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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時善沐浴過後,坐到了椅子上,她貼身穿了件略顯單薄的白綾襖子,勾勒出玲瓏有致的身段,外邊攏著厚實的貂鼠皮襖,一頭微溼的烏髮隨意地垂在身後,耳畔的髮絲滑落至白皙的臉頰,她垂眼看著案上的書信,長睫如扇,投下一小片陰影。
信件是傍晚時分送來的,她讓張亨打探了曹興祖的死因,外面傳出的訊息是突發急症而亡,至於是何急症就不好言說了,張亨交友廣闊,探到曹興祖是從妙蓮庵裡被人連夜抬回府的,隔天就傳出了死訊。
有些事不好對姑娘說得太直白,但張亨估摸著這曹興祖多半是死在了女人的肚皮上,這人葷素不忌,達官貴人去的青樓楚館去得,下等人進的窯子也往裡鑽,死在女人身上是早晚的事。
妙蓮庵是什麼地方,蕭時善自然是知道的,她細細揣摩了片刻,即使得不到確切訊息也知道曹興祖死得不那麼光明正大。
她擱下信箋,拿起梳子對鏡梳髮,死個人而已,著實沒必要大驚小怪,況且死的是曹興祖,只能叫死有餘辜。
從某種程度上看,蕭時善實在算不上心善的姑娘,以德報怨這種事萬不會發生在她身上,甚至別人對她的恩德,也不會被她時時刻刻放在心上。
她太知道怎麼才能讓自己過得舒坦些,多餘的善心和道德壓根不是她該有的東西,那是嬌養長大的姑娘才可以擁有的奢侈品性,抑或是侯府一脈相承的自私刻毒,再怎麼想撇清關係,也擺脫不了血脈裡傳下來的東西。
倘若讓她擁有可以掌控生死的權勢,曹興祖這樣的人早就死八百回了,不要說風風光光地出殯下葬,就是埋進墓裡也得拖出來狠狠地鞭屍。
她對著信箋思索半晌的原因可不單單是因為曹興祖的死活,蕭時善撫著髮絲心道,莫非真應了那句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一夜過去,外面已是一片銀裝素裹。
蕭時善起了個大早,天剛矇矇亮,透紅的光映了進來,彷彿點上了紅紗燈籠,她起身去做早課,出門深吸一口氣,整個人都清醒了過來。
這時辰除了庵堂裡的女尼,連國公府的下人都沒起,地上積雪未掃,微雲在前頭提著燈籠,疏雨扶著蕭時善的胳膊,主僕三人沿著廊下走過。
疏雨悄悄地打了個哈欠,跟著姑娘早起了這些天,依然沒習慣這種作息,天冷了,人就捨不得離開暖和的被窩,往日最愛賴床的人明明是她們姑娘,可來了這庵堂,每日天不亮就起,往常去給老太太請安的時候都沒起這麼早過。
“姑娘怎麼不多睡會兒,這天多冷啊,我看這淨慈庵裡的尼姑都不一定能起得來,咱們這一路走來,都沒聽到點動靜。”
“我們在這裡住不了幾日,跟著做幾日早課晚課,也不過是臨時抱佛腳,求個心安罷了。”
這會兒外面有北風,一陣緊似一陣,打著呼哨地從院子裡吹過,刺骨的寒風颳在肌膚上,有種刀割般的疼痛,蕭時善頂著寒風走進了大殿。
疏雨去拿了三個蒲團,把蒲團擺在了老地方,她和微雲坐在姑娘身旁,跟著姑娘一塊做早課。
天空陰沉得厲害,眼看著還要再有風雪,早飯過後,季夫人派程姑姑來知會蕭時善收拾行裝,決定提前兩日回國公府。
蕭時善對此沒有異議,遲早都要回去,她不可能安心在庵堂裡當尼姑,這種吃齋唸佛的清淨日子,過個十來天還成,長年累月地過下去,怕也熬不住這般孤寂。
收拾好東西,蕭時善出門去了季夫人的院子,庵堂地方不大,走幾步就能到,她踏著雪沿著石子路走著,視線一晃,冷不丁地頓住了腳步。
李澈停在不遠處,身上穿著銀灰色寶相花暗紋錦袍,外面披了黑色大氅,身姿如松,偏頭朝她看了過來,地面鋪著細雪,在日光地映照下有些明晃晃的耀眼。
第七十三章
季夫人提前吩咐了下去, 丫鬟婆子早早地把行裝收拾了起來,這會兒車馬已在外面備好,把東西抬上去就可啟程回府。
聽起來是簡單, 但光搬東西也得搬上小半個時辰,既要防止磕碰破損,又要把所有的物件歸整清楚,不是一股腦擱上去的事兒。
半路碰上李澈後,二人一塊去了季夫人的院子,那邊還有點器物用具要收整, 程姑姑清點好東西, 命丫頭裝進箱子裡,再由粗使婆子抬出去,東西雖多,卻也能有條不紊。
眼尖的小丫頭連忙問安打簾,程姑姑把手裡的冊子交給新竹, 親自迎了過去,笑道:“公子,少奶奶你們先坐, 太太在裡面呢,我進去通稟一聲。”
蕭時善往四下掃了一眼, 光是茶具就擺了三四套, 見的珍寶多了,眼力自然跟著提升了,愈發明白季夫人手裡的東西件件有名堂, 那是非珍品而不入其眼, 說不豔羨那是假的,勳貴人家的夫人日子奢靡些算不得什麼, 但如季夫人這般能隨心而行的實在少見。
孃家底蘊深厚,夫家顯貴煊赫,在內掌握內權,在外備受崇敬,裡裡外外都受不了一絲氣,還能過得如此悠閒自得,這叫蕭時善好生羨慕,思及此她不由得瞧了瞧李澈,倘若他能讓她過上這般日子,有什麼忍不了的,便是讓她洗手作羹湯也使得。
興許是她的眼神太過專注,李澈的視線朝她投來,他一路策馬而來,身上沾染的寒氣重,沒讓她靠得太近,這會兒見她頭上沒戴風帽,因適才在外面走了一段路,鼻尖已經凍得微微泛紅,一雙水眸更如水洗般澄澈,他伸手握了下她的手,“冷嗎?”
高於體溫的掌心甫一握上來,肌膚就被燙了一下,像濺上了一粒火星子,蕭時善下意識想收回手,他乾脆將她整隻手包裹了進去,好在有衣袖遮掩,倒也看不出什麼,她拿眼去瞧他,又往周圍的丫鬟那邊掃了掃。
李澈沒理會她的示意,直接對跟在蕭時善身邊的疏雨道:“去拿手爐來。”
疏雨應了一聲,趕忙去拿手爐,真不是她們伺候得不盡心,而是她們姑娘出門不愛用手爐,總嫌拿著礙事。
蕭時善看疏雨跑得那叫一個利索,扭頭對他道:“我不冷。”
李澈握著那隻冰涼涼的手,不鹹不淡地嗯了一聲,“我冷。”
虧他說得面不改色,再被他握一會兒,她的手心都要出汗了,不過他既這般說了,卻是不好去挑刺,總不能連個手爐都捨不得給。
旁人都是小別勝新婚,唯獨到李澈這兒次次不成立,在外遊歷個大半年,回府頭一晚連她的院子都不踏入一步,從遼東回來那次更是撇下她就走,這次來接人只怕也是沾了季夫人的光。
她跺了跺凍得發麻的雙腳,“夫君是來接太太的吧。”真有孝心。
李澈掀了下眼皮,“是來接母親,但也不至於把你撂一邊。”沒必要分那麼清楚。
蕭時善心道他也沒少把她撂一邊,她的目光往下瞟了瞟,被他這樣握著,倒真覺得自己的手冰涼涼的,起初剛來庵堂的時候她還時刻拿著手爐,後來嫌麻煩就不用了,再後來也就凍習慣了,可見人只有享不了的福,沒有吃不了的苦。
然而這般雙手交握多少有點不自在,蕭時善目光遊移了一下,又覺得自己不該如此矯情,不管怎麼說,人都已經來了,還知道給她暖手呢,何必非要不知好歹,總要有些長進才是。
頸邊毛絨絨的滾邊蹭到下頜,生出些微的癢意,她抬手輕撓了兩下,放下去的時候,索性把這隻手也伸進了他的衣袖。
她飛快地抬了抬眼,見他沒有反對,便厚著臉皮放心大膽地貼了上去,說實話是比手爐好用得多。
她向來覺得他的手生得漂亮,骨節分明,修長如玉,又蘊藏著力量,寫得一手好字,還精於篆刻之道,若是將來落魄了,便是靠著這門手藝也能混口飯吃。這當然只是隨意的假設,他哪裡就淪落到去賣藝的地步了,無論如何她還是盼著他好的。
李澈眼中閃過一絲詫異,摩挲著她的手背,默不作聲地看了她片刻,蕭時善被他看得有點發虛,她不是睜眼瞎,相反在察言觀色方面還相當敏銳,只是這點靈光端看她肯不肯費心去用而已,有閒心的時候自然肯用一用,沒閒心的時候便果真成了睜眼瞎。
她知道前些日子他雖沒表現出什麼,但心裡大約不會有多痛快,當然這是她自個兒揣摩出的結論,畢竟他喜怒不形於色的本事實在厲害,既不屑於疾言厲色,更不會把不值一提的小事放在心上,想去窺探他的心思簡直難如登天,可這並不妨礙旁人絞盡腦汁地去尋蛛絲馬跡。
話說回來,示好而已能有多難,蕭時善借坡下驢地把手往上貼,輕輕搭上他的手腕,不知是她的手太涼,還是他的體溫太高,肌膚相觸時總有點異樣,彷彿熱源能從指尖一路蔓延到耳畔。
至於如此委婉的示好,李澈究竟能領悟到幾分就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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