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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玲在《天才夢》帶有自嘲的口吻說:“我是一個古怪的女孩,從小被目為天才,除了發展我的天才外別無生存的目標。然而,當童年的狂想逐漸褪色的時候,我發現我除了天才的夢之外一無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點。世人原諒瓦格涅的疏狂,可是他們不會原諒我。”

“如果加上一點美國式的宣傳,也許我會被譽為神童。我三歲時能背誦唐詩。我還記得搖搖擺擺地立在一個滿清遺老的藤椅前朗吟‘商女不知亡國恨,隔江猶唱後庭花’,眼看著他的淚珠滾下來。七歲時我寫了第一部小說……”

曾經也有一個人對我說:“其實人活在這世上極是普通,若老天稍微賜予一點能力,他往往出色地身不由己。”

我便在想,天才是什麼?怕是天生的聰明,佛家所言的慧根,世事於別人手上蠢笨難行,到他手上卻翻雲覆雨,掌握自如。譬如,文字的靈性之於愛玲,便是老天惠賜,不得不服。文字在她筆下才有了流光溢彩的生命,真正的活起來。七八歲大小,很多人為寫作文憋個半死,她已經輕巧地寫出了《摩登紅樓夢》。

愛玲是天才,在我只是淺淺說,這一節,有一個人卻說到了骨頭縫裡了。讀《今生今世》,胡蘭成有這樣的評論:“張愛玲論人,總是把聰明放在第一位,與《大學》的把“格物致知”放在“誠其意”之先,正好偶合。”

我心下便對“格物致知”起了意思,但不甚了了,於是翻出原文。《大學》開篇有這樣的句子:“古之慾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又擔心人不能解其意,將話倒過來說了一遍:“物格而後知至,知至而後意誠,意誠而後心正,心正而後身修,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

治國平天下之大志,於我這等小女子不過笑談。我之俗人,只是眷戀兒女情長,如夢如幻,只想著有一個人愛,穩穩當當地齊家。偶爾拿出小聰明獻媚於人,就很是滿足。這樣沒出息,氣死老夫子也未必不可能。

先說這“格物”二字。鄭注有云:“格,來也。物,事也。直白連在一起,竟然是“來事”兩字。今人說某人“會來事”,褒義上有“聰明”之意。

雖然與全句的正大恢宏相比,顯得有些不相倫類,甚至有些附會牽強。但我卻以為是對胡蘭成論愛玲最好的解證,於是,有一種小聰小慧的竊喜。覺得又有可獻媚之素材了。原來愛的珍重之中竟有這般滑稽可笑的心思。

這種解釋自然與儒學正統一派的求知窮理不對,今人更是將這句上升到認識論的層次。但我以為,古人對世界宇宙的認知,所關涉的是人與天的關係。格物也相應的是因其天賦異稟所引致,而非“窮理”的勤奮努力。

其中性智的天分是最主要的。故所謂“格物”之“格”,可作“感通”解。某種天賦的對萬物的體悟冥會,能夠推出種種對人生世界的認知。簡單點講,一種天生的聰明,加上一點努力和用功,就能通曉世界了。

這又成了胡蘭成的考語。真是洩氣!他言道:“張愛玲是民國世界的臨水照花人。看她的文章,只覺得她什麼都曉得,其實她卻世事經歷得很少,但是這個時代的一切會來與她交涉,好像‘花來衫裡,影落池中”,如同那花果山石頭裡蹦出的孫猴兒,天地萬物已在心中了。只待師傅開啟天靈蓋點撥,萬事自來交涉。

有了“格”之聰穎,“致”之推極,由此及彼,由內推外,就並非事事要體驗。格物是一種天賦,悟性也不是依靠勤奮得到的。

愛玲就是這樣的天人合一,一切瞭然於胸的錦心繡口。如她自己所言:還沒有過何種感覺或意態形致,是她所不能描繪的,惟要存在心裡過一過,總可以說得明白。一件桃紅單旗袍,她可以看出“桃紅的顏色聞得見香氣。”視覺出嗅覺,甚至出味覺。使萬物自語,讓人叫絕。

又譬如說讀書,愛玲也非博覽,卻將一本《紅樓夢》熟讀如泥。愛玲說要以一奉十,實在是一點不虛。讀過了它,恰如虞信賦裡說的:樹裡聞歌,枝中見舞,恰對妝臺,諸窗並開,遙看已識,試喚便來。世間事便成竹在胸,有與人說不盡的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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