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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手盟”內堂,氣氛很熱烈,因為司馬屠特地買回了很多酒,說有一件大事要宣佈,在宣佈之前卻要大家飽餐痛飲。

所有殺手盟的兄弟都歡聚一堂,這是很難得的機會。這幾年來,兄弟們從未聚得如此齊整。平時不是打探訊息,就是四處奔波,鏟奸除惡,以致能滿全堂的機會幾乎沒有。而現在司馬屠卻發出殺手令牌,招聚所有殺手盟兄弟回首堂,所有的任務都放在一邊。

這是什麼重大的事件呢?這是有什麼事情要發生呢?沒有人知道,也不必知道,殺手一向有耐性,為了殺上一個人,他們可以在那兒靜伏三天三夜,帶足乾糧,身子挪都不挪一下。

何況這只是一頓酒宴的時間,有什麼不能等,又有這麼奉盛的酒菜,那件大事什麼時候說都無所謂,哪怕不說。反正殺手之事總離不開一個“殺”字,只要該殺無論是誰,都要殺!這便是殺手盟兄弟的個性。

“殺手盟”的兄弟每個人都是殺人好手,每個人都最懂得殺人的方法、殺人的經驗、搏殺的技巧,沒有哪個幫會,比“殺手盟”的兄弟更懂。對於江湖中人來說,寧可去惹少林,惹武當,也千萬莫去招惹“殺手盟”。無論是誰都會害怕“殺手盟”那防不勝防的殺招,那防不勝防的殺人方法,更有那種悍不畏死的殺手精神,在江湖中,“殺手盟”絕對可以算是個厲害的組織。

“殺手盟”的威名還不僅僅在於殺人的技巧、方法、經驗,還在於所有殺手之間的默契配合,那才是所向無敵的主要原因。因此“殺手盟”中的每個兄弟之間的感情都很深,那是在一次次生死過後換來的友情,那是用血和肉交澆的友情。沒有比這種在友情更真摯,更感人。所以他們放開肚子喝,氣氛之熱鬧真是無與倫比。

獵鷹已經猜到司馬屠要宣佈什麼大事情,他很清楚,所以他很痛苦,他痛苦為什麼他要知道這件事情,他痛苦為什麼司馬屠會是這樣的人,他痛苦怎樣在正義、友情和思情上作選擇。他甚至有些痛苦去見司馬屠。他知道兄弟們聚在一起會很快樂,他知道兄弟們聚在一起的機會或許這是最後一次,可是他卻不敢面對那殘酷的抉擇。

司馬屠還沒有到,所有的人心中只是充滿了歡悅,除了獵鷹之外。但獵鷹卻是他們除司馬屠外最尊重的人,也便成了眾人的偶像。

洪華與謝成等兄弟與獵鷹的關係最好,那五十名殺手兄弟對獵鷹的愛戴幾乎更勝過司馬屠,所以他們敬酒時也很誠懇,但洪華和謝成卻看出了獵鷹心中的不快,他們還以為是為了與馮家的事,也就並不在意。

獵鷹喝了很多酒,但他沒有醉,他心中很清楚,於是他向洪華、謝成問了一個很奇怪的問題,說起來也並不是很奇怪,但在這熱鬧的氣氛下,這個問題卻顯得是那樣不協調。

“洪老弟、謝老兄,我有句話想問……問你……們。”獵鷹的舌頭有點打結地道。

“獵大哥,有話就問吧,咱們兄弟間格老子的還有什麼話不能說的?”洪華粗豪地道。

“我想問你們,在‘恩情’與‘友情、正義’兩個答案中選擇一……一個,你……你們格老子的選擇誰?”獵鷹的舌頭雖然有點大,但話意還是說清楚了。

“格老子的,這麼高興的時候,選擇這鬼東西,不合適吧?”謝成笑罵道。

“要選,格老子的,我……我說了,你們就得回答,否則……老子……老子說話是放屁呀,管它狗屁高興的時候,還是不高興的時候。”獵鷹有些不高興地罵道。

“這……這個倒很難回答。論理,咱們應該選擇後者,但這個恩嘛,我們也還得報。”

洪華有些為難地道。

“對,洪老弟說得沒錯,我也贊成他的觀點。”謝成附和道。

獵鷹沉聲道:“來,我們喝下這一碗,我想去找個女人摟著睡覺。”

“可是盟主他還沒來呀?”洪華疑問道。

“格老子的,你喝不喝,不喝老子走了。”獵鷹脾氣有些燥怒地道。

“好,我們喝。”洪華與謝成兩人相互望了一眼,便把酒灌入了腹中。

獵鷹心中一熱,拍拍兩人的肩膀,傷感地道:“好兄弟,今天你們可能就要作出剛才的選擇,你們要好自為之,小心一些,最好在盟主來時把這些酒逼出來。言盡於此,我先走了,盟主問起來,便說我醉了,先走了。”

“獵大哥,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洪華感到事態有些嚴重地問道。

獵鷹滿臉通紅,苦笑道:“但願我能知道,不過我想告訴你們,‘絕殺’兄弟沒死,他的仇人便是‘毒手盟’,就只這麼多了,若能讓各位兄弟在盟主到來之前保持最清醒的狀態是最好的,那就是把酒全逼出來。”說完也不理會洪華與謝成的問話便搖搖晃晃地走了。

他想找的當然是雪蓮,在宜賓誰人不知雪蓮是獵鷹的女人,連這裡最有錢的土豪都不敢打雪蓮的主意。獵鷹是個奇怪的人,他把雪蓮贖了出來,但也在“醉花樓”買了一間房,他並沒讓雪蓮搬出來,而是讓雪蓮住在那裡。因為他覺得“醉花樓”很有情調,只有在那裡,心情才會好一些。

殺手本都是很寂寞、很孤獨、很冷僻的,可卻喜歡熱鬧的地方,喜歡醉生忘死的地方。

獵鷹不僅擁有雪蓮,他每一次來到“醉花樓”時,先還要讓那些嚮往他的騷美人給他按摸,陪他喝酒,那樣才夠味。

這時的獵鷹有些醉意,不僅有些醉意,而且還有些煩躁。敞開胸膛,露出油亮發黑而且凹凸如丘的胸肌,寬闊的肩膀,扛著長劍走在大街上,別有一番野性和氣勢。那張刀鞘臉,如刀切一般輪廓分明,帶著微微的紫膛色,給人一種金剛化身之感。

那些走過的男人,望著那凸起的肌肉總是帶著嚮往羨慕的神色,而那些村姑、少婦們看了都露出神迷的目光,有一種崇拜而又愛慕之意。

獵鷹並不在意,他走路似乎很霸道,挺起胸膛,就像是巨車在路上輾過一般,每人都會給他讓路,出於一種敬服,出於一種畏懼。

帶著一路的酒氣,走過了幾條街。宜賓不小,素有萬里長江第一城之稱,也有三江、三山、三塔之稱。

金沙江、岷江,長江的匯合處,而形成“黃金水道”的重要地域,成為川、滇、黔等門戶的交通樞紐,物資的集散地和商業中心。宜賓不僅是商貿中心,向來酒也是很出名的,從古到今,都有酒鄉、酒城之稱,當年詩仙李白也曾醉倒於此。

穿過兩條街道,獵鷹在心中似乎有一道陰影劃過,不知道是什麼原因,他只是憑著天生鷹隼般的那種靈覺,似乎覺得有什麼事情會發生在他的身上,於是他把心神集中。路依然是那樣地走,但他的耳朵卻在傾聽四面的動靜。

有人在跟蹤,他清楚地感覺到了,跟蹤的人很有技巧,應該是個高手,而且還不止一人,絕對不止!因為他自己本就是偵察高手,本就是跟蹤、殺人的高手,所以他知道跟蹤的人不止一個。

不止一個跟蹤的人,而且還有分立在各哨點上的人,他明白,這一條街看似很熱鬧,很平靜,但至少有四五個敵人,是針對他而來的。

獵鷹絕不是善男信女,更何況他現在的心情很不好,誰惹他誰就得倒黴,同時,他很不喜歡被動,只要他認為你是敵人,便會不問情由地先下手。這是他做殺手的一貫作風。所以他向一個賣小玩意的小攤上走去。

那是一個乾枯的老頭在賣東西,而挑東西的卻是一個帶著竹笠的漢子,獵鷹憑著他那敏銳的直覺,知道這漢子便是和跟蹤他的那幫人一夥的,而且身上充滿了奸詐之氣,絕不似一個好人,所以獵鷹挑中了他。

“老頭,把那個玉鐲子給我摘一對來,老子要送給我的小情人。”獵鷹裝作很粗豪的樣子,老遠便叫道,然後才大踏步向小攤邊走去。

“是,大爺,你要哪一種?”那乾瘦的老頭似是對獵鷹很敬畏,恭敬地問道。

“格老子的,當然是最好的一種了,這還用問嗎?”獵鷹快步走了過去,一身酒氣夾著微怒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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