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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艾琳離開咖啡館五天後,吉姆再次與她相遇。雪已經開始融化,白天,一塊塊雪從樹上滑落,到處是滴滴答答的水滴聲,以及雪融化時的啪啪聲。當大地重新顯現,它被積雪遮蔽的顏色——綠色、棕色、紫色,看起來過於刺目,過於豔麗。只有沼澤上還殘留著一片披肩似的積雪。

吉姆下班了,正要離開大門前往停車場。街上光線陰暗,人們下班後正陸續返家。路燈在溼漉漉的人行道上灑下橘黃色的光,街道鑲邊石上,一條條髒兮兮的冰堆得如同山脊。為了安全地穿過馬路,吉姆朝環島走去,這時一輛栗色的福特雅士車呼嘯而過。它的後車窗上貼著一張貼紙——我的另一輛汽車是保時捷。伴隨著一聲急剎車和一股焰火的金屬氣味,那輛汽車在馬路上的讓路線前猛地停下來。吉姆在它後面邁出腳步。

一輛停得好好的車不會毫無明顯理由地改變想法、掉轉方向,但那輛福特做了這兩件事情。它一聲咆哮,突然噴出一股煙來,似乎是跳躍著往後退去,然後再次搖晃著剎了車,剛好撞到吉姆身上。他意識到發生了什麼嚴重的事情,接著便感到一陣疼痛。痛感如閃電般穿過他的身體,從腳趾開始,經過整條腿傳進他的脊椎。

“哎呀!”街對面傳來一個男人的聲音。

那輛福特車的副駕駛座一下子開啟,她冒了出來。或者說,她的臉傾斜著冒了出來。她肯定是從駕駛座跳過來的。一頭蓬鬆的紅色頭髮出現了,還有一雙睜大的眼睛。他們倆之間只隔著她那輛汽車。

“這他媽的到底是……”錯不了,就是她。

吉姆舉起雙手。如果手中握著一面白旗,他也願意揮舞幾下。“我……我……我。你的車……你的車……”他腦子裡有很多話要說,而這輛1105公斤重的福特雅士正壓著他的靴子前端。

艾琳注視著他,目光滿是迷惑。他同樣注視著艾琳,不知何故,腦子裡一下子蹦出當天早上看到的一朵繡球花的形象,那粉色如此鮮豔,顯得有些俗氣。他還記得自己想用雙手捧著它的腦袋,保護它,直到春天到來。

艾琳和吉姆繼續注視著對方,兩個人都沒有動,他想著繡球花,她咕噥著:“該死!”直到馬路對面那個聲音再次大叫起來:“停車!停車!出事了!”

這些詞語暫時還毫無意義。接著,吉姆意識到它們意味著什麼,頓時感到一陣恐慌。他可不想碰到這種事,必須阻止它發生。他大聲叫道:“沒事。”人們開始注意到這邊。他揮舞胳膊,就彷彿艾琳突然插過來擋在他的路上,而他只要猛烈地揮揮手就能讓她飄走。“快走!”他這樣大叫著,或者是與此類似的詞語。“快走!開車走吧!”他的態度近乎粗魯。

艾琳的頭縮了回去,車門砰的一聲關上,她駕車向前駛去。當她拐彎時,副駕駛座一側的車輪剮到了鑲邊石。

剛才大喊大叫的那名男子現在躲閃著避開一輛輛汽車,衝過馬路。他是個黑頭髮的小夥子,穿著皮夾克,臉瘦得就像骷髏。他撥出的氣息撞擊著冷空氣,形成一股股小小的煙霧。“我記下了車牌號,”他說,“你還能走路嗎?”

吉姆說,他肯定自己能走路。現在艾琳的後車輪已經離開他的靴子,他感覺自己的腳輕得驚人,彷彿是用空氣做的。

“你希望我報警嗎?”

“我……我……”

“叫輛救護車?”

“不……不……”

“給你。”小夥子遞給吉姆一張紙條,上面用潦草的筆畫寫著那輛車的資訊。字跡有些幼稚。

吉姆疊好紙條,塞進口袋。他腦子裡一團混亂,掙扎著想將各種念頭聯絡起來。他被車撞了,而且受了傷。他只想躲在露營車裡脫掉靴子,檢查自己的腳趾,別再讓其他任何人碾壓他或威脅說找來什麼讓他害怕的人。接著他意識到自己只把小夥子給的紙條摺疊了一次。應該先疊兩下,然後再疊一下。畢竟發生了事故,他應該舉行那套儀式,哪怕就在這裡的人行道上。但事已至此,他已經做錯了事情。儘管天氣寒冷,他還是大汗淋漓。然後他開始哆嗦。

“你確信自己沒事嗎?”小夥子說。

吉姆想在口袋裡重新摺疊那張紙條,只是不知怎的,它被兜裡的鑰匙鏈纏住了。

小夥子瞪著眼睛,說:“那輛車是不是也撞到你的臀部了?”

好啦,這下疊好了。他把紙條疊了兩次。“是……是的。”他告訴自己,因為現在已經安全了。

“真的嗎?”小夥子說,“可惡!”

現在安全了,但吉姆仍然覺得不安全。一些可怕的想法在他背後鼓譟,他能聽見並感覺到它們。需要更多的儀式。他只知道,只有看見數字2和1時,一切才會平安無事。他得找到這些數字,立刻找到這些數字,否則一切會變得更糟。“幫……幫……幫個忙。”他一邊掃視著從身邊經過的那些車的車牌一邊說。

小夥子扭頭瞥了一眼身後。“救命!救命!”他大叫著。車流開始放慢速度,但沒有一輛車的車牌上有吉姆想要的數字。

如果抓緊時間,他還能回到超市去。咖啡館已經關門,但商店應該還開著。他可以到個人衛生通道去,那裡存放著二合一洗髮水。這辦法以前曾經奏效,就像緊急情況下貼的另一片橡皮膏。他想知道自己的腳是否仍然跟身體的其餘部分相連。他得把手握成拳頭,如此一來,那個年輕人就看不到了,但不幸的是,吉姆恰好擋住了另一個人的去路。她看到了一切。

“吉姆?出什麼事了?”因為她沒戴髮網和橘黃色的帽子,吉姆過了一會兒才認出她來。這是那兩個在超市咖啡館裡工作並說他有點“遲鈍”的年輕姑娘之一。她有一頭濃密的亮粉色長髮,耳朵上有很多耳釘,看起來像做過裝潢一樣。

“你認識他嗎?”小夥子問。

“我同他一起工作,就在上面的咖啡館裡。他負責擦桌子,我準備食物。”

“他被一輛車撞了。”

“是車禍嗎?”她睜大眼睛。

“那司機連車都沒停。”

她瞪大了眼睛:“肇事逃逸?不會吧!”

“他說他沒事,但他受到了驚嚇。他需要去醫院,照個X光。真可憐。”

姑娘嘴角向上一彎,露出一個微笑,彷彿意外地嚐到某種美味。“吉姆,我們送你去醫院好嗎?”她說。她本無須靠得很近、用誇張的腔調說出那幾個詞或大叫,彷彿他是聾子或理解力遲鈍似的,但她做了所有這三件事。

吉姆搖搖頭表示否定:“我……我……我……”

“我知道他。我理解他的話。他是在表示同意。”

就這樣,吉姆發現自己鑽進一輛微型計程車,被擠在兩個似乎很健談的年輕人中間。他需要看到數字2和1,否則這姑娘會受傷,這小夥子會受傷,這個微型計程車司機,以及所有那些蜷縮在冬衣裡的行人都會受傷。吉姆嘗試著深呼吸,嘗試著清空頭腦中的雜念。但他眼前所見只有災難。

“瞧,這可憐的傢伙在顫抖。”年輕姑娘低下頭對那小夥子說。過了一會兒,她又說道:“順便說一句,我叫葆拉。”

“這名字真酷。”小夥子說。

會有救護車趕來,會有很多醫生,到處會有人受傷。當計程車拐進醫院停車場時,他想起了這個地方,一陣陣疼痛在他體內扭動。

她說:“我的父母用那位歌手的名字給我起名。那個死去的歌手。”

小夥子點點頭,彷彿一切真相大白,他望著她,咧嘴一笑。

當護士們帶患者去治療時,他們通常會讓患者穿寬鬆的衣服。這不是什麼難事,反正他們經常互相穿戴對方的衣物。“今晚誰挨電擊?”他聽見一個老病人第一次問道。他們默默地走過走廊。醫院裡有幾道用作入口的門和幾道用作出口的門,這樣一來,那些即將接受治療的病人就不會碰到那些剛治療過的病人。

手術室裡,醫務人員令人安心地對他微笑,包括那位精神病醫生、幾名護士和一名麻醉師。他們讓他脫掉拖鞋,坐到病床上。必須赤著腳。他的護士解釋說,這樣他們就能在他發作時看到他那些腳趾的運動。吉姆彎腰脫掉拖鞋,但他顫抖得太厲害,差點摔倒了。他希望他們笑,因為他希望他們和善一些,不要傷害他,於是他拿自己的腳開了個玩笑,拿雙腳的長度開了個玩笑,他們全都笑了起來。每個人的舉止似乎都彬彬有禮,而這讓他更加害怕。那名護士將他的拖鞋踹到床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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