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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生的眼睛瞬間瞪大,趕緊抬臂去接,將人穩穩地接在了懷裡。

遲澍左手戴著的白色皮手套稍稍脫落,露出了一截粗糙的黑色鋼鐵,和捲起邊的淡粉色的醒目疤痕。

荒漠的小帳篷裡,宋撿正在收拾小石子。這些小石子都是自己收集來的,每一顆,都被哥刻上了十字。他想把這些東西裝起來,送給張靈,讓她每天晚上用它來暖腳。

是張藝說的,說小靈姐的腳腫得很高,還總是小腿抽筋,有時候穿鞋都穿不進去。

他的視力還沒恢復,不確定張藝說的是不是真的,只知道張藝替自己測了血型,是B型血。宋撿也不懂張靈現在到底什麼樣,以前沒有見過孕婦……但是聽張藝來說,生孩子真辛苦。

可是這個苦,自己還挺想要的。

周允在旁邊煮崖蜜,想著一會兒這麼把宋撿糊弄過去,自己好去找地下水源。

崖蜜放在一口鐵鍋裡熬煮,全部變成了更粘稠的琥珀色固體。不能融化的蜂蠟被他挑出來,直接空口吃掉了。

自己是嚮導,這輩子不可能離開糖分,但是新鮮的崖蜜太不容易儲存,他必須運用火的力量,將蜂巢熬煮成固體來攜帶。

現在眼前這一鍋等待冷卻的半固體,不是完全透明的,裡面還裹著不少蜂蛹,還有挑不出來的沙子。這裡是沙漠,沙子無孔不入,無法分離。

等到這一鍋完全冷卻,就可以敲碎,變成一塊一塊的蜂糖,再裝進口袋裡,張靈說這種方式可以讓新鮮的蜜儲存幾個月。

趁著崖蜜還沒完全變幹、變硬,周允拿起旁邊早已洗好的細細的小木棍,插進蜜裡轉動,幾圈過後再拿出來,放在乾淨的石塊上。

等它慢慢凝固,木棍頂端就多了一塊硬幣模樣的蜂糖。

“給。”他把木棍糖遞給宋撿,“拿著吃。”

“好甜啊。”還沒拿到呢,宋撿已經聞出甜味,哨兵嗅覺太敏感了。等拿過來,他先用兩隻手摸摸,把木棍糖摸了個遍,再往嘴裡塞。

“好吃麼?”周允舔了舔宋撿的嘴唇,這是他看營地裡小孩兒拿著吃的東西,撿雖然長大了,可小狗就是小狗,小狗小,也應該有一個。

“好吃。”宋撿伸著舌頭讓哥舔,兩個人彷彿在吃一根木棍糖,“哥,你剛才是不是收拾揹包了?”

周允突然一愣,再一笑。小時候宋撿沒這麼靈敏,很多事都可以騙過去,現在不行了。

“是,我上午要去狩獵。”周允又親了他一下,再站起來。

他的頭髮開始變長了,卻不剪斷,後面扎著一個短短的小辮子。“中午李韓會過來陪你,晚上我會回來。”

“我跟你去吧。”宋撿抬著頭問,舌頭在糖塊上轉來轉去,含過的地方融化,他舌頭一卷,吃到嘴裡一個東西。

小小的,硬硬的,宋撿嚼了嚼,把它嚥了,是蜂蛹。

突然他想起什麼,趕緊把木棍糖揣進褲兜裡,不捨得吃了。

“我很快會回來。”周允轉過身,摸了摸宋撿的頭頂,“你的頭髮又長了,可以去找張牧剪短。天黑之前,我肯定回來。”

“真的啊?”宋撿抱著周允輕蹭,分開的時間並沒有改變他們的習慣,只是在移動基地裡他們不敢。宋撿先是抱著周允蹭蹭正面,等他往外走的時候,再抱過去蹭蹭背面,用自己的擁抱,去親自丈量小狼哥長大後的身體。

“真的,天黑之後我會回來的。”周允也回頭親吻他,用狼留下氣味的方式,深舔宋撿的口腔,他小時候不明白,狼為什麼會有這種舔舐口腔的行為,長大後他懂了,因為有一種名為感情的東西,在它們之間流動。

咬耳朵、露肚皮、搭肩膀……都不足以表達,狼本身就是感情充沛、群體生活的動物,它們會信任彼此,保護彼此,深愛彼此。

“我該走了,有些狼會留下保護你。”周允從宋撿的嘴裡嚐出了甜味。“狼不保護我。”宋撿開始舔周允的脖子,為了不讓他走,舔得很用力,“新的頭狼沒有保護我啊。”

“可是它認識你。只是……需要時間去信任。”周允並不生氣,新頭狼和他們接觸時間太短,不信任才是正確的,如果它一下子帶狼群靠近他們,周允反而會懷疑,這匹狼有沒有當狼群領袖的資格。

如果它沒有,周允會親自打敗它,選另外一匹狼出來。頭狼,必須聰明且強壯,必要時殘酷,不易近人。

“以前的頭狼,我讓它留下來了,還有它曾經的……部下。還有幾匹,會跟著我走。”周允說,那匹被自己打掉了一顆牙的黑狼現在已經打不過自己了,它成為了自己的次頭狼。

“部下?”宋撿抓住周允的手,不想他走,“它已經不是頭狼了,還有部下?”

“有的,狼很忠誠,它還有同伴。”周允必須要走了,天黑之後不一定能趕回來,“等我回來。”

“哦……”宋撿放開了手,看著小狼哥離開的方向。

等了十幾分鍾,宋撿確定帳篷外面沒有人的聲音,才出來。他剛離開帳篷,腿邊就有毛扎扎的東西靠過來,他蹲下一摸,是狼毛。

“是你嗎?”宋撿看不見,只好瞎摸,把狼直接放倒了摸。黑狼很熟悉他了,只在他的腕口上輕咬,當宋撿把手指頭放進它嘴裡,摸出少了一顆尖牙。

“走,我帶你們找哥去。”宋撿在空氣裡嗅一嗅,敏感的感官能力給他展開了一副地圖。

小狼哥大錯特錯了,他還以為自己是小時候的小半瞎,身為一個哨兵,只要想追,還沒有追不上的。

覺醒為哨兵可真是太好了。狼的血腥味和哥身上崖蜜的甜味,給自己畫出了一條清晰的路線。

宋撿像小狗似的,蹲在地上聞,先聞聞空氣,不一會兒又聞聞沙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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