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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李叢山的口述,李美鳳應該算是拐賣兒童,殺人未遂。背後指使人是陳賀,陳賀就是主犯,李美鳳是從犯。

這件事一經證實,陳賀和陳慶兩家僅剩的那點親情,不止蕩然無存,還會全部轉化為滔天的恨意。

陳慶原本坐得穩如泰山,這時眉峰緊皺,陳一南陳一北更是怒氣衝衝。

陳金瑞麟擋在陳賀面前,“警察同志,你們抓人也要講證據,不能亂來。”

這三個民警和陳家有點交情,自然認得陳賀和陳慶。

聞言,站在原地沒有動作。

宣若魚站了出來,“那就當著大家看看證據吧。”

他報警的時候就有所準備,詳細說明了證據可能修復的情況,民警帶了專業修復手機的技術人員。

宣若魚對著陳金瑞麟笑笑,“瑞麟表哥,我又不是什麼都會,修復手機這種專業技術,還是要交給對口的技術人員。”

他一開始也只是拿出裝置,並沒有說要親自修復手機。

陳金瑞麟氣得臉色煞白。

他原本顴骨很高,一生氣,兩頰凹陷,顯得顴骨更高,刻薄相更加明顯。

他們再也沒有任何藉口質疑證據。

如果真的像李叢山所說,那今天發生的一切,都是他們咎由自取。

他們利誘來的這些“見證人”,將會見證他們怎麼“明明白白”地一無所獲,還會失去手上原有的一切。

諾基亞手機質量真的好,只是主機板焊點脫落,技術人員花了十來分鐘就修好了。

民警當著大家開啟錄音。

陳賀年輕時候的嗓音比現在要清亮一點,一口一個“美鳳寶貝”,在座各位聽到耳朵裡,心裡一陣惡寒。

原來二十年前,陳賀和李美鳳相愛了。

在李美鳳眼裡,和鬱郁不得志的豪門大少爺相愛,似乎是一段美好的戀情,卻因為某些人的齷齪思想變得骯髒不堪。

陳老爺子去世後,陳家大權落到陳慶手裡。陳賀氣不過,以戀愛的名義,哄騙李美鳳將宣若魚偷偷拐走。陳賀那個時候已經結婚,陳金瑞麟也有五歲。

他在手機裡一口一個“美鳳寶貝”哄著李美鳳,賭咒發誓很快就會離婚娶李美鳳,哄得李美鳳團團轉。得知李美鳳把宣若魚扔到山裡之後,又翻臉不認賬,用李美鳳的不雅照威脅她。

李美鳳小學畢業就出來打工,對法律知識不懂,做了壞事也心虛。

“你去揭發我,你也是罪犯,我們兩個都跑不掉。我雖然也有錯,但是量刑比你輕的多,我家有錢,最多判個緩刑。緩刑你知道是什麼意思嗎,不會收監,依然在外面,只要我不犯事,還是像普通人一樣生活。但是你不同,孩子是你拐的,也是你扔的,你會被判死刑。看在我們這些年的感情上,我給你一筆錢,你在老家找人嫁了……”

陳賀的聲音從手機裡傳出來,一字一句,大家都聽得清清楚楚。

李美鳳經此事,良心不安,天天做噩夢。一方面擔心被抓,一方面又失戀,犯了錯良心不安,長期失眠抑鬱。

最後連基本的工作能力也沒有,頹廢了很長一段時間。

李美鳳從小在山裡長大,以前看到別人打麻雀都會傷心,現在卻連小孩子都能痛下殺手。李叢山堅信妹妹是被人騙了,她雖然有罪,卻不是像陳賀說的那樣,量刑最深的那個。

李叢山也不懂法,但是一直保留著妹妹的手機,希望有一天能幫妹妹討一個公道。

李叢山還拿了個存摺,上面有京城銀行的轉賬記錄。

當年事發後,陳賀給李美鳳轉了兩萬元錢。

他們老家工資低,當時的平均工資一個月才四五百,兩萬算是一筆鉅款了。

不過兩萬對於陳賀來說,不過就是幾天的零用。

也算是渣得明明白白了。

“口區,看不出來,陳老大竟然是這樣的人?!欺騙無知少女最後還把屎盆子扣別人腦袋上!”

“哦豁,早茶吃不成、海鮮大餐也吃不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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