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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那麼一瞬間,姚芹懷疑自己穿的是八十年代的電影。

大官走在路上,一定會碰到一個當街喊冤的平民。

只要上街,就能隨機領取一個功勞或者一個便當(刺殺)。

從內心而言,姚芹是抵制這種爛俗劇情的,但是當事情真的發生在自己身上,姚芹只是驚訝:為什麼粉桃會來當街求救?

是真的求救,還是被誰控制了要給自己的入城來點下馬威?

粉桃沒想到還能聽到姚芹叫出自己這個名字,也沒想到姚芹還認識自己。

這名字還是當年在姚家的時候娶的,後來被賣給下一戶人家,早就改了名字。

姚芹卻是一直記得粉桃的。

小時候,粉桃是照顧姚芹和姚芝比較多的丫鬟,日常就是跟著兩人活動,姚芹又不是記憶力不太好的小娃娃,自然記得清楚。

更何況,粉桃後來對姚芝等人也頗為照顧。

憑藉姚芹在抄家前給的簪子,粉桃順利地賄賂了官牙,進了一戶不苛待下人的人家。

也因為對方不苛待下人,在度過了“新手期”之後,粉桃每個月都能出門一兩天。

在有空的時候,粉桃也會探望一下萬大妞和姚芝等人,雖然不能給什麼經濟援助,但是也幫忙跑過腿,直到她被嫁給家生小廝、當作陪房給那家小姐、和小姐婆家一起去了外地之後,才沒有再出現教坊前。

這些事情姚芝和姚芹提過,姚芹也一直記得。

都說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難,姚芹對於粉桃的人品還是很肯定的,此時粉桃求助,因為有信任基礎,姚芹示意身邊的手下:把粉桃先帶走,好好問一問是要救什麼命,如果是緊急的情況,先派兵去把人救下來再說。

當然,如果粉桃一直賴著不肯走,要在大庭廣眾之下搞什麼當場告狀,姚芹也不是不能接受等閒變卻故人心這一結果的。

好在粉桃看到有人專門前來,便跟著他離開了。

讓人帶走粉桃之後,姚芹菜繼續往前走。

但也不知道是不是粉桃這事的影響,後面的百姓們都在竊竊私語,看著姚芹直接走到了內城。

進入內城官衙後,姚芹趕緊讓人給自己拆了頭冠——重死了。

工作要維持一個比較舒服的狀態,所以道士頭就可以了,頂著巨重的頭冠?大可不必!保護頸椎,人人有責。

等姚芹換好裝備之後,粉桃的事情也有了大致的結果。

“她來求救,是因為她的主家聽說了咱們北疆法不容情的作風,想要滅口違法事件的知情人,以免自己被舉報。”辦事人直接給了姚芹一個很清晰的結論:“知情人中有她的孩子,所以她跑來求救了。”

姚芹一聽,有點好奇:“這是犯了多大的事?居然還搶著滅口?不怕反而被查出了殺人罪嗎?”

手下搖搖頭:“我們也還不清楚,只是按照她的說法去救人了,她說要見了你才願意說。”

一般人這樣說的話,姚芹是不理會的。

畢竟作為北疆的最高領導,如果誰都是見了姚芹才說,那姚芹也不用幹別的事情了,就是天天聽人告密了。

既然成立了專門的部門,對於相關部門也有信任,姚芹就不會自己把這種事情攬上身。

但是現在是特殊情況。

一來姚芹念著粉桃當年雪中送炭、不離不棄的情誼,二來透過粉桃的舉動姚芹比較肯定她的人品,三來姚芹也是想給這地界的僕人們打個樣:別怕舉報主家,我們北疆嚴格遵守我們的律法,絕不會因為舉報犯罪行為處罰舉報人。

第三點也是最重要的。

古人有一個立法原則,和現代的法律非常衝突,叫做親親相隱。

這個原則的意思是,當犯罪者不是犯了十惡不赦中的“十惡”罪名時,作為親人,有義務為他隱藏犯罪行為,隱瞞有理且無罪,揭發舉報有罪。

畢竟按照儒家的觀念,父母隱瞞孩子的犯罪幫他收尾、孩子隱瞞父母的犯罪不去舉報,這是多正常的事情啊?

懲罰的力度也因為身份有所不同。

如果是長輩舉報晚輩、丈夫舉報妻子、父親舉報孩子,懲罰的程度會比較輕,當然,主人舉報僕人不屬於親親相隱的範圍。

如果是孩子舉報父母,妻子舉報丈夫、僕人舉報主人,懲罰的程度則會很重,最低也是一個徒刑。

畢竟在這時代的人看來,這是不忠不孝不義的行為,舉報者就應該接受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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