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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個棒球迷。多年前在美國留學,假日常常花八塊美金買門票,進波士頓的芬威球場消磨一個下午。球場裡的座位是不對號的,我最喜歡找父子一起來看球的,坐到他們身邊去。那樣的球迷爸爸都會在關鍵時刻,將他累積多年的看球經驗,傾倒給兒子。他會解釋投手剛才投的球路多麼刁鑽,會說打者握棒的方式顯示他預期投手會給什麼樣的球,會提醒外野內野防守者怎樣移動他們的位置。當然,他更會從記憶寶盒裡挖出自己看過最精彩的球賽過程、畫面,還有多彩多姿的統計資料。我在旁邊免費當學生,看球、理解球的功力自然就快速增加了。

我羨慕那樣的父子,因為他們有共同的興趣,也就有一生可以溝通的共同話題。那樣的兩代交流如此自然、如此親近,我相信爸爸不可能忘掉跟兒子一起看球的經驗;球場上爸爸的絮絮叨叨,也必定會是兒子一生最寶貴、最溫暖的記憶。

我那時候就想:將來無論如何,我要跟我的小孩有一樣的興趣,可以那樣對他說著我的經驗、我的知識。

一直到今天,你連棒球到底怎麼打都搞不清楚,而且臺灣職棒環境幾度風風雨雨,我自己都不太進球場了,當然就更不可能帶你去看球,跟你講什麼球了。不過沒關係,我們之間有音樂。

那天你上床時,都已經快十一點了,還要拉著我講話,我是應該板起臉來堅持你馬上住嘴閉上眼睛的。可是你興奮問的問題,卻讓我狠不下心來。你問我到底最喜歡哪個作曲家?最討厭的又是誰?現在喜歡還是小時候就喜歡?問我在跟你一樣的年紀時,我拉什麼樣的小提琴曲子?拉巴赫嗎?

我小時候最喜歡貝多芬。因為在老師家聽到《春之奏鳴曲》開頭的第一句,一整個禮拜那音樂就在我腦海裡,在我無意識哼唱的口頭上。尤其是米爾斯坦拉出的音色,多麼明亮甜美,引我反覆在自己的琴上嘗試,到底要如何才能讓琴那樣歌唱。我鼓起勇氣問老師:“什麼時候可以拉《春之奏鳴曲》?”嚴厲的老師臉上竟然閃過一絲溫柔,沒有罵我,卻說:“快了,如果你夠認真的話。”當下,我第一次覺得學琴還滿幸福的。

我最怕巴赫。因為不管怎麼拉,老師都說:“不對!”而且我自己也都知道不對。樂譜上是那樣寫,我也都照樂譜拉了,可是巴赫藏起來,藏在我找不到的地方。巴赫最常害我捱打,可是我不討厭巴赫。沒辦法討厭巴赫,是因為在老師拉的琴聲裡,巴赫那麼美,讓我真的可以感覺那音樂是要給上帝聽的,我們只不過像是沒買票偷偷溜進去的傢伙,幸運地偷聽到了。巴赫讓我理解,音樂可以好到讓你無法討厭,無法拒絕。

我一直說,你就一直生出更多問題來,講到快一點了,你的眼睛還是散放著熠熠光芒,我知道明早上學你會因睡眠不足而沒精神了,卻無論如何沒辦法強迫自己、強迫你停止這個話題。畢竟,這是難得的我們交換共同興趣的寶貴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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