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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只是點頭之交,宋頌也沒多說,轉身進了酒店。

高挑女郎有個英文名,叫lucy,據說這是行規,出來得起個英文名才顯洋氣,她就把小學英語課上起的給報了上去。

省城許多見不得光的角落,最多的就是lucy和Lily,沒誰記得她們的本名。

高挑女郎的本名叫範娟,一聽就很土氣,她剛來到省城時也滿身土氣。

當年她爸媽出意外死了,她跟著奶奶住,奶奶重男輕女,對她非打即罵,說她是賠錢貨,連飯都不給她吃飽。她十三四歲,奶奶就要給她找物件,說不能繼續白養著她。

她不想嫁。

當時趕上改開的“進城熱”,她把心一橫跟著其他人到城裡打工。

沒想到她被騙了,領她進城的人沒給她找家政保潔之類的工作,而是把她哄成了“娛樂一條街”一家“正規”髮廊裡的lucy。

最初範娟只是認認真真學手藝,後來老闆娘手把手教她穿衣打扮,教她化妝做髮型,教她怎麼把握男人的心,對她說只要能嫁到省城,不愁吃不愁穿,有過不完的好日子。

就這麼過了大半年,她再沒有一開始的土氣,倒像朵將要盛開的玫瑰,隨時等著人採擷。

老闆娘給她介紹了一個男人,對方溫文爾雅,斯文有禮。

年紀雖然略大點,但無傷大雅,三四十歲的男人也算正當壯年。

唯一的缺點是對方做那種事是喜歡拍照。可能是他妻子滿足不了對方這種藝術追求,所以他退而求其次出來找個肯犧牲的。

起初範娟並不知道對方有家室,只當他是個大齡單身漢或者喪妻未娶。等她發現對方有妻有兒時已經來不及了,對方給了她兩個信封,一個信封裡面是厚厚一疊錢,一個信封裡面是厚厚一疊照片。

對於一個十幾歲的小女孩來說,在那一刻起她就覺得自己這一輩子完了,徹底完了。

接下來的幾年,她就像無根的浮萍一樣,在這個紙醉金迷的城市裡生活著。她也曾試著走出那條街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可無論走到哪都覺得自己格格不入。

她才二十出頭,身心卻已經由內而外地腐朽。

她行屍走肉一樣活著,只偶爾勸一勸那些誤入城市的傻女孩別一腳往坑裡踩。

有些人聽了勸,回家結婚生子去了;有些人卻覺得她,自己得了好處就想斷別人的路。

像這次,她覺得自己是來解救落入狼手的小姑娘,對方卻摟著那個男人向她耀武揚威。

有句話怎麼說來著,好言難勸該死的鬼。

對她來說,也算是結束了一段過去吧。

範娟掏出根菸,立在雨幕前抽了起來。

這幾年她留了心眼,那男人再小心,她手裡也有點東西。

那男人有家庭有事業,有前程有新歡,一切都挺好。

都是成年人了,沒必要撕破臉,這次也算好聚好散。

她也許該再試一試。

她還不到三十歲,她的一生還很長。

就算沒做成又怎麼樣,就像那小孩說的那樣,輸了不虧,贏了算賺。

反正她早就沒什麼可失去的了。

……

宋頌進了酒店大堂,卻看到個熟悉的身影,居然是楊光。

楊光叼著根菸坐在那,見宋頌進來,那雙狼一樣的眼睛抬了起來,把宋頌從上到下掃了一圈。

“怎麼在這?”宋頌好奇地上前搭話,邊說還邊一屁股坐到楊光身邊。

這兩天他碰到的人一個兩個都跑他面前抽菸,宋頌懷疑他們是老天派來搞他心態的,要不怎麼人人都煙不離手。他麼,只抽了一口,就給老蔡逮著了!

要是他現在再找楊光討根菸,說不準下一秒老蔡或者他媽立刻出現在現場。

宋頌只能忍痛壓下煙癮和楊光嘮嗑。

楊光斜睨宋頌一眼,想起宋頌一身校服立在那高挑女郎旁邊的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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