陽微微有些熾熱。要是能把馬克從伯百利裡救出來,她就回到馬克身邊,這個想法她已經接受很久了;也不再會為此感到害怕了,可是依然會感到無聊乏味。即便她已經完全原諒了馬克在夫妻關係中的過錯,馬克有時候顯然是更喜歡她的身體,而不是她的談吐,有時候還把他自己的想法凌駕一切。但為什麼一定要有人對自己的話很感興趣呢?她剛剛產生的這種謙卑,如果不是為了馬克,而是為了某個更激動人心的人,甚至會讓珍感到快樂。當然了,她和馬克重逢時,一定要和以前對他的態度大不一樣。可是“重逢”這個詞讓珍這個美好的決定索然無味——這就像重算一道已經做錯了的算術題,在練習簿上算得亂糟糟的草稿上重頭開始。“如果能再相逢……”珍覺得羞愧,因為她對此一點也不心急。就在同時,她發現自己有些焦慮。一直以來,她都確信馬克會回來的。可是他死去的這種可能現在出現了。馬克若是死了,自己該如何生活呢?珍對此毫無直接的感受;她眼前只是浮現出馬克死去的樣子,死者的臉,在枕頭中間,身體僵硬,手和胳膊(不管是好是壞,畢竟不同於別人的胳膊和手)直挺挺地伸著,像個洋娃娃一樣一動不動。珍覺得很冷。可是太陽無比熾熱——在這個時節,這可很奇怪。一切都如此寧靜,寧靜得讓她可以聽見一隻小鳥在窗外的小徑上蹦蹦跳跳。這條小徑就通向她第一次來山莊進來的那扇花園的大門。小鳥跳到門檻上,又跳到一個人的腳背上,這時,珍才看到有個人坐在門內的一張小椅子上。這個人就坐在幾碼之外,她肯定是躡手躡腳地坐下來的,珍剛才沒有發現她。

此人身穿一件火紅的長袍,手掖在袍下,袍子從腳下一直裹到脖子,領子後面彷彿是個很高的皺領,可是前面卻很低,或者說很開,顯出她碩大的胸部。她的面板黧黑,有著南方人的樣子,容光煥發,膚色幾乎是蜂蜜色。珍曾經在克諾索斯[9]的古花瓶上見過如此裝束的米諾女巫師。強健有力的脖子上,她的頭一動不動,眼睛直盯著珍,臉頰赤紅,嘴唇溼潤,烏黑的眼睛——幾乎是一雙烏鴉般的眼睛——有著謎一般的表情。按理說,這和丁波大媽的臉沒一點相似之處;可珍馬上就認出了她。要按音樂家的話說,幾個小時以來,在丁波大媽臉上隱約浮現的旋律,完全表達在這張臉上。這就是丁波大媽的臉,卻有些表情消失了,正是那消失的表情,讓珍非常震駭。“這簡直是野蠻粗魯。”珍想,因為那神情的力量如此強大,壓倒了她;可是她接著又轉了個念頭,“是我太柔弱了,真是廢物。”“那人在笑話我,”她想,可是馬上又變了想法,“她根本就視而不見,沒有看見我”;儘管那張臉上有種近乎令人恐怖的歡樂,但似乎沒有與珍同樂的意思。珍儘量不看那臉,看看別的。她轉過眼,這才第一次看見那裡還有別的生靈,有那麼四五個,不對,還要多——有一大群滑稽的小生靈:肥胖的小矮人帶著有纓的紅帽,圓滾滾的,地精一般的小矮人,放肆,輕薄,坐不住,簡直無法無天。毫無疑問,他們就是在嘲笑珍。他們對她指指點點,點著頭,模仿她的樣子,拿大頂,翻筋斗。珍並不害怕,部分是因為窗子開著,天氣極其熾熱,讓她昏昏欲睡。在這個時節還這麼熱,真是荒唐啊。她最主要的感覺,是有些羞恥,曾一度掠過她心頭的困惑現在捲土重來,勢不可擋——這個真實的世界可能就是愚蠢的。這困惑和她回憶裡大人們的嘲笑聲攪在一起——喧鬧的、毫無顧忌的、男人氣的嘲笑,她的那些單身漢叔叔的笑,這在孩提時代常讓她怒不可遏,謝天謝地,她加入了學校辯論社,靠那裡鄭重的氣氛才得以解脫。

可是過了一會兒,她就真的嚇壞了。那女巨人站起來了。矮人們都衝向她。熱浪滾滾,噪聲如烈火熊熊,那個衣服火紅的女人和那些放肆的小矮人都衝進屋子裡。他們都和珍在一塊。那個奇怪的女人手中擎著火把,其火焰極其光豔奪目,讓人不敢正視,劈啪作響,騰起一陣黑煙,整間臥室都是黏糊糊的、松香樣的氣味。“他們要是不小心,會把房子弄著火的。”珍心裡想。可是不容她多想,她緊緊盯著那些無法無天的小矮人。他們把房間弄得一團糟。沒一會兒,床上就一塌糊塗,床單掉在地板上,毯子被矮人們抓起來,扔給他們之中跑得最快的那個,枕頭飛上了天,羽毛四處飄灑。“小心啊!小心點會不會?”珍大喊著,因為那女巨人舉著火炬在屋子裡到處亂點。她碰了下壁爐架上的一尊花瓶。那裡立刻化出一道光芒,珍還以為是火光。她剛要去撲滅火焰,又看見牆上的一幅畫也發光了。她身邊的一切都是如此,而且越來越快。現在矮人們的帽纓也著火了。場面已經恐怖至極,可這時珍發現,火炬觸過的地方,升起的不是火焰,而是奇葩。床腳生出常春藤和金銀花,矮人的帽子上鑽出玫瑰,四處都生長著巨大的百合花,直伸到她的膝蓋和腰際,怒放出金色的花蕾。奇芳、熾熱、擁擠還有這千奇百怪的氣氛,都讓她幾乎要昏倒。她就從來沒意識到自己是在做夢。人們誤以為夢是現實:可從沒有人誤認為現實也是一場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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