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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生幽谷,無人自芳”,是已。然使幽谷無人,蘭之芳也,誰得而知之?誰得而傳之?其為蘭也,亦與蕭艾同腐而已矣。“如入芝蘭之室,久而不聞其香”,是已。然既不聞其香,與無蘭之室何異?雖有若無,非蘭之所以自處,亦非人之所以處蘭也。吾謂芝蘭之性,畢竟喜人相俱,畢竟以人聞香氣為樂。文人之言,只顧讚揚其美,而不顧其性之所安,強半皆若是也。然相俱貴乎有情,有情務在得法;有情而得法,則坐芝蘭之室,久而愈聞其香。蘭生幽谷與處曲房[1],其幸不幸相去遠矣。蘭之初著花時,自應易其坐位,外者內之,遠者近之,卑者尊之;非前倨而後恭,人之重蘭非重蘭也,重其花也,葉則花之輿從而已矣。居處一定,則當美其供設,書畫爐瓶,種種器玩,皆宜森列其旁。但勿焚香,香薰即謝。匪妒也,此花性類神仙,怕親煙火,非忌香也,忌菸火耳。若是,則位置堤防之道得矣。然皆情也,非法也,法則專為聞香。“如入芝蘭之室,久而不聞其香”者,以其知入而不知出也,出而再入,則後來之香,倍乎前矣。故有蘭之室不應久坐,另設無蘭者一間,以作退步,時退時進,進多退少,則刻刻有香,雖坐無蘭之室,若依倩女之魂。是法也,而情在其中矣。如止有此室,則以門外作退步,或往行他事,事畢而入,以無意得之者,其香更甚。此予消受蘭香之訣,秘之終身,而洩於一旦,殊可惜也。

此法不止消受蘭香,凡屬有花房舍,皆應若是。即焚香之室亦然,久坐其間,與未嘗焚香者等也。門上布簾,必不可少,護持香氣,全賴乎此。若止靠門扇開閉,則門開盡洩,無復一線之留矣。

[1]曲房:內室,隱秘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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