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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古董最重要的是什麼?

有人說是眼光,有人說是人脈,其實都不夠準確。古董這一行玩到極致,真正要講究的就兩個字:“緣分”。

所以老一輩玩古董的人,大多信命,相信命裡有時終須有,命裡無時不強求。若是一件玩意兒跟你沒緣分,你把它強弄到手,這叫逆天而行,會招引無窮禍患,那件古玩不再是善品,反成了噬主的兇物,輕則身敗名裂,重則性命堪憂。

不過這都是老講兒了,屬於封建迷信。如今這個時代,大家接受唯物主義教育幾十年,早就不信這一套。只要有錢可賺,管它什麼規矩、什麼路數,一概以大無畏的氣魄徹底砸碎踏平。財神爺在上,牛鬼蛇神全都要靠邊站。

比如此時跟我同車的那幾個人,顯然就不是那種敬畏傳統的老派古董商人。

我現在正置身於一輛破舊的豐田九座麵包車裡頭,車裡除了司機一共只有五個人。車廂裡一直特別安靜,沒人搭訕,也沒人寒暄。那四個人端坐在自己的座位上,全都擺出一副拒人千里的淡漠表情,沉著臉一言不發。只有當車子猛然一顛的瞬間,他們才會飛快地調動眼神,假裝不經意地朝彼此投去銳利的一瞥。

我能感覺到,這四個人跟我不太一樣。我是城裡的小古董店主,而他們則是那種專在農村收舊貨的古董販子。這些人常年混跡鄉村,跟樸實卻又狡黠的農民打交道,所以身上帶著淡淡的土腥味和煞氣。

這車裡坐的都是誰?現在往哪兒去?我完全不知道。車窗關得嚴嚴實實,外頭的夜色漆黑如墨,根本看不清景物。只有引擎發出低沉的嗡嗡聲,表明我們正在朝著某個目標行駛。

我懶得多想,把頭靠在冰涼的車窗上,太陽穴抵住窗扣,就這麼似睡非睡。這車子走得晃晃悠悠,上下顛簸,我昏昏沉沉中浮起一種奇特的錯覺——整個車廂就像是一具剛剛被釘起來的大棺槨,嚴絲合縫,不留一絲光亮。我在裡頭躺著,外頭有十六人大槓抬著棺材一步步走過墳地,走下墓道,朝著最終的墓穴前進,前進……

對了,還沒自我介紹呢。我叫許願,已經過了而立之年,是皇城根兒下一個倒騰古董的小人物。我在琉璃廠有家小店,平時倒騰點金石玉器,店名叫作四悔齋。

哪四悔呢?是悔人、悔事、悔過、悔心。這是我爹臨死前的遺言,他在“文革”期間被迫害,投了太平湖,留下這麼八個字。而這八個字後頭,其實還隱藏著一大段故事。我們家祖上是“明眼梅花”的一支。“明眼梅花”指的是古董行當五個古老的家族,他們各自擅長一個門類古董的鑑定,在收藏界有著泰山北斗的地位。建國以後,這五脈改組成了中華鑑古研究學會,影響力依然不小。

我爺爺許一城原來是民國時期五脈的掌門人,出身於白字門,後來因為盜賣則天明堂的玉佛頭給日本人,被當成漢奸槍斃了。我們許家從此一蹶不振,退出五脈。三十歲生日那天,在有心人的推動下,我一頭掉進這個旋渦裡。經過一番艱苦周折,我總算是為我爺爺平反昭雪,讓佛頭回歸祖國,了結了許家和這玉佛頭的千年糾葛。事了以後,我還是回到四悔齋,繼續倒騰古董,悄無聲息地活著。

我突然聽到一聲閘瓦嘶鳴,身子猛一前傾,從回憶中醒過來。車子終於停住了,我睜開眼睛,擺了擺頭。這一擺可不得了,我看到旁邊車窗外的黑暗中,赫然浮現出一張慘白的人臉,臉上的雙眼特別怪異,一邊特別大,圓如牛眼,黑的少,白的多;一邊特別小,跟王八對瞪不一定能贏。這一大一小兩隻眼睛,好像隨時在瞄準開槍似的。

我頓時嚇得一激靈,身子下意識地躲了一下,差點從座椅上掉下去。同車的四個人似笑非笑,露出鄙夷的神色。我這才想起來,這張臉應該是這輛車的司機。沒容我多想,“嘩啦”一聲車門被拽開,司機把頭探了進來,一邊大眼珠子輪了輪,沙啞著嗓子做了個請的手勢:“我叫大眼賊,跑堂的,幾位跟著我走吧。”

我連忙調整一下呼吸,跟著其他四個人一起跳下車來。我雙腳一踏上地面,一股混雜了松枝和野草的清香撲鼻而來,味道特別清涼。不用問,這是荒郊野嶺的山味兒,而且是特別荒涼的地方。我環顧四周,隱隱能看見幾座山形輪廓,黑暗中狀如巨獸隱伏一般,似乎隨時會撲過來。

大眼賊讓我們跟緊他,朝著黑暗中的一個方向走去。此時天上烏雲遮蔽,把月光擋得死死的,只有那大眼賊手裡攥著個忽明忽暗的手電筒,勉強照亮前路。他這個手電特別有講究,燈頭罩了一圈硬紙板,這樣光柱只收束在前頭一段,散射不出去,稍微離遠一點,就看不到了。

我們跟著他在高高低低的山坡地上走了十多分鐘,七轉八彎,中間還鑽了兩回林子。終於有人忍不住問了一句:“你這是把我們帶去哪兒?到底在哪裡開席?”

大眼賊轉回頭,咧開嘴笑道:“急什麼,做東的又不會離席。”說完還嘎嘎笑了兩聲,聲如老鴰。他笑完以後,周圍溫度陡然下降,森冷森冷的。那人不敢再問,只得“哼”了一聲,跟著繼續走。

我們一行人走了約摸半個多小時,終於走進一處幽深的山坳。這個山坳左右被兩道高聳的山嶺逼夾,形成一小塊麓底平原。在遠處隱約能聽到潺潺水聲,應該是從山嶺上流下來的溪水,在這裡盤了一圈,正好把這小山坳給切成一個三角形。溪水為底,兩道山嶺是兩條邊。這在風水上叫二龍入水,是塊宜建陰宅的吉壤。

大眼賊踏進山坳,停下腳步,拿手電筒往前頭晃了晃:“喏,就是那邊。”我們順著燈柱一看,首先看到的是遠遠一個身穿迷彩服的年輕人蹲在地上,身前有一個半米寬的土坑,坑旁擱著三個精鋼柄的重鏟和一大堆新鮮泥土。

不用問,這種風水寶地,土下三尺必有墓穴;有了墓穴,必然就有盜墓賊聞風而至。

“挖到什麼地步了?”與我同行的一個刀疤漢子問。

大眼賊踩踩地面,得意道:“整個墓室的位置已經方出來了,咱們剛剛打到後牆。就差臨門一腳,專待各位來開席。”風遺塵校對。

同行的幾個人走到那盜洞前,翻弄丟擲來的泥土,表情不一。我聽說有積年的盜墓賊,一看土壤就知道是哪朝哪代的墓。不過我可沒那本事,估計同行的幾個人和我水平差不多。他們檢驗泥土,只為圖個心安罷了,其實看不出個所以然。

檢查完泥土,大眼賊笑眯眯地說道:“諸位好運氣,這回上的菜是頭鍋的紅燒肉,有吃頭。要沒什麼異議,咱們就上菜吧?”

我們五個人點點頭,站開一段距離。大眼賊拿電筒衝那邊閃了一下,喊了句“開席”,那個穿迷彩服的小夥計起身,然後抓起一把鐵錘和鏟子。他身材細瘦,輕而易舉就鑽進了盜洞。大眼賊從懷裡掏出一瓶散裝的白酒,還有五個杯子,給我們一人遞了一杯:“山裡露重陰寒,整點白的驅驅寒氣,還得一陣子呢。”

他不說也罷,一提這事,我頓時覺得陰風陣陣,白霧瀰漫,下意識地朝黑漆漆的山林裡看了一眼。大眼賊遞到我這兒,笑了笑:“老弟頭一回吃現席?”我尷尬地笑了笑,大眼賊道:“一回生,兩回熟,咱們這個辛苦點,可心裡踏實不是?”我點頭連連稱是,接過酒杯一飲而盡,辛辣的散裝白酒順著嗓子滾成一條火線,直到胃裡,我的眼睛卻一直盯著盜洞口不斷丟擲的泥土,心中翻騰。

這大眼賊說的“吃現席”,乃是古董界的一樁頗為隱秘的勾當,我從前只是聽說,想不到如今也親眼見識了一回。

大凡古董,主要來源有兩種:一是活人世代流傳下來的;二是死人帶進墓裡後來被挖出來的。前一種傳承分明,後一種卻不太好判斷真假。你說這東西是從古墓裡挖出來的明器,怎麼證明?萬一是誆人的怎麼辦?要知道,有些古董本身不值什麼錢,價值全在它的出處。同樣一粒瓜子,從小賣店買的就不值一文,若是從馬王堆女屍肚子裡挖出來的,就貴逾千金。

於是就有人想了個主意,先把墓地位置勘察好,盜洞打到墓室邊上不動,然後請一些買家到現場來,當著他們的面敲開墓室,把墳墓裡的東西掏出來,現掏現賣。買主親眼見到明器從墳裡起出來,自然不必擔心有假。

這個勾當,在古董行當裡就叫作“吃現席”,這個“席”原意指的不是酒席,是蘆蓆,蘆蓆是幹嗎的呢?是舊社會用來裹死人的,即指墳墓。我們這樣來買東西的,叫“做客的”,盜墓的叫“跑堂的”,而“做東的”,自然就是指墓裡的死人——所以剛才大眼賊一句“做東的不會離席”,嚇得那些人都不吭聲了。

像大眼賊說今天吃頭鍋的紅燒肉,意思是說這是一座明墓——明太祖姓朱嘛——頭鍋是說之前沒盜洞,裡面藏著好東西的機率很高。

我們邊喝白酒邊等,等了十多分鐘,大眼賊忽然眼睛一眯,說:“來了。”一群人目光朝盜洞看去,看到兩隻灰敗的死人手緩緩伸出來,不是墓主詐屍順著盜洞爬出來了吧?這場景可著實有點瘮人,大家下意識地退了一步。大眼賊卻哈哈一笑,手電一晃,我們這才看清,那手是剛才下洞那小夥子的,沾滿了墓泥,兩手之間,還抱著一樣東西。

看到這東西,大家眼睛都是一亮。看這跑堂的得用兩手抱住,說明東西的尺寸小不了。在明墓裡挖出這麼大的物件兒,可是個好兆頭。但我們五個人誰都沒動,站在原地看著大眼賊一個人跑過去。

這是吃現席的規矩。買主是來買放心貨的,不是來挖墳掘墓的,所以盜墓全程不能沾手,得等人家把明器送到跟前,才能看。這樣一來,自己只算是買明器,不算盜墓,損不著陰德,算是個心理安慰。從現代法律角度考慮,萬一真東窗事發,也最多是個銷贓的罪名。

大眼賊走過去把東西接出來,很快折返回來,小心翼翼擱到地上,拿手電去晃。我們五個人湊過去一看,這東西是個瓶子,撇口,長頸,瓶腹圓滾滾的,看器形可能是玉壺春瓶。但表面髒兮兮的,看不出成色。

大眼賊早有準備,先掏出一把毛刷,把上頭的泥土狠狠刷了幾道,又把那半瓶散裝白酒開啟,取了塊麋子皮,蘸著酒精細細擦拭。很快這瓶子的釉色光澤顯了出來,紋飾也擦清楚了,上頭有青花如意頭紋、卷草紋、纏枝菊紋,看起來氣度不凡。

所有人的眼睛都直了,看這些特徵,搞不好是個明青花,那今晚可真是大收穫了。

吃現席有個特點——挖開墓室之前,誰都不知道里頭是什麼。有可能有稀世珍寶,也可能啥都沒有。所以買家一般都先付一筆辛苦錢給盜墓的,謂之打賞,保證盜墓的不管挖出什麼,都有一筆保底的收入,不至於白乾;另外一個用處,則是排出座次,誰的賞錢多,誰就能優先挑選。有財大氣粗的,甚至會來個包桌。

眼下挖出這麼個值錢的瓶子,大眼賊露出肉痛的神情——他已經收過保底的賞錢,這瓶子哪怕是柴窯出的,他也只能放手給人——他把瓶子擱到地上,退開幾步勉強一笑:“你們來看看吧。”

賞錢給得最多的那人站出來,笑容滿面地接過瓶子,來回端詳了幾遍,卻沒給其他人遞過去,雙手環抱,抬頭說了一句:“幾位,這個我先吃了。”

我們四個先是一怔,隨後紛紛面露無奈之色。

一般吃現席的規矩,要等墳墓裡的東西全都掏出來,一字排開,然後再按照賞錢多寡,一人挑一件,如果還有剩,按次序重複直到挑光。這人上來就把這瓶子佔了,有點霸道,但規矩上不能算錯。

再者說,他已經動用了一次優先權,要等到我們四個都拿完,才能再挑。到時候能剩下啥,真不好說。從這個角度來看,吃現席和賭石差不多,全看運氣。有人只花幾百塊錢,就能撞到件唐三彩;有人一氣包下十來桌墳,卻只得了五六斤死人骨頭。

於是我們也只好忍氣吞聲,等著看還有什麼菜能端出來。過不多時,大眼賊又從盜洞裡起出六七件東西,堆在地上。裡面有一尊鏽蝕得不成樣子的銅香爐、一片長命銀鎖、半片腐爛的絲綢、兩個小陶碗,還有一堆散發著黴味的銅錢。

我們幾個人皺著眉頭在這堆東西里扒拉,看來看去都不滿意。跟那個瓷瓶相比,這些東西都是破爛。那個刀疤漢子抬起頭,不耐煩地問大眼賊:“裡頭還有嗎?”

“沒了。”大眼賊一攤手。

“做東的身上沒搜?”刀疤漢子追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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