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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名字打錯,這個不能改,嗚嗚嗚……)

明月姑娘正自一輛碧油馬車上下來,腳步輕盈的走過來。天籟小說『

一套石榴色的襦裙輕衫薄袖,裙束較高,上披短小襦衣,兩者寬窄長短形成鮮明對比。上衣短小而裙長曳地,使體態顯得苗條和修長。

眉欺楊柳葉,裙妒石榴花。

秀麗的俏臉上帶著溫潤的微笑,似乎如同知心好友偶然相逢,帶著淡淡的驚喜,似乎前幾日驪山農莊的不愉快完全不存在。

明月姑娘微微一福,未語三分笑,柔聲道:“見過房二郎。”

房俊對這個漂亮得不像話的清倌人很是警惕,摸摸鼻子,敷衍道:“姑娘不必多禮,房某就是一粗人,自在一些更好……”

“粗人?”

明月姑娘似笑非笑,明媚的眼眸橫了房俊一眼,嬌嗔道:“現在誰不知道房二郎有子建之才,您若是自稱粗人,叫那些文人士子如何自處呢?”

房俊不解:“怎就有子建之才了?人家曹子建才高八斗,房某頂了天就只有七鬥半……”

“噗呲”卻是明月姑娘的丫鬟被房俊的說法給逗笑了。

明月姑娘亦是眉眼彎彎,笑靨如花:“二郎自謙了,上元當日花魁大會之上,紅袖姐姐一曲《白狐》震動長安,舞蹈之曼妙、詞曲之悽婉,誰人不誇讚一聲別出蹊徑、自成一體?”

這個說法,房俊倒是預設。

李震帶著他的那位紅顏知己紅袖姑娘找自己寫詞,自己靈機一動,便腦洞大開的弄出一個《白狐》的mV……還是叫歌舞劇吧,不僅樣式新穎,而且與紅袖姑娘的經歷高度吻合,演繹起來更有一番纏綿悱惻**蝕骨的意境。

只不過當時自己實在是心裡沒底,唯恐這種歌舞劇的形式不受歡迎,表演的時候便沒敢去,而是領著家裡的女眷們去逛街……

事實上反應卻相當不錯,雖然跟“一曲成名天下知”尚有些差距,卻也讓本是名不見經傳的紅袖姑娘一躍成為當紅名|妓,最終排名花魁大會的季軍,憑藉她並不突出的音色與舞技,也算很是不錯的結果了。

花魁自然是被眼前這個千嬌百媚的明月姑娘奪得,也算實至名歸。

房俊不太願意繼續這個話題,打岔道:“明月姑娘今日也是應吳王殿下之邀?”

這姑娘也不知是心大亦或是城府太深,當日自己可是將其好一頓招惹,怎麼今天卻跟沒事兒一樣,對自己有說有笑,不要錢的菠菜一個勁兒的丟過來?

明月姑娘尚未說話,身邊的小丫鬟已經揚起尖俏的下頜,傲然說道:“我家姑娘新近排練了一段舞蹈,是吳王殿下邀請來獻技的!”

那傲嬌的小模樣,倒是不討人嫌。

吳王李恪向來以文采風|流、瀟灑倜儻名動京華,兼之出身高貴、品位出眾,是以最是受那些名|妓、清倌人追捧,更將能被吳王李恪看中視為極高的榮譽。

房俊有些鬱悶了,人與人的差距,怎麼就那麼大呢?

要說比出身,比不過李恪他也就認了,事實上不認也不行,天壤之別啊……

比帥也比不過,那傢伙非但繼承了其父李二陛下的英氣體魄,更遺傳了其母楊妃的精緻秀美,帥的驚動大唐三省六部左右僕射……

名氣更是雲泥之別。

人家李恪被長安百姓稱之為“賢王”,風評甚佳;被士子文人追捧,奉為偶像;被名妓清倌人愛慕,視為知己,若能與之春風一度,簡直美死……

而自己呢?

呃……自己有名聲嗎?

嗯,也是有的!棒槌、楞慫、二傻子……

房俊鬱悶又自卑,或許今兒就不該來。

話說,李恪那個悶騷該不會就是打著用哥們這塊土坷垃,來襯托他自己是顆珍珠這種齷蹉的念頭吧?

“二郎?”

見房俊有些走神,明月姑娘心裡直咬牙,這個棒槌居然對自己如此無視,簡直可惡!

“啊!不好意思,想起點事情,姑娘,請吧!”

房俊微微側身,敬請女士先行,姿態很有風度。

明月姑娘輕聲道:“您也請。”便一提裙裾,當先而行。

吳王府這是一個佔地巨大的宅院,其間格局採用的時下最流行的四合舍,由正門而入,分別排列著大門、亭、中堂、後院和正寢,東西兩廂各有三處廊屋,尤其是那個後花園更是闊達十餘畝。

此宅據說之前是一位前朝大官的府邸,改朝換代之後,那位大官未能經受得住政治的考驗,大浪淘沙,給淘汰了……李二陛下礙於種種限制,並未對其趕盡殺絕,只是任其賦閒在家,前不久才尋了個藉口,將其全家充軍流配,家產籍沒,將這一處宅子賞賜與吳王李恪。

李恪此次回京,便居於此處,他以前的宅子,又被賞賜給別人。這裡雖然因為久不住人疏於管理而花草凋敝,但規模宏大,其間亭臺樓榭的設定依然可見前時盛況。

吳王府的家僕引著房俊並明月姑娘主僕,穿過庭院房舍,來到一處半壁閣子,恭敬說道:“吾家王爺尚在會客,房二郎,明月姑娘,請暫於此雅閣稍侯”,這僕人奉茶畢,便轉身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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