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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帶上腳踏車,從蘇州坐船到沙洲(現為張家港),騎著腳踏車玩了幾天。

又帶上腳踏車,從沙洲坐船到常熟,騎著腳踏車玩了幾天。

去虞山路上,見到某和尚墓園,裡面種滿羅漢果樹。

羅漢果樹上結著羅漢果,廢話,羅漢果樹上當然結著羅漢果。

羅漢果樹上當然不結佛手、橄欖和蘋果,又是廢話。

我後來對常熟朋友說,我第一次見到羅漢果樹,就在你們虞山腳下。

他一口咬定常熟沒有羅漢果樹,常熟只有紅豆樹。

紅豆樹我也見過,現在印象全無,只記得樹幹魁梧,四周圈定(醜陋的)(刷著綠漆的)(鐵質的)柵欄,因為不是紅豆生南國季節,我一點看不出相思味道,與雜樹倒是相似。

真想不起來了,誰曾給我幾顆紅豆,想不到紅豆如此硬朗——掉在地上,噹噹直響,彷彿掉的是一把珍珠。

雖然我很把這幾顆紅豆當回事,還是不翼而飛。

紅豆的紅,紅如西洋玫瑰,其眉心凝一觀點,黑得卻似西洋玫瑰花瓣邊沿凋零著的那縷濃黑。

那時,我有比喻,紅如西洋玫瑰的紅是柳如是的紅,眉心凝一觀點乃錢牧齋之黑。後來覺得錢牧齋詩文寫得河山大好。

一個人一生能夠做成一件事也就足以可稱英雄(何況兩件:錢牧齋詩寫得河大好,錢牧齋文寫得山大好),打鐵的,磨刀的,畫絹扇的,收藏煙標的,收藏啤酒瓶貼的,做醬菜的,箍桶的,寫詩的,寫散文的,泡吧的,泡妞的,泡泡麵的,喝茶的,喝西北風的,打牙祭的,如果他們都當成事業來做,即使沒有做成,也是英雄。

而文人甘苦並不多於常人,只是敏感往往使其步履維艱。

我十一二歲時候,父親不無神秘地遞給我一枚(好像猴子睪丸),說是能治咳嗽,它叫“羅漢果”,我在手上掂掂,輕輕;我在手上搖搖,沙沙。

差不多一如蟬蛻的一枚更好像猴子睪丸的羅漢果。

好幾天捨不得吃,結果還是被我捏破,迫不得已地掰碎成一小塊一小塊,含在嘴裡。

回味是甜的,但羅漢果這種甜也是攜著藥味的甜。

世上有一種味道天生藥味,不管回味是甜是酸是辣是苦。回味僅僅屬於能夠搜尋得到的證據,而已,說不定正是偽證。

聽說文人味最接近藥味,哪怕回味也甜。所以是藥所以還是藥之所以是藥之所以還是藥:或挎葫蘆施藥而能濟眾,或據密室煉丹而苟自救也,在我看來,皆由不得自己耳。

我或許沒有見過羅漢果樹卻自以為見過,這也是由不得——只是不一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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