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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子裡現在是法官的聲音。聲音有五六十歲,從增生了小節或息肉的喉嚨裡出來,出得不容易,聽得也不容易,但他聽出那聲帶增生的嗓音裡有一絲慈愛。原來法官在問他,被告是不是有什麼要說,現在是他說話的時候。

他能說什麼?從頭說起?哪裡是頭?二○○九年秋天?

他從實驗中學轉到二中的高二(1)班。大概在第二個禮拜,他就發現自己的視線有了個固定靶心,就是班主任丁老師。丁老師三十六歲,烏髮披肩,眼大臉小,課堂上說話總是由慢到快,越來越快,最激動的時候,又停住了,突然抓住了自己的毛病,不好意思地笑一下。他認定自己喜歡上丁老師是十月下旬的一個清晨,小區的流浪貓把他鬧醒了。從古至今,多少個少年為成年女性神魂顛倒過?就在那天清晨,他驚訝地發現,自從進入了丁老師的班級,自己居然沒去街機廳打遊戲!幾個星期來,他常在校園網站上尋找丁佳心老師的資訊。網上有不少對丁老師的評價和形容,其中一條說:“有了煩心的事,誰也不想講,只想跟丁老師講。丁老師比你自己還了解你。”還有一條說:“有時候覺得跟丁老師交心,就是跟自己談心,談著談著就懂得自己了。”一個人居然八卦說:“有誰知道丁老師到底為什麼離婚嗎?”好幾個人攻擊他(她):“關你屁事!”“八卦精!”“因為她嫁錯了人,明白了吧,Stupid(笨)!”“打聽這個,動機不CJ(純潔)了吧?”“BT(變態)!”……還發現了一條報道式的文字:“童鞋們,有一次在琵琶街口看到丁老師和一個男的吵架,男的非要塞給丁什麼東西,丁用力抽手,東西被打落在地,包裝散開,裡面東西滾了一地,等兩人都走了之後,本人上前一看,原來地上滾的全是邵店板栗。看來可愛的丁老師發起脾氣來也挺……”此人不往下說了,另一個人接著八卦一句:“也挺夜叉的,是不是?”“據說此人就是丁老師錯嫁的那個人。”“長什麼樣子?”“馬馬虎虎……”“據說丁老師嫁錯人之前是個美女?”一個人不知從哪裡弄來一張小照片,是從一張合影中裁下來的,解說為:“剛分配到二中的丁佳心老師,二十三歲,迷死你吧?”

那張小照片他從來沒見過。丁老師的微博裡有幾張照片,但從沒出現過這一張。影像不太清晰,但從輪廓看是個乳臭未乾的丁老師,蓬鬆的短髮下一張瘦小的臉,兩隻大眼相距頗開,略小的鼻子和嘴卻離得很近,看上去有種貓科動物的好奇和警覺。而現在她依然小臉一張,依然讓人想到貓的五官排列,但那時候簡直就是令人擔憂是否能成活的小貓仔。這麼一個孩子王,十三年來不知怎麼招架一班一班的學生。他把照片下載到自己手機上。夜晚變成了深夜,他躺在床上打量著手機上小小的丁老師,這樣的丁老師完全可以是自己的女朋友。可他突然又想到,他絕對捨不得用三十六歲的丁老師去換二十三歲的丁老師,她消耗的青春都在那些一笑就歡遊的魚尾紋裡,都在她吃過感情苦果的嘴角,不經意間便顯出苦的回味。他可不願意丁老師再回到二十三歲,他寧可要這個三十六歲熟透的丁老師。這個丁老師是他的心兒。心兒是他的心上人。

他不承認那是一場三角戀。心兒是不容分享,不容肆虐的。當他發現居然有人肆虐她時,他便起了殺心。

他起殺心是在二○一一年四月,迷上丁老師一年零五個月之後。當時他身邊一個人都沒有,只有四罐百威啤酒。他坐在廚房吧檯的高凳子上,斜對面的電視機播放著《動物世界》,耳朵裡插著iPod耳機,一個個自然界的血腥場面被澤旺多吉的歌聲解說,而血淋淋的物競天擇景象又被他捧著的《英語高考模擬試卷彙編》圖解——

What's the author's attitude toward the advice of “following your passion”?(對於“跟著你的激情走”作者是以下哪一種態度?)

A.Ambiguous(模稜兩可)B.Supportive(贊成)

C.Cautious(謹慎)D.Disapproving(不贊成)

……

圖解和詮釋都是錯位。他在筆記本上寫出詞彙:“邵天一,你死去吧!讓你出血!讓你去死!帶上刀,到他家……假如他不同意stop harassing her(停止糾纏她),就殺了他……刀要事先磨一下,以防到時拖泥帶水,讓他反手就討厭了,他個頭高出八厘米!下刀時鼓足勇氣和力氣,要猝不及防,穩準狠,決不給他反擊餘地……他家隔壁鄰居有條大狗,跟他很好,可以帶一根火腿腸,把狗的嘴堵住……記住,不能留下指紋……”

父親出現在他面前時,他幾乎不認識這個胖胖的中年男人是誰。

父親講的話他也聽不懂。現在對於這些中年人的話,他不願聽懂就可以不懂。他們早就被這代人的語言系統淘汰了。

父親一臉教訓,拿起吧檯上的空啤酒罐,從他視野裡消失了。他發現自己胳膊壓在筆記本上,紙張被壓得微溼,小臂也沁出冷汗。他撕下那張記錄了謀殺心電圖的紙,然後撕碎,團了個紙團,扔進不遠的垃圾桶。

不過是一場紙上廝殺。紙上廝殺並不能完全釋放他的殺氣。所以……

他最終是穩準狠地出擊了,刀也很給力。高大的對手倒在了他的刀下才使那股殺氣有所消退。灰色水泥地面一點滲透功能都沒有,高大的對手抽動著,每次抽動就推出一個紅色的潮汐,紅色潮水不斷上漲,迅速向他淹沒而來,眼看要淹沒他的鞋。他迅速後退,最後毫無退路了,看著紅色的潮水漫過鞋底。不可能不溼鞋的差事。銀髮惡魔提著劍,踩著血跡從如山的屍體上跨越。他跨越到一個桌子前,用刀尖撬開那把老式的笨拙的鎖,再用衣襟包住手指,拉開抽屜,把所有內容傾倒出來,戶口本、失效的工作證、老病歷卡、X光片……當時他無暇去想,這些垃圾也要防盜?誰會去盜竊別人的X光胸片?全是破爛,包括鎖住破爛的鎖。後來他回憶起來,那抽屜裡有一件東西是極有價值的:邵天一的出生證,上面是初生兒摁下的血腳印。他也是在回憶時才明白自己把那個窮困潦倒的家翻得底朝天的動機:製造搶劫兇殺的假現場。那把刀可真好用啊,輕而易舉就撬開了所有的鎖……

他離開現場的時候沒人注意他。隔壁的新星小區在迎接下班、放學歸來的人,而這裡沒什麼人下班卻也跟著騷動:從菜場撿了便宜菜回來的人,收了小生意回來的人,打牌下棋暫時散夥的人……人太多了,每個門戶裡進出著端盆的、捧筐的、罵老婆的、咒孩子的、吆喝老人的,沒人顧上注意一個少年鬼祟地從邵家離開,鞋底的邊沿還沾有一線血——他用邵家某成員的洗臉毛巾擦過鞋底,以為擦淨了,但到了外面,天光比室內光線好很多,他發現還是把邵天一的血帶了出來。

那時天快黑了,他看見某家的窗臺上晾曬著一雙洗刷過的布鞋,一順手就抄入懷裡。同樣沒人注意他。他往更深的黃昏中走去,在馬路邊脫下沾血的鞋,換上那雙圓口布鞋,鞋又大又松,黑布鞋面舊得發白,鞋膛內的襯布已經完全爛沒了,簡直就是製鞋業的文物。要是平常有人逼他穿這雙鞋,他就死給他看;寧可赤腳也不穿這種醜斃了的鞋。原來這個居民點的人還在穿三四十年代到六七十年代的鞋。這個居民點可以整個搬進博物館,作為人類進化的一個停滯點來展覽。

他想把自己作案的兇器和鞋子一塊兒,埋在河底淤泥裡。四月底的天氣,河水已經轉暖,淤泥卻仍然冰冷扎手。挖泥很難,但沒關係,他有一把好刀。每憋一口氣潛水,只能挖四五下;剛挖出一個一尺左右深的洞,河水很快將浮動的泥沙填進去。他聽見哪裡在“噠噠噠”地響,良久才明白,原來自己的上下牙可以發出如此清脆的磕碰聲。母親打牌的聲音。一嘴牙成了一副袖珍麻將,寒冷和恐懼給它們洗牌。他開始恐懼了嗎?就在他試圖埋藏罪證的時候,被殺害的少年的臉出現了,黑暗的河面是罪人的腦海和記憶,一波一波推出的都是那雙大睜的眼睛。從來沒人告訴他,瞳孔散開後的眼睛是那樣的,有一絲驚詫,剩下的就是與世無爭,或者也可以說,死者在最後一剎那驚詫自己的與世無爭,似乎突然就想開了,所謂撒手人寰,就是這樣的一雙眼睛吧?撒手的太多了,太多人間認為要死死抓住不放的,包括情,包括愛。

就在他挖掘河泥一次次失敗的時候,被他殺害的死者漸漸變回來,變成了叫邵天一的男孩,和他同年同月生,比他小十幾天。他殺害了自己的同學?!誰說的?!喂,醒醒!從此再也沒有了那個叫邵天一的十八歲男孩了?這件事真的發生了?!

他終於把鞋子埋在淺淺的淤泥坑裡,河面亮起來,斜斜的一道月光照過來。他感覺自己是地球上的第一個人,又是最後一個。

他穿上放在河邊的衣服,聽見遠處“刷刷”的聲響。他遠遠不是地球上的最後一個人。高速公路上像以往每一天那樣奔跑著車輛,車裡坐著離犯罪很遠的人。他開始羨慕那些人,或許其中一輛車可以把他從這裡載走。然後,一輛輛陌生的車把他越載越遠,最終到了一個被人們稱為天涯海角的地方,在那裡他是地球上的第一個人,也是最後一個人。他可以掰下一根肋骨,做成夏娃,不,做成丁佳心。

所以他是不能走的,他的生命是在此地拋下錨的,是拴在心兒身上的。離開心兒,生命就是一副皮囊。他變成劊子手,就是為了保全自己拋錨的港灣,保全它的寧靜和美麗,它的唯一性,它的不受肆虐和分享。

思緒自己變奏著,跳躍著,伴他回到誕生他的城市。他回到了空蕩蕩的家,父母仍然以兒子的幸福為名義在外忙碌。

他想給心兒發一條簡訊,剛拿出手機,就發現心兒的若干條簡訊已經在等他。第一條簡訊說:“邵天一出事了!我正在往他家趕。”

出事了?不是死,是出事了……也許邵天一沒有被殺死?也許他以為他死了,因為他並不懂什麼叫做死,沒見識過死,以為那樣血流滿地、兩眼散光就是死。他感到一絲僥倖,假如他謀殺失手,讓邵天一倖存下來,一切都可以重來。他突然不想殺他了。他的氣消了,模擬遊戲可以從頭玩起。

他躺倒在自己床上,滿心都在爬螞蟻。假如心兒再給他發一條簡訊,一定是告訴他邵受了傷,但經過搶救會脫險的。

第二條簡訊來了。它說:“天哪,天一被搶劫的歹徒殺害了!”

所有在神經上忙忙叨叨爬行的螞蟻一下死光。記憶把那雙散光的眼睛推近,再推近,推成了大特寫。它們那麼淡然,那它們幹嗎睜得那麼大?是因為靈魂要從那裡出去嗎?靈魂出去之後,什麼也就都看淡了。常常罵人沒有靈魂,原來靈魂是什麼都要的,要情,要愛,要考高分上名校,要成功買房買車娶漂亮老婆。全是靈魂的過錯。靈魂走了他多恬淡啊!從未見過那麼無欲則剛的眼睛,就因為看著自己的靈魂走了,那個令他什麼都想要的靈魂,令他想要私家轎車要不成就撒謊的靈魂。靈魂一走,全散開了,全灑脫了。那眼睛裡還有什麼?有一種拒絕:我拒絕任何誘惑。什麼還能誘惑他?情也好,愛也好,狀元榜眼探花也好,都統統去他媽的。那種拒絕是把世界關在了門外:我不存在,世界也就不存在了。

心兒的第三條簡訊說:“警方告訴我,他們懷疑作案者是他們住宅區的熟人。因為天一母親很少出門,所以家裡總是有人,今天例外,出門陪天一父親看病……”

他看著那一條條簡訊,感覺很奇怪,就像得知一條聞所未聞的訊息一樣。他好像活在別人的軀殼裡,借別人的眼睛來看這一條條訊息,似乎他會跟所有人一樣步步跟進警方的調查,看到案情每時每刻的新發展,剝繭抽絲到最後,看到赤裸裸的真相,那時他將和所有人一塊兒詠歎:原來是這樣!太可惜了!天一那孩子要滿十八了,是個很好的孩子,馬上要參加高考了,他的志向是考入北京上海的名校呢!

他想回一條簡訊,手指幾次抬起,又放下。沒有譜子的演奏,手指不知該去哪裡。過了一會兒,班長楊晴也發來一條簡訊:“天一死了,這可能是真的嗎?”

也許這是群發的。

他回覆說:“什麼?!怎麼死的?!”

他真的可以分裂為二,那一半的自己跟其他人一樣局外,一樣震驚。班裡的同學都知道楊晴對邵天一的鐘情,邵天一也並不明白拒絕她。他想楊晴現在一定在哭。楊晴這個女幹部大概只有哭的時候才會完全像個女的。平常她不是個女的,只是個女幹部。雖然她不難看,但她是個天生的女幹部,在孃胎裡就是個胎兒幹部,一路成長上去,就是一系列的女幹部。這話是誰說的?是邵天一說的。要是楊晴不那麼女幹部氣十足,她贏得邵天一還是有希望的,那麼邵天一活下去,考上大學,再活完一生也都是有希望的,大有希望。偏偏就是大家都沒希望了。要是邵天一跟楊晴成了小兩口,不再糾纏心兒,那個歹徒不就饒他一命了嗎?

“天一到底怎麼死的?”他簡訊問楊晴。

楊晴在晚上十一點回復他說:“警察說,下午五點到六點之間,歹徒闖進了天一家,殺死了他。簡直是噩夢!”

所有同學都在用手機簡訊交流訊息,學了文言文的他們在此刻都在“嗚呼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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