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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劇報》編輯部囑談十年來寫劇經驗。這不容易談。經驗有好有壞。我的經驗好的很少,壞的很多,十年來並沒寫出過優秀的作品即是明證。

現在談談我那很少很少的好經驗。至於那些壞經驗,當另文述之。

(一)我寫的不好,但寫的很勤。勤是好習慣。十年來,我發表的作品比我寫的少;我扔掉過好幾部劇本。我認為在學習過程中,出廢品是很難免的。但是,廢品也是花了些心血寫出來的。所以,出廢品並不完全是壞事。失敗一次,即長一番經驗。我發表過的那些劇本中,從今天看起來,還有應該扔掉的,我很後悔當初沒下狠心扔掉了它們。勤是必要的,但勤也還不能保證不出廢品。我們應該勤了更勤。若不能勤,即連廢品也寫不出,雖然省事,但亦難以積累經驗,定要吃虧。

勤於習作,就必然勤於觀察,對新人新事經常關心。因此,這一本寫失敗了,即去另寫一本。新事物是取之不竭的,何必一棵樹吊死人?

即使是廢品,其中也會有一二可取之處。不知何時,這一二可取之處還會有用,功夫沒有完全白費。

一個人有一個人的工作方法。有的人須花費很多時間,才能寫成一部劇本的初稿,而後又用很長時間去修改、加工。曹禺同志便是這樣。他大約須用二年的時間寫成一部作品。他寫的很好。我性急,難取此法。我恨不能同時寫三部作品,好的留著,壞的扔了。

對於已經成名的劇作家,我看曹禺同志的辦法好(雖然我自己學不了他),不慌不忙地寫,極其細緻地加工,寫出一本是一本,質量不致太差。我的勇於落筆,不怕扔掉的辦法可能有益於初習寫劇的人。每見青年劇作者,抱定一部劇稿,死不放手,改來改去,始終難以成功。於是力竭氣衰,灰心喪膽。這樣,也許就消沉下去,不敢再動筆。假若他敢寫敢扔,這部不行,就去另寫一部,或者倒會生氣勃勃,再接再厲。既要學習,就該勤苦。一戰成功的願望一遭到失敗,即往往一蹶不起。我們要受得住失敗,屢敗屢戰。在我們寫的多了之後,有勝有敗,經驗豐富了,再去學曹禺同志的辦法似較妥當。

只有勤於動筆,才逐漸明白自己的長處與短處,得到提高。有的青年劇作者,在發表了一部相當好的作品之後,即長期歇筆。他還非常喜愛戲劇,而且隨時收集寫作資料。可是,資料積蓄了不少,只談而不寫,只慮而不作。要知道,筆墨不落在紙上,誰也不知道資料到底應當如何處理,如何找戲。跟別人談論,大有好處。但是歸根結蒂還是要自己動手去寫才能知其究竟。熟才能生巧。寫過一遍,儘管不像樣子,也會帶來不少好處。不斷地寫作才會逐漸摸到文藝創作的底。字紙簍子是我的密友,常往它裡面扔棄廢稿,一定會有成功的那一天。

“業精於勤”,信非虛語。

(二)我沒有創造出典型的人物,可是我總把人物放在心上。我不大會安排情節,這是我的很大的缺點。我可是向來沒有忽略過人物,儘管我筆下的人物並不都突出。

如何創造人物?人各一詞,難求總結。從我的經驗來看,首先是作者關心人。“目中無人”,雖有情節,亦難臻上乘。我不能說我徹底熟悉曾經描繪過的人物,但是,只要我遇到一個可喜的人物,我就那麼熱愛他(或她),總設法把他寫得比本人更可喜可愛,連他的缺點也是可愛的。作者對人物有深厚的感情,人物就會精神飽滿,氣象堂堂。對於可憎的人物,我也由他的可憎之處,找出他自己生活得也怪有滋味的理由,以便使他振振有詞,並不覺得自己討厭該死。

我並不照抄人物,而是抓住人物的可愛或可憎之點,從新塑造,這就使想象得到活動的機會。我心中有了整個的一個人,才動筆寫他。這樣,他的舉止言談才會表裡一致,不會自相矛盾。有時候,我的一齣戲裡用了許多角色,而大體上還都有個性格,其原因在此。大的小的人物都先在我心裡成了形,所以不管他們有很多還是很少的臺詞,他們便一張嘴就差不多,雖三言兩語也足以表現他們的性格。

觀察人物要隨時隨地、經常留心的。觀察的多了,即能把本來毫不相干的人們拉到一齣戲裡,形形色色,不至於單調。婦女商店裡並沒有八十歲的賣茶翁,也沒有舉人的女兒。我若為寫《女店員》而只去參觀婦女商店,那麼我就只能看見許多年輕的女售貨員。不,平日我也注意到街上的賣茶老翁,和鄰居某大娘。把這老翁與大娘同女售貨員們拉上關係,人物就多起來,顯著熱鬧。臨時去觀察一個人總不如隨時注意一切的人更為重要。自己心裡沒有一個小的人海,創作起來就感到困難。

(三)有人說我的劇中對話寫的還不壞,我不敢這麼承認。我只是在寫對話上用了點心而已。首先是:我要求對話要隨人而發,恰合身分。我力求人物不為我說話,而我為人物說話。這樣,聽眾或者得以因話知人,看到人物的性格。我不怕寫招笑的廢話,假若說話的是個幽默的人。反之,我心目中的人本極嚴肅,而我使他忽然開起玩笑來,便是罪過!

其次,我要求話裡有話,稍有含蓄。因此,有時候我只寫了幾句簡單的話,而希望導演與演員把那未盡之意用神情或動作補足了。這使導演與演員時常感到不好辦。可是,他們的確有時候想出好辦法,能夠不增加詞句而把作者的企圖圓滿地傳達出來。這就叫聽眾聽出弦外之音,更有意思。

我用的是普通話,沒有什麼奇文怪字。可是,我總想用普通話寫出一些詩意來,比普通話多著一些東西,高出一塊來。我未能句句都這麼作到,但是我所作到了的那些就叫人聽著有點滋味——既是大白話,又不大像日常習用的大白話。是不是這可以叫作加過工的大白話呢?若是可以,我就願再多說幾句:人物講話必與理智、感情、性格三者相聯絡。從這三者去思索,我們就會找到適當的話語,適當的話語不至於空泛無力。找到適當的話語之後,還應再去加工,希望它由適當而精采。這樣,雖然是大白話,可是不至於老老實實地爬行了。它能一針見血,打動人心。說真的,假若話劇中的對話與日常生活中的語言毫無分別,絮絮叨叨,羅裡羅唆,誰還去聽話劇呢?

我沒有寫詩劇的打算。可是,我總想話劇中的對話應有詩的成分。這並不是說應當拋棄了現成的語言,而句句都是青山綠水,柳暗花明。不是的。我所謂的詩,是用現成的白話,經過加工,表達出人格之美、生活之美,與革命鬥爭的壯麗。泛泛的詞句一定負不起這個責任。

我所要的語言不是由草擬得來的。我們應當自樹風格。曾見青年劇作者摹仿一位四川的老作家的文字,四川人口中的“哪”、“啦”不分,所以這位老作家總是把“天哪”寫成“天啦”。那位青年呢,是北方人,而也“天啦”起來。這個例子說明有的人是從書本上學習語言的。不錯,書本上的語言的確應當學習,但是自己的文字風格絕對不能由摹仿得來。我要求自己連一個虛字也不隨便使用,必然幾經揣摩,口中唸唸有詞,才決定是用“呢”,還是用“啦”。儘管這樣,我還時常寫出拙笨的句子,既不順口,也不悅耳。我還須多多用功。

只說這三點吧,我的那些缺點即暫不談,留作另一篇小文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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