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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柿子也是有講究的, 講究一個天時地利人和,冬天在還沒有下雪前打下來的柿子能存放很久,但下了雪後打下來的柿子便容易熟過頭, 但在掉在雪地上又不會輕易受損,賣相便好。
顧醺跟好友宋家明緊趕慢趕才沒有掉隊,等眾人都到了柿子林,他跟宋家明才在十分鐘後手拉手一塊兒抵達目的地。
顧醺一道地方就連忙鬆開宋家明的手,這人也出太多汗了吧!有沒有搞錯,把他手指頭搞得好粘啊。
少年嫌棄地到處張望,最後實在沒辦法,蹲在地上捏起了堆積得厚厚的雪層。
他假裝是捏雪球, 實際是在洗手, 也不管雪水是不是更髒,總比黏糊糊的好。
宋家明氣喘吁吁跟著顧醺有樣學樣, 好一會兒才反應過來這位哥們是嫌棄手上的汗,登時小聲為自己聲討:“喂!這可是你暗戀的人的汗水,你不留著半年不洗手,居然還膽敢洗掉, 簡直膽大包天!”
顧醺笑嘻嘻地用屁股撞了蹲在自己旁邊的宋同學,罵道:“一邊兒去,還半年不洗手,我乾脆把手封在蜜蠟裡永世儲存算了。”
“哈哈哈。”損友宋家明也笑。
兩人感情好極了, 平日也是這樣好,打打鬧鬧很是親密,但今天格外的惹人注目, 好像生怕旁人看不見一樣。
一向非常注重細節觀察的季俊邵大少爺瞄了這兩人一眼, 懶散的走到好友方慍身邊, 手臂搭在這人肩頭,淡淡笑著說:“你家小秘書今天有點奇怪,過於做作。”
“還好。”方少微微皺眉,糾正好友說,“做作不是個什麼好詞兒,下次換個形容詞。”
季少傻眼道:“那你跟我說說,還有什麼形容詞可以形容現在跟宋家兒子笑得花枝招展的小醺?”
對比那邊顧醺和宋家明一團和氣的親密,方慍其實更聽不得季俊邵這麼短短几天就親密習慣的喊顧醺「小醺」。
從前從不喊的這麼頻繁,叫顧醺的時候,不是說「你家小秘書」,就是直呼大名,叫「小醺」的時候一根手指頭都數的過來。
現在只是跟著他們回小醺老家幾天,聽見的小名就要比從前幾年的加在一起還要多了。
季俊邵被沉沉看了一眼,莫名其妙中又無奈:“你看我做什麼,我可是半夜都被你趕去睡沙發的。而且你也知道,我對小孩子不感興趣。”
方慍知道,他只是不滿,單純的不滿而已。
是他自己的問題。
“我覺得你們這樣挺好的。”季俊邵突然又說,“從小青梅竹馬,從早到晚都黏在一起,知己知彼,連對方屁股上有幾根毛都知道,以後既是最好的「朋友」,也會是最信任的盟友。”
季俊邵哪怕再浪蕩瀟灑,也清楚自己也就幾年的逍遙快活時間了,沒有別人能夠代替他走他將走的路,就像方慍一樣,從生下來就註定要走一條路,且要一路走到底,走得昂首挺胸,穩步高行,不然便是萬劫不復。
畢竟如今市場就這麼大,每個家裡都養著一堆的人,每場業務,每次投資,幾代下來,誰還沒幾個仇家對家?
但凡自己家裡落魄一點,其他人便恨不得化身螞蝗吸附上來,怎敢行將踏錯一步?
所以說,有個這樣的幫手,倒也是真的貼心省心得多。
“我從沒想過要他當什麼盟友。”方少淡淡道,“他是顧醺,也只是顧醺,不需要為我做些什麼,他就是顧醺。”
“你這話哲學,什麼顧醺不顧醺的,哈。”季俊邵歪了歪腦袋,一副過來人的模樣說,“我只是說他雖然不怎麼聰明,但你有個能信任的人,這點很叫我羨慕。別讓這份信任給弄沒了。”
後面的話警告意味十足,方慍就是傻子也聽出來了。
可他沒有正面回答,只道:“什麼叫不怎麼聰明,他是不愛學,要是他正經學習起來,比誰都聰明。”
季俊邵被這話懟得無語,嘴角一扯,擺了擺手,心道自己可是好心,不聽勸算了,別到時候後悔。
可人總是這樣,自己不是當事人的時候,便心胸寬闊,喜歡勸人放下,勸人寬宏大量,勸人注意影響,注意分寸,一旦自己是當事人,那受了委屈便恨不得要加倍的討回來!碰到了喜歡的人,就瘋狂去追求!什麼分寸,什麼影響,都是不重要的。
更何況方少現在正覺得小醺跟自己也是有些感情的,只是小醺這方面沒開竅,有可能是擔心家裡,所以正在可憐的做出自我犧牲,是需要他作為引路人去好好引導引導,要保護小醺才是。
眾人休息夠了,便開始打柿子,光他們幾個肯定是不夠的,後頭陸陸續續便又上來不少來幫忙的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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