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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斯帕·默裡愛上了美國。這裡的收音機頻率晝夜無休,電視有三個頻道,每個城市也都有自己的早報。美國人很慷慨,家裡都很大,他們舉止放鬆,不拘小節。而故鄉英國就不一樣了,英國人即便在做生意、進行電視採訪,舉行體育比賽時都像在維多利亞式客廳裡喝茶一樣拘謹。加斯帕的軍官父親沒看出這一點,但他的德猶混血母親卻看得很清楚。在美國,人們的舉止要更直接。餐館裡的侍者不鞠躬,也不虛情假意地和客人打招呼,服務的質量和效率卻比英國要高得多。在美國,沒人會刻意奉承。

加斯帕計劃為《聖朱利安新聞》寫一組美國紀行的文章,但他還有更大的野心。離開倫敦前,他找到巴里·皮尤,問《回聲報》是否有興趣看他寫了些什麼。“看啊,如果你寫的東西夠特別。”皮尤無動於衷地說。上週加斯帕在底特律採訪了奇蹟樂隊的主唱史莫基·羅賓遜,然後把採訪的稿子郵遞給了《回聲報》編輯部。他覺得稿子應該已經到了倫敦。他在信裡附上了杜瓦家的電話號碼,但皮尤一直沒打電話。加斯帕仍然滿懷希望,他想今天打電話問問皮尤。

在美國,加斯帕住在華盛頓的杜瓦家。杜瓦家住在距離白宮幾個街區的一座豪華住宅裡,房子很大。“我爺爺卡梅隆·杜瓦一戰前買下了這裡,”早飯時,伍迪·杜瓦對加斯帕說,“他和我爸爸都是參議員。”

名叫貝特西小姐的黑人女僕為加斯帕倒了橙汁,問他要不要吃些雞蛋。“謝謝你,我喝點咖啡就行了,”他說,“一小時後我還要和家裡的一個老朋友再吃頓早飯呢!”

加斯帕是在杜瓦一家出遊倫敦時,在威廉姆斯家彼得大街的房子裡見到他們的。除了杜杜,他和杜瓦家的其他人都說不上熟悉,但杜瓦一家還是熱情地歡迎加斯帕的來訪。和威廉姆斯家一樣,杜瓦家的人都很大方,對年輕人更是如此。勞埃德和黛西經常收留流浪在外的年輕人——少則一天,多則一週。加斯帕更是在他們家待了好幾年。杜瓦家的人似乎也很好客。“謝謝你們讓我住在這裡。”加斯帕對貝拉說。

“別客氣,這沒什麼。”貝拉說。

加斯帕轉身問伍迪:“沒猜錯的話,今天您要為《生活》雜誌拍攝民權大遊行的現場照片吧?”

“是的,”伍迪說,“我會混在人群裡,用小型三十五毫米相機小心地把現場最真實的鏡頭拍下來。別的攝影記者會拍攝平臺上發言的名人的特寫。”

伍迪穿著很隨意的休閒褲和短袖襯衫。對他這樣的大高個來說,在人群中抓拍照片也並非易事。但伍迪的新聞照片仍然聞名世界。“和所有對新聞職業有興趣的人一樣,我很熟悉你拍的那些照片。”加斯帕說。

“你有沒有感興趣的專題?”伍迪問,“犯罪、政治,還是戰爭?”

“我想涉及儘可能多的方面——就像您那樣。”

“我感興趣的是面孔。無論是葬禮、橄欖球賽,還是兇殺案調查,我首先會拍這些場合下的一張張最真實的臉。”

“今天你想拍下些什麼?”

“沒人能預先知道會發生什麼。馬丁·路德·金預測參加遊行的有十多萬人。如果真有這麼多,這將是史上規模最大的民權遊行。人人都希望現場能氣氛平靜,但這根本無法保證,看看伯明翰都發生了些什麼吧。”

“華盛頓可不一樣,”貝拉插話說,“這裡有黑人警察。”

“黑人警察的數量很少,”伍迪說,“而且他們也不一定都在現場。”

杜杜·杜瓦走進餐廳。她十五歲了,身材嬌小。“誰會在現場?”她問。

“希望別是你,”她媽媽說,“你可別去給我惹麻煩。”

“我當然不去了,媽媽。”

加斯帕發現,分別的兩年裡,杜杜變得謹慎了很多。這天她穿著棕褐色的牛仔褲和寬鬆的牛仔襯衫,顯得很可愛,而非性感。對於也許會最終失控的遊行日來說,這身裝束非常合適。

杜杜對加斯帕的態度彷彿她已經忘了他們在倫敦的調情似的。她示意加斯帕別想當然地重拾他們那段過往。顯然,這兩年她已經交了新的男朋友。加斯帕反倒大鬆了一口氣,幸好她沒覺得自己是屬於她的。

最後一個出現在餐桌上的是比杜杜大兩歲的哥哥卡梅隆。他身穿白襯衫和亞麻西服,戴著領帶,像箇中年人。“卡梅隆,你也別去惹麻煩。”貝拉說。

“我根本不想沾遊行的邊。”卡梅隆拘謹地說,“我打算去史密森尼博物館逛逛。”

杜杜問:“你們覺得有色人種應該得到選舉權嗎?”

“我不覺得他們會惹出什麼麻煩。”

“有了選舉權的話,他們就不會以別的方式惹麻煩了。”

貝拉說:“夠了,你們倆都別說了。”

加斯帕喝完咖啡。“我要打個越洋電話。”接著他又自覺地補了一句,“我會付錢的。”儘管他也不知道錢是不是真的夠。

“快去打吧,”貝拉說,“用書房的那部,別擔心錢。”

加斯帕鬆了口氣。“您真是太好了。”他說。

貝拉揮手讓加斯帕不用在意,“《生活》雜誌也許會幫我付電話賬單的。”她含糊地說。

加斯帕走進書房。他打給倫敦的《回聲報》編輯部,找到巴里·皮尤。皮尤問他:“加斯帕,在美國過得好嗎?”

“非常好,”加斯帕緊張地嚥了口口水,“收到我採訪史莫基·羅賓遜的那篇文章了嗎?”

“收到了,寫得很棒,謝謝你。但不適合登在《回聲報》上,你改投《新音樂評論》試試。”

加斯帕大失所望。他沒興趣為流行音樂雜誌寫稿。“好吧,”儘管這麼說,但他不打算放棄,“我原本以為,史莫基是披頭士最感興趣的歌手這件事會讓讀者對採訪更感興趣呢。”

“你的嘗試不錯,但還差了點火候。”

加斯帕努力不表現出失望。“謝謝你。”

皮尤問:“華盛頓今天有遊行嗎?”

“今天有民權大遊行,”加斯帕又看到希望了,“我會去那裡——要我寫篇報道嗎?”

“嗯……如果發生衝突的話,給我們打個電話。”

如果一切正常,就不需要他了。加斯帕失望地想。但他還是說:“沒問題,我會的。”

加斯帕放下聽筒,焦慮地看著電話。他史莫基·羅賓遜的報道上花了很大的心思,認為報道中史莫基和披頭士的聯絡肯定能吸引讀者。但他錯了,他只能再試一次。

他回到餐廳裡。“我得走了,”他說,“我要去威拉德賓館見別斯科夫參議員。”

伍迪說:“馬丁·路德·金也住在威拉德賓館。”

加斯帕的心情一下子好了起來。“也許能對他做篇專訪。”《回聲報》一定會對馬丁·路德·金的專訪感興趣的。

伍迪笑了。“那裡有幾百個準備採訪他的記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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