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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見一道身影飛奔而來,直接一記飛踹,從側後方,直接踹在了孫雪娟的後腰上。

砰!

孫雪娟的身體直接撞在了小學的側圍欄上,還帶著一點反彈力量,疼痛感可想而知,但她的手,始終緊緊握著那把卡簧。

狠,是非常強的戰鬥屬性。

可你要知道,實力是有差距的,並且,在狠之上,不是不要命,還有一個蠻,這類人不輕易拼命,但他們似乎腦子裡缺根弦,不怕拼命,也不知道什麼叫做害怕,做起事情來,往往都是隨心所欲,真到了情緒來了,你必須承認,再狠的人再不要命的人,也怕這類人突然之間進入到瘋癲狀態。

陸江就是這樣的人,他完全符合窮山惡水出刁民的形容,加上家裡從小也困難,對他也疏於管教,從很小的時候他就有一個既定認知,甭管是誰,拿拳頭說話。

在孩子裡,我是孩子王。

大一點了,被成年人欺負,打不過怎麼辦?

練唄,不就是身高體壯力量大嗎?除了這些,還有差距嗎?

身高練不起來,身體缺乏均衡的營養攝入,家庭條件決定了這方面的補是不成立的。

但陸江有自己的方式,我猛吃,玉米我一頓吃十穗,別的不懂,多吃,長力氣。

還餓,家裡沒油水,怎麼辦?

進山,雖說興隆鄉附近沒有什麼大山,但即便是華夏這樣人口密度超高的國家,也有著大量沒有被開發的山林區域,或許山的兩側都是村莊,可你永遠也不可能讓這山成為人畜無害的地方。

進山抓野味,先是埋陷阱,跟著老獵戶學,用扎槍,用梭鏢,用大斧子,總之陸江是想盡一切辦法的吃,也不懂營養論,吃的多總歸是沒錯,為了吃,他需要一直動起來,在這樣畸形的進補和消耗下,他的力氣大了,儘管沒長高還橫著長。

有力氣,那就沒問題了。

誰欺負我來著,老王家那小子,比我大七歲,多個毛,揍回來。

姜家老小子,村裡一霸,擦,放倒他,沒人敢跟我炸刺。

那一戰,兩人是鐮刀鐵鍬菜刀亂飛,誰也不服,渾身都成了血葫蘆還在打,最終陸江勝了,且是一戰將對方的膽給打破了,不僅敢下死手,也不怕死,到最後瘋癲的笑著,拿著菜刀,雙眼充血,渾身都是血,他那將對方當成了獵物的樣子,徹底嚇壞了對方。

也是狠人,也不怕怎麼樣,可大家都知道,陸江的獵物,最終都進了他的肚子,那眼神,對方沒有覺得自己看錯,如果不服,可能沒有什麼以後再戰的機會了。

可以說,沒有讓家裡賠錢到欠債出去打工之前的陸江,根本不可能為魏濤所用,也駕馭不了這個傢伙,哪怕是當時有祝喜春等人不斷揍他,哪怕有唐岑直接讓他兇狠無處使用,也依舊駕馭不了。

外出那幾年,他在外面見到了真正的人情冷暖,也見到了真正爾虞我詐,他的兇狠依舊有用,卻遠沒有在鄉下那地方有用,他以為自己賣命就能從老闆那裡換來足夠的金錢,結果卻是被人當成傻子耍。

不止一次,讓人打成一條死狗,他以為自己這輩子學不會低頭,可當下一秒你就會殘肢斷臂成為廢人時,他不是怕了,是懂得了什麼叫做妥協,我還沒有讓從小為我揹負一切的父母享福,我如果殘廢了,最好結果是死在外面,一旦回家,那自己就是罪人,勢必會拖累父母。

最後一次,陸江學會了服軟,他怕了,不是怕這條命沒了,是怕這條命沒的沒有價值,或是沒不了還給家裡繼續添亂。

在心底還有一份孝心面前,有了掛牽,也就不再是那個完全蠻楞混不吝的陸江,所以他選擇了服軟低頭隱忍,想要多賺點錢回來,一次絕佳的機會到來,當他的狠漸漸重新被老闆認可調到身邊當保鏢司機後,一次在南邊搶奪生意的荒郊野外,他在關鍵的時候,跑了,將老闆完全的放棄了。

那老闆後來沒了。

陸江有報仇了的快樂,也有沒能履行自己職責的些許自責,前者碾壓後者,在那邊名氣也臭了,換個地方混混,敢打敢拼,並不難出頭,只是輾轉幾個老闆,也都不過是拿著廉價的工錢使喚他,心裡不痛快,但也忍了下來,一直到他將家裡外債錢都還了,最終陸江選擇了回家。

既然都是廉價,我回老家去好不好,找個老闆,開個車或是給你當個貼身的跟班,離父母近點。猶記得自己離開家走時母親和父親的話語,可以說是這輩子第一次覺得自己被刺痛了。

“孩兒啊,到了外面,要吃飽穿暖,要顧好自己,家裡面有我們呢。”

沒有煽情,也沒有痛哭流涕的畫面,更不存在恨鐵不成鋼的糾結,就只是一句普普通通的囑咐,再回首,陸江希望自己可以為他們做點什麼,然後自己可以享受一下這個花花世界。

南邊的花花世界,太美好了,他以前根本不知道一頓飯吃幾萬塊錢是什麼感覺,一瓶酒幾萬塊錢什麼感覺,一群女人圍著你轉是什麼感覺?

後來他也不知道,他只是看到過,在旁邊當一個跟班小弟看到過,他嚮往,只是即便他很賣命了,換來的不過是一點點廉價的賞賜或是一兩次手指縫流出來的女人讓你嚐嚐鮮。

他本來沒覺得這樣有什麼不對,人家老闆想怎麼樣就怎麼樣,我羨慕嫉妒又如何,以後自己賺錢了再去享受。

回到老家,一問鄉里鄉親,誰是大老闆,附近有沒有大老闆,你們認不認識大老闆?

魏濤和劉大龍就出現了,然後陸江先去的天然居,到那一看,迎來送往的劉大龍顯得很卑微,很市儈,這樣的人估計不缺一個能打能殺的幫手。

之後,才去找魏濤。

一個月五千,這是他給自己的定價,當時也只是拿對方當個普通老闆,不存在什麼別的感情,你給我錢,我幫你忙,給多少錢,我賣多少力。

直到跟祝喜春在一起時間長了,先是聽到他口中的老闆,再是自己親眼看到這位老闆的行事風格。

完全顛覆了他對‘老闆’這個詞彙的認知,他一直覺得自己見識很廣呢,在南邊跟過好幾個老闆,又是採礦的,又是放局的……

他都覺得回來想要找個向南方那樣需要自己的老闆挺難的,結果這位,讓他發現自己以前的認知都是錯的。

吃飯,有時候即便不能同桌,司機身份坐在一旁或是外面,那也是屋裡貴的,外面肯定有。

出去玩,老闆從沒有讓自己像是一個門神一樣站在一旁看著,吃喝玩樂,只要低調點別把自己完成了主角吆五喝六,該有的都有,老闆自己不玩,都不忘給他們倆安排娘們。

這老闆,著實不錯。

工資老闆沒給開,不是沒拿錢,而是沒給他開,讓祝喜春拿著,直接給送到家裡父母手裡。

平時,車裡總有一千兩千的錢放著,加個油吃個飯買個煙買個水。

祝喜春去買衣服,給他也買了三條褲子兩雙鞋和五件T恤,用狗春子轉述老闆的話:“出去乾淨利索,長相改變不了,但乾淨一些,是可以做得到的,只要你想。”

陸江也知道自己跟狗春子不一樣,人家是兄弟,自己只是個打工的,可就是這平等對待,都讓他有一種我願意為你賣命的心思,你不差錢,我就不差拼命,在南邊我慫了我怕了,現在只要老闆你能給我家裡足夠的錢,這條命我賣了又如何,只是晚點行不行?老闆你能不能帶著我享受一下這花花世界。

……

張三是誰?

李四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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