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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何大清敞亮的說出這個星期天,請大夥一起聚聚,喝個小酒之後,這群男人才慢慢散去,何大清的迴歸,籠罩在四合院上空,因為易中海被抓所照成的陰霾被驅散了很多,憂傷總會被喜悅給衝散掉!

晚宴上,何大清的手藝還是比何雨柱強的多,對食材的處理上更顯精細,也間接說明,何雨柱的經驗不足,大場面參加的少了!

同時,陳志國也宣佈了一件喜事,明天讓何雨柱帶著於莉去找李懷德,事情已經辦好了,至於以後於莉能不能成為正式工,就看機會了!

有了於莉的工作,再加上何大清也不會在家閒著,也會出去工作,三個人的工資,如果不想等的話,給於莉買個正式工的崗位也不需要一年的時間!

再說了,憑陳志國和李懷德現在的關係,只要有指標,李懷德也會第一想到的就是陳志國!

陳志國在飯桌上還說了一件事,“我下週要和老師出差,大概要兩週的時間!”

“去哪裡?”陳大勇關心的問,

“去東北,那邊的幾個工廠竣工了,需要過去驗收!我跟著過去,正好長長見識!”

現在這個季節去東北,是最舒服的時候,不冷不熱的,而且是跟著老師一起出去,安全上肯定沒問題的,陳大勇也就沒多問!

“哥哥,你給我帶禮物回來嗎?”問話的是陳小麗,但是陳家三姐妹的眼光都盯著陳志國!

“當然給你們帶了,我就是不知道那邊有什麼好吃的和好玩的,等到那裡我在去給你們挑!”陳志國痛快的就答應下來!

“別亂花錢,她那麼小,買什麼禮物!”王美華不樂意了!

“娘,沒事的,我也給你帶禮物!”老孃也是個大孩子,也需要哄!

“我要什麼禮物啊!你別亂花錢就行了!”嘴上說著不要,但是心裡卻是美滋滋的!

就在何大清家一片融合歡樂的氣氛的時候,在市局會議室裡,一群人正在爭論,易中海的案情已經偵查清楚,證據也很充分,雖然一罈子黃金沒有說明來源,但是由於不排除是原房子主人留下的,這樣的事情也不是沒發生過,所以就沒當成詢問的重點來進行追查!

所以,派出所報到分局,分局報到了市局,今晚爭論的焦點就在於,是從重處罰還是從輕處理!

“這是一起極其惡劣的行為,一個十六歲的孩子帶著六歲大的妹妹,這生活費對他們來說,意味的什麼,相信大家都清楚,我們應該慶幸,他們是生活在新社會,所以他們能夠活了下來!

如果是因為沒有了社會費,導致這兩孩子,走上歪路,流離失所或者死亡,這對孩子們來說公平嗎?

我看過卷宗,這個叫何雨水的小女孩,是經常餓肚子的,也就最近這半年,遇上好心鄰居的幫助,這才長的像點人樣,以前的身材說是竹竿都一點不為過的!這些情況我們透過何雨水的同學,老師,街道辦事處的王主任都瞭解過的,情況是屬實的!

同時我們也透過街道瞭解到以下情況,就在半年前,何雨水這個小女孩因為一天沒飯吃,餓的直哭,而身為院裡大爺的易中海,竟然視而不見,貪了孩子的生活費,連個饅頭都捨不得給,這是何等的冷血,是個人辦的事情嗎?當時街道辦的王主任直接把他的大爺身份給撤了,因為他是軋鋼廠的工人,後續也沒有實質上的處罰,只是把這樣的情況反饋給了軋鋼廠!但是就是這樣,易中海也沒有吸取教訓,沒有反思,也沒有把原屬於何雨水的生活費給歸還,他的什麼為孩子好,怕孩子亂花錢的理由,都是藉口,都是為他盜取何雨水生活的行為做開脫!

現在,我認為對這樣的人就應該從重處罰,對這樣的人絕不姑息!簡直喪盡天良了!”這是一位市局分管領導,看到案宗直接拍案而起,斃了易中海的心都有了!

在這位領導的對面,也就是聾老太太今天早上見過的那位中年男子,此時,他非常的後悔,早知道就找理由不見她了,拖上一天,這件事定下來以後,自己就可以直接回絕了,而不會像現在這樣的為難了!

盡人事,看天意,為了還掉聾老太太的人情,這位準備講講,具體效果就看這位易中海的命硬不硬吧!

“我來說兩句吧,這個叫何雨水的小女孩的遭遇我是非常同情和氣憤的!

但是何雨水的遭遇,不光有易中海的原因,首先,是何雨水的爸爸,跟著寡婦跑掉了,丟下了兩個半大的孩子,這是起因,其次,兩孩子頭兩年生活是有點苦,但是易中海也沒少給幫助,至於為什麼不把生活費給他們,我認為他當時考慮的是對的,一個半大的孩子懂什麼節儉啊!說不定錢到手很快就大吃大喝的花光了,那麼後續的日子怎麼辦?還不是要靠鄰居幫助嗎?那麼花光錢了,謀求鄰居幫助和沒有生活來源需要鄰居幫忙,這概念能一樣嗎?我認為易中海以前的做法是有一定道理的,他的擔心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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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據我瞭解,這個何雨柱上班以後也是個不著調的主,喝酒打架,對妹妹關心極少,這也是事實,那麼這樣情況下,把錢交給一個不著調的人去保管,會是一種什麼樣的結局,大家不用想都會知道,吃喝玩樂花掉了!

我不是說易中海這樣佔據別人錢財的做法是對的,而是想說他前期的想法和做法是有一定的道理的,防止了孩子們亂花錢,而且在沒有這筆錢的情況,在易中海的幫助下,何雨柱也有了工作,也能養家了,這也有易中海的功勞在裡面!

易中海錯就錯在在何雨柱結婚以後,還不把錢還給他,這樣就有了侵佔的嫌疑了,但是長期養成的習慣,讓他習慣的把錢藏起來,這也可以理解,而且這些錢他一分錢沒花,保管的好好的!我只能說易中海的出發點是好的,但是做法有點錯誤,我認為應該從輕處罰,而且他還是軋鋼廠的八級鉗工,國家培養這樣的人才不容易,不如讓他戴罪立功怎麼樣!”

為了給易中海脫罪,這位也是絞盡了腦汁,費盡心思了!成敗就看這一把了!

聽完大家的意見之後,坐中間位置的開始發言了“大家都說的有道理,但是犯罪就是犯罪,這不是講人情的時候,無論他的想法有多好,多正確,他也不應該把孩子的生活費給扣下來,這是一個父親對孩子的愛!

易中海偷竊來的錢是沒花,都存著了,但是他造成的後果是無法彌補的,一個孩子正是長身體的時候,瘦成竹竿,可想而知,她平時才吃多少飯,看著孩子餓的直哭,還漠不關心,你能說他是為了孩子好?說他冷血一點都不為過!如果他有孩子,他會這樣對待自己的孩子嗎?孩子是什麼,是我們的未來!他這樣對待一個還未成年的小孩子,還能談什麼為了孩子好,而且,他也是隻對哥哥何雨柱好,對何雨水還漠不關心的,這可是何雨水的生活費!

他是一個八級鉗工,國家培養他是真的不容易,但是在這麼長的時間裡,他的思想居然沒有發生改變,這說明什麼問題?他的根子已經都爛掉了,他就沒想著讓自己發生改變!這樣的思想有問題人,能全心全意的為國家的建設添磚加瓦嗎?我們敢放心的用他嗎?

我認為還是要從重處罰,不這樣不足以平民憤!”

一錘定音,易中海的命運也就註定了!

就在陳志國出差後的第三天,也就是星期三的上午,法院的判決書送到了陳婉儀的面前!

為了不引起大院那些好奇大媽的圍觀,法院和經辦此案的民警把何大清和陳婉儀叫到了派出所來處理這件事情,不光是送達判決書,還有何雨水的生活費歸還,以及賠償,還有一大媽陳婉儀和易中海的共同攢下來的錢財,以及她的陪嫁首飾等現金和財物都需要一個交接!

“這是易中海的判決書,麻煩你簽下字!”

“同志,我認識的字不多!”陳婉儀為難的說道,

不識字,是很正常的現象,法院的同志也不詫異,拿起判決書讀了起來!

雖然已經有了猜測,但是易中海被判了十五年的刑期,還是讓陳婉儀心中悲切,這以後的日子怎麼過啊?孤苦伶仃的一個人,這老了老了,越老越孤單了!

陳婉儀哭了一陣,這才止住悲傷,在判決書上籤上名字!

隨後,辦案民警拿出之前在易中海家裡搜查出來的錢物,當然了,那罈子黃金和大洋作為無主之物給上交了!現在開始處理的是何雨水的生活費以及相應的補償問題!

“這是何雨水的一千零十元的生活費,這是法院判決給你們的補償款,一千零十元!”法院判易中海給了何雨水一賠一的補償,可憐易中海機關算盡,貪墨了這麼多年,錢沒花,反而倒賠了一筆,而且還把自己給弄進去了,就是不知道現在已經在西去列車上的易中海是什麼樣的心情了!以後陪伴他的就是大漠的風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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