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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義雲淡風輕地解釋:“遇到了初戀,她也沒結婚,我也沒結,我們倆人一商量,就乾脆領了證。”

“見面幾天領的證?”

“一個星期吧,這不是重點,我們很聊得來,而且家裡都催婚,所以乾脆就結唄,年紀也都差不多了,再生個孩子,我們都簽了婚前財產公證,領證前的任何東西都屬於自己,婚後的一切才是共同財產。”宋義解釋道。

“你覺得開心就行。”林染也不能說別的,兩人是初戀,本身也都熟悉,應該也不算是閃婚吧()

林染也解釋不明白閃婚的定義,但只要兩人覺得適合就行。

“放心吧姐夫,我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宋義年紀也不小了,也不是糊塗的人。

“給家裡的親人說一聲。”

“正打電話呢。”

說實在的,林染還是頭一次見到結婚這麼痛快的。

宋義挨個跟宋家親戚解釋一下。

大家都挺震驚,但誰也沒說啥。

宋叔叔內心是有些生氣的,可證已經領了,他也不能說別的:“你們已經領證了,我也不說啥了,咱們雙方家長得見個面,婚禮得辦了吧?”

“見面是肯定的,咱們家親戚與我媳婦家親戚碰個面,婚禮就不用了,我們兩人都喜歡低調,我已經請好了婚假,明天我們就去旅行了。”宋義說道。

宋叔叔面色一沉:“你們去旅行可以,婚禮我們給你們辦了。”

“啊?”宋義沒明白父親話裡的意思。

“很簡單的道理,我們這些年隨出去多少禮了,你們可以不到場,結婚證的照片我擺到外面就行,我得讓別人知道我兒子結婚了。”

“你高興就行。”宋義無所謂。

“掛了吧。”宋叔叔不等宋義回答,直接關掉手機,然後跟宋嬸嬸抱怨:“小義是真有種啊,領完證了,明天要出去旅行,啥事都不告訴咱們。”

“婚禮也別辦了,新郎新娘都不到場,整這個有啥用!”宋嬸嬸也生氣,萬一將來過不長怎麼辦?

“管不了他了!”

“愛啥樣啥樣吧,別管了。”宋嬸嬸也不操這心,有這閒心乾點啥不好。

“……”宋叔叔。

宋爸爸一臉糾結地看著手機:“他結婚倒是痛快了,你叔兒心裡得老憋氣了。”

“兩人是初戀,也不算是閃婚,感情肯定是有的,要不然宋義不能衝動。”宋柯認為問題不大,宋義從小到大都穩當,指定是經過深思熟慮的。

“就是,咱們多勸著點他們兩口子,別等見面的時候跟兒子和兒媳婦甩臉子。”宋媽媽是溫柔的人,想得很周到。

“知道。”宋爸爸知道輕重。

宋義的媳婦叫任曉初,長得挺好看,性格也好,當初在高中時一直喜歡宋義,兩人屬於互相喜歡,但誰也沒挑明,後來各自上了大學,但也有聯絡。

任曉初一直忙著工作,今年調回t市,聽說宋義分了手,正想給宋義打電話,結果就在商場遇到了,然後雙方自然而言的確定了關係。

為了不浪費沒用的時間,七天後就結了婚。

任曉初的父母也挺驚訝,後來打聽了宋家的情況,見一切都挺好,這才算是徹底放心。

金十六:出去旅行了,暫時更新兩章,等回家後恢復正常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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