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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本身就夠難的,就夠讓人悲觀的,高開低走幾乎是常態,起步要不要就這麼低呢?

<h3>安欣的來信</h3>

小胖你好,我是安欣。我現在在長沙,一個人,剛從兩年的婚姻裡逃出來。他應該在找我。

他是我從小就認識的大哥哥,原本有個相處七年的女朋友,感情非常好,女孩人也很好,倆人看起來很登對。但因為某些原因,大哥家裡人一直不喜歡女孩。拗不過家人,前年6月,他們分手了。

我和他是前年10月辦的婚禮——在他分手四個月後,經我們雙方家人撮合。他對我非常好,遇事順著我,生病時周到地照顧我,生氣時也不會跟我吵,過生日會送禮物。近乎一個完美丈夫。

可是,小胖,作為女人,我能感受到他並不愛我。他只是像親人那樣在盡一個丈夫的義務,讓自己釋懷,也不至於讓我感到不幸。認識這麼多年,我瞭解他。

我愛他,可他從來只把我當妹妹。離開他,是為他好,希望他幸福,希望他能和真正所愛的女人在一起。

我好想他,媽媽說他在找我。我不能回去,我們沒有登記,他並不受約束,他是自由的。可媽媽說他現在很不好。小胖,我很難過,到底怎麼做才能讓我們都快樂?

<h3>魯小胖的回信</h3>

今天上午我參加了一個國際論壇,碰見了香港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如果你不知道他是誰的話,那我換一個介紹方式——他是奧運跳水冠軍郭晶晶的師姐伏明霞的老公。這樣說有沒有好點?

我上個月25號在香港紅館鄭秀文的演唱會上見過他們夫婦,他們倆就坐在我前面一排。那場演唱會大家都很嗨,多半時間都是站著聽的,一邊聽一邊揮熒光棒,梁錦松居然也是那樣。

聽歌的時候他會偶爾用胳膊摟住伏明霞,而且自始至終,兩個人的身體都是微微靠向彼此的。

我覺得語言、文字、表情都可以撒謊,但是我相信人在放鬆、自然狀態下的本能的身體語言。他們倆之間是怎樣的愛情我不知道,有多幸福我也不知道,那些太私密,除了當事人誰也不知道。可是我看到並且相信的是,他們的婚姻works。

雖然年齡相差二十六歲,經歷、學歷、背景、成長環境都有巨大差異,你也可以質疑他們當初為什麼在一起。但是,在結婚十四年、有了三個孩子後,一對夫妻還可以在私下裡仍然有那種親密、自然的互動,我只能感嘆:有些婚姻,就是行得通。

這是我今天的感慨,然後呢,我就看了安欣的信。第一反應是,你韓劇看多了嗎?接著就對你老公——很抱歉我這麼說——真的充滿了嚴重的反感。

他和前女友相愛七年,因為外界壓力分手,分手後短短的四個月,就可以和你結婚。他要麼心大,要麼心冷——無論哪樣,換作我,我反正不會嫁給他。

憑什麼呀,婚姻本身就夠難的,就夠讓人悲觀的,高開低走幾乎是常態,起步要不要就這麼低呢?

你差哪兒了?要做別人的替身嗎?

你老公,他千萬別做出盡心盡力的好丈夫的樣子。心不在這兒,魂不在這兒,只是一個人一個軀體,你要他幹嗎?

好,你說你愛他,那我就沒什麼可說的了。那就請你在婚姻中裝聾作啞,不要挑剔他人在家、心在外,更不要玩失蹤。想在一起,你就得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如果眼裡不揉沙子,那就只能乾乾淨淨、清清楚楚地分開。

什麼臥薪嚐膽、忍辱負重,在真實的生活當中這些都沒有用。你離開、躲避、成全他人,聽起來高風亮節,但是你骨子裡是希望他幡然悔悟哭著喊著回來找你,說他愛你。

這些套路,韓劇中有,都已經夠濫的了,生活中真的不會發生。

他即便來找你也是因為生活現實,因為即便你們沒有領證也是擺了婚宴昭告了天下,在一起生活了兩年的夫妻。所以安欣,用苦肉計,沒有用。

你們婚姻的開始在我看來挺匪夷所思的。既然他不愛你,你又清楚他的動機,居然大家還一起往火坑裡跳,我搞不懂。先結婚後戀愛這回事兒,我不信。

安欣,愛情它的殘酷在於,一個愛你的人有可能有一天不再愛你;而一個不愛你的人,基本上沒有可能有一天愛上你。而婚姻,它的可怕和可貴之處在於,不管有沒有愛,只要你願意,它就有可能存在。

愛情會讓你燃燒,但婚姻才有可能帶來溫暖。二者不能兼得的時候,你要什麼?想好以後,請你回家,面對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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