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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對人來說,究竟意味著什麼?

是生理機能的停止,還是靈魂脫離肉體的過程?

它究竟是神聖的,還是根本不值一提?

這些問題,曾一度困擾著我。

因為……我常常都要和死亡打交道。

當然了,經歷死亡的不是我,而是別人,是那些被我找上的人。

……

我,名叫傑克·安德森,是一名殺手,很普通的殺手。

在殺手這行中,有很多性格鮮明、個人風格十分強烈的人存在:比如說,有些人會讓自己保持某個特定的形象、十幾年如一日,只要出現在人前就是那個造型;還有些人會使用標誌性的獨門武器作案、或是在子彈上刻字,警方只要一看屍體就知道兇殺是出自他們的手筆;甚至有那種只在特定的天氣下動手的傢伙,為了維持自己的記錄,在每次接工作前竟要委託人先提供目標的出行日程以及當地的天氣預報。

但無論如何,他們仍算是優秀的殺手,因為只有高手才能有所謂的“風格”,那些連完成任務都費力的人是沒資格做其他多餘的事的。

和我的那些同行相比,我這個人,就顯得很是乏味了。

我可以用任何形象去執行任務,也可以使用手頭能拿到的任何武器乃至日用品去殺人。

時間、地點、環境,這些都不重要。

對殺手來說,唯一重要的,就是完成任務。

而唯一需要的,就是專注。

我不需要風格,更不需要信仰,殺人對我而言,只是一項工作;就像刷碗、開車、電焊這些工作一樣,我做這些、並且擅長於此,並不是因為我熱愛它,只是為了錢而已。

我完成自己應做的,然後獲得相應的報酬;不投入任何個人感情,也不做任何自我說服……不多問,不多說,把事情辦妥、拿錢,這就是我對工作的理解。

而當我默默地這樣工作了二十年之後,我才後知後覺地發現,我也和那些風格鮮明的傢伙一樣,有了一個綽號。

他們叫我——殺神。

當一個人因為努力工作而被稱為“神”時,我覺得他差不多也到了該退休的時候了。

所以,我洗手不幹了。

只要我保持一貫的低調,這些年裡我賺到的錢,足可讓我的後半生過得很富足。

抱著這樣的想法,我拿出了自己早已安排好的假身份,斬斷了所有與過去的聯絡,搬到了一座二線城市的中產階級社群裡,過起了安逸的獨居生活。

雖然我也可以閉門不出,靠各種上門服務過日子,但我並未那樣做,因為那反而會引人注意。

真正的低調,是中庸;既不能太張揚,也不能過於閉塞。

因此,這些年來,我幾乎每天都保持著規律的外出時間,去附近散步、購物……還去參加了一些社群組織的公益活動,且偶爾會出現在社群教堂。

我就是那個你在散步時碰見會點頭示意但又叫不出名字的和善街坊,只要一個轉頭就會被你遺忘。

退休後的我,只想過平凡的生活;這樣的生活,讓我感到安全、愉快、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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