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玲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紅樓夢未完(2),紅樓夢魘,張愛玲,大文學小說網),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如果不是甲本刪的,那就還是續書人刪的,因為他要寫馮紫英與賈政這段對白。馮紫英轉述賈珍的話,既然作者不是為了補敘賈蓉續絃妻姓氏,那麼是什麼目的?無非是表白賈珍以前確是賞識秦氏賢能,所以對這兒媳特別寵愛,並無別情。

舊本第一百十六回重遊太虛幻境,寶玉遠遠看見鳳姐,近看原來是秦氏,“寶玉只得立住腳,要問鳳姐在那裡。”哪像是為秦氏吐過血的?從以上兩節看來,舊本的鴛鴦之死,想與程乙本相同,都是一貫的代秦氏闢謠。

百廿回抄本寶蟾送酒一回是舊本,“候芳魂五兒承錯愛”一回不是。但是第一百十六回是舊本,回末寫柳五兒抱怨寶玉冷淡。“承錯愛”一定也是原有的。寶蟾送酒,五兒承錯愛,這兩段公認為寫得較好的文字,都出於原續書者之手。所以前八十回刪去柳五兒之死,又加上探晴雯遇五兒母女,也是他的手筆。祭晴雯“我二人”一節,一定也是他刪的,照顧後文對晴雯的貶詞。

尤三姐改為完人,也是他改的,因為重遊太虛幻境遇尤三姐,如照脂本與賈珍有染,怎麼有資格入太虛幻境?此外二尤的故事中,還有一句傳神之筆被刪,想必也是他乾的事。珍蓉父子回家奔喪,聽見二位姨娘來了,賈蓉“便向賈珍一笑”,改為“喜得笑容滿面”。乍看似乎改得沒有道理,下一回既然明言父子聚麀,相視一笑又何妨?

第六十四回寫賈璉:“每日與二姐三姐相認已熟,不禁動了垂涎之意,況知與賈珍賈蓉等素有聚麀之誚,因而乘機百般撩撥……”曰“賈珍賈蓉等”,還不止父子二人,此外就我們所知,可能包括賈薔。第九回寫賈薔“從小兒跟著賈珍過活,如今長了十六歲,比賈蓉還風流俊俏,他兄弟二人最相親厚,常相共處。寧府中人多口雜,那些不得志的奴僕們專能造言誹謗主人,因此不知又有了什麼小人詬誶謠諑之詞,賈珍向亦風聞得些,口聲不大好,自己也要避些嫌疑,如今竟分與房舍,命賈薔搬出寧府,自去立門戶過活去了。”本已謠傳父子同與賈薔同性戀愛。至於二尤,賈珍固然不會願意分潤,但如遇到抵抗,不是不可能讓年輕貌美的子侄去做敲門磚。

但是“素有聚麀之誚”,賈璉不過是聽見人家這麼說。而且二尤並提,續書者既已將尤三姐改為貞女,尤二姐方面也可能是謠言。即在原書中,尤三姐也是尤二姐嫁後才失身賈珍。那麼尤二婚前的穢聞只涉尤二,尤三是被姐姐的名聲帶累的。

同回又云:“賈蓉……素日同他兩個姨娘有情,只因賈珍在內,不能暢意,如今若是賈璉娶了,少不得在外居住,趁賈璉不在時,好去鬼混……”又是二尤並提。是否賈蓉與尤二也未上手?

回末又云:“二姐又是水性的人,在先已和姐夫不妥,況是姐夫將他聘嫁,有何不肯?”這是從尤二姐本身的觀點敘述,只說與賈珍有關係。作者常從不同的角度寫得閃閃爍爍。但是續書人本著通俗小說家的觀點,覺得尤二姐至多失身於賈珍,再有別人,以後的遭遇就太不使人同情了。好在尤三姐經他改造後,尤二姐的嫌疑減輕,只消改掉賈蓉向父親一笑的一句,就不坐實聚麀了。

其實“一笑”也許還是無礙。不是看了下一回“聚麀之誚”,“向賈珍一笑”只是知道父親的情婦來了。但是揆情度理,以前極寫賈蓉之怕賈珍,這回事如果不是他也有一手,恐怕不敢對父親笑。續書人想必就是這樣想。

他處置二尤,不過是一般通俗小說的態度,但是與秦氏合看,顯然也是代為掩飾,開脫寧府亂倫聚麀兩項最大的罪名。最奇怪的是抄家一回寫焦大,跑到榮府嚷鬧,賈政查問:

“焦大見問,便號天跺地的哭道:‘我天天勸這些不長進的東西(二字程高本刪),爺們倒拿我當作爹家。爺還不知道焦大跟著太爺受的苦嗎?今兒弄到這個田地,珍大爺蓉哥兒都叫什麼王爺拿了去了,裡頭女主兒們都被什麼府裡衙役搶得披頭散髮,圈在一處空房裡,那些不成材料的狗男女都像豬狗是的攔起來了,所有的都抄出來擱著,木器釘的破爛,磁器打得粉碎……’”

程高本刪去“東西”二字,成為“我天天勸這些不長進的爺們,倒拿我當爹家”。原文“東西”指誰?程高想必以為指“爺們”,認為太失體統,故刪。──以前焦大醉罵“畜牲”倒未刪,也可見程高較尊重前八十回。──但是下文述珍蓉被捕,女主人們被搶劫,圈禁空屋內,剩下的“那些不成材的狗男女”又是誰?

倘指賈珍姬妾,賈蓉曾說賈璉私通賈赦姬妾,但是賈赦將秋桐賞賜賈璉時,補寫“素昔見賈赦姬妾丫鬟最多,賈璉每懷不軌之心,只未敢下手”,證明賈蓉的話不過是傳聞。關於賈珍的流言雖多,倒沒有說他戴綠帽子的。而且焦大“天天勸這些不長進的東西,”也絕對不能是內眷。

唯一的可能是指前文所引:“那些不得志的奴僕們,專能造言誹謗主人,”誣衊賈珍私通兒媳,誘姦小姨聚麀,父子同以堂侄為孌童。這些造謠言的“狗男女都像豬狗是的攔起來了。”抄家時奴僕是財產的一部份,像牲口一樣圈起來,準備充公發賣,或是皇上家賞人。

這裡續書完全歪曲作者原意。焦大醉罵,明言“連賈珍都說出來,亂嚷亂叫,說‘我要到祠堂裡哭太爺去,那裡承望到如今生下這些畜牲來,……爬灰的爬灰……’”如果說焦大當時是酒後誤信人言,他自己也是“不得志的奴僕……誹謗主人”。他是他家老人,被派低三下四的差使,正是鬱郁不得志。但是無論誰看了醉罵那一場,也會將焦大視為正面人物。續作者只好強詞奪理,扭轉這局面,倒過來叫他罵造謠生事的僕人。

續書人這樣出力袒護賈珍,簡直使人疑心他是賈珍那邊的親戚,或是門客幕友。但是近親門客幕友應當熟悉他們家的事。

第一百十六回賈政叫賈璉設法挪借幾千兩,運賈母靈柩回南。“賈璉道:‘借是借不出來,住房是官蓋的,不能動,只好拿外頭幾所的房契去押去。’”甲本改由賈政插入一句:“住的房子是官蓋的,那裡動得?”對白較活潑。

榮寧兩府未雲是賜第。“官蓋的”似指官署。倘指曹俯的織造署,抄家前先免官,繼任到後主持抄家,曹家自己遷出官署。當時“恩諭少留房屋,以資養贍。今其家屬不久回京……應將在京房屋人口酌量撥給。”曹寅的產業,在北京有“住房二所”,外城一所。抄家後發還的北京的房子也不是“官蓋的”。續書人大概根本模糊,不過要點明藉家是在曹俯任上。寫抄家完全虛構,也許不盡由於顧忌,而是知道得實在有限。即使不是親戚或門客,僅是遠房本家,對他們曹家最發達的一支也不至於這樣隔膜。

合計續書中透露的事實有茍書中所寫系滿人;啕元春影射某王妃;咮王妃壽數;哖秦氏是自縊死的;咶任上抄家。

秦氏自縊可能從太虛幻境預言上看出來。滿人可從某些儀節上測知。續書人對滿化這樣執著,大概是滿人,這種地方一定注意的。第六十三回“我們家已有了個王妃”句,洩漏元妃是個王妃,但是續書人如果知道第三項,當然知道第一、第二項。

八十回抄本膾炙人口這些年,曹家親友間一定不短提起,外人很可能間接聽到作者自己抄家的事。他家最赫的一員是一位姑奶奶,訥爾蘇的福晉。續書人是滿人,他們皇族金枝玉葉的多羅郡王,他當然不會不知道。問題是:如果他與曹家並不沾親帶故,代為掩飾寧府穢行,可能有些什麼動機?

後四十回特點之一是實寫教書場面之多,賈代儒給寶玉講書,賈政教做八股,寶玉又給巧姐講列女傳,黛玉又給寶玉講解琴理。看來這位續書人也教讀為生,與多數落第秀才一樣,包括中舉前的高鶚。

抄家輕描淡寫,除了因為政治關係,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寫賈家暴落,沒有原著可模仿。而寫抄家後榮府照樣有財有勢,他口氣學得有三分像。

賈珍的行為如果傳聞屬實,似乎邪惡得太離譜,這位學究有點像上海話所謂“弄不落”。如果從輕發落,不予追究,成了誨淫。如予嚴懲,又與他的抄家計畫不合。

原著既然說過“不得志的奴僕們專能造言誹謗主人”的話,續書人是沒什麼幽默感的,雖然未必相信,也就老實不客氣接受了。本來對賈家這批管家也非常反感──如第一百十二回平白添一筆,暗示周瑞家的私通乾兒子──他是戲文說書的觀點,僕人只分忠僕刁僕。焦大經他糾正後,還不甚滿意,又捏造一個忠僕包勇,像包公一樣被呼為“黑炭頭”,飛簷走壁,是個“憨俠”,有點使人想起兒女英雄傳,時期也相仿,不過他沒有文康那份寫作天才。

後四十回只顧得個收拾殘局,力求不擴大事件,所以替禍首賈珍設法彌縫。就連這樣,這一二百年來還是有許多人說這部書是罵滿人的,滿人也這麼說。續書者既然強調書中人物是滿人,怎麼能不代為洗刷?──還是出於種族觀念。

鳳姐求籤得“衣錦還鄉”詩。寶釵背後說“這衣錦還鄉四字裡頭還有原故”。俞平伯指出鳳姐僅是臨死胡言亂語,說要到金陵去,寶釵的話沒有著落。

“衣錦還鄉”四字,就是從十二釵冊子上鳳姐“哭向金陵事更哀”一句脫化出來的。“哭向金陵”,本來也有人釋為歸葬。“衣錦”也就是壽衣。續書本來慣殺風景。

但是第一百十六回賈政談運柩回南,向賈璉說:“我想好幾口材都要帶回去,我一個人怎麼能夠照應?想著把蓉哥兒帶了去,況且有他媳婦的棺材也在裡頭,還有你林妹妹的,那是老太太的遺言,說跟著老太太一塊兒回去的。”“好幾口材”,此外還有趙姨娘,賈政口中當然不提。怎麼不提“你媳婦”,第一百十四回剛死了的鳳姐?續書人也不至於這樣健忘。

也許鳳姐之死裡面還有文章。第一百十六回是舊本,第一百十四回不是。或者舊本缺鳳姐之死,至甲本已予補寫,安在第一百十四回。

太虛幻境曲文預言妙玉“風塵骯髒違心願,好一似無瑕白玉遭泥陷。”落風塵向指為娼。妙玉被強盜搶去,在第一百十二回,不是舊本,但是整個的看來,這件事大概與舊本無甚出入。被劫應賣入妓院,方應預言,但是隻說賊眾“分頭奔南海而去,不知妙玉被劫,或是甘受汙辱,還是不屈而死,不知下落,也難妄擬”。於含蓄中微帶諷刺,因為剛寫妙玉懷春“走火”。

第一百十七回是舊本,寫賈環賈薔邢大舅等聚飲,談起海疆賊寇被捕新聞。既然預備不了了之,為什麼又提?因為寫盜賊橫行,犯了案投奔海盜,逍遙法外,又犯忌,必須寫群盜落網。正說到“‘解到法司衙門審問去了,’邢大舅道:‘咱們別管這些,快吃飯罷,今夜做個大輸贏,’”打斷。下一回有大段缺文,想必就是在這裡重提這案件。劫妙玉的賊應當正法,妙玉本人卻應當“不知下落”才對。

至甲本業經另人補寫──百廿回抄本上是另紙繕寫附黏──改為即席發落。“解到法司衙門”句下加上一段歌功頌德:“如今……朝裡那些老爺們都是能文能武,出力報效,所到之處,早就消滅了。”至於妙玉:“恍惚有人說是有個內地裡的人,城裡犯了事,搶了一個女人下海去了。那女人不依,被那賊寇殺了。”這大概是衛道的甲本的手筆,一定要妙玉不屈而死才放心,寧可不符墮落的預言。

續書人把秦氏與二尤都改了,只剩下一個襲人,成了甲本唯一的攻擊目標。脂本第六回寶玉“遂強襲人同領警幻所訓雲雨之事”,至甲本已改為“遂與襲人同領警幻所訓之事”,入襲人於罪。全抄本前八十回是照程本改脂本,所以我們無法知道原續書者是否已經改“強”為“與”。但是因為甲本對襲人始終異常注目,幾乎可以斷定是甲本改的。

乙本大概覺得“強”比“與”較有刺激性,又改回來,加上個“拉”字,“強拉”比較輕鬆,也反映對方是半推半就。又怕人不懂,另加上兩句“扭捏了半日”等等。一定嫌甲本的“誅心之筆”太晦。

第一百十八回甲本加上一段,寫寶釵想管束寶玉,襲人乘機排擠柳五兒麝月秋紋。此後陸續增加襲人對白、思想、回憶,又添了個夢,導向最後琵琶別抱。嫁時更予刻劃。

舊本雖也諷刺襲人嫁蔣玉菡,寫得簡短。他的簡略也是藏拙,但是因為過簡,甲本添改大都在後四十回。有一兩段還好,如黛玉嗓子裡甜腥,才疑心是吐血。其餘都是疊床架屋,反高xdx潮。第一百十九回喜事重重,都是他添的,薛蟠賈珍獲赦,賈珍仍襲職。賈政第一○七回已襲賈赦職,隔了十二回後下旨,又著仍由賈政襲。舊本雖有“蘭桂齊芳”的話,是將來的事,中興沒這麼快,形同兒戲。

看百廿回抄本,如果略去塗改與粘籤,單看舊四十回原底,耳目一清,悲劇收場的框子較明顯。別釵趕考,辭父遙拜,這兩場還有點催淚作用,至少比一切其他的續紅樓夢高明。科第思想,那是那時候的人大都有的。至於特別迷信,筆下妖魔鬼怪層出不窮,佔掉許多篇幅,已有人指出。尤其可笑的,寶玉寶釵的八字沒有合婚,因為後四十回算命測字卜卦扶乩無一不靈驗如神,一合婚勢必打散婚事。

寫寶黛的場面不像,那倒也不能怪他。無如大多數的時候寫什麼不像什麼,滿不是那麼回事。如第一百十八回王夫人談巧姐說給外藩作妾:“……別說自己的侄孫女,就是親戚家的也是要好才好;邢姑娘我們做媒的,配了你二大舅子,如今和和順順的過日子不好麼?那琴姑娘梅家娶了去,聽見說豐衣足食的,很好;就是史姑娘……”梅翰林家並沒出事,薛寶琴嫁過去自然衣食無憂。王夫人抄家沒抄到她頭上,賈政現是工部員外郎榮國公,一切照常,雖然入不敷出,並沒過一天苦日子,何至於像窮怕了似的,開口就是衣食問題?

晚清諸評家都捧後四十回,只有大某山民說“賣巧姐一節,似出情理之外……”是因為續書人只顧盲從太虛幻境預言,不顧環境不同,不像原著八十回後慘到那麼個地步。

趙岡指出後四十回有兩處不接筍,如果是高鶚寫的,怎麼會看不懂自己的作品,不予改正?舊本也已經是這樣,不過較簡。第八十八回賈珍代理榮府事,應是第九十五回元妃死後的事,至第一○六回始加解釋:花名冊上沒有鮑二,眾人回賈政:“他是珍大爺替理家事,帶過來的。”甲本加上兩句:“自從老爺衙門裡有事,老太太們爺們往陵上去,珍大爺替理家事,帶過來的。”這裡漏掉兩個“太”字,應作“老太太太太們爺們”。再不然,就是太熟讀紅樓夢,記得第五十三回除夕有“眾老祖母”、“賈母一輩的兩三位妯娌”出現,故云“老太太們”。但是不會略去二位太太,還是“老太太太太們”對。甲乙本同。今乙本改正為“老太太太太們和爺們”。抄本改文同今乙本,但缺一“們”字,作“老太太太太和爺們。”

其實元妃喪事不僅是榮府的事,兩府有職銜的男女都要到陵上去──參看第五十八回老太妃喪。續書根本錯了。

甲本作“老太太們”,錯得很明顯,誰都知道賈府上朝沒有第二個老太太,而乙本沒有校正。如果甲乙本都是高鶚的手筆,這一段是高氏整理甲本時添寫的,自己的字句不會兩次校對都看不出排錯了。這一段似是別人補寫的,在高鶚前,可能是程偉元。

第一百十八回賴尚榮未借路費給賈政,賴家不安,託賈薔賈芸求王夫人讓賴大贖身,賈薔知道不行,假說王夫人不肯。接下文“那賈芸聽見賈薔的假話,心裡便沒想頭,連日又輸了兩場,便和賈環借貸。賈環道:‘你們年紀又大,放著弄銀錢的事又不敢辦,倒和我沒有錢的人商量。’”隨即建議賣巧姐。程高本多出一段解釋──全抄本未照添──:

賈環本是一個錢沒有的,雖說趙姨娘積蓄些微,早被他弄光了,那能照應人家?便想起鳳姐待他刻薄,要趁賈璉不在家,要擺佈巧姐出氣。遂把這個當叫賈芸上去,故意的埋怨賈芸道:“你們年紀又大……”

這兩個不接筍處既經加工,怎麼會沒看出不接筍?實在不可思議。唯一的解釋是加工者也沒看清楚情節,因為後四十回烏煙瘴氣,讀者看下去不過是想看諸人結局,對這些旁枝情節,既不感興趣,又毫無印象,甚至於故事未完或顛倒,驢頭不對馬嘴,都沒人注意。這是後四十回又一特徵,在我國舊小說或任何小說裡都罕見。除上述兩處,我也發現了個漏洞,鮑二與何三的糾葛。

來旺本有一個壞蛋兒子,“在外吃酒賭錢,無所不至”(第七十二回)。續書不予利用,另外創造了一個周瑞的乾兒子何三,與鮑二打架,“被攆在外頭,終日在賭場過日”。也許續書人沒注意來旺的兒子,也許因為來旺強娶彩霞為媳,涉及賈環彩霞一段公案,不如不提。其實這都是我過慮,他哪管到這許多?用周瑞的乾兒子,是因為周瑞有個兒子,在鳳姐生日酗酒謾罵,失手把壽禮的饅頭撒了一院子,經賴嬤嬤求情,才沒被逐,只打了四十棍(第四十五回)。那麼為什麼不就用周瑞之子,正好懷恨在心,串通外賊來偷竊,報那四十棍之仇?為什麼倒又造出個乾兒子?因為續書人一貫的模糊影響,彷彿記得有這麼回事,也懶得查。萬一周瑞沒兒子呢?說是乾兒子總沒錯。

竊案發生之夜,何三當場被包勇打死,竊去賈母財寶,向系鴛鴦經管,賈母死後殉主,只得由琥珀等“胡亂猜想,虛擬了一張失單”(第一百十二回)。回末忽雲:

“衙門拿住了鮑二,身邊出了失單上的東西,現在夾訊,要在他身上要這一夥賊呢。”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都市小說相關閱讀More+

娛樂:我靠抄書成了全球首富

越過山丘

超級女神護花系統

公子柳

南江十七夏

玖月晞

升遷太難?不如安心乾點實事

這肉有毒

怒江之戰1

南派三叔

從今天開始當首富

齊州九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