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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六點半,我走出校門。比慣常離校的時間晚了半小時。

我突然不知該往哪兒走。城市一半被白天帶走,一半讓夜晚窩藏著。我呢,在兩個一半的中間。不再是慣常多風的芝加哥,風沒了,空氣中有種不幸。

老師延時下課,這便是我個人歷史中不可告人的那個事件的緣起。六點半,這個陌生時段使芝加哥在我的認識中失去了座標點。

妓女們列在一排公用電話前,都停下電話,朝我關切地看著。愈來愈多的人看出我的迷失。他們看出我觀光一樣四面八方旋轉的頸子其實正如一隻嗅別方向的狗,在找路。

在我掉頭從一條路走回時,一個少年攔住我。從側面出來的,有些像襲擊。他不是白的,也不是黑的,就像白天與黑夜中這個晦暗的間歇。他問我要不要他的幫助。他的嗓音和他人一樣細緻,每個字都吐得精巧。我謝了他,說不。

我回頭是因為我沒看清他。事後我明白這種時候萬萬不能回頭,尤其為看清一個美少年而回頭。三十出頭的一箇中國女人,還有這樣的不安分,誰還能對接下去她那段不幸負責呢?我這一回頭,少年慢慢跟上來。我慌了,連說兩聲決斷的謝謝。

在天黑時我走回了公寓,全黑的芝加哥我是熟識的。公寓共三層,每層有A、B、C三個單元。我掏出鑰匙,先去信箱取信。三封是拜倫的,他從來把情話、正事、聊天分開寫。就像他的檔案櫃,裡面的層層次次就是他一生的表表裡裡。

我總有一天會嫁給這個體面的小美國鬼子,用他給我的鑰匙,去開一扇屋門,把乞丐、垃圾、舊工廠殘牆,以及在大雪天猝然敞開大衣、對我揭示原始雄性證明的男人們關在門外;把我的打餐館、逛舊貨店、買廉價菜的生活鎖進檔案櫃。

拔下鑰匙拉開門時,我的胳膊肘狠狠戳在一個人身上。背後竟什麼時候有了個人。

“哦,對不起。”我說。並沒有去想,這個尾隨是否可疑。

他說:“沒關係。”

我居然也沒去想;我怎麼可以把這個尾隨放進樓。

他說:“謝謝了。”

聲音非常好,柔得有點詩意。又那麼輕和怯,對樓梯上黑色的寧靜毫無殺傷力。

而正是這聲音提醒了我。我抽風一樣回頭,見一條細長的身影在兩尺外。竟也沒有太不妙的感覺,這也說明我在那晚的荒唐程度。我想或許並不是同一個少年;這年紀的男孩都細長,多麼正當的事他們都做得像冒險,並是羞答答的冒險。

“你是詹妮弗的朋友?”我問。詹妮弗住二樓B,進這樓的男孩多半歸她。

“啊。”他答。

那麼他應該停在二樓。卻沒有,他還在跟我往三樓上。

“哦,那你是詹姆斯的學生?”三樓B住著個畫家,收十多個學生,常敲到我門上卻找詹姆斯。

“是的。”他的聲音真是好啊,按摩著人的神經。

我卻突然停下來。不對了,怎麼也不對了。詹姆斯半月前去了東部。這時我們停在二樓與三樓之間,完全暗的。我想和他拉開距離時已太晚。

他從我側後方伸出細長柔韌的胳膊,卡住我喉管。

事情一下子變得簡單了。

我摸出錢包,裡面有近一百元。我把它往身後一擲。他接得很好,我們之間沒一個動作是難堪和狼狽的;襲擊和繳械都極出色。

“對不起。”他聽上去格外典雅柔弱。

他開始在我身上摸。摸到我胸前的項鍊墜子,他從上到下一抓。這時二樓有人出門,有道別聲,他抱得我緊緊的,幾乎在尋求保護。從二樓到此地僅隔七八階樓梯,光投過來,只要我跺跺腳就會讓人發現他和我的奇特局勢。我卻一動沒動,因為他在我耳朵上癢酥酥地說:“別讓我扼死你。”

他還說:“再見了。勞駕等我下樓,你再喊。”

我在他剛一鬆開手就喊起來,並拼命跺樓板。我不知道喊了些什麼,不是中文也不是英文,完全用本能在嚎。

當然沒把鄰居們喊明白,他跑掉了。我狂抖著坐倒在樓梯上,憤慨,還有點感傷。他多情成那樣,僅僅為一個錢包;他把整整一個晚上弄得迷人和失態,僅僅為一個錢包。

警察來的時候,所有鄰居都出來了。原來你們沒死絕?怎麼我孤獨無援時從來沒鄰居?

警察問我,那是幾點。

“我怎麼會知道?”我說。

“大概幾點?!”飯桶警察提高嗓門,像我該著他情分。

“八點五分。”詹妮弗答道。

我看她一眼。婊子你是掐著表來聽我慘嚎?

一個高胖警察撅著屁股在我小寫字檯上做記錄,褲子繃得馬上要綻線了。另一個入眼些的用同樣的話訓誡了我五遍。鄰居們一再向我保證:我看上去氣色不錯。

人走淨,我又痴坐一大陣,才進浴室。脫衣服時,我發現頸口上留著鮮紅的抓痕,它印著那隻手的寬窄。解開衣服,見痕跡向胸部劃去,紅色也隨之淺淡,均勻地溶進膚色。什麼落出來,手去接,是被拉斷的項鍊墜子。順著那道抓痕,它落在我手心像塊漸漸冷卻下去的隕石。

憤慨沒了,感傷卻還在。那個少年的優美,他的形體和聲音,他操縱整個事端所帶有的一種情調,使這事不一般化。對我來說,什麼都行,就別一般化。

一早就接到警方電話,核實地點、時間、作案者的裝束,丟失的錢數、錢包的尺寸和式樣。幾天後,還是這一套問答,然後那邊挑剔出幾處微小誤差,到我不能自圓其說的地步他才饒我。

我有個感覺,警察不完全相信我;他們覺得這事有蹊蹺。終有一天,我被叫到警察局。桌上攤開一大本相片簿,每一頁都密佈著人臉。警察讓我努力,把少年從中認出來。我根本記不清他的臉。那種古典的、近於不真實的美貌,似是而非的膚色都是相片不能記載的。他美的形象是以他的動作和聲音體現的,沒有這兩樣,我一無線索。合上相簿,警察和我一道嘆了口氣。

“你估計他多大?”

“十八,或者十九。”

“頭髮呢?”

“黑的。很正常的頭髮,特點就是正常。”

“什麼不正常呢?”

“不正常的就是——”他有種魔似的溫存。能這樣說嗎?不能。我一個有未婚夫的女人別把氣氛造得色迷迷的。“沒什麼不正常。”我說。他穿一件樣式簡單的夾克,牛仔褲大概是從“蓋普”買的。很正常。卻又有什麼在他內裡,與這正常擰著。我講不出。別說用英文,用中文,用我寫小說的筆,我也講不出。用語言形容感覺,像用笊籬舀湯,多半都是要漏掉。我也是這樣對拜倫說的,在我不決定跟他結婚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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