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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把刀插了進去。

根據過去的經驗,她感到那一瞬間再熟悉不過了。她的一隻手緊緊攥著冰冷的刀柄,明晃晃的刀片直插入喉嚨,一直插到了刀柄,直到她的手也碰到了喉嚨。肉碰肉。先是夾克衫,然後是羊毛衫、棉襯衫或者是T恤,然後是身體。現在這個身體只不過是個軀殼,刀子正不停地隨著身體顫抖,好像一個不停嗅著味道的小獸。溫熱的血液覆滿了刀柄和一隻手。(另一隻手捂著獵物的嘴,以防獵物叫出聲來。)這一時刻過去了。一場會面。真動人。身體還是熱的,張著口子,沾滿鮮血。體內翻騰的血液噴湧出來,好像沸騰了一般。這一刻結束得很快。

可她還是覺得餓。不該這樣,通常不是這樣的,但是她仍舊感到很餓。她脫了幾層衣服。實際上,脫了不少,或者實際上用不著脫那麼多。她做的都是必須做的事,刀子再次不安地蠕動起來。她死死地閉緊雙眼,她不喜歡這一段情節。她從來就沒喜歡過,當時不,現在也不。但當時尤其不喜歡。

終於,她取出了自己的牙齒,將它們放在白色的腹部,直到牙齒完美地咬合在一起,然後按照慣例,她輕聲低語了四個字:

“遊戲而已。”

*

喬治·福萊特接到電話時已經是傍晚了,週日的傍晚。週日本該是他好好喘口氣的日子,享受著牛排和約克郡啤酒,蹺著二郎腿坐在電視機前,檔案從腿上滑落。但是那一天他總有一種感覺。中午在酒館吃飯時就有這種感覺,肚子裡好像有蟲子在蠕動,小小的、看不見東西的白色蟲子,飢餓的蟲子,他滿足不了那些蟲子的慾望。他知道它們的本來面目,它們自己也再清楚不過。接著酒館裡抽獎,他中了三等獎——一個三英尺[1]高、白色和橘黃色相間的泰迪熊。在那一刻,就連那些蟲子也在嘲笑他,他就知道那一天不會有什麼好結果。

現在可好了,電話一直響個不停,催命一樣。只要打來電話通報壞訊息,就等不到早晨換班那一刻。當然,他明白這個電話意味著什麼。過去的幾個禮拜,難道他不正是一直期待著這一刻嗎?但是不管怎麼樣,他還是有些不情願地拿起聽筒,把電話接了起來。

“我是福萊特。”

“又出現一起,長官。狼人。他又作案了。”拼搏野蠻的比賽而已。立在電視機旁邊的是那隻咧著嘴巴笑的酒館戰利品——泰迪熊。他要一隻泰迪熊有什麼鬼用?

“好吧,”他對著電話聽筒說道,“告訴我地點……”

“畢竟,只是一場遊戲而已。”

雷布思笑了,衝著桌子另一端的英格蘭人點點頭。然後他盯著窗外,再一次假裝對窗外模糊陰暗的景色感興趣。如果這個英格蘭人說過一次的話,那他就肯定說了不下十次。旅行中他幾乎沒說什麼別的話題。而且這個英格蘭人還總是悄悄地佔領寶貴的空地,害得雷布思的腿沒地方放。他喝了一大堆啤酒,空的啤酒罐子漸漸堆過桌子的這頭,侵佔了雷布思的空間,雷布思只好和一疊折得整整齊齊的報紙雜誌為伴。

“請出示車票!”乘務員在車廂的另一端大聲喊著。

雷布思嘆著氣翻出車票,自從離開愛丁堡這可是第三次查票了,他總是記不清自己把車票放哪兒了。在伯威克郡的時候他以為車票在自己的襯衫口袋裡,可到頭來卻在哈里斯牌粗花呢外套的上衣口袋裡。在達勒姆,他在外套口袋找車票,最後卻在小桌子上面的那堆雜誌下面找到了。現在,火車剛駛離彼得堡十分鐘,車票卻不知為什麼跑到了長褲的後兜裡。他把票拿了出來,等著列車員過來檢票。

英格蘭男人的車票倒是一直都在一個地方:半壓在一個空啤酒罐下面。儘管雷布思已經幾乎能夠背出週日版報紙上面的每一個字,可他還是瞥了一眼報紙的背面。他把這份報紙放在那一摞雜誌的最上面僅僅是出於惡作劇心理,看到報紙頭條新聞上面加粗的黑色標題,他就感到興奮——蘇格蘭人! 標題下面的故事講的是幾天前在莫利菲爾德舉行的加爾各答杯[2]。那場比賽衝突不斷:如果肚子經受不了撞擊可不能打比賽,這種比賽是為那些心臟功能最強健,並且意志堅定的鬥士們準備的。蘇格蘭隊以13∶10的大比分獲得冠軍,而現在,雷布思卻坐在週日傍晚的火車裡,裡面擠滿了失望的英格蘭橄欖球支持者,垂頭喪氣地回倫敦。

倫敦。從來就不是雷布思喜歡的地方。並不是說他經常來倫敦就不喜歡這個城市,而是因為來倫敦的經歷並不令人感到愉悅。每次都是嚴格的公差,作為洛錫安和邊境警隊的代表,雷布思的一言一行都得嚴格守規矩。或者,像他的頂頭上司簡明扼要地對他說的那樣:“約翰,別搞砸了。”

好吧,他會盡量做到最好。他算計著能做的事情可是不少,先不管做得是對是錯,總之他會做他力所能及的。如果這意味著必須穿乾淨的襯衫、打體面的領帶、腳蹬擦得鋥亮的鞋,還有大方的夾克衫的話,那就這麼辦吧。

“請出示車票。”

雷布思把車票遞了過去。前面頭等和二等車廂之間的餐車裡,從過道的不知道什麼地方傳來了唸詩的聲音,是詩人布萊克的《耶路撒冷》。雷布思對面的英格蘭男人笑了。

“只是一場遊戲,”他對著面前的啤酒罐子自言自語,“只是一場遊戲而已。”

五分鐘後火車停靠在了國王十字車站的站臺上,表上的時間是七點過一刻,雷布思時間充裕。已經有人幫他在倫敦市中心訂好了酒店房間,這是倫敦警察廳的好客之道。夾克衫的口袋裡有一張列印的單子,上面滿是注意事項和指示,也是從倫敦這邊寄過來的。雷布思並沒帶太多行李,因為他覺得警廳的禮節也就到這兒了,不能再派人幫他拿行李。他預計行程至多兩三天,等到那個時候,他們自然就會發現,其實對於警廳所進行的調查,雷布思也幫不上什麼大忙。所以雷布思只帶了一個小行李箱、一個運動包和一個公文包。行李箱裡有兩套西服、一雙換著穿的鞋、幾雙襪子、幾條內褲,還有兩件襯衫(和相配的領帶)。運動包裡有一個小小的洗漱用包、毛巾、兩本平裝小說(有一本讀了一部分)、一個旅行鬧鐘、一架三十五毫米鏡頭的照相機、閃光槍和膠捲、一件T恤、摺疊雨傘、墨鏡、電晶體收音機、日記本、《聖經》,還有一瓶裝了97片撲熱息痛止疼片的小瓶子和另一瓶(用一件T恤包裹著的)上好的蘇格蘭麥芽威士忌。

這些都是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了。公文包裡放著一個筆記本、幾支筆、一個私人錄音機、幾盤空白磁帶、幾盤錄過的磁帶、一個馬尼拉紙檔案袋,裡面裝的是倫敦警察廳檔案的影印件,10英寸×8英寸的彩色照片用一個小小的活頁報紙夾歸置在一起。這一沓照片最上面貼著一張白色的標籤,上面只寫著一個詞:狼人。

雷布思不慌不忙。這個夜晚——還有剩下的時光——都歸他自己了。週一上午十點他要參加一個會議,但是他在首都的第一個晚上,可全憑他自己決定怎麼過,他想或許自己會決定在酒店房間裡打發時光。他沒起身,直到其他乘客都下了車,才從行李架上將自己的運動包和公文包都拽下來。接著他走向客車廂的拉門,那頭的另外一個行李架子上放著他的行李箱。將這些行李弄下了車,放在站臺上,他在站臺上停了停,喘口氣。顯然,國王十字車站和愛丁堡的韋弗利車站以及許多別的車站都不一樣。空氣沒有那種難聞的味道,但是在雷布思看來,這兒的空氣不知怎的有種被人呼進去又撥出來的用舊了的感覺。突然間他感到有些疲倦,而且鼻孔中有其他什麼東西,甜甜的,可是又令人作嘔。他不能確定那種味道讓他想起了什麼。

在車站廣場,雷布思並沒有直接去坐地鐵,轉而晃悠著進了一家書報亭。他買了一本倫敦大全,然後順手放進了公文包。隔天一早最新一期的版本已經到貨,但是他沒去理會。今天是週日,可不是週一。週日可是主日,可能這也就是為什麼他把《聖經》和其他必需品一起裝在了箱子裡。他已經有幾個禮拜沒去教堂了……甚至幾個月了。實際上,自從他去過帕默斯頓教堂以後就再也沒去過教堂。帕默斯頓教堂可真是個好地方,陽光充足明亮,但就是離他家太遠,申請去那兒有點困難。此外,那個教堂進行的都是有組織的宗教活動,他對有組織的宗教活動信任度可不高,這一陣子他比以前更加小心謹慎了。他還覺得有點餓,也許去酒店的路上應該找點什麼東西吃……

他和兩個親密交談的女士擦身而過。

“就二十分鐘前我在收音機裡聽見的。”

“又作案了,是吧?”

“他們是這麼說的。”

女人不禁抖了抖:“連想都不敢想。他們說肯定是他了嗎?”

“不確定,可這不都明擺著麼,你說呢?”

這話並非沒有道理。這麼說來,雷布思來得正是時候,整出大戲的一小部分又呈現在他的面前。另一起謀殺案,一共四起了。三個月來連續四起,他可真是挺忙的啊,他們管這個殺手叫作狼人。就在警廳警察決定管殺手叫狼人後,他們就給雷布思的頭兒捎了信,說:“把你的人借給我們,看看他能不能幫上忙。”雷布思的上司,沃森高階警官把信遞給了雷布思。

“最好想出點高招,約翰,”上司說道,“看樣子你是他們唯一的希望了。”然後他自己嗤笑了起來,他和雷布思一樣清楚,其實他在這件案子上幫不了什麼忙。但是雷布思咬住了自己的下嘴唇,和這個整日坐在辦公桌前的上司沉默相對。他會做他力所能及的,他會做他能夠做的任何事,直到他們弄清楚他幫不上什麼忙,然後送他回家。

除此之外,他真的需要借這個機會放鬆一下,沃森似乎也很高興能擺脫他一陣子。

“如果沒什麼其他事兒的話,這倒能讓咱們倆各自清靜一陣子。”

高階警官沃森是阿伯丁人,他有個外號叫“農民沃森”,愛丁堡所有官階比他低的下屬都明白是什麼意思。可是有一天,雷布思麥芽酒喝得有點多,在沃森本人面前直接把他的這個外號叫了出來。自從那天開始,雷布思就發現委任給自己的那些勞神費力的瑣事兒、文案工作、站崗,還有要參加的培訓課比原來多了。

那些培訓課!沃森倒真有些幽默感。最近的一次名為“高階警官管理”的課程簡直就是一個小型災難——全都是些心理學知識,還有如何友善地對待初級警官,如何讓他們參與到其中來,如何激勵他們,如何讓他們感到自己與案件相關。回到警局雷布思倒真是試著去鼓勵他們,讓他們參與到案件中來,感到與案件緊密相關,不過僅一天而已。那一天結束的時候,一位警員笑著衝著雷布思的後背拍了一掌。

“約翰,今天活兒真是夠累的啊,可是我挺享受的。”

“你他媽的把手從我背上拿開,”雷布思咆哮,“還有,別叫我約翰。”

警員嘴巴張開,“但是你說過……”他剛要說什麼,但是話沒說完。短暫的假期已經結束,雷布思嘗試著當管理者。他感到疲倦,詛咒這該死的管理。

雷布思停了下來,站在通往地鐵的樓梯上,放下他的行李箱和公文包,拉開了運動包的拉鍊,翻出電晶體收音機。他把收音機開啟,一隻手把收音機貼在耳朵上,另一隻手調著臺。終於,他找到了新聞公告臺,他聽著,其他的路人匆匆而過,有一些盯著他看,但是大部分並沒留意他的舉動。最後,他終於聽到自己一直等著的新聞,然後關上收音機,將它扔回運動包裡。現在,他解開公文包的兩個搭扣,把倫敦大全翻了出來。他翻著寫滿街名的一頁又一頁,才想起來倫敦是個多麼大的城市。城市大,人口又多。一千萬吧,有沒有?人口是蘇格蘭的兩倍?真難想象啊,一千萬個靈魂。

“一千萬零一個。”雷布思自言自語,終於找到了那個他一直在尋找的名字。

[1]1英尺≈30厘米。

[2]橄欖球比賽中最古老著名的賽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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