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舟提示您:看後求收藏(丙申故事集1 隨園,丙申故事集,弋舟,大文學小說網),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h4>&gt;&gt;&gt;Part One</h4>

“怎麼樣?”他遠遠地看我。

我望著他,用只有自己聽得到的聲音慢慢地說:“執黑五目半勝。”

當然,他是我的老師,儘管我從來也不覺得在那所師專裡能夠“教學相長”,但曾經在一個神魂顛倒的時刻,他卻把腦袋埋在我的懷裡,對我說,是我啟蒙了他。這句話當時聽來,對我就像孤立的山峰和陡峭的奇巖怪石。對,“啟蒙”這個詞就像那片土地上的丹霞地貌一樣,經過長期風化剝離和流水侵蝕,造型奇特,色彩斑斕,而且,氣勢磅礴。

入校不久我就開始逃課,常常跑到城外的戈壁灘上眺望皚皚雪山。他從未陪我去過。卻是他告訴我,“戈壁”原來是蒙古語。他還向我展示過一塊白骨,也就一次性打火機那麼大,讓人難以判斷到底出自軀幹的哪個部位。白骨可真是白骨,它白極了,兩端如同枯木的斷茬,這讓它看起來就像是從風乾的胡楊上掰下來的。他拿這麼一塊白骨給我看,用來作為不陪我去戈壁灘的說明。他說他父親就是死在戈壁灘上的,又如實交代:這塊骨頭並不是他父親的,是他撿來的。

據說城外戈壁灘的某處,粗砂礫石之間,白骨累累,隨處可見。

我專門找過,但這塊傳說中的棄屍之地,我一直也沒找到。我不曾甘心過。有一次乾脆在路上順手掰了一截風乾的胡楊木,回去後伸開掌心亮給他瞧。我說,看,白骨。他翻出自己的寶貝,跟我展示給他的放在一起比較。他也不得不承認,它們真的是太像了。後來,這兩塊東西就分不清彼此了,被我們搞混了。它們都可以被當作一截枯死的胡楊,但不約而同,我和他都傾向於視它們為白骨。我將其中的一塊穿上繩子,掛在了脖子上。

很快就有女生效仿我。女生真是聰明,她們目光如炬,一眼就看出了我這件飾品的本質。男生們的見識像我一樣不凡,他們相信我脖子上掛著的是塊貨真價實的人骨頭,其他女生佩戴的,不過是拙劣的贗品。我和男生接吻,會將他們的手拉上來,讓他們去摸那個寶物,以此給他們形成強大的心理暗示,讓他們以為,此刻多麼獨特,甚至神聖,只有一塊白骨才配得上他們的感受。其實就是這麼好辦,因為男人總是那麼自命不凡。

再後來,很多男生圍著我轉,姿勢千篇一律,一邊埋頭尋找我的嘴唇,一邊伸手探索,意亂神迷地投身在專屬於自己的獨一無二的仙境。如果那時是在戈壁灘上,我會調整方向,讓自己面朝南方。往那個方向遙望,我就可以看到被當地人稱為南山的祁連山。雪峰在正午時發著光,雪峰在黃昏時發著光,雪峰不管正午還是黃昏,都發著光。這讓我似乎看到了生命的希望。

自命不凡的男生中總有更自命不凡的。一個裕固族男生把我按倒在戈壁灘上。他像他的祖先一樣驍勇,崇尚騎馬和射箭,他還告訴我,他們民族本來自稱“堯乎爾”。這些都令他看起來有條件更加自命不凡一點。何況,歸根結底,一切算是我慫恿出的結果。我躺著的這塊兒地方,是祁連山的洪水衝擊出來的。億萬年前,洪水滔滔,山上的岩石滾滾而下,向著山外奔湧,大塊的岩石堆積在離山體最近的山口處,接著是拳頭那麼大的,漸次變小,最後就像嘹亮樂章的尾音,指頭大小的石頭穿越時光,被我壓在了身下。長年累月,日曬雨淋,大風剝蝕,石頭的稜角逐漸磨圓,戈壁灘就這麼形成了。即便是被壓在磨圓了的石頭上,我的背也很痛。可我覺得天荒地老,自己是被撂倒在了一個亙古的意義上。

事情就這麼開了頭。一個當地的無業青年行同樣之事,卻讓我伏在上面。失去了依附,我只能引頸眺望,好在雪峰依舊不分黑夜與白晝地發著光。

那時候我並不覺得自己長得美——當然,我從來就沒這樣覺得過——在我心目中,唯一的美人是那個名叫肖雄的電影演員。她好像一直沒怎麼紅過,即便如此,我也明白自己長得比肖雄差多了。肖雄美,是因為她看起來更像個男的,而我卻不折不扣一副女人的樣子。

有個男生騎車帶我去看溼地。他別出心裁地用蘆葦給我編了只素雅的花環。我揪了一把蒲草像羊似的咀嚼,這可以緩解我的痛經。天黑後回到學校,操場上有人聚眾慶祝,據說中日圍棋擂臺賽上錢宇平勝了武宮正樹。聞訊後,男生彷彿從來未曾給我編過什麼蘆葦花環,轉身就跑開了。後來他告訴我,他是去細究棋局了。“執黑五目半勝。”他摸著我脖子上的白骨對我說。我覺得“執黑五目半勝”這個句子鏗鏘極了,優勢明顯,說出來就如同贏得了一場生命的完勝。所以,得知我的姑姑死於一場沙塵暴時,我竟脫口說出了一句:“執黑五目半勝!”電話那頭的母親顯然不能明白這句讖語,她打電話給我,除了報告一個死訊,更多地,還是為了我而擔憂。校方已經對母親發出了要“勸退”我的威脅。我覺得這個威脅孱弱無力,僅從音韻上聽,“勸退”跟“執黑五目半勝”比,一個是詠歎調,一個頂多是句酸曲兒。

母親常常打電話給我,我在學校的話,就要跑到系主任的辦公室裡去接聽。有一次,我狠狠地瞪著系主任的時候,聽到母親在電話裡抑制不住地哽咽起來。

教元明清文學的老師薛子儀天天都要打坐。他告訴我,“舌舔上顎”是打坐時的一個要領,彼時,“舌頭前半部輕微舔抵上顎,猶如還未生長牙齒的嬰兒酣睡時那樣”——這個情形被他描述得妙不可言。接吻時,我覺得我的上顎被他的舌尖抵住,我們便共同成為了沒有牙齒的熟睡的嬰兒。有時候我會在旁邊觀察他打坐。我的老師死心塌地,形同寒蟬,變成了一副盤坐著的衣裳架子。如果他就此風化,成為一具骷髏,我就能得到大筆製作項鍊的真材實料了。

薛子儀老師知道那塊白骨累累的所在,但他並不打算帶我去。他說有一天他要在那裡修一座墓園,立碑安魂,把所有的骨殖都聚攏起來埋葬。他說,那些屍骨的主人離我們並不遙遠,不過是幾十年前的男女,他們生前的衣服都還歷歷可見,在那裡,你甚至能夠看到,一根腿骨從一隻破舊的褲管中伸出,寂寞地指向空茫的遠方。

和我在一起,似乎令他痛苦,就好像心裡藏著莊嚴的秘密便不再適合玩“舌舔上顎”的遊戲。我也覺得神魂顛倒的時候,不太適宜想起一根腿骨從一隻破舊的褲管中伸出。我頻繁地和男生們跑出去,對此他不置一詞。他很麻木,整天垂頭喪氣的樣子,像是身在一個沒有餘地的失敗當中,或者是被判了終身的徒刑。“古典文學的精華盡在唐宋之前,元明清文學的講授無須名師。”這是他自己對我說的,但我認為這不是他形同囚徒、自暴自棄的全部緣由。

有一天夜裡,神魂顛倒之後,他關了燈,在黑暗中點著蠟燭。他將自己的左手放在火焰上炙烤。蠟燭的光亮本來就微弱,被他用手掌遮住,房間裡的黑暗重若千鈞,變得都有了分量。我想那會很疼。我已經聞到燒焦的煳味兒。可我一絲想要去阻止他的念頭都沒有。眼前的事超出了我能感知和理解的範圍。我哪裡見過這樣的把戲?只有呆若木雞地看著它發生。他能堅持多久呢?自然,堅持不了多久。他的左手在很長一段時間都纏上了繃帶。最初幾天的震驚過後,對這件咄咄怪事,我全部的疑惑就偏離在這樣一個問題上——作為和我“神魂顛倒”的懲罰,他自戕的物件,為什麼非得是那隻左手?

如今,我差不多已經忘記了地球上還有雪山的存在。當我裹著條毯子,蜷縮在這輛吉普車的副駕駛座上回憶往事,並沒有太多繽紛的畫面在我腦子裡浮動,反倒是當年那股皮焦肉煳的味兒,若隱若現,依稀被我嗅到。

山路邊的草地起伏綿延,車開得不慢,可是窗外的風景卻似乎凝固不動。總會有一匹孤單的馬站在我的視野裡吃草,同樣的背景,同樣的姿勢,頂多時遠時近。天地闃寂,我能聽到這匹馬吃草的聲音。

我們是從甘肅進入的青海,老王說翻過祁連山,我們還要再折回去。我不知道這是不是唯一的路線,但我想,就算老王繞道俄羅斯我也沒意見。我睡著了一會兒,醒來時吃了一驚。車子停下了,窗外沒有了孤單的馬,是老王孤單的背影。他在撒尿。有一瞬間,我以為是那匹馬直立了起來,穿了件紅色衝鋒衣,搖身變成了老王。

我讓老王陪我返鄉,他提議駕車走一趟。如今的老王有了一輛吉普車,對此他好像挺自豪的。從北京開車到甘肅是個什麼概念,我不是很清楚,上路後才發現,原來此行對我剛剛失去一隻乳房的身體來說,並不輕鬆。就像剛剛掉了顆牙齒的人總會不自覺伸舌頭去舔那個空缺的漏洞,一路上我抱著雙肩,肘部總是條件反射般去試探胸前的那塊傷疤。那裡現在填充著棉織物,感受到的只是一種張冠李戴的擠壓。這讓我明確了自己今天的局面:殘缺和破碎。

畢業後不久我就認識了老王。那時我被分配在縣城當中學老師。教元明清文學的薛子儀老師還在課堂上有氣無力地講著倉山居士袁枚。母親每週都要來看看我,對我得到一份教職她高興壞了,但不久之後我供職的中學也對她發出了要“勸退”我的威脅。

我總是被“勸退”。如果說我的人生是部電視劇,那麼這句酸曲兒就是電視劇的主題曲。酸曲兒縈繞,我被搞得很煩。我想罷演,哪怕去另一部戲裡當個配角。

老王就像一個星探似的發現了我。當年我見到他時,他還是個不折不扣的青年,但他已經自稱是“老王”了。他長著一張配得上“老王”之稱的老臉,臉上每一顆毛孔都粗大到足以塞進一粒沙子。作為一個流浪詩人,他穿著髒兮兮的牛仔褲和一雙破解放鞋,應我們那個小縣城的詩友所邀遠道而來。我被邀請去參加詩人的聚會。當天晚上,老王一聲不吭地將我脖子上的那塊配飾悍然咬住。第二天早上醒來,我下意識地望了一會兒窗外的雪山,垂下眼時,看到老王蜷睡在我身邊,我的項鍊被扯在脖子一側,那塊骨頭依然含在他鬍子拉碴的嘴裡。我覺得這是個啟示,因為那一刻我靈魂出竅。

我決定讓老王把我帶走。走之前我回家去跟母親告別。我家住在一個小機關的院子裡,老王蹲在院門口等我,我出來時他一支菸還沒抽完。我與家人的告別如此乾淨利索,這很令老王意外。他因此對我刮目相看,好像我也領上了一張“流浪詩人”的資質證明,可以跟著他上路漂泊了。那時我並不知道,其實我哪場戲都演不好,在“流浪詩人”中,我連配角都算不上,頂多算是一個路人甲。

我跟老王用了半年的時間才回到他的老家。從此我在那個空氣中常年充斥著海腥味兒卻無比干燥的地方生活了很多年。在那裡,老王和他的朋友們背誦“每個人都知道,生命是戲仿的,並且,它缺乏解釋。因而,鉛是對黃金的戲仿。空氣是對水的戲仿。大腦是對赤道的戲仿。性交是對犯罪的戲仿。”——但你要問他的朋友們此地哺育過什麼歷史名人,得到的答案只會是“燕子李三”。

老王經常出門流浪,起初我還跟著他,後來我就不太願意這麼幹了。我很累。而且,既然每個人都知道,生命是戲仿的,那麼躺在床上就是對流浪的戲仿。在那裡,我看不到雪山,但是我可以假裝還能看到。平原是對雪山的戲仿。千禧年的時候,我再一次被這種生活“勸退”,我離開老王去了北京——在那個時候分手,看起來就像是我們共同生活了有一千年那麼久。

老王回到車裡就抓起瓶子給自己補水。我想起自己該吃藥了,等他喝完,我要過水瓶,大口給自己灌下了一把藥片。對我的身體狀況,老王沒問太多。畢竟,他曾經是位流浪詩人,而流浪詩人就該有這樣的積習吧——不掛懷。就像我當年用了不到一根菸的工夫便跟母親訣別。

“我送我的哥哥紅柳坡,紅柳坡上麼紅柳多,紅柳的葉兒往下落,紅綢的褲褲往下脫。”引擎發動,老王唱起來。

這是我家鄉的酸曲兒,他是那時學會的。看來世界還是一個純粹的戲仿。

山巒上出現了巨大的廣告路牌。車子進入甘肅境內了。不久就上了高速公路,視野裡終於出現了戈壁灘。密佈的風力發電機高高地矗立著,它們緩慢轉動的白色葉片像大鳥的翅膀,凝重,矜持,儀態真是好極了。降下車窗,我的臉好像能夠感到風吹來的細沙。老王唱得很來勁兒,難得他這麼高興,但我並不覺得他讓我陌生。我們走了將近兩千公里,最初的陌生感已經蕩然無存。其實三天前見到他時我也沒覺得有多生疏,他那張老臉早就老到了今天應有的程度,如今只是看上去更名副其實一些罷了。一別經年,我認為我會嚇到他,但流浪詩人的習性還殘存在他身上,當我摘下發套時,他沒怎麼關心我的腦袋,反倒把髮套搶在手裡左看右看,一副隨時要扣到自己腦袋上試試的模樣。當天晚上我們在酒店的同一間房裡各自安睡,這讓我舒了口氣——將少了一隻乳房的身體暴露給他,我還是會有些心理上的障礙。

車子開到了一個收費站,老王用跟我學來的當地方言一邊交錢一邊問路。收費員用不太標準的普通話告訴他,從下一個出口下去,還有七十公里。我沒有聽到鄉音,老王那蹩腳的學舌連戲仿都算不上。我已經多年不曾發出過鄉音。新世紀的朝陽升起時,我就發誓不再用方言發聲了。

“老王,跟你說件事兒,”我像是自言自語,“當年我其實沒跟我媽說就走了——我在我家門口站了會兒,沒敢敲門。”

我這是在招供嗎?如果當年老王知道我與親人利落的告別不過是一個怯懦的遁逃,他還會帶著我離開嗎?他回頭看了我一眼,好像沒怎麼把這句話當回事。

千禧年來臨的夜晚,我還在河北那個小縣城的酒吧裡當老闆娘。酒吧是老王開的,不過是幾張桌子十幾把椅子,用來招待四方的流浪詩人。當天從遠方來了兩位名氣不小的人物,縣城裡的詩人們在酒吧裡恭候了一天,但這兩個人物姍姍來遲。後來老王接到電話,說來人沒進縣城,直接去了野外——他們覺得在野外搞一場詩會迎接千禧年,要比在小縣城的土酒吧裡更像那麼回事。老王認為沒錯,率眾去和他們匯合。酒吧裡還有客人,是一對依依不捨的戀人。我不忍心催促他們,他們看起來就是在生離死別,默默地相對垂淚,又默默地擁抱接吻,一副唇齒相依或者唇亡齒寒的樣子。等這對情侶走後,我才關了酒吧,騎上腳踏車去找詩人們。

在那千年更替的時刻,冬夜的北方縣城卻毫無節慶的氣氛。偶爾有幾聲零零落落的鞭炮響起。出城後,路就變得糟糕,好在月明如洗,不至於讓我四顧無路。我在寒風中騎行,脖子上掛著的那塊白骨隨著身體的顛簸上下跳動,在黑暗中發出熒光,明明滅滅,像一團有意引導我走上歧途的鬼火。我努力辨認著道路,按照老王告訴我的方向騎行,竭力排除這塊閃爍的白骨帶給我的干擾。

那堆篝火已經快熄滅了,遠遠望去,在曠野裡顯得欲蓋彌彰。車子被一條土溝絆倒,我摔得夠嗆,差不多是飛了起來。我爬起來,扔下車子,吸著氣踉踉蹌蹌地跑向火堆。篝火映照的範圍內,遍地狼藉,扔著許多啤酒瓶和空煙盒。眼前並不是一個我以為會有的盛大的場面。眾人早散了,只有老王四肢大張著躺在野地裡。他顯然喝醉了,身上全是嘔吐物。我蹲下去拽他,但被人從身後攔腰抱起。有人在狂笑。我像只被縛的螃蟹那樣踢腿伸腳。這沒什麼用。我被扔在了地上。就著篝火的映照,我認出了他們。儘管他們背對著火光,面目全非,黝黑變形,但我還是認出了他們。他們是兩個有名氣的人物,我見過他們的照片。他們醉醺醺地命令我背詩,就兩句:上帝!你看吶,我已倦於復活,甚至也倦於死亡、倦於生活。我就範了。他們又要求我用方言來背。我稍有遲疑,他們就用力打我耳光。我哭喊,用方言聲嘶力竭地朗誦這兩句詩。我想吵醒老王,但他儼然中彈而亡了一般。他們用腳踢我的胸和肚子,看來真是倦於生活了。我倒下去。這次我的身下不是戈壁灘,我無從想象宇宙洪荒、天地玄黃,無法將自己安放在一個亙古的意義裡。我也看不到雪山。我被舉起了腿,我看到一根腿骨從一隻破舊的褲管中伸出。

第二天,我迎著新千年的夕陽離開。老王不在我身邊,他去追擊那兩個逃走的人物了。我在火車站遇到了昨夜那對惜別的戀人。女孩和我一同擠進車廂,列車開動後,男孩像電影鏡頭裡經常出現的那樣,一邊揮手,一邊追逐著車輪。我脖子上的項鍊不見了。

下了高速公路天色已經昏暗。老王讓我和他一起下車活動活動腿腳。曠野無人,暮色四合。我走遠一些去方便,站起時抬頭看到西邊祁連山的雪峰在夕陽下發著光。夕陽是金色的,它們卻亮如白銀。它們就這麼發著光,肯定都有上億年了。幾十年前在戈壁灘上留下白骨的那些人,還有如今殘破的我,跟白銀般的雪峰比,算得了什麼呢?

“它們可是見得多了。”我指著遠方的銀光對老王說。

他湊過來幫我整理了一下發套。他挺愛這麼幹的。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都市小說相關閱讀More+

結婚之後我終於吃飽了

百戶千燈

神武戰王

張牧之

視野之外

柳明澈

趕海釣魚,熱忱生活

情緒週期

早安,總統大人!

南音音

哥哥,你好壞!

熱奶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