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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臺有個口信要我打電話給“男孩”丹尼。我撥了留言條上的號碼,接聽的人說:“普根酒吧。”我說找“男孩’丹尼,然後一直等到他拿起電話。
他說:“馬修。我看你該來這兒一趟,讓我請你喝杯薑汁汽水。我看你該這麼辦。”
“現在?”
“還有更好的時間嗎?”
我才走出門,又馬上轉身上樓回房裡,從梳妝檯的抽屜拿出點三二手槍。我倒也不是以為“男孩’丹尼會設計害我,但我可不想把小命賭上。無論如何,誰知道會有什麼人在酒吧喝酒。
我昨晚就接到警告,卻置之不理。給我“男孩”丹尼口信的前臺主動表示,另外有幾個人打來,但拒絕留名。他們也許是穿粗呢格子夾克那人的朋友,好心想告訴我“識時務者為俊傑”。
我把槍放進口袋,揮手叫輛計程車。
“男孩”丹尼堅持由他請客,他點了伏特加,為我點了薑汁汽水。他看來跟往常一樣光鮮,而且上回碰頭以後,他又上過理髮廳。他服貼的捲髮比上回更貼近頭皮,修剪過的指甲塗上一層透明的亮光指甲油。
他說:“我有兩樣東西給你。一個口信,外加一個意見。”
“哦?”
“先說口信。是個警告。”
“我已經猜到。”
“你最好把金·達基嫩忘掉。”
“否則怎樣?”—棒槌學堂·E書小組—
“否則怎樣?否則你自己想想吧。我猜,也許是你跟她下場一樣,總之就是這一類的。怎麼?你非得講明是哪種警告,才能決定值不值得忘掉?”
“是誰發出的警告,丹尼?”
“不知道。”
“那是誰跟你說的?魔鬼附身不成?”
他喝掉一些伏特加:“甲跟乙講,乙跟丙講,丙再跟我講。”
“真能繞彎了。”
“可不是嗎?我可以告訴你跟我講話的是誰,可是我不幹,因為我不作這樣的事。而且就算我說了,對你也沒好處,因為你可能找不到他;再說就算找到了,他也不會跟你講話,同時還可能有人要把你大卸八塊。再來杯薑汁汽水?”
“這杯還剩大半呢。”
“噢。我不知道警告打哪兒來的,馬修,不過,他們用的信差,我想應該是什麼重量級人物。有趣的是,達基嫩除了跟咱們的朋友錢斯以外,沒跟別人一塊兒在公共場合出現過——這可是我千辛萬苦幫你打聽來的。我是說如果她男友真有這等權利,他應該會帶著她四處招搖,對不對?有何不可?”
我點點頭。而且如果確有其人,她為什麼還需要靠我擺脫錢斯的控制?
“總之,”他又說,“口信就是這樣。要聽意見嗎?”
“當然。”
“意見是,我認為你該聽從警告。不是我老得太快,就是這個城市在過去幾年裡變得太壞。大家扣扳機的速度好像比以前要快。他們以前殺人總還需要找個理由。你懂我意思?”
“懂。”
“除非有理由不動手,否則他們會放手去幹。他們寧可濫殺,這已經是反射動作,老實跟你說,我很害怕。”
“誰都會怕。”
“前幾個晚上你在城北出了點事對吧?這該不是誰瞎編的吧?”
“你聽到什麼?”
“說是有個兄弟在暗巷偷襲你,結果自己被打得遍體鱗傷。”
“訊息傳得挺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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