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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完最後一篇之後,我花時間把全部篇目看了幾遍。反覆看自己的作品是個枯燥的差事,看著看著你就會想往後跳著看,因為裡面的內容瞭然於胸。堅持看完一遍,又會變得非常沮喪,覺得自己寫得不好,很多事情沒有表達清楚。這都是語文老師害的。而且時過境遷,再回頭看前幾篇年代久遠的隨筆,頓覺光陰荏苒,我已經從一個小不正經變成了一個老不正經。一些篇目跟現在的文字風格差距很大,看起來像是好多人寫的。

這說明我應該多準備幾個筆名,用不同的風格寫稿,多賺幾份稿費。

除了文風不統一之外,還有一個問題,就是文中講的故事都不太令人開心。我有一位女性朋友,得知我出了一本書,要我挑一篇給她先睹為快。結果睹完以後,快是沒有快,反而添了堵,流下幾滴眼淚來。這位女性朋友看《聰明的一休》都哭過,所以看到一些悲慘的結局,哭哭也是正常的,敗火。總之,內容是以悲劇居多,很多人都死了,有些還死得很難看。但是,我在序言中已經說過,或許有一些藝術加工,但沒有假人假事。世上每天都有人死去,死法千奇百怪,每秒鐘都有悲劇發生,內容各不相同。我寫這些,根本算不上其中傳奇之人,傳奇之事。有一次我跟一位警察朋友聊天時,聽他講外省的一個案子,說是一家射擊俱樂部裡出了人命,一個少年打完靶,做了個什麼耍酷的姿勢,結果走火打死了自己的父親。我那朋友問我:“這死法算不算出奇,算不算冤?”我說:“冤固然是冤,出奇則不怎麼出奇。”我聽聞國外有這麼兩則死法:一是某位華人父親,新近移居某國。一天,他在自家別墅裡給三四歲的女兒洗澡,女兒哭鬧起來,他便厲聲訓斥,結果女兒哭得更響了。路過的警察聽見,破門而入,舉槍相向,嘰裡呱啦地說起本地話來。這位華人外語一竅不通,脾氣還不好,大罵道:“老子給女兒洗澡,你們闖進來幹×?”結果警察一槍把他給斃了。另一件更冤,說有一個少年因為考試不好還是什麼原因,情緒失控,拿了一把大口徑的手槍對著自己的太陽穴,準備自殺。家裡人苦勸不下,正在危急關頭,特警及時趕到,把這位少年擊斃了。這是天下奇聞。這種故事,即便讀者喜歡看,我也不願意在書裡多寫,因為無論怎麼講都把死者講得有些可笑。把這種事當笑話講,講完大家一番鬨笑,此乃大不敬。

我講的故事,其中也不乏可笑之事。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因為我要剋制諷刺挖苦的衝動是很難的,除非我極敬重的人物,寫起來才正經一些,比如花四寶。就連我爺爺,在原稿裡其實都被譏笑了一番,是關於他養金魚的事。後來考慮到我爸萬一看見,殊為不妙,我跟編輯商量把字印小一點讓他看不見,編輯不幹。只好刪了。講這些可笑又可悲的事情,並非我的本心,只是人生不如意,十常七八,要講身邊真人真事,悲劇是躲不開的。我把悲劇當笑話講,是希望讀的人不那麼沉重,而不是要譏笑誰的意思。我從長輩身上學到了這項技能:將悲慘的事情當笑話輕鬆地講出來,把聽的人架在火上烤——你要是笑,就成了我的共犯;你要是哭,我便笑你。

關於人生不如意事,很多人說是十有八九。實際上,羊太傅確實說的是“天下不如意,恆十居七八,故有當斷不斷”。羊祜是西晉人。我們常聽說的十有八九的說法,是南宋的方岳說的,比羊先生晚了小一千年。可見,人的煩惱和事件的悲劇是不斷增加的,現在距離南宋又過了小一千年,想過得開心已經很難很難了。大家本來就不開心,你還要給人家講不開心的事情,如果不講得有趣一點,誰願意聽呀?我所講的只是世上最普通的一群人,還有很多故事,我都沒有講,因為講出來連我自己都不開心。正如方岳詩云: 不如意事常八九,可與語人無二三。

2013年1月於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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