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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在一座高層建築裡。從一樓到十七樓,人人都封陽臺,所用的材料和樣式各異,看起來相當醜陋。公用的樓道上,玻璃碎了一半,破了的地方用三合板或纖維板堵住;樓梯上很髒,垃圾道的口上更髒。如果它是一座待拆的樓房,那倒也罷了,實際上它是新的,建築質量也很好,是人把它住成了這樣。至於我家裡,和別人家裡一樣,都很乾淨,只是門外面髒。假如有朋友要見我,就要區別對待:假如他是中國人,就請他到家裡來;要是外國人,就約在外面見面。這是因為我覺得讓外國人到我家來,我的尊嚴要受損失。

假設有個外國人來看我,他必須從單元門進來,爬上六層,才能到達我家的門口。單元門旁邊就是垃圾道的出口,那裡總有大堆的垃圾流在外面,有魚頭鴨頭雞腸子在內,很招蒼蠅,看起來相當嚇人。此人看過了這種景色之後,爬上一至六層的樓梯,呼吸著富含塵土的空氣,看到滿地的蔥皮、雞蛋殼,還有牆上淋漓的汙漬。我希望他有鼻炎,聞不見味兒。我沒有鼻炎,每回爬樓梯時我都閉著氣。上大學時,我肺活量有五千毫升,現在大概有八千。當然,這是在白天。要是黑夜他根本就上不來,因為樓道里沒燈,他會撞進腳踏車堆裡,摔斷他的腿。夜裡我上樓時,手裡總拿個棍兒,探著往上爬。他還不知扶手不能摸,摸了就是一手灰。才搬來時我摸過一把,那手印子現在還印在那裡,只是沒有當初新鮮。就這樣到了我的門外,此時他對我肯定有了一種不好的看法。坦白地說,我在美國留學時,見到哪個美國同學住在這樣的房子裡,肯定也會看不起他。

要是個中國人來看我,看到的景象也是一樣。大家都是人,誰也不喜歡骯髒,所以對這種環境的反感也是一樣的。但他進了我家的門,就會把路上看到的一切都忘掉。他對我這麼好,除了同胞情誼之外,還因為他知道樓道里這麼髒不能怪我;所以我敢把他請到家裡來。

因為本文想要談尊嚴問題,就此切入正題。所謂尊嚴(dignity),是指某人受到尊敬,同時也是個人的價值所在。筆者曾在國外居住四年,知道洋鬼子怎樣想問題:一個人住在某處,對周圍的一切既有權利,也有義務。假如鄰居把門前和陽臺弄得不像話,你可以徑直打電話說他,他要是個體面人就不會不理。反過來,假如你把門前弄得不像話,他也會徑直打電話來說你,你也不能不理。因此,一個地方住了一些體面人,就不會又髒又亂。居住的環境就這樣和個人尊嚴聯絡在一起。假如我像那些洋人想象的那樣,既有權利,又有義務,本人還是個知識分子,還把樓房住成了這樣,那我又算個什麼人呢。這就是我不敢讓洋人上家裡來的原因。

但你若是中國人,就會知道:我有權利把自己的陽臺弄成任何一種模樣,別人不會來管,別人把家門外弄成任何一種樣子,我也沒有辦法。當然,我覺得樓道太髒,也可以到居委會反映一下,但說了也沒有用。順便說說,我們交了衛生費,但樓梯總沒有人掃。我掃過樓道,從六樓掃到了一樓,只是第二天早上出來一看,又被弄得很髒;看來一天要掃三遍才行。所以我也不掃了。我現在下定了一種決心:一過了退休年齡,就什麼都不幹,天天打掃樓道;現在則不成,沒有工夫。總而言之,對這件事我現在是沒有辦法了。把話說白了,就是這樣的:在我家裡,我是個人物,出了家門,既沒有權利,又沒有義務,根本就不是什麼人物,說話沒有人理,幹事情沒人響應,而且我自己也不想這樣。這不是在說外國人的好話,也不是給自己推卸責任,而是在說自己為什麼要搞兩面派。

中國這地方有一種特別之處,那就是人只在家裡(現在還要加上在單位裡)負責任,出了門就沒有了責任感(羅素和費孝通對此都有過論述,誰有興趣可以去查閱)。大家所到之處,既無權利,也無義務;所有的公利公德,全靠政府去管,但政府不可能處處管到,所以到處亂糟糟。一個人在單位是老張或老李,回了家是爸爸或媽媽,在這兩處都要顧及體面和自己的價值,這是很好的。但在家門外和單位門外就什麼都不是,被稱作“那男的”或是“那女的”,一點尊嚴也沒有,這就很糟糕。我總覺得,大多數人在受到重視之後,行為就會好。

本篇最初發表於1996年第2期《遼寧青年》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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