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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馮家灣已經呆了五天。因為上游的土門公路出現塌方,班車一直沒有下來,我不能到竹林關去,就天天抱著一本書到灣前河堤的樹蔭下去消磨時間。先是並不在意,後來老是遇著一個人在河灘上慢慢地走上去,一直走到遠處的一座大石崖底下,然後又折過頭慢慢地走下來,一雙赤腳在泥沙裡跳跳地踩,手裡拿著一柄類似雙股叉的東西在身子的前後左右亂扎。他從來不說話,也不見笑,那麼走了兩三遭後,就坐在河邊那邊碾盤大小的花崗石上,從懷裡掏出一個酒瓶來,摸摸看看,就丟在水裡。那酒瓶並不沉底,一上一下順波逐流,漸漸就看不見了。

這條河是丹鳳縣和山陽縣交界線。河的上游有一個小小的鎮子,叫做土門,河的下游便是有名的風景區竹林關。關在陝西,關東是河南,關南是湖北,這便有了雞鳴聽三省之說。這個時候,雖然是夏季,但河水異常清澄,遠處的那座大石崖遮住了太陽,將河面鋪蔭了半邊,水在那崖下打著渦兒,顯得平靜,緩慢,呈墨綠色,稍稍往上看去,大石崖上邊是最高的河床,因為兩邊山崖在河底連線,旱天少水的時候,那黑黑的石床就裸露出來,地層是經過地質變化的。一層一層石板立栽著,像是電焊過的魚脊。現在那石層看不到了,水在上邊泛著雪浪花。河水的嘩嘩聲,也正是從那裡發出的。再往上,河面就特別地寬,水是淺了些,也平得均勻,顏色綠得新鮮。兩邊山根下的水霧就升起來了,卻是誰也無法解釋的淡藍色,嫋嫋騰起,如是磷火一般。那人就一直看著那迷迷離離的山水,似乎已經是在瞌睡了。

"喂——!"我叫了他一聲。

他回過頭來。這是一張很不中看的臉,前額很窄,髮際和眉毛幾乎連起來,眼睛小小的,甚至給人一種錯覺:那不是先天生的。是生後他的父母用指甲摳成的,或是繡花針挑成的。鼻根低窪下去,鼻頭卻是絕對的蒜頭樣。嘴唇上留著鬍鬚,本來是嘴兩邊的酒窩,他卻長在一對小眼睛下,看我的時候,就深深地顯出來。在商州,我還沒有見過這麼難看的臉。"這也算是人嗎?"我想。

"要過河嗎?"他站起來,對我說。

我搖搖頭,想不到他會這樣猜測我。

"不要錢的,一分錢也不要。"

"謝謝你。"我覺得這人心地倒是好的,但一看見他那張可笑而又可惡的臉,心裡就產生了一種說不出的不愉快。"我不是過河的。"

他重新又坐了下來,盯著河面。因為太曬了吧,他從石頭旁一棵彎腰的老柳樹上折下一把細枝來,編成了一個柳葉帽匝在頭上,但總不肯離開那塊石頭。太陽把他那發黑的肩膀曬出了油汗,亮亮的,顯得身上那件背心越發白了。但是,後來他在背心上抓起來,發出嚓嚓的抓撓聲,背心卻動也不動,我才發現那不是背心,他壓根兒就沒有穿什麼衣服,那白背心的模樣是他穿了好久的背心,現在脫了,露出的背心形狀的肉白。我覺得有意思極了,想和他多說幾句話,他卻"噢"地叫了一聲,從石頭上跳下去,簡直可以說是滾了下去,沒命似的跑到河邊,又躡手躡腳地挪步,猛地一撲,一揚,一件黑黑的東西"日——兒!"掠過頭頂,"叭!"地落在沙灘上,是一隻老大的河鱉。他抓起來,嘿嘿嘿地向我跑來了。

"你買嗎?"他說。"有三斤重,一定有三斤,說不定有三斤三兩;一元五?"

我明白他的職業了。在商州的每一條河岸上,都有一些這樣的人:他們從河裡抓魚捉鱉,然後出售給穿四個兜的幹部,或者守在公路邊,等著從縣上,地區,省城過往的司機、乘客。他一定看出我是幹部模樣的人了。

"一元,買了吧?"他又在說。

我說我不買。卻問他家住在哪裡,今年多大了,家裡有什麼人,一天能捉到多少鱉。他張著嘴看著我,一時怕是感覺到了自己的醜陋,什麼也沒有說,將鱉放在腳下踏著,用雙股叉尖在鱉後蓋軟骨處扎一個洞,用柳枝拴了,吊在叉杆上轉身而去。

第二天,我又在河邊看見這個醜陋的人了,他還站在那塊石頭上,又將一個酒瓶丟進河水中,然後就去扎鱉,他的運氣似乎要比昨天好得多,竟捉住了三隻鱉,還有一隻拳頭般大的,已經要拴柳枝了,看了看,隨手卻向河裡擲去。他好大的力氣,那小鱉竟一下子擲過河面,在那邊的淺水裡砸出一片水花。

第三天,他照樣又在那裡捉鱉,後來又跳下水去,在河堤下的石排根摸魚,一連收穫了五條鯰魚,甩在岸上。再摸時,竟抓住一條菜花小蛇,嚇得大呼小叫,已經爬到河岸上了還哇哇不停。

"好危險啊!"我跑過去,渾身也嚇得直哆嗦。

"這水裡怎麼會有蛇呢?以前全沒有這種事!它會咬死人哩!"

"這行當真不好受。"

"那麼,"他就又張著口望著我,"你要這魚嗎?你不要鱉,這魚好吃哩,五條,一元錢,行嗎?"

不知怎麼,我竟把這魚買下了。我明明白白知道這魚我是不會吃的,因為我的房東對我說過他們最聞不慣那魚腥味兒,他們的鍋會讓我煎魚嗎?何況我又不會做。但我卻掏出一元錢把這魚買下了。

他很是感激,好像這一元錢不是他以魚賣得的價錢,而是我施惠他的。他話多起來,說這河裡魚鱉很多,他們以前全是捉魚鱉去玩,那鯰魚最難捉,必須用中指去夾,要不就一下子溜脫,別小看那一斤重的魚,在水裡的力氣不比一個小狗好對付。又說鱉是有窩的,發現窩了,一叉下去,就能扎住。中午太陽好的時候,鱉就爬出河來曬蓋,要打翻它,要不那龜xx出來,會咬住人不放,如何打也不肯鬆口,必須等到天上打響雷,或者用刀剁下那頭來。他又說,後來城裡的人喜歡吃這些亂七八糟東西,他們就有了掙錢的門路。

"我們忘不了城裡人的好處!是他們捨得錢,才使我們能有零花錢了。"

我說,話可不能這樣說,應該是你們養活了城裡人。不是你們這麼下苦,城裡人哪兒能吃到這些鮮物兒?他不同意我的觀點,和我爭辯起來,末了就笑了:"城裡人什麼都吃!是不是死貓死狗地吃多了,口臭了,每天早上才刷牙呀?"我哈哈笑了。

"真有趣!"我說,"你今年多大了?"

"三十四了。你看著老吧,其實是三十三,七月十六日才過生日。"

"孩子幾歲了?"

"我還沒結婚呢。"

沒結婚?我不敢再問了。因為在山地,三十多歲的人沒有結婚,是一件十分不體面的事,如同有了天大的短處,一般忌諱讓人提起的。

"其實,媳婦是在丈人家長著呢。你說怪不,我們村的媳婦,有的在一條巷子裡,有的在幾百裡的地方,婚姻是天生一定的,這我是信了!"

"你的那位物件住在哪兒呢?"

"我不知道,我想她很快就給我來信了。"

我不明白他這是什麼意思,再問時,他掉頭走了。走到那個石頭上,就從懷裡掏出一個酒瓶,看了看,輕輕丟進河水中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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