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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什麼呢?”張牧也發現了,不得不警惕,萬一這狼崽子要搶槍就完了。

“槍。”男孩冷漠地說,“殺死,狼。”

張牧把槍帶完全亮出來。“你放心,只要你的狼不越界,不傷害流民,我不會對它們開槍的。子彈,很危險,一顆就能殺死你的頭狼。”

男孩緩慢地站了起來,拳攥緊,上嘴唇動了動,露出了牙齒。

這是對自己動了殺心,張牧卻沒有害怕,暫時不會害怕,因為一個9歲的孩子威脅不到自己的生命。“胳膊上,是被山蜂叮的?”

男孩突然歪頭,沒明白為什麼聊這個。

“下次再去裂谷之前,到溫泉旁邊,用泥,塗在身上。山蜂就叮不到你了。一隻兩隻還可以,它們群體圍攻你的時候,很危險。”張牧說得很慢,不確定狼崽子能聽懂多少,“危險,明白嗎?”

男孩只是後撤了一步。“想要,槍。”

“你別想了。”張牧捂住了槍帶,“槍,是人類用的,也許有一天你可以使用,現在還差得遠呢。這東西,連人都可以殺。”

“槍?”宋撿聽懂了,一點點往小狼哥身邊撤,“你別殺我們,我們……我們不搶,你別殺小狼哥好不?”明明看不清,還要往小狼哥身前擋,生怕張牧朝這邊開一槍。

“放心吧,我不會隨便開槍的,我又不是樊宇。”張牧只覺得他倆好玩兒,更沒想到宋撿會護著狼崽子,“東西我放下了,有什麼需要或者換物資,再來找我。”

等張牧走後,宋撿惴惴不安的心才落定。他一邊抓小狼哥的手一邊摟他:“你別怕,小狼哥你別害怕,我……我求求他,他不會殺我們的,我每天都求求他。”

“撿,不求。”男孩沒害怕,只想要槍,想成為頭狼。

“可我害怕啊,我膽小,我怕他……”宋撿對看不清楚的大人有恐懼,全世界小狼哥最好。

“不怕。”男孩咬宋撿的鼻子,“撿,不怕。槍,可怕。”

什麼槍不槍的,宋撿對這些還沒概念,他的心思是怎麼把帳篷弄舒服,怎麼和小狼哥活得更久。物資拿回來了,他把帳篷裡的薄毯扯出來,換成了軟乎乎的厚毯,小腳丫踩在上面很奇特,像踩了剛發芽的草皮,又癢,又刺,軟軟的扎進腳趾縫裡。

母狼顯然也是喜歡厚的,宋撿都聽到它們打滾的聲音了。

有了揹包,收拾東西方便多了,以前爸媽有好幾個揹包,現在這個是自己和小狼哥的。宋撿把短刀、打火石和灌滿水的水壺放進去,剩下一大塊崖蜜,全部切開,裝進帶蓋子的罐裡。

藥是最重要的,放在揹包的夾層,粗鹽塊和肉乾放在布里,掛在支帳篷的木棍上。

“小狼哥,我給你上藥藥。”這些簡單的活兒宋撿做起來非常慢,幾個小時才弄好,可小狼哥不幫忙,好像故意讓他來做。

男孩鑽進帳篷,嚇一跳,像被固定住了,腿不敢動。等熟悉了腳下的觸感,才慢慢走到宋撿面前。他用手摸,這個毯子很厚。

臉上被叮紅的傷口,突然冰冰涼涼,被宋撿抹上了藥膏。

“上藥藥好得快。”宋撿摸索著,只給抹了一點,還想珍惜著用呢。他又拿肉乾來,摸索著,在粗鹽上蹭了一下,往小狼哥的嘴裡遞。

小狗的上供,男孩張開嘴接了,嚼著嚼著又不動了,全臉只有眼皮在眨。

“肉。”他看著宋撿,“不對,味道。”

“不是味道不對,這是鹽,我爸爸媽媽以前就這樣做飯的。鹽是鹹的,我爸爸媽媽說,人不吃鹽會生病,我們不要生病。”宋撿等小狼哥吃完自己才敢吃,鹹鹹的,很有滋味。

“鹽,鹹的,生病。”男孩用手在粗鹽上抹了一下,放進嘴裡,這是鹹的。

接下來的幾天,男孩每天去捕獵和採蜜之前都用泥漿塗滿身體,回來後再去沖洗,當他一次又一次從水潭中乾淨地走出來,營地裡每個人都發現這個狼崽子長高了不少。

樊宇每天按時按點給他土豆,算計著男孩的年齡,再過幾年,可以教他人類的工作了。

塗上泥漿,山蜂叮不透,宋撿的那罐藥膏幾乎用不到。又過幾天,沙漠裡竟然下了一場雨,時間非常短,可雨水很急。

宋撿光著小屁股在雨裡洗舊薄毯,搓不動,就放在地上踩踩。等雨停了,他光溜地鑽回帳篷裡,和長大了不少的幼崽擠在一起。

男孩仍舊從別人的篝火裡偷火種,打火石是他唯一不敢碰的東西。晚上,他從罐子裡取出一塊崖蜜,用刀割下一塊,嘗一口,這一塊味道格外甜。

是蜂王漿,這塊是帶有下一代蜂后的巢穴。山蜂是唯一不用躲避狂風暴的生物,它們緊貼裂谷,風吹不到。

“撿,張嘴。”他拽拽宋撿的麻繩。

宋撿正在喝水,乖乖地張開了嘴,小狼哥用嘴喂他吃蜂蜜,兩個人的嘴巴差點黏在一起。

不遠處,狼群密切觀察著流民營的一切,等待著下一次的遷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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