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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醒來時大約十點半,奇怪的是,六個小時的似睡非睡竟使我神清氣爽。衝完澡,刮完臉,作為早餐,我喝了咖啡,吃了麵包卷,然後直奔聖保羅教堂。這回不是去地下室,而是去真正的教堂。

我在長凳上坐了十分鐘左右,然後點燃了幾根蠟燭,往濟貧募捐箱裡塞了五十美元。在第六大街的郵局,我買了兩百元匯票和一個印有郵票的信封。我把匯票寄給住在賽奧斯特的前妻。我試圖寫個便條附上,結果因太像道歉而作罷。錢寄得太少太晚,無需我告訴她這一點,她也知道。我把匯票疊在白紙裡,就那樣寄給她了。

天色灰暗,有些陰冷,像是還要下雨。一陣寒風颳過,刺得臉上生疼。體育館前一個男人一邊詛咒著,一邊追被風颳跑的帽子,我不由自主地抬手拉低了帽簷。

我已快走到銀行了,才想到金的預付金所剩無幾,沒必要去開財務往來帳戶。於是,我回到旅館,預付了一半下月房租。此時,我只有一張百元大鈔未動了,索性換成十元和二十元小鈔。

我為何不把那一千元先都收下呢?我想起了我說的關於動力的話。好吧,我有一個動力。

我的信件如常——幾份廣告,一封國會議員的拉票信。沒什麼可看的。

沒有錢斯的回話。我想也不會有。

我給他的聯絡處又留了一個口信,只是興之所至而已。

從那兒出來後,我整個下午都在外面。我乘了兩三次地鐵,但主要是走路。天總像是要下雨,但一直沒下,寒風越發凜冽,不過還沒刮掉我的帽子。

我闖進兩家警察分局,幾個咖啡店,六個低階酒吧。我在咖啡店喝了咖啡,在酒吧喝了可口可樂,跟幾個人談過話,記了兩三條筆記。我給我的旅館前臺掛了幾次電話。我沒期待錢斯會回話,但如果金打電話過來,我就能隨時知道。沒人給我打過電話。

我試著撥了兩次金的電話,都是她的答錄機應答。所有人都弄了一臺答錄機。總有一天所有的答錄機都開始相互撥號,聊天。

我沒留言。快到傍晚時,我躲進時代廣場的一家電影院。他們雙片連放,都是克林特·伊斯特伍德主演的影片,兩部影片中他都演一個無賴警察,透過把壞蛋斃掉來解決一切。觀眾看上去都像他正用槍掃射的那種人。他每幹掉一個人,他們就瘋狂叫好。

我在第八大道一家古巴中國餐廳吃了豬肉蔬菜炒飯,又查詢了我的旅館前臺,然後在阿姆斯特朗酒吧喝了一杯咖啡。我在吧檯和人閒聊。本想在那兒多待一會兒,但八點半,我還是勉強自己出門,穿過街道,拾級而下,去參加戒酒互助會。

演講者是一位家庭主婦。她曾經喝得暈了過去,當時他丈夫正在辦公室上班,孩子在上學。她講到她的孩子如何發現她在廚房地板上昏迷不醒,而她卻使他相信,那是在練習戒酒的瑜珈操。所有人都笑了。

當輪到我時,我說:“我叫馬修。今晚我只聽就好。”

凱爾文·斯莫爾酒吧位於萊諾克斯大道與第一百二十七大街的交界處。房間窄長,貼牆有一溜兒吧檯,對面是一排桌子。酒吧盡頭有一個小小的樂池,兩個面板黝黑,短髮,戴著角質架墨鏡,身穿布盧克斯兄弟牌套裝的黑人正在演奏安靜的爵士樂。他們一個彈奏小型立式鋼琴,另一個用擊鈸刷。他們的形象和演奏就像過去的“現代爵士四人組”,只是人數少了一半。

我很容易便能聽到他們的演奏,因為當我清了清喉嚨時,所有人都安靜下來。我是房中唯一的白種男性,所有人都停下來仔細打量著我。有兩個白種女人,她們跟黑人一起坐在軟長椅上;另一張桌子邊坐著兩個黑人婦女;此外肯定還有兩打男人,他們膚色各異,只是沒有我這樣的。

我往裡走,進到男洗手間。一個身高足以當職業籃球運動員的男人正在梳理他燙直了的頭髮。他頭油的味道與大麻刺鼻的臭氣交相輝映。我洗了手,然後在一個熱風烘乾機下搓了搓。我離開時,那個大個子仍在梳頭。

當我從男洗手間出來時,聊天聲再次停下來。我又向房間前部走去,腳步緩慢,晃著肩膀。我不太確定那兩個樂手,但我肯定,除了他們,房間裡所有男人都因重罪被捕過不止一次。皮條客,毒品販子,賭徒,賣保險的。自然界的貴族。

從前往後數第五把椅子上坐的那個男人引起了我的注意。我花了點時間才想起他是誰,因為幾年前我認識他時,他是直髮,而現在卻變成改良版的“埃弗羅”頭①。

他的西裝是檸檬綠色,皮鞋用爬行動物的皮做的,或許是某個快滅絕的物種。我把頭轉向門口,從他身邊走過,出去了。

我在萊諾克斯大道上向南走過兩個門臉,然後在一個路燈旁站住。兩三分鐘過後,他出來了,吊兒郎當,輕鬆愉快。

“嘿,馬修,”他說,伸出手來要跟我擊掌,“老兄,一向可好?”

我沒理他。他低頭看了看手,又抬頭看我,轉了轉眼珠,腦袋誇張地一晃,拍拍兩手,在褲腿上蹭乾淨,然後放在他那瘦削的臀部上。

“好久不見了,”他說,“是城裡賣光了你常喝的酒?還是想來哈勒姆區逛逛小人的地盤?”

“看來你發了,羅亞爾。”

他有點得意洋洋。他叫羅亞爾·沃爾登,我曾認識一個腦瓜不太靈光的黑人警察,他錯把羅亞爾·沃爾登(LoyalWaldLon)當成了“同花順”(LoyalFlush),又把“同花順”變成“抽水馬桶”(FlushToilet),最後,索性就叫羅亞爾“廁所”。

羅亞爾說:“咳,做買賣嘛,你知道的。”

“我知道。”

“誠實經營,買賣興隆。我媽教的。你怎麼來城北了,馬修?”

“我在找一個傢伙。”

“也許你已經找到他了。你現在退休了?”

“已經好幾年了。”

“你想買東西嗎?想要什麼,能出什麼價?”

“你賣什麼?”

“差不多應有盡有。”

“跟這些哥倫比亞人做生意一向還好?”

“操,”他說,一隻手拂拭著褲子前頭。

我猜他檸檬綠褲子的腰帶上彆著一把槍。在凱爾文·斯莫爾酒吧,有多少人,可能就有多少把手槍。

“他們這幫哥倫比亞人還行吧,”他說,“只是你永遠甭想蒙他們。你不是來這兒買毒品的吧。”

“不是。”

“那你想要什麼,老兄?”

“我在找一個皮條客。”

“操,你剛才經過的就有二十個。還有六、七個妓女呢。”

“我正在找的皮條客叫錢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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