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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週週很久之後才知道,其實在奔奔不再是奔奔,也還不是慕容沉樟的時候,他的大名叫作冀希傑,應該是那個酒鬼養父的冠名。在奔奔以冀希傑的身份用一雙拳頭在那個混亂的小學裡面打出一片天地的時候,班級裡面成績最好的米喬,是他的鐵哥們兒。

他回到親生父母身邊,他繼續做不良少年,他來到振華,他交了很多女朋友。

餘週週抓住的是小時候那點兒微薄的記憶。

然而和餘週週一樣,奔奔的生命中也有太多屬於別人的軌跡。

餘週週覺得奔奔永遠是奔奔,而米喬則堅信,冀希傑永遠是冀希傑。

那是一段留存著太多空白的區域。餘週週不想問米喬,也不想去問奔奔。

這樣很好。

和初三一樣,餘週週再次在高三失去了同桌。

彥一離校的那天,臉色已經恢復了紅潤。他的眼睛漸漸變得更有神采。

“所以再見面我可能就是你的學弟了。”他笑了。

餘週週不知道是什麼讓他最終作出決定,降級一年,離開振華回到學籍所在的高中,準備下一年的藝術類考試。

也許是因為米喬告訴他:“你再這樣猶豫下去,就老了。”

當那個蒼白的身影消失在門口時,餘週週忽然很想告訴正在新加坡讀書的溫淼:你知道嗎,其實如果我們有足夠的勇敢,東京真的不遠。

只要你有破釜沉舟的勇氣。

因為米喬說,這就是青春。簡單而酸溜溜的話。

過期不候的青春。

辛銳最終還是跑到教導處去給凌翔茜說情。她並沒有勇氣說出真相,可是仍然一遍遍地擔保,凌翔茜只是忘記在考試前把資料收到書包裡面去了。她坐在凌翔茜後桌,看得一清二楚,對方絕對沒有伸手碰過那堆資料。

雖然於事無補。雖然不夠勇敢。

然而這世界百分之百的事情太少。

凌翔茜並沒有再來上學。她留在家裡備戰高考,據說是有很多事情她還想好好考慮。學校的卷子都由余週週整理好,再經由林楊或者蔣川送到她家裡面。

餘週週、林楊和凌翔茜都失去了學校推薦名額,在楚天闊等人忙著去北京參加面試的時候,他們三個加上蔣川一起去了冰雪遊樂場。

餘週週覺得很好笑。她這一路,好像真的是踏著陳桉的足跡在走,甚至包括在最關鍵的時刻失去最關鍵的機會。

三月初的時候,她又接到了爸爸的電話。

電話裡面對於去年一整年的失約隻字未提,餘週週也沒有追問。她爽快地定好了時間,然後早早地站在酒店門口等待。

這個男人,總是輕易承諾,輕易毀約,然後對過往隻字不提,仍然能語氣溫和地打來電話。無論是當初對媽媽,還是後來對待她。

餘週週很想知道自己是不是某個方面也很像他——或許是在欺負林楊的時候?迎面走過來的穿著風衣的男人,看來已經需要再染一次發了,髮根新出現的白楂兒讓他看起來儒雅卻蒼老。餘週週定定地看著他,心裡沒有絲毫特別的感覺。

他太陌生了。

“週週?都長這麼大了……越來越像你媽媽了。”

餘週週微笑點頭。

“進去吧,一起吃個飯……對了,今天學校不補課吧?”

“我不餓。”她搖搖頭。

餘週週的爸爸是個見慣各種場面的人,他覺得餘週週在跟他耍小孩子脾氣,所以伸出手,想要拍拍她的頭——卻沒想到餘週週竟然在那一刻抬起頭,清凌凌的目光直直地盯著他舉到半空的手。

他有些尷尬地放下,說:“那就……走走吧。”

學習是不是很緊張,打算考哪所學校,最近還有沒有再考試,每天晚上學習到幾點……一問一答,雖然冷淡,但也很平和。

餘週週不得不承認,她對身邊的這個人,好像沒有一丁點兒記憶。她只是好奇,想知道媽媽為什麼愛他那麼多年。

她想自己找不到答案了。也許應該在六七十年之後,直接去問媽媽——如果那時候媽媽還記得理由的話。

懶懶散散地回答著問題,正想要找藉口離開,突然看見街邊小超市的視窗裡面,有一排四小瓶獨立包裝的飲料,米黃色的瓶身,錫紙封口,名叫“喜樂”。

她記得那酸酸甜甜的味道。那時候,她們總是單買一小瓶,插上細細的吸管,一口一口的,捨不得喝光。

餘週週停住,看看身邊的男人,又看看櫥窗裡面的喜樂。

大約是她三四歲的時候吧,第一次對父親有了印象,卻是在媽媽情緒失控將這個“不速之客”趕出門,一不小心劃傷了胳膊時。這個男人將媽媽送進醫院,然後帶還沒吃飯的餘週週出門買零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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