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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將盤子一一卸下,然後是飲料,與此同時,我接受那位黑人女子的請求,我說:沒問題,我馬上給你送過來。除了兩小袋辣醬,你還要別的什麼?……便衣福茨看著我的側影,繼續打問著我非凡的曾經。十八歲的軍隊記者,二十五歲的女少校,這絕對不平凡吧?他這樣問道:即便在中國,這樣一個女人的經歷也屬於超常,對嗎?女領位抱歉地笑笑。我一眼瞥見她的歉意笑容;她幫不了他的忙,因為這餐館的工友之間從來沒人談自己的曾經。如果到了一個遙遠陌生的國度,還不去改變或推翻自己的曾經,這遠走高飛還有什麼飛頭。

理查·福茨不知道,我們這些人都不大喜歡自己的曾經,我們的背井離鄉證明了這一點。這份“不喜歡”微妙豐富,同理查·福茨是講不清的。女領位穿著粉紅長旗袍,亮晃晃假緞子造成她肉感的假象。她指點著選單上的一隻只招牌菜,連笑容都廉價起來。她比我大幾歲,還在大學做本科生,還要靠亮大腿掙口糧,她怎麼可能喜歡我的曾經。

我背轉身,麻利地將一個客人留在桌上的一元錢小費抓過來,塞入圍裙中央的兜裡。我感到理查·福茨的目光瞄準著我,我肩上、背上,後腦勺都負載著一種奇特的壓力。我的肩膀單薄,上面曾挎過武器。

晚上下課時間是十點半。所有的同學都說要去學校隔壁的酒吧喝啤酒。我像每次一樣,先是藉故有事,再是託辭不舒服,但末了都一樣:跟著他們進了帶男性頭油氣味的這家酒吧。我硬不來面子上掛不住,等於告訴全體同學我多麼窮。如此之窮,他們也幫不上忙,你要他們怎麼辦。窮到這地步,就不合群了。這點我相當明白。因此我來是來了,卻不喝啤酒,只要了一塊錢的玉米花和一杯白水。這個班曾在學期剛開始時有過一個男同學,叫漢斯,一頭淺色頭髮近乎雪白。他羞怯文靜,從來不換襯衫。一次他向一個女同學借了六塊錢吃晚餐,從此再沒回到教室來上課。大家認為他窮得過火也自尊得過火。直到今天,一提漢斯人們還會哈哈地笑,為了赤貧和清高,漢斯把自己給放逐了。而我明白,漢斯若不放逐自己,這個集體也早將他逐了出去。那麼窮誰受得了?那麼窮不是對所有人都是個頗大的嘲諷嗎?

因而我對我的貧窮守口如瓶。

進入地鐵站已近午夜。儘管啤酒會上談的話題都很高雅,我對自己仍十分惱恨。我難道高雅得起?是什麼讓我跟著他們在酒吧裡高談闊論?是虛榮。可我虛榮得起嗎?

地鐵車廂裡只有三個人。我迅速在兩個旅伴中做了選擇,走到那個梳馬尾辮、穿一身黑的亞洲男子身邊坐下來。第三個人在我上車時朝我堆出一個很大的笑容,這不是什麼好事。在深夜十一點四十五分,我選擇一身黑衣的亞洲男子做我的旅伴,並不是認為他完全沒有危險。只能是兩害取其輕。

亞洲男子眼神遙遠,看著漆黑的窗外。他眨眼眨得極慢,細長的手指在椅子上的敲擊卻頗激烈。我從書包裡翻出巨大的筆記本和書,發現他敲擊的手指停止了,卻不是休息的停止,似乎是被我這邊的忙碌打斷了,那些手指不耐煩地僵滯住,等著我忙完,它們好繼續剛才的敲擊。

順著那些細長的手指,我眼睛看上去,看見一層淡得難以捕捉的笑意,就在他蒼白的面板下。當那笑意慢慢泛上他面孔的表層,向他的顴骨和眼角、甚至耳根聚集時,你仍舊不能確定那是個笑,只是個笑的許諾。這個時候他眨了一下眼,似乎打發掉那個令他發笑的荒唐念頭。不知為什麼,我覺得他這罕見的寧靜中存在著危險,內向的危險及他自身的危險。

我翻出書包裡的字典,迅速查出在課堂上記下的兩個生詞。我查字典一貫有這種按捺不住的急切響動。這響動在別人聽來大概十分亂心。他湖面般的寧靜側影動彈起來,向我轉過臉,濃黑的眉毛微微擰起。

我驚訝地發現,他蒼白的五官十分俊秀,窄長的鼻樑下,一副嚴酷的嘴唇,再往下,是略向前翹的下巴。我發現自己看他看得很細,連他右眼下面一顆很小的痣也看見了。看著看著,我笑了一下。我知道這樣做是錯誤的,三更半夜對著一張陌生的男人面孔色迷迷地笑一下,算是什麼意思?

他馬上還我一個笑。他笑起來露出一口女孩子的又小又齊的白牙齒。

我想,可以了。我馬上合上字典,拿起筆,剛剛查過的兩個生詞,忘得十分乾淨。我朝著筆記本眨巴著眼,咬著圓珠筆屁股。在課堂上我最膩味別人咬筆屁股。除了我之外,幾乎全班的人都會這一著。而這時我竟也犯這毛病,似乎要給這年輕的陌生男人看看:你看看我有我的要緊事要做;我做得這麼專注,根本顧不上你的存在。我感到他的視線落到了我的筆記本上。我不願他看見紙面上的空白,便從嘴上抽下筆。現在他的目光焦距又在我的筆尖上了。而筆尖僅點下一個黑點,隨車廂晃動,黑點漸漸腫大。一分鐘過去、兩分鐘過去。我終於承認我並不打算寫什麼,我這套動作是虛擬,充滿表演性。我在表演給一個陌生的亞洲男子看,看我思考起來多麼有模有樣,看我有副姣好的思考姿態。這個發現讓我大吃一驚:原來我的心竟這樣不老實!

忽然,我聽見一個聲音說:你做不出功課嗎?

我抬起頭,見他正看著我。

我笑笑。趕緊在紙上“刷刷刷”寫下一行字:親愛的安德烈……我頭也不抬地說:不,我在寫信。緊急中寫下這樣一行字是什麼意思?安德烈和我從來是不通訊的。

我們的對話就這樣撂下來。五分鐘後,我說:你的中文說得很好。

他說:你的也說得很好。

我笑起來。這笑聲是我十年前的。我一面笑著,心裡便想,停止,可以啦!

又是五分鐘過去,他問我:你怎麼知道我平常是不講中文的?

我說:不知道。我一看你就知道你平常不講中文。

我九歲來美國的。

從哪裡來的?

印尼。你呢?

從北京。他的手指又敲擊起來。手腕上有條細長的傷疤。他之所以危險,我似乎找到了根據。他已經又轉回臉去看窗外,但我很快發現他始終以玻璃的投影在觀察我,正如我對他乾的是同樣的事。

他問:你住哪裡?

艾文斯頓。你呢?

那你完蛋了,下不了車了。他平穩地看著我,手指敲得更激烈。

你什麼意思?

你沒注意?你乘錯車了。艾文斯頓在你背後。他說。

這時車停在一個站臺上,我一看,他是正確的,我的確乘的是相反方向的車。這是向南走的車,終點是芝加哥有名的貧民區。那裡的夜晚遊蕩著許多孤獨的人,憑空罵著大街或一聲不響地狂怒,偶爾過路的人反而要夾著尾巴,忍氣吞聲,而正是人們對他們的躲避惹出他們滿心仇恨。那區域維繫著芝加哥的壞名聲和陰慘兇惡的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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