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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道至今,三年,真他媽受夠了。

所有苦難源自那一天。

當時,他二十二歲,還叫張啟盛,日子過的好好的,靠打零工維持生活,有時幫人錐債,有時幫人送貨,工地上也幹過幾天,自由自在。

可他在路家當司機的老子不那麼想。

他爸覺得他高中輟學,前程已完,又混成無業遊民,這輩子沒指望了,過不了幾年,他就會淪落到街邊乞討。

於是老張以死相逼,拖著他站到路洄的書房,一把鼻涕一把眼淚,求路家大少爺救他一命。

路洄以給商品估價的眼神打量他。片刻,問:“會唱歌麼?”

他說:“不會。”

“有什麼藝術特長?”

“沒有。”

“識字嗎?”

“寫十個字起碼五個錯別字。”

路洄又看他一會兒,輕飄飄定論:“進娛樂圈。我會叫人給你安排經紀人和團隊,包裝改造一下,能行。”

他傻了。他爸也傻了。

老張磕磕巴巴的說:“大少爺,這……這恐怕不行。我兒子不會唱歌不會演戲,文化不好,字都認不全,也沒藝術天賦。除了長相過的去,什麼都不行,還一身臭脾氣——”

路洄輕輕咳嗽幾聲,說了四個字:“他會紅的。”

後來,他出道了,以驚人的速度奇蹟走紅。

於是張啟盛變成了張啟聖。

早年輟學、打遍七中一條街無敵手的不良少年,變成了正能量元氣少年偶像。

聽習慣了的一聲聲‘盛哥’,變成了永無止境的尖叫,‘聖聖、聖聖’。

氣的他啊,胸口都忍的悶痛,恨不得吼一嗓子——去尼瑪聖聖,叫老子盛哥!

這日子不能好了。

所幸,他早就表態,賺夠一輩子餓不死自己的錢,二十九歲之前,他一定退圈。

只剩四年,勝利在望。

他低頭,從包裡拿出一瓶包裝好的香水,總算露出一點真心笑容。

這是他去國外拍廣告,帶回來送給大小姐的禮物——她最喜歡的一款香水。

雖然國內也能買到,但這是從那家店裡買的。

張啟聖回憶著,很多年前,少女靠在窗邊,對他講起她如何在國外的香水店,邂逅了她的珍愛香味。

多麼美好。

混亂的少年時代,那位善良的大小姐,那個叫路盼寧的女孩,是他唯一的溫柔和寧靜。

最早,他和路盼寧一道在貴族學校唸書。

因為出身和背景,也因為性格脾氣,他格格不入,被所有人排斥,只有路盼寧不會看不起他,願意全心接納他。

他到底離開了那所討厭的學校,到七中唸了半年。然後他終於發現,也許不是學校的問題,錯在他和書本天生八字犯衝,便毅然輟學。

即使如此,那天鵝般高貴、純潔的女孩,他的大小姐,仍舊是他願意遠遠守候的唯一。

為了她,他不惜承受血光之災。

張啟聖抬起左手,神情寒涼,看著少了最上一小截的小拇指,冷哼。

這將是他至死都存留的傷疤,也是他永生難忘的恥辱。

那年,他聽說大小姐的未婚夫竟敢另結新歡,而新歡正在七中,某天放學後,便想給那不知死活的女孩一點小小的教訓,讓她識相點遠離姓秦的,再然後——

一場噩夢。

從此,他打遍七中一條街的傳說,成為了埋葬的光輝歲月。

之後很長一段時光,他見到七中的校門就虛,見到穿七中校服的女學生主動遠離十米,繞道而行。

奇恥大辱!

罷了,都過去了,張啟聖安慰自己。就當真是恐怖夢境,醒來就忘了吧。

反正,今生今世,他再也不會見到那個長的像仙女、行事如魔鬼的……怪物。

*

路家,會客廳。

路太太看著茶几上擺開的照片,只覺得血壓直線飆升,頭疼胸悶,甚至逐漸惡化成眼冒金星。

路洄拿起一張照片,手指用力過度,照片被捏皺。

“大衛。”他看著對面氣定神閒喝咖啡的男人,厲聲道,“我們給你那麼多錢,這就是你給我們帶來的回報?”

那叫大衛的外國人吃了一粒牛奶糖果,和顏悅色道:“是的,路先生。請你給我報銷機票的費用,是你們說要我親自帶到,不容有失,我才會坐飛機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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