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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對別的研究比較少,加上人還是在自己比較權威的領域裡說話顯得有分量,所以先說語文的問題。

語文真是有很大的問題。

首先,這是一個初中後基本上不需要存在的課程。但是又不得不存在,這是最大的問題。語文在教會人識字以及遣詞造句以後就沒有存在的理由了。別說之後語文要培養人的書面表達能力,你別看那些看上去寫作文很差的學生,好像真要好好學語文才行一樣,其實背地裡寫情書溜著呢,他們之所以作文很差,是因為作文的問題,而不是寫作能力的問題。寫作能力是一個很基本的能力,那些寫不出作文沒有交作業的人,他們肯定會想出種種符合邏輯的理由來解釋為什麼沒有寫作文,並且直視老師的眼睛進行心跳都不加快地撒謊,這就說明這人有很強的表達能力,他只要能把剛才說的話記下來,就是不錯的文章。

關鍵是,沒有人覺得這是作文。作文是一種模式,就好似要撒一個官方的謊言,必須有時間人物地點,尤其關鍵的是必須要有一個向上的主題。比如我記載完畢一件事情以後,我沒有權利為這件事情感到迷茫,沒有權利為此覺得生活真是沒有意義,總之就是不能說真話,完全扯淡就是了。

我在《毒》裡有這麼一篇文章,全文如下:

昨天我在和平里買了一些梨和長得很奇怪的小芒果,那梨貴到我買的時候都要考慮考慮,但我還是毅然買了不少。回家一吃,果然好吃,明天還要去買。

文章的名字叫《好吃的水果們》,很多人揣測這篇文章的意義,有人說看不明白,有人說這是不錯的文章。其實文章的中心思想是:這些水果真的很好吃。文章要告訴大家的是,一個學生,哪怕寫出《紅樓夢》來,只是屬於習作;但是一旦有了點名氣,哪怕寫出像上文這樣無聊扯淡的東西來,都是藝術。我只是寫了幾本銷量很好的書而已,如果上面的東西是魯迅寫的,那就更遠了去了,那得有多少人從裡面看出政治風波來啊。

所以說,文章這個東西,在語句通順,錯別字不多到影響閱讀的情況下,好壞完全沒有評判的標準。我隨便拿一篇朱自清的文章交上去,沒有一個老師會覺得自己的學生寫作文好到有名家的水平了,並且照樣會作出很多修改意見。

文學的最高境界當然是作品如何,但是在這個境界之前,我覺得關鍵不是文章寫得怎麼樣,而是文章是誰寫的。我真不相信一個班級作文水平最高的和最低的差距能有最好和最差那麼大。

一個人,沒有資格判定甲的文章是優秀,而乙的文章不及格。只能說我喜歡甲的文章不喜歡乙的文章,或者說,甲的文章和教學大綱上要求的差不多,乙的差得有點遠。所以建議以後的作文評分取消優良中差,改成“正合我意”,“相差不遠”,“參考大綱”,“逆我者亡”四種得了。

中國的學生作文一直乏味是因為命題實在太小了。比如給你一個故事,故事是這樣的:

兩個登山者在攀登高山的時候,因為風雪很大所以用繩子系在一起,但是a失足了,滑了下去,因為有繩子拖著所以沒有掉下懸崖,可是b和繩子又都不能承受這樣大的重量。b說:a,你堅持住,我一定會救你。但是a自己割斷了繩子,從山崖上掉了下去,死了。b自己爬上了山。

問你看完這個故事以後想到了什麼,請寫一篇800字以上的論文。

我看完這個故事,首先想到的是b怎麼向a的家裡人交代,但肯定不能寫這個,想要拿高分,你想到的一定要和出參考答案那人想到的是一樣的,當然,你可能想到的是你自己也喜歡戶外運動,看中戶外運動店裡一雙鞋子,但是太貴了,上次去砍價沒有砍下來,跟爸媽說又不知道他們給不給這錢。更加可能有人看完文章第一個想到的是這次作文肯定又寫砸了。

不過不行,這個屬於偏題。

偏題的意思就是說,你不應該這麼想。

說穿了就是,你跟我想的不一樣,你這篇就不是好作文。

其次,議論文這種文體是一種很落後的不應該存在的文體,因為根本沒有什麼可議論的,既然標準只有一個,那議論個屁。而且在我隱約的記憶裡,議論文有一個公式,有什麼論點論據之類,而且前後不能顛倒,還一定得引用材料裡的原文,並要有自己看見的或者自己編出來的名人小故事,什麼居里夫人廢寢忘食啊,牛頓拾金不昧啊,愛迪生為了親情放棄學業啊,反正一半得是自己編的,這次是愛迪生,下次一樣的事就改伽利略了。事情可以自己編,但人一定得有名。一樣的拾金不昧,牛頓是個例子,但隔壁住的大爺就不是個例子。最後再重申一下自己揣測的參考答案的觀點。文章之無聊乏味,不是一般常人能夠閱讀。教師也真不容易,一下讀好幾十篇,還居然能分出優劣。反正我到了那份上只能憑誰寫的字好看給成績了。

最後,一定要就這件爛糟事寫800個字以上。其實,上面的故事我真想用一句“a真勇猛”就完了,但是不行。寫過作文的人都知道,沒話湊話是最痛苦的,這樣湊出來的文章,不論寫的人或者看的人都很痛苦。我實在不明白,對一件事情我就只能發表600個字的看法,這到底有什麼錯?

一次我收到一封讀者來信,信裡面是一張他們學校的語文試卷,試卷裡有我的一篇文章的一個章節,文章的題目叫《求醫》,然後有八個選擇題。我從未想過我的文章可以入選試卷,於是很細心地完成了考卷,結果發現我只做對了三個選擇題。其中一個是畫線處應該填的是什麼詞,我不慎選錯。最最荒謬的是,我居然選擇錯了畫線句作者想要表達的意思。

我真弄不明白為什麼中國的語文喜歡把別人的文章一字一句加以拆解,並強行加上後人的看法,或者說是出題目的人的看法,當學生提出不一樣的觀點時,會有人說:錯,作者不是要表達這個意思。而且選擇的文章八成作者都是上個世紀就死了,真是死無對證了。

可是,這是對死去的寫了一輩子文章的人的最大不尊重。就像張國榮死了一樣,猜測他的死因其實沒有什麼意義了,他肯定有自己的想法,我們誰都不知道,所以誰都沒有資格斷定。說真的,誰知道魯迅寫我家門前有一棵棗樹,還有另一棵棗樹是什麼意思,可能什麼意思都沒有,自己想玩票呢,或者說寫了一棵以後忽然記起來還有一棵呢。反正我不敢斷定,因為我不知道。

如果真要出這樣的題目,那答案也一定得是無窮的,除了不知道和淫穢反動的,想到就有分數,比如寫了一棵忽然想起來另外一棵還是棗樹這個答案,也應該是滿分。

我寫《三重門》的時候,出現了兩次“一張落寞的臉消融在夕陽裡”,一次還是結尾。作者想表達什麼意思呢?為什麼連用兩次呢?是前後呼應體現主人公的落寞嗎?作者給出的答案是,作者覺得這句話很好,但是因為寫作時間拉得過長,寫到最後時忘了前面用過一次,所以不小心又用了一次。

我的長篇小說《像少年啦飛馳》裡出現過一些人物,但是到後來就再也沒有交代,為什麼?

是因為這樣體現了人生的飄忽和滄桑,很多生命都像過客一樣閃過,都不能在人生裡留下痕跡而感到的無奈?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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