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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管事到底還是讓那兩兄弟“輕輕”將趙喜平從圍牆放了下來——在他們看來力道微乎其微, 可是對趙喜平而言,這種自由落地不亞於切膚之痛。
幸而他平素打獵為生,體格健壯, 哪怕遭受這般對待,也只是尾椎骨那兒隱隱作痛, 餘外並沒有什麼大的傷處。
狠狠地咒罵了狠心的養女一回,趙喜平方才扶著屁股一瘸一拐地離去。
李管事回去覆命,就看到世子爺捧著少夫人慣用的那隻彩釉青花碗, 正在吃少夫人碗裡的剩飯,模樣著實可憐——不至於吧,他們國公府窮得連飯都吃不起了?
看著李管事一臉三觀顛覆, 阮林春只好邊揉肚子便跟他解釋,“不是, 是我自己吃不太下。”
她胃口再好,也禁不起程栩這種填鴨式的喂法——瞧瞧,堆得都有小山高了, 被她消滅了一小半, 剩下的依然看著駭人。
自作孽,不可活。吃不完的,當然還得始作俑者自己來解決。
李管事為自家少爺掬一把同情淚,程家一向信奉食不過量睡不過鍾, 連老太太每餐也只吃七八分飽,少爺自幼是這麼教養的,加之體有疾,脾胃也比常人弱些,再可口的飯菜,吃下去也味同嚼蠟吧?
難怪世子的模樣比吞毒-藥好不了多少。
李管事憑他一貫的忠心, 自覺有義務替自己主子分憂,忙上前打算接下,“少爺,我不怕撐,讓我來吧。”
程栩卻緊緊摟著碗筷,提防般看著他,“不行。”
這可是少夫人的殘羹,入了旁人的口,不就和間接接吻一樣麼?想想便無法容忍。
程栩依舊慢吞吞地嚼著飯,“與其給你,還不如倒掉餵狗。”
李管事:……所以您是將自己比作狗?
哎,自從成婚之後,少爺真是越來越卑微了,可見婚姻是女人的仙宮,卻是男人的墳墓——還不如像他這樣一輩子單身的好。
阮林春被這老管家盯得頭皮發麻,好像自己是什麼十惡不赦的大惡人,忙劈手從程栩手裡將飯碗奪過來,“不許再吃了!撐壞了你,我可脫不了干係。”
程栩在她面前一向是很聽話的,默默點頭,“好。”
李管事就看自家少夫人施施然回了房,少爺也跟著進屋,只剩下一桌狼藉等他來收拾。
所以,他就是個撿破爛的?唉!
*
因為程栩今天異常黏人,阮林春只得放棄去鋪子裡的打算,正好她忙碌了幾天亦有些身心疲憊,不妨趁這個機會歇歇。
本想找本書來看,可翻了翻書架上的那些大部頭,沒一本讀得懂的,勉強看了兩頁,比她從前上高數課還累人。
阮林春只好放棄當一名書香貴女的打算,懶懶托腮,望著窗外發呆。
程栩倒是很有毅力地自得其樂,一會兒捋捋她的頭髮,一會兒碰碰她的肩膀,玩不膩似的。
不知道是否所有男人都有類似的癖好,阮林春卻不樂意被當成芭比娃娃擺弄,她要是妲己那樣的禍水妖姬便罷,這副模樣有什麼值得成天廝守的?
阮林春翻了個身,靜靜地看著他。
程栩尷尬的縮回手,訕訕道:“你想不想去哪兒遊樂?正好咱們都有空。”
阮林春心說你哪天沒空?但既是夫君邀請,她總得照顧自家男人的顏面,於是輕輕頷首。
程栩便踴躍地提議,“不如去護國寺?那裡天高氣爽,素齋也不錯。”
還是他們曾約會過的地方——當然是他單方面的跟蹤,可到底修成正果了嘛。
阮林春搖頭,“太高。”
光爬山都得爬得累死。
程栩:“……不如去玉帶橋?橋下的荷花開得正好,聽說遊人如織,十分熱鬧。”
阮林春仍是不肯,“太窄。”
聽名字也知道,那麼小一塊地,又人山人海的,保不齊弄出推搡事故——她的生意才剛剛起頭,可不想在這時候見血光。
饒是程栩再怎麼才思敏捷,此刻也有些捉襟見肘,“要不然,咱們去逛街?”
阮林春立刻興沖沖地回應,“好啊。”
程栩:……所以你還是想看看那兩間鋪子對吧?
儘管妻子重視生意勝過與他,令程栩有些微微不悅,可想起兩人初次見面就是在大街上——忽然便覺得意義非凡了。
那時候她還是個面容寡淡的黃毛丫頭呢,哪像現在,舉手投足盡是風姿,叫人愛不釋手。
程栩恨不得用盒子將她藏起來,留待自己一人欣賞足矣,其他人遠遠看著都不行。
當然這些話他是不會對阮林春說的,顯得有些病態,在她面前,他始終要保持優雅貴公子的形象,絕不能失儀。
殊不知在阮林春眼中,自家丈夫已經是個沙雕了。
兩人興興頭頭備車上街,程栩頗有點故地重遊的感慨,很想像話本子裡那樣,小嬌妻纏著他要糖葫蘆,他拗不過再寵溺地買給她,以來換來對方千恩萬謝——就算這副場景在外人眼裡十分肉麻,他自己卻是不嫌膩味的。
無奈阮林春的心思全撲在生意上,何況這種小攤販做的糖葫蘆有什麼好,酸唧唧硬邦邦的,還不如她親手做的美味。
阮林春拉著程栩直奔主題,先到了高掌櫃的胭脂鋪,滿以為要費一番口舌,誰知高掌櫃見面便笑著寒暄起來,“這位是世子爺吧?小的常聽夫人說起您,如今方知聞名不如一見,真真是郎才女貌,一雙璧人。”
阮林春:……要不要這麼懂?
程栩那張冰封般的臉終於解凍,居然紆尊降貴要跟高掌櫃握手——當然只是虛禮,他肯讓人碰一碰他的衣角都算抬愛了。
高掌櫃也很識趣,根本他就沒打算去碰世子爺的衣裳,因為做慣了胭脂生意,他那雙手是在各色香膏香粉裡泡狠了的,氣味太濃,便成了腌臢,又怎敢以此惹得世子爺不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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