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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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未凌將信將疑看了他一眼,尋思著若真如此,這個特定之人肯定不會是謝之欽,自己作為原來的男主角,倒是希望很大。
他割破手指,一滴鮮紅的血滲出,墜入盒面的符文凹槽,緊接著,盒身迸發出數道紅光,伴隨著一聲咔擦,盒子自動開啟了。
待紅光褪去,一本封面古樸的書出現在兩人眼前。
封面上寫著“修真秘法”四個字,鍾未凌翻開之前,真當是什麼不世秘籍,可看見第一頁的內容,捏住書本的手指瞬間骨節發白。
【凜冬,暴雪連日不歇。
競陵山下,一名六七歲的小童身穿白衣,頭纏白布,戴著腳鏈手鍊從村口走出。
北風如刀割般撲打著幼小的身軀,小童光腳踩在雪地上,刺骨的寒意從腳心直貫頭頂。
積雪太厚,小童每走一步,身子都會往下一陷。
“我……還能回來嗎?”小童抬眼,嘴唇凍的發紫,清秀中微稚嫩的臉上露出一絲疑惑。
“不知道,若是魔君沒選上你,自然就把你重新發回來了。”一名魔兵裹緊狐裘,哆嗦道。
小童哦了聲,還是不解:“魔君這是要選人做什麼大事嗎?”
魔兵想了想,道:“也不是什麼大事,就是想訓練一下,看能不能訓練出一支死侍部隊。”
“對了,聽說你爹孃剛過世?”魔兵道。
小童:“是,我現在還是孝期。”
魔兵對他爹孃為何突然過世並無興趣,只是隨口敷衍了兩句,便沒再跟他說話了。】
鍾未凌喉結上下滑動了一個來回。
那次死侍甄選,摸聞淵一共抓了上千名幼童,最後選出了三十五名,剩餘之人全部殺了。
鍾未凌就是那第三十五名,但是後來,聞淵並沒用他,因為天魔血脈雖然從血脈上說,十分強大,也十分高貴,可血脈覺醒不了,就是個廢物。
近千年來,身負天魔血脈之人不乏上百,但最後真正覺醒,並凝結出天魔真元之人,一個都沒有。
而且,如果天魔血脈不覺醒,那麼天賦便會受限,就算現在很優秀,也成不了大事。
之後,聞淵把他關了起來,準備等過兩年看看情況再說,可兩年過去,鍾未凌也依舊沒有自動覺醒血脈的跡象。
那時,聞淵第一次對他起了殺心,畢竟當時的他對聞淵來說,並無作用。
可他運氣好,遇上鬼界使者來訪,也就是當時尚不是鬼王的謝寒,謝寒想從聞淵那裡將鍾未凌要走,聞淵不想因為一個小孩子跟鬼界鬧隔閡,便答應了。
鍾未凌跟著謝寒去了鬼界,一待就是五年。
當時謝寒與夫人成婚多年,膝下卻一直無所出,便動了認鍾未凌為義子的念頭,但鍾未凌不想認野爹,他只有野心,一個想開創魔族盛世的野心。
過些年,等他功成名就,跟謝寒稱兄道弟倒也不是不可以。
十四歲那年,鍾未凌離開鬼界,回了魔族,先後結識了黎闕、宿央,以及聞淵之子聞若騫,也就是桑鈴兒。
幾人原本只是在掩月山暫住,但自從鍾未凌十六歲冒死闖死境,成功覺醒天魔血脈之後,掩月山一脈的魔族便逐漸開始成形。
鍾未凌行事風格不算溫和,手段也十分狠,短短數年,便帶領整個掩月山魔族擠進了七十二魔宗前列。
但同時,也被聞淵盯上了。
聞淵一直設法打壓他,但終究不敢輕舉妄動,畢竟鍾未凌跟鬼界的關係不一般,而對於聞淵統一修真界的計劃來說,鬼界是最難纏的敵人,故而在想到對策之前,聞淵並不敢跟鬼界結樑子。
鍾未凌第一次覺醒,是在三十五年前,也就是將聞長思帶回掩月山時。
他當時覺醒的原因是,他一看見聞長思,就覺得他很可憐,心生憐憫,每次看著他在自己面前卑躬屈膝,就忍不住心疼。
可是……鍾未凌內心深處,一點都不覺得這人可憐,畢竟自己當年可是比他可憐多了。
而且,鍾未凌非常不喜歡聞長思這一直往自己身上黏,動不動就下跪的樣子,讓人覺得十分掉價。
但他心裡這麼想,腦子卻根本不聽使喚,久而久之,他開始察覺不對勁,也就造成了第一次覺醒。
前幾次覺醒,他是看不見文字的,可後幾次,在強行打消那些奇怪念頭,強行抗拒那些結局之後,他開始能看到文字。
開始意識到,在自己所在的世界之外,其實有另一個人在控制。
不過,這本書上記載的跟自己真實經歷的有些不同,這本書明顯是完全按照自己被改變之前,也就是完全按照作者的思路寫出來的。
甚至還有後面鍾未凌被人踐踏,□□和鍾未凌發瘋,瘋狂寵幸男妾的劇情。
本來,鍾未凌還想不通,為什麼修真秘籍會是這個,可看到最後一頁那句話時,鍾未凌眼神一凜,突然就想通了。
最後一頁寫著——【魔君當年確實有過豐功偉績,但他為人作風極其不正,且近年來心思漂浮,作惡多端,人人得而誅之,為天道所不容,得此書者便是天選之子,遵循天命引領魔君走上滅亡,肅清正道,乃汝之職責,也乃天命。】
鍾未凌磨著後牙槽,一把將書摔在了冰棺之中:“本座不把這王八蛋殺了,本座誓不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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