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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莉絲汀·克雷的檔案整理得十分完整。亨利·哥特貝德是朗伊頓附近一家莊園的木工,娶了“村中首戶”家的洗衣工。亨利在一次脫粒事故中去世了。一方面因為他的父親和祖父都是這家莊園的僕人,另一方面因為他的妻子身體不夠強健無法擔任莊園的工作,於是莊園主人給了他的遺孀一小筆撫卹金。由於必須騰出朗伊頓的村舍,這個寡婦帶著兩個孩子去了諾丁漢,在那裡他們更有希望找到工作。那時那個女孩十二歲,男孩十四歲。奇怪的是,從那之後,他們的相關資料就出奇地難以收集。可以說,只有微乎其微的官方記錄。在鄉下,事物變化緩慢,人們的樂趣有限,記憶持續長遠。但是城市生活瞬息萬變,一戶人家在一個地方住了大概六個月之後搬走了,別人對此根本沒有興趣,甚至不知道他們曾經到過那裡。

事實證明,《週日新聞剪影》報道的梅格·辛德勒是唯一能真正提供幫助的。她是一位肥胖粗嗓卻心地善良的婦女。梅格要照顧一大家子小孩,剛伸手去打了一個孩子,又要伸手去安撫另一個孩子。她還在因為海倫·科珍斯的事憤懣不已,但是如果可以讓她不去想海倫·科珍斯的事,她真的可以提供許多有用的資訊。她記得他們一家不是因為他們有什麼值得紀念的地方,而是因為那時她自己家就住在克莉絲家對面,而且她曾和克莉絲在同一家工廠工作,有時不免會一起回家。她對克莉絲·哥特貝德只有淡淡的好感。梅格當然不贊成她滿腦子自命不凡的想法。在她看來,如果你必須在工廠工作謀生計,那你就在工廠工作謀生計,何故無事自擾?克莉絲不僅無事自擾,她還有個習慣,喜歡抖去做工時落在身上的灰塵,似乎那很髒似的,並且她總是戴著一頂帽子,那不是裝模作樣的多餘東西嘛。克莉絲很愛她的母親,但她母親眼裡只能看到赫伯特。如果世界上存在下流坯子這種東西的話,那非赫伯特莫屬。赫伯特油滑諂媚、偷偷摸摸、貪小便宜、自以為是,就跟你星期天遇到的垃圾人渣一樣。但哥特貝德太太卻覺得他是個了不起的人,而他總是千方百計地為難克莉絲。克莉絲曾經跟母親說讓她去上舞蹈課——至於為什麼要上舞蹈課,梅格無法理解,在她看來,只要看看別人是怎麼跳的,知道大概方法,然後自己練習就夠了——但是,赫伯特一聽說這件事,馬上全力反對。他說,他們拿不出錢——除非是赫伯特想要的東西,其他的他們一概拿不出錢——而且跳舞是輕浮的事,上帝不會贊同。赫伯特總是知道上帝想要什麼。他不光阻止克莉絲學跳舞,還想方設法弄走她存下的錢。克莉絲原本希望她的母親可以幫她填滿剩下的空缺。赫伯特指出,他們的母親身體不好,克莉絲為了自己的目的存錢是多麼自私的行為。赫伯特總是說他們的母親身體不好,終於哥特貝德太太真的身體不適,躺到了床上。赫伯特還會幫著吃掉克莉絲給母親買回來的美食。他跟著母親去斯凱格內斯轉了四天,因為克莉絲不能離開工廠,而他又正好沒有工作。事實上,赫伯特失業次數不計其數。

是的,梅格幫了不少忙。當然,她不知道這家人後來怎麼樣了。母親葬禮的第二天,克莉絲離開了諾丁漢。因為房租付到那周的最後一天,赫伯特獨自在那棟屋子裡逗留了幾天。梅格記得這件事是因為赫伯特在屋子裡舉辦他所謂的“聚會”——他總是會舉辦他自己能發言的聚會——鄰居不得不抱怨他們製造的噪聲,似乎不加上他們聚會的噪聲,這廉價公寓的吵鬧聲不夠多似的!什麼樣的聚會?嗯,根據她的記憶,聚會開始時是政治演說,但是很快轉為談論宗教信仰。因為無論你對觀眾怎麼胡說八道,只要你談的是宗教信仰,他們就不會朝你扔東西。她個人認為,赫伯特根本不在乎自己講的是什麼,只要講話者是他就可以了。她從來沒見過比赫伯特更自以為是的人。

不,她不知道克莉絲去了哪裡,也不知道赫伯特是否知道她的去向。因為知道赫伯特的為人,她認為克莉絲可能沒有跟他道別就離開了,實際上,她沒有跟任何人道別。梅格的弟弟西德尼——他現在身在澳大利亞——曾經喜歡過克莉絲,但是她沒有給他任何回應。沒有任何情人,克莉絲沒有情人。她屢次三番在銀幕上看到克莉絲汀·克雷,但是從來沒有認出來那就是克莉絲·哥特貝德,很奇怪,不是嗎?她變了很多,她真的變了很多。梅格聽說好萊塢會使一個人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也許正是因為這樣。當然十七歲到三十歲是一段很漫長的歲月。看看這些年她自己變成什麼樣子,真該好好想一想了。

梅格發出洪亮的笑聲,在偵探的審視下,扭動她龐大的身軀,遞給偵探一杯濃茶和一碟什錦餅乾。

偵探——也就是曾經協助抓獲帝斯德爾未果的桑格,他也是克雷的影迷——想起,即使在城市裡,有些社群也和鄉下一樣,樂趣有限,記憶悠長。於是,他最後來到特倫特郊區的一棟小房子裡,那裡住著施塔默斯女士和她的約克郡玩具狗和一部收音機。玩具狗和收音機都是退休時別人贈送給她的。在貝斯利公路小學教了三十年書之後,她絕不會有興致自己買那兩樣東西。學校曾是她的生命,而現在依舊縈繞身旁。她清楚地記得克莉絲·哥特貝德。桑格先生想知道她什麼呢?不是叫先生?偵探?噢,天哪!她希望沒有什麼嚴重的事情。時間過去很久了,她當然和克莉絲沒有聯絡了。一個老師班上有六十個學生之多,是不可能和每個學生保持聯絡的。但是克莉絲是一個特別有前途的孩子,是前程璀璨的。

桑格問她,是否知道那個特別有前途的孩子是克莉絲汀·克雷?

“克莉絲汀·克雷?你是說那個電影演員?天哪!天哪!”

桑格原本覺得她的表情不夠誇張,但是後來他看到她的小眼睛突然睜大,眼睛裡閃著淚花。她取下夾鼻眼鏡,用一方疊得整整齊齊的手帕擦拭淚水。

“這麼出名?”她喃喃地說,“可憐的孩子,可憐的孩子。”

桑格提醒她克莉絲汀近來在報紙上如此出名的原因。但似乎相比這個女人悽慘的命運,施塔默斯女士更關心這個她所知道的孩子的成就。

“她很有抱負,你知道嘛。”施塔默斯說,“所以我才對她記憶深刻。她不像其他學生一樣,著急離開學校去賺錢。你知道的,桑格先生,大多數小學生都是這樣:賺了一週的工錢放在口袋裡,便有了本錢可以離開擁擠的家庭。但是克莉絲汀想要上中學。事實上她也得到了獎學金——也就是他們所說的免費學額。但是她的家人還是覺得負擔不起,她跑來找我哭訴。那是唯一一次我看到她哭。她不是一個情緒化的孩子。我叫她的母親來見我。她的母親和善有餘,但是缺乏剛烈的性格,我說服不了她。軟弱的人往往會很固執。我沒有說服她的母親,這是我心中多年的遺憾。我能強烈地感覺到這個孩子的抱負。我曾經也這麼有抱負,但是後來不——不得不把我的理想拋在一旁。我理解克莉絲汀的心情。她離開學校之後,我和她失去了聯絡。我記得,她去工廠工作了。他們家需要錢,她有一個遊手好閒的哥哥,那是個非常冷漠的傢伙。她母親的撫卹金非常少。不過她終究還是事業有成了。可憐的孩子,可憐的孩子!”

臨走時,桑格問她怎麼沒看到報紙上關於克莉絲汀·克雷童年時期的文章。

她說自己從不看週末的報紙,而平時的報紙也都是好心的鄰居狄普森家隔天送給她的。最近他們去海邊了,所以她看不到報紙,只能看到外面的海報。她對看報沒什麼興趣。看報只是一種習慣,桑格先生不覺得嗎?三天沒有報紙,想看報的慾望就消失了。真的,不看報人反倒更開心。如今,看報令人很沮喪。待在她的小屋子裡,很難相信外面的世界充斥著如此多的暴力和仇恨。

關於那個冷漠的赫伯特,桑格向更多人做了進一步的調查。但幾乎沒人記得他。他一份工作的時長從沒超過五個月(五個月是他的最長紀錄,在一家五金店),而且對於他的離開沒人覺得惋惜。沒有人知道他後來怎麼樣了。

不過,維恩到南街訪問克莉絲汀曾經的服裝師邦朵回來了,他倒是帶回了一些赫伯特的訊息。邦朵知道克莉絲汀有一個哥哥。一提到他,她那乾癟的臉上猛眨的棕色眼睛眨得更厲害了。她只見過赫伯特一次,但是她永遠都不想再見到他了。在紐約時,有一天晚上赫伯特送了一張字條到小姐的化妝間。那是克莉絲汀第一次擁有自己的化妝間,那也是她的名字第一次出現在演出單上,那個演出叫作《我們走吧!》,演出很成功。邦朵把她和另外九個女孩打扮成合唱團的女成員。後來她的小姐聞名世界了,卻依然把邦朵留在身邊。她的小姐就是這樣的人:從來不會忘記朋友。字條送進來之前,小姐一直有說有笑,但一看到字條的內容,小姐的表情就像是舀一勺冰激凌之後,發現了裡面居然有條蟲子。赫伯特走進來時,她說:“你終於出現了!”他說,他來這兒是為了警告她,她將萬劫不復等等之類的。小姐說:“你是來看能撈到什麼油水吧!”邦朵從沒見過她如此憤怒。那時她剛剛卸下白天的妝容,準備畫上舞臺妝,臉上一點顏色也沒有。她請邦朵先出去了,但是房間裡吵得很厲害。邦朵站在門外守著,忍不住聽到了一些——那個時候,就有很多人要求見她的小姐。最後她不得不進去,因為她的小姐再不進場就要遲到了。由於邦朵打斷了他們,赫伯特斥聲罵她,不過她的小姐說,如果他再不走,她就要叫警察了。於是赫伯特離開了。據她所知,他沒有再出現。但是他時不時會寫信給克莉絲汀,邦朵認得他的字跡。他似乎總是知道她們在哪裡,因為寄信地址準確無誤,不是轉寄過來的。每次收到他的信,她的小姐總是十分沮喪,這種情緒有時會持續兩天,甚至更久。克莉絲汀曾經說過,“仇恨真的很消耗體力,不是嗎,邦朵?”邦朵沒有恨過任何人,除了一個總是對她粗魯無禮的警察外,她非常痛恨那個警察,而且她也認為仇恨真的很消耗體力。它在你的體內燃燒,直到你虛弱無力。

除了邦朵對克莉絲汀的哥哥有所說明外,美國警方的報告也補充了一些資訊。在她的妹妹進入美國五年之後,赫伯特·哥特貝德也去了美國。他在波士頓一位有名的牧師家做過短時間的男僕,顯然那位牧師一開始是被他的舉止和虔誠所欺騙。由於某種原因他離開了那個牧師家——到底是何原因並不確定,因為基督徒的仁慈抑或那位牧師不願將自己的判斷不力公之於眾,他不願控訴赫伯特。隨後,赫伯特消失在警方的視野中。據悉,赫伯特就是那個以“神的兄弟”的名義,充當先知在美國各地巡迴的人。而且據報告,他不僅由此獲得了情感上的滿足,還大撈了一筆。他在肯塔基州因為褻瀆神明鋃鐺入獄,在得克薩斯州因欺詐入獄,在密蘇里州因引發騷亂入獄,在阿肯色州他自行請求保護,在懷俄明州因教唆罪入獄。每一次被警方拘留,他都否認跟赫伯特·哥特貝德有任何關係。他沒有名字,他說,他就是“神的兄弟”。當警方指出他們不會因他和神扯上關係而不將他驅逐出境時,他接受了這個提示,主動消失不見了。最後一個關於赫伯特的訊息是他在某個島上經營了一個宗教團體——他們認為應該是在斐濟——後來攜款潛逃到澳大利亞。

“真是個迷人的傢伙。”格蘭特看完檔案,抬頭說道。

“這就是我們要找的人,長官,毫無疑問。”威廉姆斯說。

“當然他具備了所有的汙點:貪得無厭、自高自大,還泯滅良知。我非常希望他就是我們要找的人。剷除這隻害蟲算是幫全人類做了件好事。但是他為什麼要這麼做呢?”

“希望得到錢吧。”

“幾乎不可能。他肯定知道克莉絲汀對他是什麼看法。”

“我認為他不是沒可能偽造遺囑,長官。”

“對,我也這麼認為。但是如果他偽造了遺囑,為什麼他還沒有露面?克莉絲汀死亡已經快兩週了,我們什麼頭緒也沒有。我們甚至不知道他是不是在英格蘭。”

“他肯定在英格蘭,長官。記得克雷的管家怎麼說的嗎?他總是知道她在哪裡。克雷在英格蘭待了超過三個月了,他肯定也在這裡。”

“是的,是的,沒錯。澳大利亞?讓我看看。”格蘭特再次檢視了紐約那邊的報告。“大約是兩年前他在澳大利亞,在那裡很難找到他的蹤跡。但如果他在克雷之後來了英格蘭,找到他並不難。他喋喋不休的毛病是改不了的,所以這麼大聲吵嚷的傢伙肯定會被輕易發現的。”

“克雷的遺物裡有沒有他的信?”

“沒有,愛德華勳爵找遍了所有的東西都沒有。告訴我,威廉姆斯,你覺得,在怎樣的刺激下,因為什麼樣的原因,錢普尼斯這樣的人會說謊呢?”

“為了保護他人。”威廉姆斯立即答道。

格蘭特睜大眼睛。“沒錯!”他過了許久說道,“我之前沒想到,但是實在想不出錢普尼斯要保護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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