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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六歲時,生在內陸城市的我,還沒有見過大海,以為海水和畫上一樣,是藍色水彩筆那樣的顏色。媽媽出差去青島,給我帶回來一瓶海水,裝在小玻璃瓶裡,我才知道海水也是透明的。

千里迢迢,媽媽得有多小心,多仔細,才能把這一小瓶海水放在我手心裡。

可是在我接過瓶子的那一瞬,就不小心把它摔在地上,海水全灑了。

那一刻媽媽很是失落和惋惜。

她也許已經不記得這件事了。

我也一直沒有對她說過,不必為這瓶海水感到惋惜,因為她已經帶給我這輩子第一件浪漫的禮物,帶給我最初的,對遠方的嚮往,對廣闊世界的憧憬。

海之深藍,如同一個無窮無盡、無拘無束、無所畏懼、自由而深邃的夢想。

一小瓶海水、一張歐洲城堡的明信片、一段《尼爾斯騎鵝旅行記》的童話故事……媽媽就是這樣,一點一點,將她天性中的浪漫情懷帶給年幼的我。

每一位賢惠的母親,也都曾經是滿懷浪漫夢想的女孩,但後來她們漸漸放下了夢想,專心成為一個好妻子、好母親,她們全部的夢想,變成了家庭和兒女。

如果很多年後,女兒問起,媽媽,你的夢想是什麼?

也許很多母親都會害羞,會不好意思再提起那麼遙遠的東西。

當我這樣問媽媽時,她笑了很久才說,年輕的時候,我的夢想是寫一本書。

寫書,當作家,是她的夢想。

讀書和旅行,去看各種各樣的風景,是她的愛好。

但除了早些年工作出差,她很少真正輕鬆地去旅行。

很小的時候,媽媽給我講睡前故事,講著講著就迷迷糊糊講成了孫悟空大戰警察。

多年之後,那個聽到這裡立刻搖醒她追問下文的小孩,寫了一本本的書,在自己筆下的故事裡演繹不同的悲歡喜樂。

而最早給我講故事的人,讓我愛上講故事的人,卻從未實現她的夢想。

媽媽至今也沒寫過一個屬於她的故事。

她做了一輩子和案標頭檔案打交道的工作,和人打交道的工作,枯燥瑣碎乏味忙碌——我打趣她說,全世界最不討人喜歡的工作,就是辦公室主任。

大概十之八九的公司裡,辦公室主任都是個不討喜的角色,上承老闆臉色,下承員工怨氣。而她的人緣,卻好到不可思議,這一點我十分佩服她。

這份工作她做得極其出色,儘管在我看來,這實在不是一份令人愉悅的工作。

她很少抱怨工作的繁重壓力,唯一抱怨過的就是,辦公行文的瑣碎乾枯,久而久之磨去了她對文字的感覺,讓她寫不出有感情、有熱度的文字了。

失去好文筆,對她來說,是這樣大的損失,是一輩子耿耿於懷的不甘。

她是真的愛著寫作。

寫作這件事,和戀愛一樣,確實要情動於心,才能有所抒發。

生活使她乾涸的不是文筆,其實是那一份內心的情懷。她沒有意識到,情懷是土壤,不是水分。一杯水擱久了會蒸發消失,土壤存在於此,即使乾裂了,一旦雨水澆下,春風吹過,有牛羊來到,會再甦醒,仍是芬芳鮮美的土壤。她將近六十歲的時候,依然內心柔軟敏感,會和路遇的流浪小狗說話,問它是不是餓了,給它找食物;會觀察鳥兒們打架,心疼打輸了受傷的鳥兒,氣呼呼地跟我說,原來鳥兒打架那麼心狠,比野獸還狠;她知道花園裡哪一樹花快開了,哪一枝花謝了。那些年每當她和我聊天,絮絮說這些閒事,花兒鳥兒的,我往往心不在焉。那時候我二十歲出頭,正在急於證明自己的年紀,整天匆匆忙忙,我很少有心靜下來聽她講一支花開的時候。卻始終記得有一次,我回家看見窗臺上多了一小盆海棠,開得風情綽約。我以為是她找回來的。她卻淡淡說,是你爸路過花市,看到這盆海棠好看,他喜歡,就買回來養了。我聽得很驚奇,完全不知道什麼時候起,爸爸這種只會看著電視裡戰爭片熱血沸騰的糙漢子,居然也有這份溫柔心思了。

媽媽一直說爸爸不浪漫,沒情調,但是他在她身邊一輩子慢慢過下來,也會為一盆海棠心動駐足了。

何嘗不是她的情懷,鑽進了他心裡去。

情懷還在,寫作就是自然而然的事。

我鼓勵她拿起筆,開始寫。

她說她不知道從哪裡寫起,有什麼可寫。

於是那一年的年假,我帶她去桂林陽朔,只有我們母女倆,把老爸扔在家裡。

老爸也不吃醋,笑眯眯支援她出去玩,說下次換我就行了。

我讓她帶上本子,從路上的遊記寫起,最簡單的寫作起點。

她聽話認真得像個小學生,真的在車上,在飛機上,就開始想著點點滴滴怎麼描寫記述。

此後住進酒店,每晚入睡前,她都抱著本子靠著枕頭,拿支筆認認真真寫她的遊記。

寫好給我看,讓我給她修改,提意見。我改了一兩句後,突然覺得這不對,這麼一改,就帶上了雕飾。

我是熟手,文字從我手中出來,排列組合都是熟手的架勢。她的文字,也許不可能比我的精細圓熟,但一定比我的天然質樸,這多麼可貴。

於是我堅決不再給她改作文,叫她鼓足自信,按自己的心意隨便寫。寫完我只是看,不斷給她表揚鼓勵。事實上,她的文字真是溫柔可愛。

小時候她教我寫作文,也是這樣,不肯給我改,要我每個字都發於內心。

在陽朔的日子裡,我們像兩個大女生,到處拍照,互拍自拍,自戀又搞怪。看看風景,吃吃喝喝,兩個饞嘴貓整天都在尋覓美食,吃到了一碗好吃的米粉,玩回來再累也專門跑去再吃一碗。我們也吵架拌嘴,還冷戰,你不理我,我不理你,氣鼓鼓地在街上並肩走,走著走著,不知道什麼時候又和好了。西街上那些或靡靡或文藝的小咖啡館,小酒吧,她也很習慣,自己拿一本書,整個午後消磨在咖啡香和露臺下的流水聲裡。入夜我們一起在酒吧的迷離燈光下看紅男綠女,聽歌手彈唱。酒吧老闆調了一杯雞尾酒送給她,讚美她優雅。她端莊地道謝。

白天我們去鄉間田壟,划船,徒步,騎單車。

鄉間小路兩邊開滿了橙花,香滿了一路,單車輕盈掠過,遠處炊煙裊裊。

她在前,我在後,我哼唱起《南海姑娘》,她笑眯眯回頭說一句:唱跑調了。

就這樣,我帶她旅行,她什麼也不用管,揹著手跟著我走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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