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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麼不說話啊?”張藝湊過來看新朋友,“你的眼睛好大啊。”
宋撿抓著脖子上的繩,明明自己還大張藝一歲,可膽子不行。“我叫宋撿,我瞎。”
“啊?你看不見啊?”張藝還不相信,這麼大的漂亮眼睛,看不見東西多可惜,他把手在宋撿面前晃晃,“真的假的?你看看我手裡,這是幾?”
宋撿搖搖頭,害怕人家是故意刁難自己。“你看見我哥了嗎?我想找我哥。”
“你哥?你哥是誰啊?”張藝真的不知道,營地裡同齡人不多,他也是第一次見到宋撿。
可是等宋撿的哥哥走進帳篷時,張藝一下就認出來了。這個人是狼養大的,經常來爸爸的大帳篷裡,學開槍,也和叔叔們商量天氣的事。
爸爸媽媽說,因為他靠狼養大,大家都叫他“狼崽子”,或者叫他“喂”,可是誰也沒告訴過自己,這個人還有個弟弟。
張藝平時只在營地中心玩兒,是最安全的地方,當然不會去營地邊緣。
少年看到張藝蹲在宋撿旁邊的時候,立刻不太高興了。
很久沒有像這樣,像狼一樣不高興。彷彿自己的地盤被人佔領,該是自己吃的肉,被別人吃了。他在努力學習當人,用各種平穩的情緒假象騙過所有人,知道現在絕對不能表現出來,可臉上的表情清清楚楚,恨不得把誰咬死。
他本能感受到的是,來自低位狼的挑戰。
自己藏起來養大的小狗,被看見了。
羅小蘭看見少年進來,親親熱熱地叫他過去。“來,我最近做了幾身新衣服,我家小藝還小,穿不了,給你正合適。”
說完就把新衣服拿過來,貼著少年的身高比對。才十六歲,可是已經快趕上自己丈夫高了,羅小蘭的心思很簡單,做母親的,最操心的就是女兒。
出於一點母愛的私心,怕女兒找到不能幹的男人。在荒漠裡,只有最能幹的男人才能保護家庭,像少年這種,又會開槍,又會打獵,還會看天氣。
就算他和狼親密,也不算什麼缺點了。
可少年只看了一眼衣服,就去找宋撿了。他認識張藝,是張牧的兒子,和宋撿差不多大。“你不要碰他,他受傷了。”
“啊?是眼睛受傷嗎?”張藝很怕少年,可是很想認識宋撿。
“小狼哥你回來了。”宋撿立刻爬過來,“你別走,我和他不認識。”
“不走,我剛才出去……”少年沒好意思說自己出去是解決身體不舒服了,“我給你上藥吧。”
“小狼哥?”張藝還在旁邊好奇地坐著,不肯走,“那我叫他小撿哥……你們上什麼藥啊?”
少年煩得要死,可張藝是領頭人的兒子,自己和宋撿又暫住在人家帳篷裡,要不然真想把他喉嚨咬穿。“他燒傷了,你不要離他太近。”
“小藝,回來。”羅小蘭從女兒的隔間出來,用眼神告訴她,這個少年很好。
張靈很溫柔,不是大大咧咧的女孩兒,也很容易害羞,是個懂事的大姑娘。她只看了兩眼,就紅著臉把母親推了出來。“你別管,我自己的事你別管…
…”
“小撿哥你別害怕,我去睡覺了,你受傷抹藥就會好。我爸爸是營地裡最厲害的人,他什麼藥都有。”張藝還勸了勸,才跑開。
等他一走,宋撿趕緊抓著小狼哥鑽毯子,就連上藥都在毯子底下,連頭都不敢露。少年也不想讓他露出來,抱著宋撿,躲在毯子底下。
“哥,我頭髮是不是燒了?難看不?”宋撿摸得出來,頭髮少了一塊,偷偷舔一下哥的脖子。
“嗯,燒了。”少年揉宋撿的頭頂,“不難看。”
“火真可怕,以後我再也不摸了。”宋撿後悔自己那天用火和哥鬧彆扭,“哥,我今天特別害怕,可是我沒哭,是不是長大了,勇敢了?”
少年輕輕啃著宋撿的手背。“是,最勇敢了。”
“你彆著急,咱倆的帳篷以後比張牧的還大。”宋撿又把裙子撩起來,很單純地露出肚皮,用狼的方式哄哥高興。
少年摟著宋撿笑了笑。“小狗。”
宋撿小聲地汪汪。
第二天,少年白天去檢查小帳篷,一把火燒得乾乾淨淨,什麼都沒留下,可是在燒焦的廢墟灰塵裡,有一盞煤油燈。
玻璃已經碎掉,但金屬燈罩還在,儘管都燒變形了。
他再回到張牧的帳篷裡,陪著宋撿,給他換藥,還要時不時留意那個張藝。
想齜牙驅趕他。
張藝總喜歡來找宋撿,還拿了好多食物、水,全是送給宋撿的。這種行為,在少年眼裡是容不得的示好。
低位狼像高位狼示好時,就這樣。
張藝把宋撿當作示好物件,他想要接近宋撿。
等到晚上,宋撿喝了一碗安神的草藥,迷迷糊糊睡著了。他昨晚幾乎沒睡,就在少年懷裡做噩夢,被大火嚇壞。
少年給他蓋好被子,拿著槍和短刀,去營地邊緣找他的狼群。
幼崽都很好,在母狼的餵養下全部存活,甚至有幾隻睜開了眼睛。狼群剛剛飽餐一頓,正在休息。可當少年走近時,慵懶的頭狼站了起來。
所有公狼都站了起來,彷彿群體間有所感應,少年是來挑戰頭狼的權威。
少年停在距離幾十米的地方,在月光下脫光了衣服。他像小時候,用四肢著地,摘掉了人類最厲害的槍和短刀,用他的身體和原始力量向頭狼挑戰。
幾十雙綠幽幽的狼眼睛,都在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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